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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整备 “那要来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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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鸿雁离开后,霍水还有一天时间厉兵秣马,他跟白玛兰泽约定,隔天在客运站碰头。
霍水送完机,并没有回到宾馆,而是打车直接到了市中心,去采购出行前的装备。
现在终于轮到他掌握财政大权了,如同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
首先就是备用药品。
预防高反的红景天胶囊、乙酰唑胺、葡萄糖口服液。还有一些基础药,像是布洛芬、藿香正气液、肠胃药、晕车药,霍水也都考虑到了,甚至还买了一些碘酒、棉签和创可贴,以备不时之需从药店出来时,已经是不小的一兜子了。
最基础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还有比这更让人放心的吗。
然后就是保暖衣物。
霍水本身穿的就是一套加绒冲锋衣,问题不大,关键是内衣。虽然原本的行李中就有换洗的,但只是很单薄的秋衣秋裤,只能勉强应付秋季。
这次要去的地方是阿里——高寒、低温、氧气稀缺,如果不做好保暖工作,是要出人命的。
于是霍水拎着一大兜药,又来到了市中心的大型商场,进行一通疯狂采购。
高帮登山鞋,抓绒内衣,厚袜子,速干衣裤,保暖帽、保温杯、雪地手套。连价格都不带看,就拿看起来贵的、高级的、不骗穷人的。跟来进货一样哐哐哐就往购物车里扫,结账时刷晚鸿雁的钱。
眼不眨心不跳,一点也不带心疼。
最后霍水还紧急加购了一个超大登山包,背起来有他半个人那么大。
买的差不多了,又回了一趟旅馆,把新的东西放下,旧东西打包,出门送去了快递站,寄回家。
最后一趟就比较轻松了,去公安办边防证,换了两千现金,回到旅馆前,再在旁边的便利店买了份便当和充电宝。
太完美了。回到旅馆,霍水彻底瘫在床上。准备这么充足,总算是减轻了一点焦虑。
霍水长舒一口气,拿出手机,给“战绩”拍了一张照片,下意识地想给晚鸿雁发过去。
不行不行不行。
霍水猛然惊醒,啪得把手机扣在胸口。这样简直不就像我离不开他一样吗。
霍水呆愣愣望着天花板,陷入了沉思。
唉。
实际上,不就是这样吗。
霍水的学生时代,不说是孤僻,也算的上是独行侠了。一人读书、一人吃饭、一人竞赛、一人申奖。他也羡慕同龄人没有答案的快乐,好像纵使明天世界崩坍,今天仍可为最后的生命举杯欢庆。
但是他,也只有他。像一个傻子。
霍水的家不富裕,爸是个打渔的,完全是一个经典的海明威式硬汉,不苟言笑,一身蛮劲,做得永远比说得多。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大男人,一兜鱼一兜鱼地往船上拉,也就这么把霍水拉扯大了。
正因如此,霍水对自己的要求极高。
不需要朋友,不需要娱乐,不需要休息,只要学习就好。他的目标从始至终只有一个——让操劳的老父亲过上好日子。
而可笑的是,真等到自己独立了,赚钱了,却因为工作忙,反而没有跟家人见面的时间。直到唯一的亲人生病了,他仍固执地以为,只有多加班,多砸钱,就可以弥补两人生命的鸿沟。以至于连亲人最后一面,都没见上。
他从始至终,都是那个孤单、愚蠢、可笑的傻子。二十几年的人生,他在纸面上做对了无数道选择题,却在最关键的一道,掉了链子。
如果没有晚鸿雁那样入室抢劫一般的友情撑着,恐怕自己真的会和那个骨灰盒一起臭了都没人知道。
忽然,胸口的手机震了一下,霍水拿起来看,是白玛。
[白玛]:休息的好吗。
不太好。不知怎得,霍水竟鬼使神差地把真心话说出来了。
[霍水]:不舒服。
[白玛]:怎么了,可以和我说说。
霍水愣住。他居然对一个比自己小这么多,认识不到两天的陌生人诉苦。太差劲了。难道晚鸿雁不在,自己真的一点社交能力都没了。
算了,这里就随便敷衍过去吧。
[霍水]:没什么,胃有点难受,休息一下就好了。不会影响明天的行程。
过了很久,对面也没有回复,霍水反而放松下来。跑了一整天,昨晚也没好好睡觉,这会儿灰头土脸一身汗,外套都没脱地躺在床上,感觉下一秒就要睡死过去了。
正当半梦半醒,眼皮要彻底黏上时,手机叮了一声。
霍水拿起来看,是一条白玛发来的59秒的语音。
他疑惑着点开,话筒里滋滋拉拉传出一阵温柔的清唱,依旧是听不懂的藏语。
语调轻缓,咬字贴得很近,每一句都像穿过了机械设备,成了停靠在耳朵边的情话。
即便胃疼是编造的谎言,但心情难受并非骗人,霍水盯着手机,就这样安静听着,一首歌毕,手机脱了手,掉在地板,他也不去捡,就这么凝视着天花板。
许久,他才狼狈地去捞手机,想起回复。
[霍水]:这是什么歌。
[白玛]:一首儿歌,以前我身体不舒服,奶奶就这样唱给我听。现在有好一些吗?
[霍水]:嗯,谢谢。
[白玛]:好好休息。
霍水躺回床上,呆愣愣盯着手机,又一次点开了语音,歌声再度缓缓响起,他把手机小心放在胸口,在59秒到来之前,便已经沉沉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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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觉睡得格外长、格外安详,这是他来西藏后第一次休息的这么好。如果把这一切归结为一个男人给自己唱的歌,未免也太丢人了,所以霍水擅自断定,这是积劳成疾,回光返照,大病初愈。
现在他有足够的精力,去开启一场新的旅程。
然后,他就光荣迟到了。
因为前一天没有收拾,退房的时候一个头八个大。
霍水把包拉开,新买的东西包装盒也不拆,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往里边塞。手机和充电宝忘了充满,高反药忘了提前吃,临行检查了三遍,结果出门时,边防证还是忘在了床底,打车又回来拿了一趟。
最可怕的是,白玛居然没有催他。只默默发了一条信息。
:不要急。
这下他更急了!脚下一个踉跄,还把手磕破了。
到客运站时,他已经迟到了半小时。所幸他们也没买票,只是离下一班巴士,又要再等候一些时间。
霍水背着自己的大包,下了车,一声汗,吭哧吭哧走到大厅。一眼就看到了白玛兰泽。
他在人群里,特别显眼。穿了一身藏装。
在来西藏的时候,霍水就注意到了,在这里穿藏装的一般有两种人。衣料劣质、一眼瞎穿的外地人,和风尘仆仆、已经看上去毫无违和感的本地人。
可是,白玛兰泽更像是介于两者之间。
明明是本地人,穿上一身藏装,却出奇挺拔,完全没有被放量如此大的衣服压住身高,脸上干净,衣料崭齐,一点也不显得廉价,往那里一站,像是穿了高定来兼职走秀的模特,所以霍水才能一眼就注意到他。
看到他,霍水下意识有了想往后退一步的冲动。
可是白玛先看到了他,向他走了过来。
“抱歉。”霍水双手合十,脱口而出。让这么好看的人在寒风里等他半小时,他何德何能,真是天大的罪过。
“没事的,我已经买了两小时后的车票。”随后,他注意到了什么,把霍水的手拉了过来,叹了口气,“不是说不用急了吗。”
“啊,这个。”霍水看了看那处擦伤,无所谓地说,“没事,就是皮破了。”
白玛的视线转过来,霍水受不了被这张脸盯着看,想要往回抽手,没想到动了两下,居然没抽出来。他箍住自己的手腕,力气比想的要大。
不知为何,明明受伤的是自己,霍水却感到一阵强烈的压迫和愧疚感。
“先去厕所冲一下吧。”说着,白玛就拉着霍水,想要往里走。
霍水放下背包,无奈说,“用碘酒吧,我带了。”
没想到买了这么,这么快就派上用场了。霍水坐在椅子上,暗暗感慨。本来这些东西是想在后期有状况时拿出来,来展现自己身为成年人的深思熟虑的,不过,也幸好准备了这么多,才......
等等,准备了这么多......?
“等一下!先别开!”霍水突然站起来,阻止白玛开包的动作。
已经晚了。在开包的一瞬间,包登时如同被点燃的炸药炸开,引来路人的强势围观。吐完东西的背包扁扁地塌了下去。
霍水一手捂住脸,不敢面对这副惨状。
而白玛丝毫没有在意,只是按部就班捡起东西,一个个码齐,暂时放在了椅子上,又继续去翻找包中的碘酒。
在找的过程中,他没有在包中一气乱翻,而是将碍事的东西都拿出来,叠好,放在旁边,直到包都快被掏空了,才找出最下层的碘酒。
“找到了。”他拿起瓶子,笑着看向霍水,“等处理完,我们再一起把包整理好。”
霍水愣了,还没反应过来,就讷讷点头,手乖巧地伸了过去。
“抱歉。”霍水小声地说。
“为什么。”
“总觉得,我们的位置反了。”
“什么意思。”
霍水不好意思地笑:“按理说,你比我小,是我照顾你才对。”
“怎么会。”白玛撕开创可贴,给霍水小心贴上,用拇指顺了顺,“没有人规定,一个人要理所应当的照顾另一个人,你有困难时我来照顾你,反过来也是如此,不是吗。”
霍水点头。伸回手,在阳光下看着那块创可贴,伤口刺刺的,很疼,也有点痒。
之后,两人一齐收拾了背包。有白玛陪着,一直乱糟糟地心静下来了,从第一次见到他开始,他就仿佛有这种神奇的力量。
两人坐在长椅,静静等待巴士。
这个时候,霍水开始偷偷观察起白玛兰泽。
他穿了一件藏蓝色的羔羊皮藏装,大领、斜襟、长袖、一袖穿一袖搭,里面搭得是提花织金的浅色衬衣,波光闪闪,让人移不开眼。脖上两圈叠带的念珠,藏装上点缀了一些小配饰。行李只有两件,一个手上的转经筒,一个是背后的扎木聂——他救下来那把。
看着这副样子,霍水左思右想,想问的实在太多。
“阿兰。”
名字刚叫出口,他猛然意识到,他第一次叫白玛兰泽的名字。
名字经由身体,好像无形之间,会在人与人之间连起一条线,借着这条线,霍水感觉自己和他有了更深的联系。
两人间的相处,就因为这一声名字,仿佛也自然了许多。
“你为什么不带行李?”
“带了。”白玛把手探进藏袍中,拿出了几样东西,手机、身份证、边防证、碎掉的天珠。没有一件多余的。完全是自己的反例。
“就这么多?”
“就这么多。”他笑着说。
仔细想也是,现在旅游业这么发达,旅馆什么不提供,他们也不是出去玩,还要买一大堆纪念品,非要带个包和箱子。
“那为什么还要戴上这把琴。”
白玛:“转山。这是阿妈的遗物,物有灵念,让亡者魂有所依。”
霍水移开视线,又产生了些拘谨感。
他差点都要忘记,自己就是弄坏了另一个遗物的人。如果不是白玛兰泽是这么随和的人,自己可能真的这辈子就搭进去了。
或许是看出了霍水的紧张,白玛语气又放轻了些,调皮说:“等到了冈仁波齐,你可以捡一块石头,转山的时候带在身上,等转完了,卖给那些想转山祈福,却没法走完全程的人。”
“还可以这样。”霍水惊讶,“那岂不是很容易被骗。”
“信者自信,诚者自诚。”白玛慢悠悠转着手上的经筒,说出来的话,也像是在念一段虔诚的经。
说到转山,霍水这才发现他仅仅只穿了一件藏袍。
霍水:“衣服怎么办,到了山上后,会很冷。”
白玛什么也没说,只是把霍水的手拉过来,让他搭在藏袍的袖子上。
“好厚!”比自己的绒衣起码厚两倍。
“在我们这,如果刚出生的小羊羔夭折了,就会把它的皮取下来,积少成多,做成藏装。”
藏装的手感又软又暖,像真的在摸一头热乎乎的小羊羔,他的指尖没进去,卷曲的绒毛就争先恐后涌出来。怪不得这么冷的天气,白玛还要脱掉一只袖子,现在他是明白了。
摸着摸着,霍水就不自觉探进了袖子,直到碰到了白玛的手,才尴尬地迅速抽了出来。
外面的天好冷啊。霍水搓搓手,在手中哈气。要是没有见过天堂,他本可以忍受地狱。
现在他不担心白玛,而是担心自己了。
“那为什么藏装的袖子要这么长,会很不方便吧。”自从关注点到了藏装后,霍水的问题就逐渐跑偏,他开始对这个不同民族文化的智慧产物,产生了相当的兴趣。
白玛耐心解释道:“因为藏装没有口袋,袖子长一些可以充当口袋的作用。而且藏区早晚温差很大,衣袖做长做宽,可以折起来保暖,当我们想把两个袖子都脱掉时,长一点的袖子才可以系在要腰上,不会掉下去。”
霍水点点头,正巧对面路过一个本地阿姨,也着藏装,但衣摆过踝,比白玛的要长很多,于是霍水问,“为什么你的衣服和她的不太一样?”
白玛噗呲笑了一声,“因为那是女款。”又补充道,“你看她的腰上,那一块像五彩围裙的布,那个就叫邦典,是藏族女性穿藏装时的重要装饰,根据地区不同,佩戴习俗也不一样,有些地方已婚才会佩戴,有些地方小孩也可以戴。”
霍水恍然大悟地点头,又思考片刻,充分消化这些文化冲击。
不,其实他根本没思考。因为他接下来问出的问题,他怀疑根本没有流过自己的大脑皮层,就这么顺着嘴滑了出来。
“那衣服这么厚重,你们上厕所不是会很不方便。”
当霍水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的时候,已经晚了。
他慌忙摆手,企图物理撤回这个冒犯的发言,“我就是随便问问,不用当真。”
白玛兰泽是个很认真、很温柔、对任何事都很耐心的人,这个霍水已经充分了解了。只是他没想到,对方会耐心到了已经有些偏执的程度。
正常人听到这个问题,可能也不会生气,但多少会觉得有些不礼貌,笑一笑,打个哈哈,这件事就过去了。
而白玛兰泽不一样,他只是默默站了起来,把怀里的东西整整齐齐放在身边,解衣宽带,让藏装从身上滑落,然后轻声的、用一种极富磁性的声音说。
“那要来帮我穿一下试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