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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少女瓦伦蒂亚·爱德森(六)   直到温 ...

  •   直到温乡和阮玉两人已经坐进车里,宋稷还站在车窗外不停地道歉,嘴里翻来覆去就是那几句话——“对不起”“真的对不起”“麻烦你们了”。阮玉被他念叨得不耐烦。她摇下车窗,皱着眉头看着他。“你能不能别一直道歉?”她的声音又急又脆,“又不是你的错。再说了,我们之间什么关系,用得上这么客气?”宋稷张张嘴,还想说什么。温乡一脚油门踩下去,黑色的宝马发出一声低沉的轰鸣,车身猛地往前一冲,轮胎在湿漉漉的路面上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一个漂移甩尾,消失在山坡的拐角处。

      宋稷站在雨里,望着那辆车消失的方向,愣了好一会儿。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影子在雨水里晃动,像一片找不到方向的落叶。

      宋稷回到家的时候,厨房里已经响起熟悉的动静。“嗙、嗙、嗙——”艾玛太太正把一团面团狠狠摔在案板上,一下接一下,砸得案板直颤,整栋房子都在跟着微微震动。德式香肠在烤炉里滋滋地冒着油,诱人的香味从厨房的缝隙里钻出来,飘满整个走廊,混着面粉和黄油的味道,暖烘烘的。

      宋稷站在厨房门口,没有进去。他不确定艾玛太太是否在生气——毕竟艾玛太太每一次在厨房都是这么大的动静,就算心情好的时候,也能把案板砸出裂缝来。但今天不一样,刚刚发生的事情还悬在他心里,像一根刺,扎在那儿,不疼,但硌得慌。他思索片刻,小心翼翼地开口:“早上的时候听我朋友说,您身体不太舒服。现在好些了吗?”

      艾玛太太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面团在她手里被揉过来,摔过去,翻过来,折过去,动作又快又狠,像是在跟面团有仇。

      “从我十二岁开始,我就无法进入教堂。”艾玛太太的声音从面团的闷响里传出来,异常清晰,“一开始更严重,我甚至无法靠近教堂。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不适感慢慢减缓。”她停了一下,把面团翻了个面,继续揉“也许是因为我参加过战争,杀害了很多生命,所以天主不允许我这样有着罪恶灵魂的人进入他的领地。又或许是——”她的声音低了下去,“我一个本该死掉的人又活了过来,这对天主来说是一种冒犯。”

      宋稷的耳朵竖了起来。他注意到最后一句话——“本该死掉的人又活了过来”。温乡说过,阮玉在艾玛太太身上感受到微弱的死亡气息。他一直在想那句话,一直在想“死亡之物”是什么意思。现在看来,也许那句话并不是空穴来风。

      宋稷斟酌着措辞,小心翼翼地问:“您本该死去,却又复活?这是什么意思?”艾玛太太停下手中的擀面杖。她转过头来,那双浑浊的眼睛看着宋稷,目光有些远,像是穿过他,穿过厨房的墙壁,穿过几十年的时光,落在某个很遥远的地方。

      “我十二岁那年,”艾玛太太说,声音很轻,像是在讲一个很久很久以前听过的故事,“整个欧洲爆发了大量的瘟疫。而我很不幸地感染了那个夺走了很多人生命的病。”她顿了顿。“我那时候感觉自己已经要死了。我甚至看见了——身穿白色衣服的小孩子,在围绕着我转。一圈,一圈,又一圈。他们的脸很白,眼睛是黑色的,没有瞳孔,就那么看着我。”

      宋稷的后背一阵发凉,但他没有打断她。“后来,我的父母找到居住在山顶教堂边上的德里克里先生。”艾玛太太一提起这个名字,眼神就变得柔和起来,像是一块冰在阳光下慢慢融化,露出底下温暖的、柔软的东西。她的嘴角微微上扬,那张布满皱纹的脸上,竟然浮现出一种少女般的羞涩。

      “德里克里先生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男人,”她说,声音里带着一丝怀念,“也是一个非常善良的男人。他对我们温柔又慈祥。那时候,我的梦想就是可以嫁给德里克里先生。”她低下头,看着自己沾满面粉的手。“他救了我。他把我从天主的领域带回到了人间。”她抬起头,看着宋稷,“我想,这就是天主不愿意让我踏进他的领域的原因。”

      宋稷想起艾玛太太说过的话——德里克里先生早就去世了,已经去世一百年了。他张张嘴,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自从他救了我之后,”艾玛太太继续说,“我便开始对周围所有的教堂产生深深的恐惧感。我的父母没有办法,只好带着我搬离这里,去了希腊。”她停了一下。“等到我再次回到这里的时候,只听到琼斯太太告诉我——在我和我的父母搬离这里的第二天,德里克里先生被人杀害在家中。至今,未能找到杀人凶手。”

      她的脸上全是悲戚。不是那种浓烈的、撕裂的悲伤,而是一种被岁月磨平棱角的、沉淀在心底的、永远不会消失的哀愁。像是一块石头,被河水冲刷了几十年,棱角都没了,但它还在那里,沉甸甸的,压在最深的地方。宋稷意识到自己问了不该问的问题。那些往事,那些已经过去几十年、上百年的往事,不该被他翻出来。

      宋稷赶紧转移话题,声音尽量放得轻松一些。“艾玛太太,您今天午餐想吃什么?我做给您吃。”艾玛太太轻轻擦拭掉眼角的泪水。她扭过头,用那只干枯的手在脸上抹了一下,然后深吸一口气,声音恢复平时的样子。“不用了。你刚受了伤,先回房间休息去。一会儿午饭好了,我来叫你。”她的态度很坚决,一边说一边把宋稷往厨房外面推。她的力气很大,大得不像一个一百多岁的老太太,宋稷被她推得踉跄两步,退出厨房。然后门在他面前关上,发出“砰”的一声。

      宋稷站在走廊里,摸了摸鼻子,转身上楼。他来到自己房间的门口,正准备从口袋里掏出钥匙,一抬头——他愣住了。对面凯撒的房间门上,画着一朵鲜红的玫瑰。那朵玫瑰画得极逼真,花瓣层层叠叠,从花心向外舒展开来,每一片花瓣的纹路都清晰可见。花瓣的颜色是那种最纯粹、最浓烈的红,红得像是刚从血管里流出来的,红得像是把全世界的红色都浓缩在了这一朵花里。花瓣的边缘微微卷曲,带着一丝将开未开的羞涩。花萼是深绿色的,紧紧地托着花瓣,几片细小的叶子从花茎上伸出来,叶脉清晰,翠绿欲滴。整朵玫瑰像是从木头门里长出来的一样,不是画上去的,而是从木头的纹理里生出来的,从纤维里长出来的,从这扇门的灵魂里绽放出来的。

      宋稷盯着那朵玫瑰看了好一会儿,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凯撒这人,表面上冷冰冰的,说话带刺,动不动就摆出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动不动就说“万一你很快就死了呢”这种话。但他在自己房间的门上画了一朵玫瑰——一朵鲜红的、娇艳的、栩栩如生的玫瑰。

      宋稷确定,凯撒是一个闷骚的人。他的嘴角不自觉地弯了一下,然后掏出钥匙,打开自己的房门,走了进去。

      宋稷坐在书桌前,百无聊赖地拨弄着桌上那盏老式台灯的开关。灯亮了,又灭了,又亮了,又灭了,橘黄色的光在他脸上明明暗暗地跳着。他看着眼前那扇复古窗帘,厚重的亚麻布,边缘绣着细密的花纹,在微风中轻轻摆动。他突然想起来——今天还没有给母亲报平安。他连忙从口袋里翻出那个伤痕累累的手机,又从抽屉里翻出充电线,插上。屏幕亮了,一闪,然后暗了。又亮了,又一闪,又暗了。反复了好几次,最后彻底黑了下去,再也没有亮起来。

      完了!

      摔坏了!

      宋稷长叹一口气,把手机扔在桌上,整个人往后一仰,靠在椅背上,盯着天花板发呆。也不知道在国外修手机得花多少钱。他在国内修过一次,换了个屏幕,花了两百块,心疼了半个月。现在在德国,人工费贵得要死,估计得翻好几倍。他的心情开始烦躁起来。外面的雨那么大,砸在窗户上噼里啪啦,他一点也不想坐公交去市区。主要是他害怕经过那片森林——那些阿加呶给他留下的阴影面积太大,大到他一想到那片黑压压的林子,后背就开始冒冷汗。

      等明天上学的时候再找个地方维修手机吧。宋稷把充电线拔掉,把手机塞回塑料袋里,眼不见心不烦。他站起身来,走到窗边,一把拉开那扇复古窗帘。“哗”的一声,灰蒙蒙的天光涌进来,照亮半个房间。他又推开窗户,冷风裹着雨丝扑面而来,凉丝丝的,带着一股浓烈的雨腥味,混着青草被雨水打湿后散发出的清苦气息,从外面钻进他的房间。

      宋稷深吸一口,那股潮湿的、新鲜的、带着泥土芬芳的空气,顺着他的鼻腔涌进肺里,整个人都跟着清醒几分。烦躁的情绪被风吹散一些,像乌云被吹开一道缝,露出一小块蓝天。他准备去床上躺一会儿。就在他转身的瞬间,余光扫过对面那栋老房子——爱德森夫妇的老房子,那栋黑黢黢的、鬼气森森的房子。

      二楼的窗口,坐着一个人。

      宋稷的身体僵住。那是一个女孩,肌肤雪白,白得像是从来没有被阳光亲吻过,又像是被月光浸泡了很久很久。一头黑色的长发如丝绸一般垂在肩侧,发丝在微风中轻轻飘动,像一面黑色的旗。她的眼眸如同黑色宝石,又黑又亮,亮得像是里面藏着一整个星空。那双眼睛正看着他,目光深情又温柔,像是等了他很久很久。

      女孩低下头,露出一个甜美的微笑。宋稷的心脏又开始狂跳了。不是普通的那种跳,而是像坐在一辆没有减震的拖拉机上,在坑坑洼洼的土路上狂飙,整个胸腔都在跟着抖,抖得他呼吸都乱了。

      自从上次在那棵树上分别之后,他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那个树上的精灵公主。他在心里把那张脸翻来覆去地想了无数遍,在梦里把那个从天而降的身影回放无数遍。他以为此生关于长发女孩,只会剩下遗憾——一种永远填不满的、一想起来就心口发疼的遗憾。可她此刻就坐在他的对面,在对面那栋老房子的一个小窗户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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