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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藏獒 27岁 V ...

  •   两人简单收拾后,一起去了后院,见到被拴在角落的小藏獒。

      小藏獒黢黑,一身的泥巴疙瘩。昨晚一夜大雨,他躲在猪棚里,藏獒毛厚,不会着凉,但鼻子应该被熏得够呛,这会趴在地上,无精打采地摇尾巴。

      霍水心软,要靠近去给它解绳子,一过去,小藏獒一个打挺蹦起来,身子前倾,鼻子拧得皱巴,活像一个会动的泥巴团子。泥巴团还呜呜呜,呲出一排少了个尖儿的牙——霍水干得好事。

      霍水和白玛尴尬对视后,自觉退到了后面。

      这个小狗子聪明得很,见人下菜碟,专门故意气霍水。白玛一走进,立刻换了嘴脸,殷勤地像只二哈,翻肚皮,打滚、献媚、给个指令,握手都会。边握,那个小眼白一滴溜,还在得意洋洋斜视霍水,仿佛在说:

      ——我对谁都可以好,除了你。

      霍水冷眼看它。心里那点仅存无几的愧疚,啪,没了。

      没费什么功夫,白玛就套上脖圈,把它牵了出来。

      霍水摆摆手,不耐烦说:“赶紧走吧,快把这个祖宗送回去。”

      狗听了,不乐意,绕在他脚边叫。一会儿扯他裤腿,一会儿又挡在他前面,专绊他,一会儿又仰首伸眉,一跳一跳,去够霍水手里的那串肠,给他找不痛快。

      断我牙者,虽远必诛!

      从各种行为上来看,它对霍水这个人——十分不满意。

      “你要不要给它道个歉。”白玛在一旁,又乐又笑,可看了一出好戏。

      霍水不乐意,他当然不乐意,凭本事打赢的,谈什么道歉。在他看来,狗这种行为就是——耍无赖。是在擂台打输了,当场仰面朝天,兔子蹬鹰的程度。以为自己长得毛茸茸的,只要卖点萌,略施小计,人类就会心软......

      霍水又斜眼了它一眼。

      “好啦,是我不对。”霍水暗叹自己幼稚。跟一只狗计较什么呢,看它那体型,还是小崽子呢。

      27岁 VS 1岁

      自己多活了二十六年,不该如此。霍水自己都要说服不了自己了。

      “不过,谁让你要混在猪群里,你虽然不胖,但骨架子这么壮,又裹了泥巴,我还以为你是头猪呢!”霍水慷慨陈词。

      他非要多这么一句嘴,讨个瘾。狗一听,这下更气了!走一路,顶了他一路屁股,嗷嗷嗷地嚎,没停过。

      两人、一狗、一串肠。他们花了一整个上午,走访了整个村庄。

      这个村里规模不大,大约一百来户,三四百人。挨家挨户敲过去,很快就排查完了。

      但可惜的是——没有一家上前认领。

      住户人均年龄五十岁上下,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偶尔有一些家庭,有奶奶爷爷带孩子的情况,小孩钻出来,指着狗说:“啊,猪!猪!梅朵家的小猪。”把霍水笑得前仰后合,狗倒是乖,耳朵瘪下去,尾巴跟扫苍蝇似的不耐烦,一张泥巴小脸闷闷不乐,却也不凶,不咬人。

      但对霍水不一样,它一看他笑,就呲牙咧嘴,要咬他。好在白玛拉得及时,说两句好话,也就哄好了。

      这狗真精,听得懂人话。

      跑了一圈,狗主人是没找到,收获倒是颇丰。

      所有人家都觊觎霍水手上那串麻辣腊肠。问完,正准备走了,老人招招手手,把霍水重新叫回来,叽里咕噜说了一串藏语,便径自走回了屋。霍水拔剑四顾心茫然,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一回头,归巢本能似的望向白玛。

      “他说肠不错,跟我换点。”白玛解释。

      少顷,老人从房里出来,手里拿了一个透明袋,袋里装了密密麻麻的黑色小果实,干的,瘦长一个,有小指长,像一小个小红薯。霍水靠近,眯眼去看,左瞧右瞧,看不出什么名堂。

      “啊,是人参果啊。”白玛上前,一眼就认出来了。

      “人参果?”霍水疑问,“人参果不是那种,圆的,小小一个,黄色的皮上有黑色竖纹,味道淡的要死的那种果子吗。”

      霍水的评价中掺杂了不少私人恩怨。

      “应该是叫法不同吧。”白玛说,“这个也可叫蕨麻。这是地里一种野草的根瘤,刚挖出来,是深红色,甜甜的,可以拌米饭、拌酸奶、拌酥油,小孩爱在田里挖着吃,一吃一下午,可好吃了。”

      白玛的评价中也掺杂不少私人感情。

      “诶,是吗。”

      听上去,白玛很喜欢这个小果子。直觉告诉霍水,他就是自己嘴中的那个“小孩”。

      霍水抱着一股为自家小孩讨糖的气势,一串有二十多个的肠,他毫不犹豫全递了出去,来换那个看似不值钱的黑色小果实。

      霍水很少在白玛身上看到他表现出对某物的喜好倾向,他觉得是一件稀奇事。

      肠递出去,但老人没要,只自顾自把人参果塞进霍水怀里,并比了一个“二”。

      ——这是只要两根的意思。伟大的肢体语言。

      霍水心领神会,拆出两根肠,重新递给了老人。一场最原始的、以物换物的交易就完成了。

      在接下来的行程中,基本重复着这样的流程。敲门,狗是您家的吗,不是,诶,肠不错啊,跟我换点。两根,两根就够了。

      一圈转下来,本来手里只有一串肠,现在却变成了——人参果、菌干、酥油烙饼、奶渣糕、牛肋条、风干牦牛肉、羊蹄子、自家的辣椒酱、一小罐老酵头......沉甸甸的热情。

      两人分着拿,口袋放一个罐子、脖上挂一串牛肉、袍里塞一包烙饼、袖里藏一袋奶糕,嘴里嚼着牦牛肉。四只手,没一个闲着,狗头也没闲着,小袋子系成一个环,挂上去。两人一狗齐上阵,也实在拿不下了。

      问到最后一户人家,肠已经没了。

      开门的是个三十来岁的女人,穿黑色氆氇工布服,腰上一条邦典,头缠帕子,脚边站了一个腼腆的小女孩,四五岁上下。

      照例问了,又不是。两人低下头和狗面面面相觑,这小家伙,原来是野狗来的。怪不得这么没教养——这句话是霍水的心声。

      虽然肠已经换完了,但身上的东西不见少。霍水见这家人,是妈妈一个人带孩子,没男人,大概是出去忙农活或打工了,便想多分点东西给母子俩。霍水手忙脚乱翻了半天,凑了些小孩子喜欢的零食出来,要给。

      女人不好意思,进了门,说要拿点什么来换。

      女人拿来的,正是霍水最需要的——一个大布袋子,一个手工编织大布袋子!

      袋子十分漂亮,扁圆形,牛皮作套,外镶大红织锦缎,缎面用许多零碎的小件——珊瑚、玛瑙、松耳石,拼出了吉祥图案。俨然一个精致的民族艺术品。霍水一个大男人拿上,都爱不释手,都舍不得用它装东西了。

      这时,霍水注意到那个小孩,眼睛抬起一个角度,用近乎渴望的眼神,望向他手里的零食。

      “来,拿好。”霍水蹲下来,跟女孩视线平齐。

      女孩看看妈妈,又看看面前的陌生人,犹豫片刻后,接下了东西,抱在怀里。

      “真乖。”伸出手,去摸她的头。

      女孩握住霍水的手,嘴角像一朵苹果花一样绽开。踮起脚,迅速给了他的脸颊一个亲亲。跑回了屋里。

      女人看着自己小孩,在一旁捂嘴笑。白玛看着霍水,心头摇摇晃晃,也笑了起来。

      -

      两人回去时,已是半下午,天还亮堂,房子里没人,父女俩都忙着去伺候猪了。两人一合计,狗还一身泥,就这么脏下去也不是个事,于是拉了水管,准备给它洗澡。

      狗聪明,知道人帮它洗身子,也不动,但霍水一靠近,还是呲牙,一换人,立马变了副嘴脸,哈哧哈哧吐舌头、摇尾巴,用它又宽又厚的大爪子,撒娇似地去拍白玛。

      霍水脸都黑了,只能拿着水管站得远远的,杵那,当一个没有感情的花洒,看两个人你侬我侬、其乐融融地搓澡。

      “你——”霍水想嘴上找回点场子,支支吾吾半天,却发现一个问题。

      它没有名字啊!总不能一直狗,狗,狗的叫吧。攻击性太低。

      于是霍水提议,至少先给它起个名字。

      “就叫八戒吧!”霍水率先抢占坑位,显然是蓄谋已久。

      他的理由如下:一、这只狗曾经混在过猪群,体型神情动作,毫无违和感;二、它扯着嗓子死嚎的时候像猪哼哼;三、狗看人下菜碟,喜欢告状,高老庄,“老告状”!

      霍水洋洋得意,觉得自己是个取名天才。

      还没等白玛开口呢,狗不乐意了,立马原地转圈嗷嗷嗷地猪哼哼,一声比一声凄惨。不知道的,以为梅朵家又在杀猪。

      霍水真没说错,它真爱告状。

      “行了行了,不叫这个行了吧。”霍水捂住耳朵抱怨。

      叫声立马停了。

      “叫多吉怎么样。”白玛提出了一个中规中矩的名字,“藏区的狗很多都叫这个名字,藏獒多吉,很有名的故事。”

      “可是,既然叫多吉的很多,那岂不是喊一声,所有多吉就回头了。”

      “也是。”白玛为自己想敷衍了事的态度做出深刻反思。

      “还是取一个跟猪有关的吧。”霍水笑嘻嘻地说,“比如藏语的猪怎么样。”

      “pa。”白玛吐出一个爆破音。

      “帕。”霍水闭眼思索,“小帕,手帕,帕米尔......苦力帕!”

      白玛歪头看他。

      霍水不好意思挠头,说:“没什么,当我没说吧。”

      小藏獒一身的泡沫,窝在一旁,百无聊赖打了一个哈欠。

      “啊。”霍水一手握拳,砸向另一只手,显然是有了什么好主意。

      “可以用我们俩的名字来取啊。”

      他伸出一只手指,指向白玛,“白。”然后在空中绕一个圈,又指向自己,“水。”

      “叫白开水怎么样!”

      这个名字很瞎,不中不洋,不汉不藏,甚至还比不上有文化背景做注脚的“八戒”,或者至少听起来浅显易懂的“小帕”,大众一点的“多吉”,但白玛却十分喜欢。

      旁人乍一听,或许只是个奇怪的名字,绝不会联想到是两人各取了一个字,这就像一个摆在明面、无比显眼,却很难被人所察觉的谜面。没有人能拒绝去共享这样一个充满童趣的秘密。

      可白玛还没张口,霍水倒自顾自反驳起来,“会不会有点奇怪,要不算了。”

      “我喜欢。”白玛毫不犹豫肯定。

      他提议:“如果觉得奇怪,要不要换成藏语试试。”

      霍水点点头。

      樱桃换成车厘子,鸡肉串换成烧鸟,听不懂的东西总让觉得高大上。谁会知道买买提和默罕默德是一个名字呢。但这其实,也只是独独针对霍水掩耳盗铃安慰法。

      ——因为这里是藏区。

      “白开水,水,水。”白玛念念有词,似乎想找到一个更为准确的翻译。

      “bsang chu”

      他吐出一个藏语单词,为了能让霍水听懂,特意放慢了语速。

      “bsang chu”

      霍水跟着重复一遍。

      “bsang是纯净,chu是水。”白玛解释道。

      “桑珠。”他笑道,“还有如意的意思。”

      霍水清嗓,做出总结发言,“那就大名叫桑珠,小名叫白开水,字傻猪。”

      白玛点头,投出赞成的一票,而还在吹冷风的独牙桑珠,很可惜,它并没有合法的民主选举权,只能用一张不会口吐人言、嗷嗷嗷叫的嘴筒子,抱怨人类的专横独裁。

      最终,它还是落得了个小猪名。

      取完名字,两人又火急火燎投入到洗刷的工作。

      方才还有几分老实的桑珠,彻底不演了。

      前一秒还窝在白玛面前,假情假意享受沐浴按摩,下一秒零帧起手爆冲,撞向霍水,去抢他手里的水管子。霍水也没反应过来,一脱手,被抢去了。

      狗威风凛凛站在风里,昂头挺胸,嘴里咬了一根烂水管子,彰显自己胜利的反抗。

      桑珠擎住水管,开始撒了欢、不要命地跑。还在流水的管子顿时呈一个小漩涡的形状转起来。

      水珠溅落,如一把透明的风马——全落在了两人的头上。

      场面一时间十分混乱。霍水想追,可狗跑起来,人哪还能追到,只能是被拉了一圈又一圈,还被水浇了一身,狼狈不堪。白玛想帮忙,霍水已经被拉了三圈的时候,他还在慢吞吞地思考。

      他想,至少得先把水管抢回来吧,于是二话不说,拉起脚边的软管子,往回扽。

      好巧不巧的是,狗子很乐意跟人类比试比试力气,没有要松嘴的打算。

      于是松垮垮的软管,被一人一狗扽直,成了一条绝佳的暗杀工具。

      这种绊绳,野外牧人们都是用来绊野猪、野狼的,摔一下那叫一个疼。更不巧的是,它就刚好支棱在了霍水面前。

      ——扑通,骨碌碌……砰。

      霍水不出意外,绊倒了。

      他一身水爬起来,吐了口草,像个幽怨的水鬼。青一块紫一块那种水鬼。

      白玛急忙跑过去扶他。

      “你们俩,是故意的吧。”霍水抱怨。

      桑珠见自己闯祸了,也不闹了,吐掉水管,乖巧走过来,站在两人身边,尾巴摇成螺旋桨。

      “不是。”白玛乖巧回答,像一个在背标准答案的三好学生。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文化,还是民族差异的关系,霍水一早就觉得,白玛这个人很“直”。不是直男的直,毕竟人家都说了自己不在乎性别。

      这个直,是直球、且完全不听画外音的耿直。

      有些话题,要是接的这么直接,就没什么意思了。霍水也只是开个玩笑。

      如果换作一般人,大概会觉得这种人很无趣,没有幽默细胞吧。

      但不巧的是,霍水前十几年的人生,都在和晚鸿雁——这种你问东,他答西;你指左,他打右;你说今天食堂有鸡翅,去不去整点,他能歌颂一小时白羽鸡繁殖业的伟大,并痛斥鸡翅价格飞涨,期盼当年六个翅膀四条腿的怪鸡早日问世,打一场惠国惠民的价格战。洋洋洒洒一大堆,总之就是没一个在回答你的问题的神人,做了将近十年的朋友。

      正所谓,触底反弹。

      他现在对白玛这种性格,可是喜欢的不得了!

      如果他是女生,那简直是难得一遇的理想型。肯定要跟她表白,结婚,一辈子绑定在一起。

      “我,嘶,没有怪你的意思。”

      霍水看向白玛的脸,暗叹可惜。退一步,如果自己是女生,那也挺好啊。

      忽然,那张脸凑近了。一团甜的火一样靠近。

      白玛俯下身,揪起袖子的一角,去帮霍水擦脸上的土。呼吸很近、脸也很近,一双眼就这样盯着你,不闪也不避,温柔地太不像话。霍水受不了,先移开了视线,无端开始神游。

      他对所有人都这样吗?

      但霍水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脸上不仅没觉得干净,还越发难受。

      他伸手擦了一把左脸,脏的。又擦右脸,脏的。他这哪是再给自己擦脸,全抹匀了!

      此时,霍水的脸俨然变成一只花猫。

      白玛若无其事移开视线,下一秒就笑出了声。

      现在霍水脸色再难看,也看不出所以然了。全黑,像个包青天。

      “还笑。”霍水狠狠擦了一把脸。

      “没笑。”他一本正经,收回了笑容。

      “我都看到了!”

      “你看错了。”白玛背过身,不一会,肩膀又开始抖。桑珠也吐舌头,哈哈嗬嗬地喘气,狠狠嘲笑霍水。

      “你也笑!”

      “好啦,等一会回去,给你做人参果赔罪好不好。”

      “是你自己想吃吧。”霍水无奈。

      “嗯。”他坦然,“想和你一起吃。”

      霍水愣了一下,随即抬起胳膊,装作擦脸,实则在掩饰自己的表情。

      虽然他喜欢白玛这种性格,可有时候他太直了,一些触动人的真心话,能毫不犹豫就讲出来,真不知道怎么应付才好……

      在这一点上,他或许不比晚鸿雁省心。

      闹了不少时间,桑珠也累了,终于肯乖乖洗澡。

      两人一齐蹲下,脚挨脚,头抵头,四双手在狗子身上揉搓,把它伺候地四仰八叉,倒在地上享受。

      白玛说,虽然桑珠看着已经很大了,但对于藏獒来说,还只是个三四个月的小孩。以后还会长,站起来比人高。

      三四个月?霍水不可置信,它一直以为这已经是一只成年狗了,光现在都已经有一只边牧这么大,再长大,还得了。

      “而且,它的皮还很松。”白玛揪着它的皮,皮不贴肉,扯出来长长一截。

      “有什么讲究。”霍水问。

      “皮越松,长越大,等它长大了,或许会比一般藏獒还大。”

      霍水心中汗颜,再次深感自己的幸运,从藏獒口下逃出一命。只希望它长大不要记仇。

      不过。霍水转念一想。他和白玛又带不走它,桑珠八成会继续留在梅朵家,如果不行,也会被这里的哪户人家领养走,当个看家护院的狗吧。

      一想到着,霍水的心里还有点难受。

      “藏獒的品相还有什么说法吗,毛色,体态之类的。”他想看自家小孩能不能上得了台面,别到最后,都没人要它。

      “有。黑身白胸,黑身黄眉是最受欢迎的两种毛色,传说能防鬼驱邪。如果是黑身白尾巴尖,就不太好了,一般我们说是贼狗,”

      霍水闻言,立刻用水去冲它的尾巴,天哪——白尾巴尖。

      霍水惋惜道:“你说你一身黑,怎么就尾巴这一撮没墨了,不争气啊。”

      狗不理他,鼻子发出一声嗤气。

      揉了半天,终于可以冲水了。

      白玛摁住狗的背,霍水负责洗掉泡沫。

      水冲下去,泥巴水一股一股往下流,霍水这才渐渐觉出不对劲。

      怎么还越冲越掉色了?

      等冲洗完,把水关掉后,桑珠站起来,小钻风似的抖水,一身干净飒爽的长毛,一会就甩干了。而霍水和白玛都瞪大了眼睛。

      它何止尾巴尖是白的——这不就是一只纯白的藏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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