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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屠宰 “你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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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玛兰泽在杀生时,气场是不一样的。
过分冷静——甚至是冷淡,看不出他有任何的情绪,只有手上握住的刀,稳得如一把冷铁。
察觉到了这种气氛,梅朵和霍水在一旁,呼吸都不敢再重一下,耳边的波浪,似乎也愕然静止。
在刚讨论完吃与被吃的话题后,霍水是不太能接受这种场面突然横陈在他眼前,但好在这也只是一头放过血的死猪,不会叫、不会流血、更不会流泪。没有那么让人难以接受。
白玛竖起刀刃,翻转两下,做了最后的检查,随后他单膝跪地,用手逐个按压猪的各个部位,确认无误后,转向了身旁的梅朵,淡淡开口。
“梅朵,热水。”
梅朵如梦初醒,这只猪还没褪毛呢!于是慌张提来了一桶滚烫的水。
水热,但没有开,否则浇上去会烫坏皮肉。她拿了一个小瓢,随着白玛的动作,帮他从高处浇水。
水浇到猪皮上,在秋风中白晃晃蒸腾,随之而来一股牲畜特有的腥骚,在热力的作用下鱼贯而出,霍水闻了,忍不住皱紧眉头,站远了一步,梅朵也呛的连连咳嗽。
身处最近的白玛,那个白雾几乎是扑在了他脸上,神色依旧毫无动摇。
他拿起刮刀,挨在热水覆盖过的地方,逆着毛开始刮,动作看似轻巧,每一下却用足了力量。
霍水站在他身后,眼底尽收他在薄衫下紧绷的肌肉,每向前推,衣料就紧贴在皮肤,被涨涨地撑起,活像一只优雅的、肌肉停匀的猎豹,正慢条斯理、不紧不慢地处理猎物。
霍水不看猎物,看他。离不开眼。他闻不到血肉的腥,只有怀中藏袍的香。
热力使毛孔奋力张开,只消一剥,毛就簌簌脱落。
白玛抬起猪的四肢,将刮刀立起,掠过每一处细小的褶皱,剔出没法大面积脱落的短毛。
接着,他拿来利刀,刃面斜三十度,贴着皮层表面轻刮,一丝不苟处理黑茬茬的毛根。不到一刻,一整只猪就被处理干净,没了黑毛,露出乳白泛光的皮。
这时,光已经渐渐黯了,白玛的背绷成一条冷硬的线,加快手中的速度。
他执起刀,另一只手在猪的下颌处按压,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迅速插入,一刀到底,利落如流水。
转眼间,猪肚大敞,肋排整齐对称,内容物一览无余。
白玛俯身上前,手一探而入,在里面咕啾咕啾地捣弄了几下,抽出时,内脏哗哗涌出,如同一条血肉的河,滔滔汩汩地倒灌在地上。
霍水倒吸一口冷气,两眼发直,这个画面,对他属实是有点刺激了。
“梅朵。”白玛声音有些疲惫,这是一个不小的体力活,“分开装起来。”
梅朵似乎也有点怕,在旁观时,就忍不住干呕了好几次,但她听话点头,拿来了两个预先准备好的盆,按红下水、白下水分开,去挑拣地上的脏器——肠子滑腻,看上去有一层恶心的粘液,一节一节无止境地从腹腔滑落;胃囊厚重,鼓鼓囊囊一大块,似乎还有什么东西;两肺巨大,像是一整个粉红色的海绵;心脏,那几乎跟人的别无二致。
它们乱七八糟混合在一起,给视觉极大的冲击。
霍水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头晕目眩。
原来真实目睹这个场景后,比那份轻飘飘的善良先来的,是生理性的恐惧。
霍水扭过头,将怀里的藏袍压在自己的胃上,抱得更紧了些。
“霍水。”这时,白玛转过头,情绪似乎短暂地抽离了出来,又恢复了往日的温柔。
“第一次看到都会想吐,不用勉强自己。”他给了霍水一个很轻的笑容,轻到看不出嘴角的弧度。
随后,他又面向梅朵,用藏语说了什么。像是同样的安慰。
看到白玛这样,霍水的情绪倏地发生了转变。一团悲伤、冰凉的冷雾忽然笼罩住了他,让他平静,安抚住了暂时的恐惧,却又让他吸入更多、更使人窒息的怆痛。
那你呢,白玛兰泽,那你呢。
你在切开那只小羊的喉管时,沐浴它喷出的鲜血时、吃下它的肉时。有人来这么安慰你吗。
你到底哭了几次、吐过几次、注视过几双流泪的眼睛,才能像今天这么熟练。
霍水第一次注视到了他温柔表层下更深刻的某种东西。霍水不敢去想,也不敢细想。
只有现在,他想去给他一个拥抱。
白玛保持单膝跪地,手上的血延伸到小臂,脸上也被溅上一些血点,血很快被风干凝固,像是一片片被剥落的痂。他腰背微微下弯,完美露出了一小节因常年不见光、还算白皙的腰,风吹草低,卷起他被汗浸湿的短发,那一小滴混着血的汗,像一小粒淡淡的红痣,被风呼得一吹,飞走了。
一时间,霍水竟被他这副样子,吸引得不可自拔。
梅朵收拾好,将下水端走,他便再次拿起刀。
白玛找到脊椎,环切一圈,两手咔哒一旋,猪身首分离。
他把猪背朝上平放,找到脊正线,手一路摸到尾椎,用尖刃一挑,噔地一声,软骨接缝处被轻巧挑开,刀没在其中,暗暗较劲,小臂绷出一长串青筋,刀从下至上沿骨缝行进,嘶拉——嘶拉——嘶拉,行至颈椎,一整扇猪肉一分为二,轰然断裂。
断面干净漂亮,两侧的里脊完美无缺,没有多切一丝肉。
梅父站在一旁,忍不住出声赞叹,小梅朵也看呆了眼,他父亲做了二十年屠夫才有的本事,这个年轻哥哥竟旗鼓相当。
最后,白玛用娴熟的刀法,把猪肉按前槽、后鞧、里脊、肋排分好,剔出多余的板油,才终于直起腰,长舒一口气。
一场行云流水、堪称艺术视觉盛宴的屠宰秀。就此结束。
结束一切后,白玛没有立刻起身,而是改为双膝着地,在排列整齐的猪肉面前双手合十,低头静默。片刻,才站起身。
梅父过来热情表示感谢,就和小女儿一起扛起一摞子猪肉,开开心心去准备晚餐。白玛则走向湖边,去清洗身上的血气。
霍水默默跟在白玛身后,等他洗完,把藏袍递了上去。
“穿上吧,吹了那么久的风。”
“嗯。”白玛接过衣服,发尖和指尖是湿漉漉的水珠,夜光昏暗,衬得他像在空荡荡的黑暗中发光。
霍水目不转睛盯着他,白玛愣了一下,不知是被夜风吹得,还是被这种露骨的目光盯的,面色微微发红。
“怎么了?”
“阿兰,把手张开。”说着,自己也抬起了两个手臂,给他做出示范。
白玛懵懂地照做,刚摆好姿势,霍水就迎了上来,给他一个结实笨拙的拥抱。
“辛苦了。”霍水的声音闷闷的,混在潺潺流淌的水声中,清晰得像是天上的星。
“不辛苦。”白玛轻轻拍他的背,反而像是安慰人的那个。
霍水摇摇头,长吸了几口气,又将怀里的人搂紧几分。
“很难受吧。”
“你一定,很难受吧。”
霍水发凉的鼻尖贴在他热的脖颈,发丝若有若无挠在下颌,弄得白玛发痒,在那一点痒意下,心里有一块软处轰然塌方,塌在了对方暖融融的怀中,化开了。
天幕远阔,秋风过耳,远处有响雷在云顶徘徊,沿湖接近。
这回,白玛什么都没说,只是抿紧嘴唇,落下了一直悬而未决的手,环住霍水,同样用力抱住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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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时,窗外下起了大雨,滴答滴答落在屋顶。
三人在餐桌前乖巧排排坐,坐等吃饭。后厨的人铲子都要抡冒烟了,白玛本想去帮忙,但被穿粉色围裙的大哥厉声拒绝,说什么也要秀一下自己的厨艺——他是对厨房占有欲极高的那类人。厨房重地,除我之外,人类勿入!
三人等得无聊,便一起趴在窗边,去看雨。
“马上要入冬了,这就是今年最后一场雨了吧。”梅朵双手捧着脸,肘支在窗台,摇头晃脑说。
“是吗。”霍水问。
“是。”白玛笑着接道,“再过一个月,十一月就要入冬了,往后就要下雪了。”
“下雪。”霍水感叹,“我没怎么见过雪。”
“很美,像羊羔的绒毛。”白玛闭上眼。
“像棉花糖。”梅朵说。
霍水被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比喻逗笑了。
他看着飘忽的雨,凉气透过玻璃,扑到他的鼻尖。一场秋雨一场寒,这是寒冬送来的预告。
从今往后,天气只会越来越冷,他忍不住想,如果自己没把包弄丢,是不是在冬季到来之前,就可以走完这场旅途。都怪他,现在两人被困在了这个小地方,身无分文,骑虎难下。
白玛侧目,似乎看出他在想什么,于是伸出手,轻轻停在他的后背。
霍水回了一个苦笑。
“哥哥,你们要待多久呢。”
“不知道呀。”霍水托腮,数着窗上竞相追逐的雨滴,“哥哥我们现在可是流浪汉,如果不是你收留,今晚就要成落汤猫,然后被湖里的大水怪抓去填肚子了。”
“那就是说可以待很久吧!”梅朵张开手,一副开心的模样。
“你倒乐观。”霍水蹲下来,捏她的鼻子。
“因为如果你们留下来,就可以参加不久后村里的献新了,人越多越热闹嘛。”梅朵抓住他的手,嘟嘟囔囔说。
“献新?”霍水疑惑道。
“就是把新收获的新粮,献给天地、山川、草木、动物,感谢风调雨顺,保佑农作物免遭灾害。”白玛在旁边解释。
“一般献新在九月就结束了,但今年天气怪,谷物收成也晚,所以现在田里还有大把的青稞没收完哩。”梅朵补充道。
“等一收获完,就要办庆典了!”
霍水若有所思点头,问道:“在这里不止是动物,一草一木也要诚心感谢,是因为万物有灵吗。”
“因为人是没法独善其身的。即便是路边不起眼的一颗草,也会在腐化后,回归土壤,贡献养分,被作物所吸收,最终由人类收割。土、草、天上的雨、地下的水,无一不有恩于人。”白玛边说,边看向窗外的雨。
“你听过一句话吗。”白玛问。
“什么?”
“愿我如同虚空和大地,永远支持一切无边众生的生命。”
霍水没有答,静静地消化。
小孩可不管这些有的没的,她只高举起手,画着圈,洋洋得意说:“献新可热闹了,有好多好吃的。”她的重点是——好吃的。
“大家会把新收的青稞拿出来,捏糌粑、酿新酒,做甜醅,还有特别、特别香的酥油炒青稞,到时候啊,村里全是酒香和油香,想吃什么就拿什么。”
“你能喝酒吗。”霍水一手一边,揪她软嘟嘟的脸颊。
“不能。”她委屈道,但转而音调又雀跃起来,“但是小孩有专门的青稞煮牦牛奶喝,还会加上芋头、砂糖和燕麦,芋头煮得又软又烂,一口咬下去都不用嚼,可香咧!”
霍水一恍神,忽然想到,自己在巴士上说到了日喀则,一定要去吃青稞,没想到弯弯绕绕,出了这么多意外,居然还是达成了目的。
“所以,哥哥,你们就留下来吧。”
梅朵一手抓住霍水的手,一手拉住白玛的手,眼巴巴看着他们。
两人对视,各牵了一只肉嘟嘟的小手,无奈地笑出了声。
就算不答应也得答应啊,他们现在哪还有别的地方可以去啊。
三人又聊又笑,梅朵听说白玛是学音乐的,闹人得不行,非得缠着他唱歌。风在窗外吹,小雨哗啦,外面辽阔湿润的天地奏起一阵蛙鸣,四人的小屋中火塘呼呼燃烧,温暖而明亮,藏语汉语的歌唱了一首又一首。
梅朵坐在小板凳上,摇头换脑,开心得直拍手,霍水也跟着起哄,用琉璃、水晶、米迦勒的光环、玫瑰上的露水,宇宙中一颗全新的恒星!什么夸张的词都扔出来,一股脑去夸他,把白玛闹得越唱越羞,嘴一闭,说什么都不肯继续唱下去。
不一会儿,热腾腾的饭菜就被端上了桌,四人把一张小餐桌围满,排排序就坐,准备开吃!
就那么一会,大哥转眼做了六道菜,五菜一汤。
小炒肉、炸肉排、烧肚条、豉汁蒸排骨、红烧肥肠,软烂粘糊的猪蹄花生白果炖汤。米饭是大木桶蒸出来的,满满一大锅,哐得一声砸上桌,米香四溢,一度盖过了菜香。
一桌子菜,把猪最好吃的几个部位都做了出来,个个都是硬菜。
霍水从早上就没吃饭,是实打实饿了一天,中途还做了体力劳动,这会儿看到香喷喷的米饭,眼睛都发直了。但一想到刚才的场面,他还是先学着白玛的样子,双手合十,静默低头,才拿起筷子开动。
霍水先夹了一口最下饭的炒肉,合着米饭一口吞下,肉一肥两瘦,佐了蒜片和辣椒,每一片瘦肉上都带着恰到好处的一点肥,猛火快炒、镬气十足。和一般炒肉不一样,藏香猪的肉格外紧实多汁,嚼了好久,霍水才舍得咽下去。
味蕾得到满足的那一刻,霍水忽然觉得,活着真好、能吃上热饭热菜真好、哪怕为了这一顿饭,他们流落乡间也算值得。
大哥站起来,豪爽地给大家分肉排。
梅朵是小孩,最馋这种炸货,一口气要了三块,霍水和白玛各一块。
咬下去,肉排“咔嚓”脆响,包裹其中的肉立刻爆发出鲜嫩的汁水,流在了米饭。
这是里脊最嫩的一块,没有额外调味,只用盐、胡椒简单腌制了一会,吃时蘸一点小碟中的甜辣酱,外酥里嫩,别提多好吃了。
小梅朵吃了满嘴油,一大碗米饭没动几口,肉排倒是一块接一块,开心得咧着大油嘴,酱沾在嘴角,像两撇小红胡子,惹得大家一阵笑。
光是炒肉和肉排,霍水就解决了一碗饭,大哥见了,别提多开心了,这说明自己厨艺好啊!哪个厨师见了都合不拢嘴,立马接过他的空碗,又填满一份。还热情给他夹菜,不一会,碗就摞成了小山丘。
白玛吃得文雅,但速度一点也不慢,一口接一口,和霍水同时加了饭,显然也是饿坏了。
肥肠、猪肚是重口菜,浓油赤酱、咸鲜醇厚,两个部位都是软糯中带着韧劲,富含油脂,带着一点脏器独有的香味,盘边的汤汁也十分适合拌饭。
吃下水,适合配酒。
大哥情到深处,忍不住起身,去冰箱拿来一个土色小陶壶,盖子启封,一种独特的浓郁麦香便按耐不住飘溢而出,带一点山楂糕的酸气,在一间小室萦绕不绝。
梅朵眉头一皱,在鼻子前直扇风,抱怨道:“爹,少喝点酒啦。”
男人说,这是自己酿的青稞酒,年份久、香味足,可好着哪!平时都舍不得喝,并转向霍水和白玛,问哪个小辈愿意来陪我这个老东西一杯。
白玛无奈拒绝,说自己喝不来。霍水倒是吃开心了,舔舔嘴,血气一上涌,递出碗就要慷慨陪酒。他自己其实也是有点馋的,好奇这青稞酒的滋味。
可一入口,霍水就发现不对劲了。
这酒——根本就是白酒!
虽然入口柔和,但能明显感到辣,度数绝对低不下来。平时他也就喝点啤酒,再不济就是超市的罐装鸡尾酒,撑死五六度,哪遭得住这种后面直接加个零的!
霍水不想扫大哥面子,一猛子干了,所幸也不多,就是喝完直咳。白玛见了,忙帮他拍背,笑他逞强。
霍水苦笑推拒,说自己没口福,品不来,自己还是喝点猪蹄汤吧,以汤代酒,来,干杯!大哥也是个豪爽人,不怪他,酒碗一撞,没再继续劝酒,反而自己一口酒、一口肉、一口饭,一口汤,潇洒地乐得其所。饭桌经过一个小插曲,彼此更加熟络,也就更热闹起来。淅淅飒飒的落雨、寒风,也挡不住一屋子的发自内心的欢笑。
外面风雨飘摇,里面灯火通明、酒足饭饱,小猪在猪圈酣睡。一个大壮汉、两个饿坏的小伙子、一个发育期的小孩,这桌上剩不下什么菜,一大桶米饭也几乎见了底。
简单收拾过后,梅朵领着两人先去了卫生间,说等会可以来洗个澡,接着,就把他们带到客房。
门一开,房间内干净整洁,装饰繁复,但不凌乱,地上是一张巨大的卡垫,墙上一张壁画,绘制了莲花、卷草、瑞兽之类的彩图,边角处一个藏式迷你小火塘,正烧着小小亮亮的火,因此屋内温暖如春,这是一个很有“藏风”和人情味的的小房间。
但是两人都愣住了。
因为房间里,居然只有一张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