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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征战者马尔库斯·温克斯(十一)   大厅中 ...

  •   大厅中间铺着红色的地毯,不是普通的红,而是那种深沉的、近乎血色的勃艮第红,毯面厚实得踩上去听不到脚步声。两侧摆了许多的长条桌,桌上堆满了水果和点心,堆成金字塔形状的紫葡萄、切成薄片的风干火腿、撒着糖霜的蛋糕、整只烤得金黄的乳猪,还有宋稷叫不出名字的各种甜点和酒饮,银质餐具在烛光中闪得人眼花。

      众人随着小提琴手的欢快音乐翩翩起舞。男士们的燕尾服和女士们的蓬裙在旋转中交织成一片流动的色彩,裙摆扫过地毯发出沙沙的声响,笑声和谈话声在高耸的穹顶下回荡,被放大成一种持续的、嗡嗡的轰鸣。空气中混合着香水、蜡烛、烤肉和葡萄酒的气味,浓稠得几乎可以用刀切开来。在宋稷进来时,他们都用奇怪的眼神打量着这个格格不入的年轻人,跳舞的人慢了半拍,聊天的人闭了嘴,甚至连小提琴手都拉错了一个音符。那些目光从他湿漉漉的头发滑到他磨白的黑袍,从他沾泥的皮鞋滑到他攥着邀请函的粗糙手指,然后停在他脸上,那张脸年轻、坚毅,但和这个房间里的一切都格格不入,就仿佛在雪地里泼洒了一堆烧得黢黑还冒着烟的柴火一般。

      宋稷沿着墙角走到角落的一处,他坐在那把被遗忘的凳子上。那凳子大概是给仆人休息用的,矮而硬,放在一根石柱的阴影里,刚好被光线照不到。他尽量让自己不被别人注意,他的背脊挺直,双手放在膝盖上,目光低垂,像是一尊被不小心摆错了位置的雕像。水晶吊灯的光斑在他脚边的地毯上跳跃,音乐声、笑声和舞步声在他周围翻涌。他坐在那个角落里,身上的黑袍和阴影融为一体,仿佛只要他足够安静、足够渺小,这个金碧辉煌的世界就会忘记他的存在。

      一曲舞罢,小提琴手的弓子在弦上拖出最后一个绵长的音符,余音在穹顶下绕了两圈,消散在水晶吊灯的光斑里。跳舞的人们松开彼此的手,意犹未尽地退回两侧,女士们的裙摆沙沙地收拢,像一朵朵正在闭合的花。一个穿着燕尾服的男人站在大厅中间,他将自己的头发梳在脑后,服服帖帖,油光瓦亮,像是在头顶涂了一层清漆。他的燕尾服是深灰色的,剪裁得体,胸口别着一朵白色的丝绸花。他抬手做了个下压的手势,大厅里的窃窃私语便如退潮般安静下来。

      “尊敬的各位女士,各位先生们,欢迎各位来到马尔库斯将军为他的爱人——凯撒准备的生日宴会!”现场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宋稷跟着鼓起掌来,他的手掌粗糙,拍击的声音在周围那些戴着白手套和绸缎手套的手掌之间显得沉闷而突兀,像是一块石头掉进了装满银币的盘子里。但没有人注意到他,所有人都在鼓掌,有人甚至吹起了口哨。“那么接下来,就请我们的主人,为大家带来祝词!”现场再次爆发雷鸣掌声。宋稷的手放了下来,“他的爱人!”这个词语在他脑海里回荡了一瞬,然后像一块石头沉入深潭,闷闷地砸在某个柔软的地方。

      原来那个男孩说的“爱人”,是一个英勇神武的大将军。他想起昨天在教堂门口,凯撒说“如果只是你和我,那不叫做晚会,那叫做约会”时那种狡黠的、轻快的语气,那不是邀请,不是暗示,甚至不是试探。那只是一个被人深深爱着的人,在面对外人时自然而然流露出的松弛与安全感。想到这里,他的心,突然就难过了起来。那种难过不是尖锐的刺痛,而是一种钝重的、缓缓下沉的失重感,像是站在悬崖边,看着远处海面上那艘自己永远也登不上去的船缓缓驶离。

      伴随着音乐和掌声出场的,是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男人。他从二楼的雕花栏杆后走出来,脚步沉稳,每一步落在大理石地面上都像是在丈量自己的领地。他有着鹰一般的眼睛,深褐色的瞳孔锐利而冰冷,里面写着野心勃勃,像是两簇被压在冰层底下的暗火,不灼人却能让人从骨头缝里感觉到寒意。他的颧骨很高,天然带着一种“我不需要讨好任何人”的倨傲。男人穿着黑色的短款西装,修身的剪裁将他宽阔的肩膀和紧实的腰线勾勒得一览无余。修长的裤子将一切都衬得那么完美无瑕,不是贵族少爷那种养尊处优的完美,而是一个在马背上和战场上磨出来的、每一寸肌肉都恰到好处的完美。

      男人的皮靴擦得锃亮,鞋跟敲击大理石地面发出清脆的“嗒嗒”声,在掌声和音乐中依然清晰可闻。而在他的身边,站着比他矮一个个头的凯撒。凯撒今天穿了一件深红色的天鹅绒礼服,颜色像凝固的红酒,在水晶吊灯下泛着幽暗而华贵的光泽。他的黑发被仔细地向后梳起,露出光洁的额头和线条优美的脖颈。他没有佩戴任何珠宝,他不需要,他美得就像是站在帝王身边的绝世王妃,优雅,美丽,甚至是绝美。那种美不是柔弱的、依附性的美,而是一种知道自己被深爱、被珍视、被放在世界中心的人才会有的从容的光芒。

      马尔库斯站在二楼,他用睥睨众生的眼神打量着一楼的众人,仿佛是在检阅自己即将出征的军队。他的目光从左到右缓缓扫过,所及之处,人们不由自主地挺直了腰背、收住了笑声,像是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校准了姿态。他天生就带着帝王的威严,那种威严来自一种根深蒂固的确信:他相信自己生来就该站在最高处,而所有人都应该仰视他。他的眼光不为任何人停留,但是在宋稷这里,他停留了两秒,只有两秒!那双鹰隼般的眼睛越过满厅的华服和珠宝,精准地落在了角落里那个穿黑色长袍的身影上。

      宋稷感觉到那道目光像两根冰冷的针扎在自己脸上,不带温度,不带感情,只是纯粹的审视和评估。或许是因为他的穿着与这里格格不入,又或许是因为宋稷灼灼的眼光停留在他的爱人凯撒身上。两秒后,马尔库斯移开了视线,像是从肩膀上拂掉一粒灰尘那样漫不经心。宋稷的呼吸紧了一瞬,凯撒望向身边的马尔库斯,那眼神中,是宋稷从未见过的深情,不是少女怀春时那种闪烁的、羞怯的光,也不是社交场合里训练有素的温柔凝视,那凝视如同雪山一般,庄重又深邃,像是一个人在广袤无垠的雪原上独自行走了很久很久,终于在某一个清晨看到了日照金山,于是便知道,自己余下的全部人生都将朝着那座山走去。

      凯撒的黑色眼眸里映着马尔库斯的倒影,那双眼睛里没有别人,整个金碧辉煌的大厅、满厅的宾客、水晶吊灯的光,全都被虚化了,只剩下身边那个男人的轮廓。宋稷突然就释怀了,他也在这一刻明白,为什么德斯坦斯要让他遵从本心。德斯坦斯看到了未来,也许他看到了宋稷会来,会看到这一切,会在这个金碧辉煌的角落里独自坐一会儿,然后带着一颗被轻轻刺伤却仍然完整的心回去。“你应当遵从你的内心”,那不是鼓励,不是推波助澜,而是一种温柔的许可:去看吧,去亲眼看清楚,然后你就会放下。如果他今天不来,他就会永远对凯撒心存幻想。那朵在教堂门口接过的、残留着体温的邀请函会变成一枚种子,在某个失眠的夜里悄悄生根发芽,长成一棵名为“如果”的树——如果当时我去了会怎样?如果我们之间有任何可能会怎样?那些“如果”会像藤蔓一样缠住他,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时不时地勒紧一下,让他喘不过气。

      可宋稷今天来了,他看到了如同星辰般的凯撒,在水晶灯下闪闪发光,被所有人注视、被所有人爱慕,却只把目光给一个人。他也看到了凯撒身边如同烈日般的马尔库斯将军,强大、耀眼、不容置疑,用整个世界作为生日礼物铺在凯撒脚下。应该守护星辰的应该是太阳,而不是连温暖自己都勉强的油灯。宋稷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放在膝盖上的手,粗糙、黝黑、指节粗大,掌心布满老茧,那是一双农夫的手,一双执事的手,一双能握住十字架和铁锹却握不住星辰的手。

      宋稷轻轻呼出一口气,那口气在金碧辉煌的大厅里没有凝成白雾,这里太暖了,暖得让人忘记外面还在下雨。马尔库斯抬起手,潮水般的掌声瞬间停止,像是有人一刀切断了声音的洪流。大厅里安静得能听见蜡烛燃烧的“噼啪”声。“非常感谢各位来到这场晚会,这场我为爱人准备的生日晚会!”马尔库斯看了一眼身旁的凯撒,嘴角露出难得的笑容,那笑容出现在他那张天生倨傲的脸上,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效果,像是一座冰山突然裂开了一条缝,从缝隙里透出一丝暖色。只是那笑容转瞬即逝,冰山重新合拢,缝隙消失,仿佛从未存在过。

      “同时,我想你们都知道,这个世界是不统一的!”马尔库斯的声音变了,不再是宴会主人的客套寒暄,而是一种低沉、有力的、从胸腔深处共鸣出来的声音,像是远处的雷声在云层里翻滚,“每个城邦都有自己的律法,都有自己的武器,甚至,有的城邦领导者,觉得奴隶他人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到处都是战火,为了粮食,为了土地!”他停顿了一下,鹰隼般的目光再次扫过全场。这一次没有人敢与他对视,“我想,总要有一个人站出来。他应当站在世界的中心,将一切不安的分子都消灭,让这个世界统一,让我们的文明集中,让我们成为历史上最光辉的一笔!”

      马尔库斯的声音在最后一句话上陡然升高,像一把剑从剑鞘中抽出半寸,寒光一闪。“到时候,你,你,还有你——”马尔库斯指着下面的几个人,手指像枪一样逐一戳过。被点到的人挺直了腰板,脸上泛起潮红,眼睛里亮起一种狂热的光。“都将是开国功臣!”底下的人开始欢呼,那不是礼节性的鼓掌,不是社交场合的捧场,男人们涨红了脸,女人们的胸脯剧烈起伏,有人举起酒杯,有人挥舞拳头,有人甚至开始跺脚。他们仿佛被下了迷药,又像是某种教派的狂热分子,在那一刻,他们不再是银行家、商人、贵族和贵妇,他们是信徒,是战士,是一个尚未诞生的帝国的第一批臣民。

      宋稷坐在角落里,脊背发凉。他仿佛看见了魔鬼。不是阿斯摩太那种长着三个头的、带着腐臭和威压的魔鬼,眼前这个魔鬼穿着最体面的西装,站在最华丽的大厅里,用最动听的语言谈论着统一与文明,而底下的人在欢呼。他的魔鬼不在皮肤底下,不在瞳孔的形状里,而在他所说的每一个字的缝隙中。那是一种比阿斯摩太更可怕的东西,因为阿斯摩太会被十字架灼烧,会被经文驱逐。但站在二楼的这个男人,他的手里握着权力和军队,他的脚下是欢呼的人群,他的身后是金碧辉煌的宫殿,他不会被驱逐,因为他就是规则本身!

      音乐再次响起,这一次的曲调不再是轻快的舞曲,而是一首缓慢庄重的华尔兹,小提琴的旋律如同一道金色的丝线从穹顶上垂下来,缠绕在每一根柱子之间。马尔库斯拉着凯撒的手,从楼梯上缓缓下来。他们走得不快,皮鞋和礼鞋踩在红色地毯上几乎没有声音。马尔库斯的步伐沉稳而有掌控力,凯撒的脚步轻盈地跟随着,两个人的节奏从指尖交握的那一刻起就严丝合缝。他们来到舞池中央,马尔库斯搂住凯撒纤细的腰,他的手掌很大,几乎能将凯撒的整个腰侧拢在掌心里,拇指恰好抵在他腰后那块微微凹陷的位置,像是一把钥匙找到了属于它的锁。

      凯撒的手搭在马尔库斯的肩上,另一只手被他握在胸前,两个人的距离近得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他们在舞池中翩翩起舞。马尔库斯的舞步出乎意料地优雅,一个在战场上杀伐果断的将军,跳起舞来却像在宫廷里长大的贵族,每一个转身、每一次进退都精准而流畅。凯撒的深红色礼服在旋转中绽开,像一朵在暗夜中怒放的玫瑰。他的眼睛始终望着马尔库斯,嘴角带着一丝极淡的笑,舞姿优雅,气氛烘托得如同婚礼。围观的人群自动让出一个圆圈,有人在低声赞叹,有人在交换会意的眼神。水晶吊灯的光洒在两个人身上,将他们笼罩在一层碎金般的光晕里,像是一幅被精心装裱在金色画框里的油画。

      一曲舞蹈结束,最后一个音符落下时,马尔库斯微微俯身,凯撒微微仰首,两个人的额头几乎相触,距离近得只差一寸就能吻上。然后他们同时直起身,马尔库斯松开了手。众人都在为这对神仙眷侣欢呼,掌声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响亮,有人吹起了口哨,有人大声喊着“好!”,连乐队都跟着奏了一段花哨的收尾。宋稷也忍不住跟着鼓掌,他看着舞池中央那两个并肩而立的身影,一个像烈日,一个像星辰,心里那种钝重的下坠感还在,但已经不疼了。像是在冬夜的窗外看到一盏温暖的灯,你知道那盏灯不是为你亮的,但它亮着,这件事本身就让这个世界显得不那么冷。

      接下来众人在舞池中兴奋起舞,马尔库斯则是和另外几个男人坐在一起讨论着什么。他们围坐在一张铺着白色桌布的长桌旁,桌上摆着酒瓶和地图,马尔库斯的手指在地图上划动,嘴唇快速地翕动,周围的男人倾身向前,表情严肃而专注。凯撒环视了周围一圈,他端着一杯琥珀色的酒,深红色的礼服在灯光下像流动的血液。他的目光从舞池中旋转的人群上掠过,从长桌旁讨论的男人们身上掠过,从金碧辉煌的墙壁和穹顶上掠过,当他看到坐在角落里的宋稷时,他的眼睛亮了一下。凯撒朝他走了过来,他穿过舞池的边缘,深红色的衣摆在人群中像一条游动的鱼。有人试图拦住他攀谈,他微笑着说了句“抱歉,稍后”,脚步没有丝毫停顿。

      凯撒在宋稷面前站定,微笑着说:“我以为你不来,我昨天邀请你的时候,你脸上写满了犹豫!”凯撒将一杯酒递给宋稷,那是一只水晶杯,杯壁上凝着细密的水珠,琥珀色的酒液在灯光中微微晃动,散发出一种葡萄和橡木桶混合的甜香。宋稷回答,“谢谢,但是我不喝酒,祝你生日快乐!”他没有去接那杯酒,而是将手伸进了黑色长袍的怀里。宋稷从怀里拿出一朵红色的山茶花,这种花只开在寒冬结束的那几天,是冬天最后一点力气耗尽、春天还在犹豫要不要来的那几天。它们从积雪和冻土中钻出来,花瓣是一种浓烈的、近乎倔强的红,像是冬天在退场前留在大地上的最后一枚印章。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77章 征战者马尔库斯·温克斯(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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