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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少女瓦伦蒂亚·爱德森(七) 少女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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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和宋稷之间隔着的雨幕,都开始变得透明。那些细细密密的雨丝,像是被什么东西融化了一样,变得又轻又薄,像一层透明的纱,不仅没有挡住他的视线,反而把她的轮廓衬得更加柔和、更加朦胧、更加美得不真实。
雨声也从他们的世界里消失。不是变小,不是变远,而是彻彻底底地消失——像是有人按下静音键,把整个世界的声音都关掉。只剩下他的心跳,咚,咚,咚,一下一下,在这片寂静里敲得震天响。
就在宋稷沉浸在这美好的一切之中时——“砰砰砰!”敲门声从门外传来,又急又重,震得门板都在晃。宋稷生气地回过头,张了张嘴,准备开口骂人。谁啊?这么不会挑时候?然后他听见艾玛太太更大的骂声从门外传来,那嗓门又粗又亮,像是装了扩音器:“你在干什么?叫了你多少遍了!快下来吃饭!”宋稷的气势一下子就没了。他支支吾吾地回答:“好的好的,马上下来。”声音小得像做贼心虚。
宋稷转过头,看向对面的窗户。窗口空空荡荡。女孩已经不在那里。他踮起脚尖,伸长脖子,从小小的窗口望过去,只看见一片漆黑,和雨水打在玻璃上留下的水痕。没有人影,没有长发,没有那双亮晶晶的眼睛。他安慰自己:没关系的。至少知道她住在哪里。再也不用担心以后会见不到她。对面那栋房子又不会长腿跑了。
宋稷深吸一口气,走出房间。路过凯撒的房门时,他又看了一眼门上那朵鲜红的玫瑰。在走廊昏暗的灯光下,那朵玫瑰红得更加浓烈,花瓣的纹路清晰得像真的,仿佛伸手就能摘下来。他突然觉得,凯撒这家伙也挺有画画天赋的。这么闷骚的人,居然能画出这么细腻的东西。
今天的午餐是德国香肠,外皮煎得焦脆,切开的时候“咔”的一声,汁水从里面涌出来,热气腾腾。还有番茄茴香面,面条裹着红彤彤的番茄酱汁,上面撒着新鲜的茴香叶,绿油油的,闻起来酸酸甜甜的。宋稷愉快地吃着饭,叉子卷起面条,一口接一口,腮帮子鼓得老高。他一边吃一边盘算着——一会儿吃完饭,就去后面溜达溜达,说不定能再次碰见那个女孩。他可以在那栋老房子周围转几圈,假装散步,假装路过,假装不经意地抬头。说不定她也会打开窗户,对他笑一下。就一下,他就满足了。
宋稷沉浸在自己的幸福中,无法自拔。嘴角的弧度一直没下来过,眼睛亮亮的,像两个小灯泡。“叮咚——”门铃响了。宋稷和艾玛太太同时抬起头,看向大门的方向。宋稷放下叉子,站起身来,走过去打开门。凯撒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把滴着雨水的黑伞。雨水顺着伞骨往下淌,在门口的台阶上汇成一小滩水。他的头发被雨水打湿几缕,贴在额前,衬得那张脸更加白皙。他穿着那件深色的大衣,衣领竖起来,遮住半边下巴。
凯撒露出一个礼貌的笑容,嘴角微微翘起,客客气气地说:“不好意思,忘了拿钥匙。”他放下雨伞,走进来,很自然地在餐桌边坐下。艾玛太太早已经将他的餐具准备好——盘子、叉子、餐巾,整整齐齐地摆在他面前,像是早就知道他这个点会回来。凯撒拿起叉子,将面条优雅地卷起来,动作不紧不慢,叉子在盘子里转了两圈,面条被卷成一个整齐的小团。然后他慢条斯理地将它送进嘴里,嚼了嚼,咽下去。
“艾玛太太,”凯撒夸赞道,语气真诚,“您做的食物真美味。”宋稷看见艾玛太太的脸红了。不是那种淡淡的、不太明显的红,而是从脖子一直红到耳根、像被开水烫过一样的红。那张布满皱纹的脸上,竟然浮现出一种小姑娘般的羞涩。一百多岁的老太太,被一个年轻男人夸了一句,就脸红成这样。
宋稷内心忍不住吐槽:呸,仗着自己长得帅就撩一百多岁的老太太,不要脸。
仿佛是听见宋稷内心的吐槽,凯撒突然转过头,看向他。“你今天怎么没有去上学?”他的语气很平淡,像是一个作威作福的中式大家长在质问不听话的孩子,那语气里带着一种理所当然的、不容置疑的威严,好像他天生就该管着宋稷。
宋稷心里翻了一个大白眼。我怎么没去上学你不知道吗?我昨天晚上经历的那些事都忘了吗?被阿加呶追杀差点死掉——这些你都忘了吗?他反问凯撒:“你怎么没去上学?”
凯撒语气平淡地回答,但宋稷还是从那些平淡的词句之间,听出一丝恶作剧得逞的得意。“我早就完成学业了。”凯撒顿了顿,叉子在盘子里轻轻转了一圈,“如果你在学业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来我房间问我。”最后那句话,语气突然变得暧昧起来。不是那种明显的、刻意的暧昧,而是一种若有若无的、像羽毛轻轻拂过皮肤一样的暧昧。
宋稷的老脸也是一红。就在那一瞬间,他产生一丝丝的错觉——眼前的凯撒,和刚刚在对面的窗口见到的那个少女的脸,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同样的轮廓,同样的眉眼,同样微微上翘的嘴角。
宋稷猛地摇了摇头,把那个荒谬的念头甩出去。然后他抬起手,狠狠给了自己一巴掌。“啪”的一声,又响又脆。艾玛太太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手里的叉子停在半空中,嘴里的面条还没来得及咽下去。她对于宋稷这突如其来给自己一巴掌的动作表示不理解,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凯撒则是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继续慢条斯理地吃着自己盘子中的面条。凯撒吃得很少。他盘子里的面条只动了一半,香肠也只切了两小块。他放下刀叉,用餐巾擦了擦嘴角,动作优雅得像是在参加什么高级晚宴。然后他站起来,说了句“我吃好了”,就上楼去了。
宋稷逮住机会,凑到艾玛太太身边,压低声音问:“艾玛太太,后面那一家——就是爱德森夫妇家——他们现在是什么情况?您上次说他们去了美国,现在回来了吗?”艾玛太太有些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上次不是告诉过你吗?他们的女儿生病了,后来他们一家就去了美国。怎么了?”宋稷连忙说:“他们一家已经回来了。我刚刚还看到他们家那个生病的小女孩了,就坐在二楼的窗户边。”
艾玛太太放下手中的香肠,抬起手,摸了摸宋稷的额头。“我的孩子,”她的语气里带着一丝担忧,“你是不是生病了?还是昨天受伤留下了后遗症?”她收回手,语气里充满担忧,“他们一家四十年前就去了美国。就算是现在一家人回来了,那个生病的小女孩也应该四十多岁了吧。怎么可能是小女孩?”
宋稷不甘心地追问:“那也许……是孙女呢?也许是那对夫妇的孙女,来这边度假或者探亲。”,“这倒是有可能。”艾玛太太点点头,认同宋稷这个猜想。宋稷乘胜追击,声音里带着一丝急切:“那我们是不是需要去拜访一下?毕竟是邻居呢,这么多年没见了,于情于理都应该去打个招呼吧?”
宋稷为自己的私心感到羞耻。这是他唯一能想到的拜访那个女孩的正当理由,虽然这个理由蹩脚得连他自己都觉得心虚。但好在,艾玛太太接受了他这个蹩脚的理由。“当然需要去拜访。”她说,语气变得认真起来,“我和爱德森夫妇已经四十年没见。如果他们真的回来了,我确实应该去见见他们。”宋稷狂点头,点得脖子都快断了。他感觉胸腔里那头鹿又活了,而且比之前更大、更壮、更有力气,正在拼命地撞他的肋骨,撞得他生疼。
或许是感受到宋稷灼热的目光,艾玛太太疑惑地问他:“你要跟我一块去吗?”宋稷再次狂点头,这次点得比上次更猛,脑袋都快从脖子上甩出去。他感觉那头鹿马上就要破胸而出,冲到对面的老房子里去找那个黑色长发的女孩。“那今天下午四点去吧。”艾玛太太说。宋稷恨不得马上就去。他恨不得现在就冲出门,冲过那条窄窄的小道,敲开那扇黑漆漆的门,见到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女孩。但艾玛太太说:“现在正是午休时间,这个点去拜访别人,是一件十分不礼貌的事情。”
宋稷只好耐着性子,上楼回到自己的卧室。走到自己的房门前,宋稷抬起头,看见凯撒正站在他的房间门口。他双手环抱在胸前,懒洋洋地靠在门框上,一条腿微微弯曲,鞋尖点着地面,整个人像一幅被随手挂在墙上的油画——漫不经心,却好看得过分。那双黑色的眼睛正看着他,目光里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审视,像在看一只不小心闯进室内的飞虫,好奇它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出去的路。
宋稷选择低下头,无视凯撒那种高高在上的目光。他盯着自己的鞋尖,盯着走廊地板上那道细细的裂缝,盯着门把手上那点斑驳的锈迹,就是不看他。凯撒并没有因为他的无视而生气,他忽然开口,语气里带着一丝调侃,像在逗一只猫。“你恋爱了?”
宋稷开门的动作停住。他的手停在门把手上,指节微微收紧。他深吸一口气,不甘示弱地抬起头,看向凯撒,冷冰冰地回答:“没有!”
凯撒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语气变得认真起来,认真得像在陈述一个经过无数次验证的真理:“也是。像你这样的人,怎么会有女孩子爱上你呢?”
这句话彻底让宋稷炸开。他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从脖子一直红到耳根,像被火烧了一样。他瞪着凯撒,声音拔高好几度:“关你什么事!跟你有什么关系!”
凯撒并没有因为他的炸毛而改变态度。他依旧漫不经心地靠在门框上,甚至换了一条腿支撑身体,姿态慵懒得像一只晒太阳的猫。他看着宋稷,轻飘飘地吐出四个字。“我救过你。”
那四个字的威力堪比原子弹。宋稷张张嘴,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的嘴唇蠕动两下,像一条被扔上岸的鱼,徒劳地开合着,发不出任何声音。一句话,就将宋稷堵得哑口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