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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转机 “我是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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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水早上一醒来,就进入了空前绝后的贤者时间。
他的大脑飞速运转,核对自己来到这个村庄后的每一处细节。甚至想到自己昨天晚饭吃了几块猪肉,是单数,还是双数,如果是单数,是不是触犯了什么不吉利的象征。
难道,是昨天自己在饭桌饿急了,祈祷地不够虔诚,惹怒了猪猪的在天之灵!
不管怎么想,他就是想不出——自己为什么会在床上跟他认识不到三天的旅伴十指相扣。
霍水挣了挣,没挣开。白玛劲大,再用力,他担心对方醒过来,情况会更尴尬。
霍水躺在床上,两眼无神,彻底放空。
刚下过雨的清晨,空气清冽,温度骤降,火塘没有点燃,整个房间都空荡荡的冷。
霍水往被窝里缩,头脑清醒,四肢冻得麻木,只有跟白玛握在一起的手,暖融融的热,好像还挺舒服的......
霍水想了一会,心道:尴尬都是留给先醒来的人的,只要自己再睡过去,不就好了。
于是霍水闭上眼,陷在柔软的被窝枕头,准备逃避般地告别现实世界。
就在这时,门伴随一声嘹亮的女高音,被一下推开。
“早——上好啊!”
霍水吓得一激灵,一甩手,从床上猛得起身,这下子,倒是挣开了。
霍水心惊肉跳看向白玛,没什么动静,眼睛紧闭着,依旧是一张伟大的、会让人产生告解冲动的脸。因为刚才的声响,只眉头有些皱,但没醒。大概是昨天累坏了,这么吵都没把他闹醒。
霍水松了一口气,随后眼神一飞,幽幽盯住门前的女孩,用颇为严厉的口吻道:
“梅朵,你一个女孩家家的,进男生房前,不敲门吗!”
梅朵挠挠头,不好意思地笑。
“嘿嘿,吃早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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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有些凉,大约七八度左右。霍水简单洗漱后,穿上羊绒衫,来到了餐桌前。
火塘已经烧好,桌上摆放的是标准的藏式早餐——糌粑酥油茶。一人一个鸡蛋,一碟血肠,一碟片好的猪头肉。
霍水坐下,向梅父的招待表达了感谢,在动筷前,双手合十,向食物表达了感谢。
冷天里。下烤热火,上喝热茶,有人陪着吃一顿冒热气的早饭,是求不来的幸福。
霍水低头看碗。碗中半碗炒面和一小块乳白色奶渣,闻上去酸、香。另一半是打好的酥油茶,咸香浓郁,边上添了块亮融融的酥油,被热气熏软、滴落,在茶上飘起一小朵油花。
霍水指着奶渣,问这是什么。
梅朵说,曲拉。这是我们用牦牛奶,自己做的奶酪。曲拉配酥油,伴着吃,可香咧。
没等霍水点头,父女俩就唏哩呼噜地吃了起来。看那架势,是真香!香味都传来了。惹得霍水肚子咕叽一声叫。
藏族有藏族的吃法。
梅朵坐在椅上,捧着碗,一双小短腿不着地,嘎吱乱晃。她吃酥油茶时,先喝,把奶茶的半边碗对着自己,小呷一口,砸吧砸吧嘴,再把碗转过来,用勺子擓一大块炒面、曲拉、带一点酥油,一口送进嘴里,大口咀嚼,小圆脸鼓起来一个包,嚼得嘎吱响。
转碗,喝茶;转碗,吃面;转碗,喝茶,叨一大块凉拌的猪头肉,一口血肠,鸡蛋清撇走,吃蛋黄......香得不亦乐乎。
霍水见了,也学。
酥油茶他在拉萨就喝过,是客房送的,那个茶打得不好,茶淡奶薄,厚厚一层油,像是注了水,送到嘴边先吃了一肚子的油。不过毕竟是免费送的,他不好挑剔。只一勺一勺把油撇掉,光喝底下的淡汤子。
霍水端起碗,吹散油花,再抿一大口茶。
咸、油、茶、奶,一应俱全!茶咸,却不尖锐,被恰到好处的奶味冲淡,牦牛奶有些膻,也被恰到好处的茶味冲淡。
霍水舔了一圈嘴,迫不及待又喝第二口、第三口;一口面、一口肉、一口蛋。
热乎的奶茶下肚,人也开始发汗,四肢燥得像四团滚烫的风火球,没一会儿,茶就见底了。
梅父见了,二话没说,掂起盛茶的铜壶,奶茶哗哗流,又是一碗热腾腾的酥油茶。梅朵跟在后面,舔舔小嘴,也续了一碗。
霍水见了,连忙道谢,不好意思挠头。
饭吃到一半,白玛出来了,所幸这时茶还是热的,油花还在流呢。
他看到大家在吃饭,先问了早,又看见桌上的酥油茶,于是走过去,端起茶碗,无名指蘸茶,向空中弹了三下。
霍水一惊,问:“你这是在干什么。”
白玛答道:“喝茶前的三敬。敬天、敬地、敬主人。”
“这是习俗吗。”霍水慌张。
“是。”白玛笑。
霍水一拍额头,觉得自己失了礼仪,端碗想模仿他的样子,却发现自己第二碗茶也已经见底了,于是双手捧着碗,向白玛求助。
“阿兰,再分我点茶。”
梅父说,用不上整这些,我们不讲究。霍水说,不行,要入乡随俗。
分了茶,霍水也有模有样学起来,无名指蘸茶,一、二、三,向空中弹三下。
梅朵甩甩头,用袖子擦脸,气鼓鼓说:“哥哥,你都弹我脸上了,还不如不敬呢。”
大家大笑。
吃完饭后,收拾好碗筷,梅父把白玛叫到一旁,用藏语说着什么,霍水好奇凑上去,一个字也听不懂,悻悻而归,一个人趴在餐桌前发呆。
梅朵这时走过来,已经梳妆好了。
她扎了一个独辫,用红丝带编成的,顶饰两颗红珊瑚,单耳别了一枚绿松石坠,穿了身番红花色羔皮袍,灯芯绒挂面,夹装羊毛,领口两尺宽的彩缎,铜色的小脸上神采奕奕,喜庆地像个小舞狮。
她走过来,看霍水一副郁闷的样子,便踮起脚,摸他的头
“霍水哥哥,我要去赶猪了。”
“我和你一块去!”霍水自告奋勇,吃人家住人家,既嘴短又手软,不干点什么,他心慌。
“不用。”梅朵厉声拒绝,但这并不是出于客气。
梅朵没好气讲:“哥哥,赶猪可是个体力活,要把猪带到山上,赶着跑,猪走十公里,人走二十公里,日落还要挨个找回来,你行吗,我可不想到时候背着你回来。”
霍水一听,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就是吗。”梅朵叉腰,嘴唇弯弯翘翘,小虎牙露出个尖,“所以,你有别的任务。”
“什么任务。”
梅朵一路小跑,进厨房,捧出一串硕大的风干肠,递给霍水。
“喏。”
一根棉线,串了十来个肠,个个饱满顶大,表面深褐色,里面的肉丁和板油清晰可见,一股麻香。
“这是要干嘛。”霍水接过肠,沉甸甸的。
“昨天你不是抓到一只小藏獒吗,就是它闯进猪圈,咬死了一只小猪。所以今天你就带上它,挨家挨户问是谁的狗,把它还回去,再把赔偿要回来。”
霍水点点头,愣了一下,又问:“可是猪我们都吃了,人家肯给吗。”
“所以要把这串肠带上啊。”梅朵一笑。
“一般在我们这,要是咬死了家畜,就会两家人一起其乐融融吃顿饭,犯错的那家呢,吃完饭后,就会赔偿一些自己家中同等价值的干货,两边互不损失,反而还增进了感情。”
“好质朴。”霍水感叹。
“这叫生活的智慧!”梅朵伸出一根手指,笑着说。随后,戴上自己的白羔皮帽,便匆匆忙忙出门了。
梅朵没走多久,白玛就过来了,他坐下,跟霍水说:“两个消息,一好一坏。”
霍水心头晃得一缩,咬住唇,先选了坏的。
白马绷住脸:“我们恐怕还得在这呆一段时间。”
“没问到离开的方法吗。”
白玛沉重地摇头:“到前面的浪卡子县,倒是有长途班车,可以直达日喀则,但按我们现在的情况,肯定是坐不了了。”
霍水同样沉重叹气,一说起现在的情况,他就忍不住自责,自己怎么会犯怎么愚蠢的错。
“所以——”还没说完,白玛就绷不住了,一张佯装低沉的脸破开,立刻轻飘飘笑起来。
“所以叔叔说,再过一段时间,等这一批藏香猪出栏,送到日喀则卖的时候,就会捎上我们,还说在前面一点的小镇里,他有一个开旅馆的阿姐,如果我们没地方住,可以在那里借宿。”
“真的吗。”霍水呆滞,天花乱坠的好事掉下来,他都不敢接。
“真的。”
回过神来,霍水昨天担心了一整天的事有了着落,总算松了一口气。随后,猛得反应过来,这人根本就是在逗自己!于是递过去一个睚眦必报的眼刀,可看到脸,气还没撒出去,心先软了一块,嘴张开,不轻不重抱怨了一句,倒弄得像自己撒娇。
唉,脸啊。人类的第一生产力。
“我还借到了电话。”白玛像是早准备好了一套完整的鞭子和糖,刚逗完人,立马讨俏。
霍水接过手机,看他,他也看回来。看得牙痒痒,但有什么办法呢,是自己心智不坚定,他认栽。
霍水那点脾气,全发泄在电话上了。手把着一个小灵通,摁包胶皮的按键,一下比一下狠,嘟了三十秒,对面传出一声疲惫至极、怨气大的能咒死一栋楼的男声。
“哪位。”
“晚鸿雁,我。”霍水叹气。
对面愣了几秒,随即换了清亮的音色,夹着嗓子说:
“亲爱的,这么快就想我了。”
这小灵通是个老东西,塑料壳子,漏音。又因为梅父的使用习惯,音量常年是最大档,尽管霍水没开免提,这一声“亲爱的”一讲出来,在房里有震天响。
白玛的眼神微不可见抬高一个角度,霍水鬼使神差,侧头看他,两人对上视线。
白玛只是很正常跟他对视,温和,带点笑,霍水却不知怎的,一阵子心虚,仿佛那是兴师问罪的前兆,他立刻想起晚鸿雁说的——笑面虎。
他立马转过身,捂住手机的出声孔,避免对面的人再大放不堪入耳的厥词。
“别开玩笑,跟你说正事呢。”
“嗯?你怎么知道,行了,还不是你的乌鸦嘴。”
“你知道我们的号码吧,微信上有。”
“对,拜托你了。”
“还有拉萨客运站电话你也打一下,如果能找到,让他们放在日喀则,我去取。”
“我现在?哦,我现在正在羊卓雍措旁的一个小村,经历藏族人民文化的巨大冲击和洗礼,过得很好。”
“回去......现在只能继续往前走了,没法回,走一步算一步吧。”
“这里人都很好,不用担心。”
“不用,你写你的论文吧。”
“真不用!”
“好好好,就这样,拜。”
霍水手忙脚乱按掉手机。这下挂失的问题,也解决了大半。
“他为什么这么叫你。”白玛在身后冷不丁开口。
来了。霍水心中一凉。
晚鸿雁这个人,就喜欢搞这套。动不动叫他亲爱的、宝贝、甜心,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俩是一对呢!霍水读书的时候,也就这一个朋友,干什么都跟他一起,更印证了旁人对这个猜想的可靠性。
每次别人一问,自己都要急赤白脸地、手忙脚乱解释一番,而这正是这个人恶劣的目的。看戏,爽!
好了,现在又有一个人来问了,还得费劲解释。
霍水叹气,没好气说:“别在意,这个人就是嘴欠,他故意的。”
“真的吗。”
“真的。”霍水重音强调,迫切陈词。
“我还以为你们是一对呢。”白玛食指抵唇,若有所思道。
“真不是,我那天不是在你家就说过了吗。我——”霍水急红了脸,一想到那天自己震天裂地的糗态,就更无地自容。
“我,我是直的,钢铁直。”
“这样啊。”白玛意味深长嗯了一声,“既然是开玩笑,那我也可以这么叫喽。”
“什么。”霍水愣住。
“亲爱的。”
白玛音调故意拖长,喊了一声。男人的声音没有女生甜,却有一种奇妙的婉转,绕成一个钩子,轻而易举把人钩住了。
“你不行!”霍水炸毛一样,厉声即答。
“为什么,亲爱的。”白玛还很委屈似的,跟晚鸿雁那种恶劣的粘糊音调不同,他一声叫得比一声真。越叫越起劲。
“你。”霍水忽然那个尴尬的十指相扣,两眼飘忽,不由问:“姑且确认一下,你不是那个吧。”
“什么。”
“就是,那个,性取向,你喜欢男的还是女的。”为了不冒犯,霍水说得很委婉。
白玛沉默,思索了一会儿。短暂的停顿,格外漫长。
良久,他开口:“我倒是认为,喜欢一个人跟男女没有关系。”
霍水怔在原地,叹气道:“有关系吧。”
“灵魂比较重要。”白玛没有争辩的意思,只是说出一个自己笃定的事实。
霍水先入为主,“你是柏拉图主义吗。”
白玛瞳孔放大,像想到了什么,脸上的神情微小地颤动起来,撇开视线,用手捂住半张脸,去遮那道羞涩的窘迫。
他扫过嘴唇,认真说:
“不,如果可以,我还是会想跟他……”
“好好好,我知道了。”眼看话题朝不可预料的方向急转直下,霍水连忙制止。
“总之,你不要跟晚鸿雁学,你是白玛,白——玛——”霍水加重“白”的咬字,“可千万别跟他学黑了。”
“知道了。”白玛听话应了,笑得像个乖宝宝。
霍水却后背滑下一滴细细的冷汗,他觉得那个笑,不怀好意……
霍水终于知道,什么词可以精准地形容他了。
蔫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