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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医生德里克里·奥格斯(十)   宋稷正 ...

  •   宋稷正经历着内心的剧烈挣扎,理智和良心像两只手在拉扯他的衣角,各自往不同的方向用力。就在这时,一个虚弱的男声响起——“宋稷!”用的是正宗的、地地道道的中国话。宋稷猛地扭过头,沙发上那个正在睡觉的男生醒了,他正用手肘撑着沙发扶手,试图坐直身体。男生长得很不错,眉骨清晰,鼻梁挺直,下颌线条利落而干净,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一双丹凤眼,眼尾微微上挑,即使在病容之下也透着一种与生俱来的优雅,让他看起来像是古代小说里走出来的公子,那种住在深宅大院里、常年咳嗽却永远衣衫整洁的公子。

      但宋稷的注意力没有停留在他的脸上。他总感觉这个男人很熟悉。不是“好像在哪里见过”那种模模糊糊的熟悉,而是像宋稷在现实生活中反复看到的一张面孔,细想之下之后怎么也想不起名字,可那种“我应该认识他”的感觉挥之不去。男生一只手扶着沙发的扶手,另一只手按在自己的胸口,似乎连坐直身体这件事都让他耗尽了力气。他继续说,声音虚弱而平缓,像是风穿过缝隙时发出的声响:“留下来吃个饭吧,我想你应该饿了!”这句话说到了宋稷的心坎上,他确实饿了!从中午出门到现在,他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又走了二十几分钟的路,胃早就开始抗议了!

      而从客厅侧面的厨房方向飘来的美食香味,更是雪上加霜,那是一种浓郁的、带着黄油和蒜香的炖煮气味,像是有人在用文火慢炖一锅丰盛的食物。香味像一只无形的手,正一点一点地拽着他的胃往厨房的方向拉。宋稷站在台阶上,一只脚高一只脚低,整个人不知所措。他想走,可行李箱在楼上;他想留,可埃尔法刚才那句话让他浑身发毛。男生颤颤巍巍地从沙发上站起来,他的手扶着沙发背,身体的重量几乎全部压在那只手上。他迈出一步,身体晃了晃,像是风中的一棵芦苇;又迈出一步,脚步虚浮得像是踩在棉花上。他看起来非常虚弱,随时都会晕倒的样子,宋稷甚至有一种冲动,想冲过去扶他一把,但是他忍住了,他打内心里就不太想留在这里,哪怕是一顿美食的诱惑,对他而言也没有性命重要!

      男生一步一步地走到宋稷面前,朝他伸出一只手。那只手瘦得能看到每一根骨节的形状,皮肤苍白得近乎透明,青色的血管在手背上蜿蜒成一条细密的河流。“一起吃个饭吧,”他说,声音比刚才更轻,但语气里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温和,“吃完饭再回家。我会请埃尔法女士送你回家的!”

      宋稷将自己的手放在男人瘦弱又冰冷的手上。那只手凉得不像是活人的温度,更像是冬天里在河水中浸泡过的石头,冷意从指尖传到掌心,再从掌心一路蔓延到手腕。男人的手指细得几乎能感受到骨头的每一节,宋稷甚至不敢用力,怕稍微一握就会把那些脆弱的骨头捏碎。男人牵着宋稷的手,一步一步地来到了厨房。厨房比宋稷想象的要大得多,也更温暖。灶台上的火还开着,空气里弥漫着浓烈的食物香气,那是酱油和冰糖在高温中焦化后散发出的甜咸味道,混着葱姜蒜的辛辣和油脂的醇厚,像一张无形的大网,瞬间将宋稷的整个鼻腔俘获。

      餐桌上的菜肴让宋稷愣住,一道清炒油麦菜,翠绿的叶片整齐地码在白色的瓷盘里,表面泛着一层薄薄的光泽,蒜末均匀地撒在上面,散发着新鲜的辛香。一道排骨玉米汤,金黄的玉米段和大块的排骨在砂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汤色乳白,表面飘着几颗枸杞和一小把葱花。一道家常千页豆腐,切成薄片的豆腐在铁板上煎出焦黄的外壳,浸泡在深红色的酱汁里,上面点缀着青红椒圈,还在滋滋作响。甚至还有一道红烧肉,一块块方方正正的五花肉在砂锅里安静地躺着,酱色的汤汁浓稠得发亮,每一块肉的皮都炖成了半透明的琥珀色,颤巍巍地晃着,像是轻轻一戳就会化开。

      正宗的中国菜!完完全全的、地地道道的中国菜!

      男生有气无力地拉着宋稷在餐桌旁坐下来,他自己也扶着桌沿,小心翼翼地坐进椅子里。他的声音虚弱得像是一阵随时会被风吹散的烟:“这是我专门从温乡学弟那里借来的中国厨师做的,希望合你的胃口!”男生的语气很温柔,那种温柔不是客套的、程式化的温柔,宋稷坐下来,目光在红烧肉和排骨汤之间来回摇摆。他的嘴里因为食物的香气正在不停地分泌唾液,舌根发酸,喉咙发紧,胃像是被人用手捏住了一样发出无声的抗议。

      但是宋稷没有忘记自己来此的目的。他咽了一口口水,问:“阮玉学姐和温乡学长说,他们有一个朋友需要心理辅导,那个朋友指的是你吗?”男人靠在椅背上,那张消瘦的脸上露出一个有些勉强的笑,那个笑容来得很慢,像是从水底一点一点浮上来的气泡,到了水面就碎了。他说:“算是吧!”

      宋稷的脑子被胃控制住,他有些转不过弯来,什么叫“算是吧”?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算是”是什么意思?是又不是?还是又是不是?但他的脑子只纠结了零点三秒就因为红烧肉的色泽彻底缴械了。他没打算深入问下去,毕竟吃饭要紧,再不吃他的胃就要从嘴巴里跳出来指着宋稷的脸骂他矫情。于是宋稷换了个问题:“那我需要做什么?”

      男生没有直接回答。他伸出手,用一只青花瓷的小碗从砂锅里盛了一碗西湖牛肉羹。他的动作很慢,像是在完成一件精细的手术。勺子探进汤里,轻轻搅动,舀起稠厚的汤汁和细碎的牛肉丝,再一点一点地移向小碗的边缘,让多余的汤汁顺着碗壁流回去。他的手抖得厉害,勺子在碗和砂锅之间的半空中颤颤巍巍地悬着,汤汁洒出了好几滴,溅在桌面上留下浅褐色的小圆点。男生差点将这碗牛肉羹整个洒出去,宋稷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接,好在最后一刻男生稳住了,他将碗递到宋稷的面前。

      “先喝点汤,暖和暖和!外面的雨太大!”男生的声音轻得几乎要融化在汤的热气里。他停顿了一下,目光落在碗中的汤面上,像是在看着某种很远的东西,然后说,“她以前就很喜欢在吃饭之前喝一点汤!因为奥格斯堡总是下雨,她觉得很冷!”这句话没头没尾的,“她”是谁?宋稷握着碗的手顿了一下,但他还没来得及追问,男生已经将目光移开,像是在刻意回避这个话题。

      埃尔法女士坐在瘦弱男人的身边,她将手在餐巾上擦了擦,随后又擦了擦筷子上的水渍,然后不熟练地拿起筷子,她的大拇指和食指之间的距离开得很大,筷子的尖端在空气中张开又合拢,像是一对不太听话的钳子。她试了几次才勉强夹起一块千页豆腐,还没送到嘴边就滑了下去,啪嗒一声掉回了盘子里。她并不气馁,又耐心地试了第二次,这一次她成功了!

      埃尔法女士说:“一直陪着他就可以!”宋稷想了想,觉得这倒也不难。这个林先生只是看起来比较虚弱,走路摇摇晃晃的像一棵随时会倒的芦苇,但精神状态还是很正常的,能说话,能吃饭,能自己坐着,看起来并不需要心理辅导。宋稷纠结了一会儿,他不太想留在这里,但这顿饭实在是太合他的胃口,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现在就离开的话,他该怎么去面对温乡学长和阮玉学姐!宋稷皱着眉,天人交战许久,一口红烧肉在他的嘴中被反复咀嚼直到融化,最后他下定决心,干完这一份工作,以后绝对不碰任何与马格努斯这个男人相关的事情!

      整个晚餐的过程中没有人说话。厨房里只剩下筷子碰触碗碟的细碎声响、咀嚼声、偶尔的吞咽声,以及灶台上砂锅里汤汁还在咕嘟咕嘟冒泡的声音。大家都在闷头吃饭,男生似乎是胃口不大好,他面前的碗里只有小半碗米饭和几筷子菜,他把一块红烧肉夹进嘴里,嚼了两下就咽了下去,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像是食物的味道在他嘴里变成了一种需要忍受的东西。简单吃了几筷子之后,他就放下碗筷,扶着桌沿站起身来,一步一步地挪回客厅的沙发上,歪着身子靠了进去,很快就闭上了眼睛。

      埃尔法女士似乎也不太喜欢中国菜的口味,她费了好大劲才用筷子夹起一片油麦菜,放进嘴里嚼了两下,又费了好大劲才夹起一块排骨,啃了一口就放下了。简单吃两口之后,她站起身来,走到宋稷的身边。她的声音依旧很低,像是怕惊扰了什么,她告诉宋稷,自己有些事情要解决,现在需要出一趟门。接下来的时间,宋稷需要二十四小时陪在林先生的身边,绝对不能让林先生离开宋稷的视线。

      说到这里,她停顿一下,蓝色的琥珀眼睛在壁炉的火光中闪了闪。她特别强调,不允许带林先生离开这座房子。最多,只能去后面的花园里走走。“任何情况下!”埃尔法女士说,语气比之前重了一些,“都不能让他离开这栋房子!”宋稷一一记下了:二十四小时陪护、不能离开视线、不能离开房子、最多去后花园。他在心里把这些规则默念了两遍,像是在记考试的注意事项。

      看到宋稷点头记下,埃尔法女士才放心地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外套,披在肩上,准备出门。走到回廊时,她停下脚步,回过头,看了一眼坐在沙发上打盹的瘦弱男生。男生的头歪在沙发的扶手上,嘴唇微微张开,呼吸轻而浅,瘦削的肩膀在壁炉的火光中投下一道细长的影子。埃尔法的眼神中满是怜悯与心疼,那种怜悯不是居高临下的同情,而像是母亲看着生病孩子无法替代的疼。她的蓝色琥珀眼睛里似乎有水光在闪烁,但她只是看了一眼,便转过头去,走入曲折狭窄的回廊。

      门被关上的声音通过曲折幽深的走廊传到客厅和餐厅,宋稷端着满满一碗米饭和菜,从埃尔法女士刚才坐过的位置挪到了餐桌的对面。他选了一个正对着沙发的角度,这样他抬起头,就能方便地看到林先生的动向。林先生闭着眼睛,胸口微微起伏,看起来睡得并不安稳,眉头时不时地皱一下,嘴唇动一动,像是在梦中和什么人说话。宋稷一边吃饭,一边时不时地抬头看一眼沙发上的人。红烧肉入口即化,排骨汤浓郁鲜美,千页豆腐外焦里嫩,这些菜的味道都是顶级的,可宋稷吃着吃着,总觉得嘴里有什么东西堵着,不是食物,是某种说不上来的不安。

      直到晚上,宋稷和林先生准备睡觉的时候,埃尔法女士也没有回来。林先生被宋稷搀扶着上了二楼,他们走进一间卧室,那是女仆给宋稷他们安排的。男人躺在床上,几乎没有怎么挣扎就睡着了,或者说,他的身体已经没有多余的能量来维持清醒。宋稷替他脱了鞋,拉上被子,然后自己躺在旁边的床上,两个人之间隔着一张床头柜的距离。宋稷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身旁,林先生正在熟睡,呼吸均匀而浅淡,偶尔发出一声极轻的叹息。窗外的雨声透过窗帘的缝隙渗进来,淅淅沥沥,像有人在用指尖轻轻挠擦玻璃。

      宋稷翻了个身,拿出手机。他用被子蒙住自己的头和手机,遮住屏幕散发出来的强烈光芒,他怕那点光会吵醒身边的林先生。屏幕亮,通话记录静静地躺在那里。最后一条通话截止在今天中午母亲给他打来的那通电话。他接了,说了几句“我很好”“吃的饱”“不用操心”之类的套话,然后就挂了。在那之后,没有任何一个陌生号码打进来,也没有任何一个熟悉的号码打进来。

      宋稷盯着通话记录看了很久,久到屏幕自动暗了下去,又被他用指尖点亮。他盯着那些空白的记录,像是在等一条永远不会弹出来的消息。他轻微地叹了一口气,那口气从胸腔挤出来,穿过喉咙,从鼻孔里泄出去,轻得连被子都没能吹动。他将手机压在枕头下面,翻过身去,面朝墙壁。宋稷忍不住在想,自己到底在期待什么?期待谁的电话?期待谁来问他“你去哪里了?”他有什么理由期待?他不过是那个人的——

      宋稷没有让自己把这个念头想完,他给林先生将被子往上拉了拉,盖住那裸露在外面的瘦削肩膀。被子底下的身体轻得像一片枯叶,宋稷甚至不确定他有没有感觉到被子的重量。随后他自己闭上眼,尽量不让自己去想某个人。可他越是告诉自己不要想,那个人的影子就越是在黑暗中清晰,黑色的雨伞、修身的黑色风衣、伞下那双坚定的眼睛、那句反复念叨的“跟着我回家吧,不要迷失在冰冷的雨夜里!”宋稷将脸埋进枕头里,用力地闭紧眼睛,窗外的雨还在哗哗啦啦下着。

      过了许久,宋稷才进入睡眠。疲惫像一张柔软的毯子从身后将他裹住,意识一点一点地模糊下去,窗外的雨声渐渐远了,林先生均匀的呼吸声也远了,所有的一切都远了。这一次,他又开始做梦,在梦中,他回到了那个漆黑的雨夜。一望无际的黑暗笼罩着一切,没有天与地的边界,没有方向的参照物,只有雨!雨滴从天上倾泻下来,砸在他的头上、脸上、肩膀上,冰凉的雨水顺着他的脖颈灌进衣领里,浸透他的衬衫、他的裤子、他的鞋袜。他浑身湿透,每一寸皮肤都在雨水中冻得发麻。

      宋稷找不到回家的方向,四面八方都是一样的黑暗,他像是被丢进了一瓶墨水里,无论往哪个方向游,都游不到瓶口。他在黑暗中莽莽撞撞地跑了不知多久。脚下是泥泞的地面,每一步都溅起冰冷的水花,鞋子早就灌满了水,发出咕叽咕叽的声响。他的呼吸急促而紊乱,心脏在胸腔里擂鼓一般地跳动,可他不敢停下来。他不知道自己在跑向哪里,只知道他必须跑。然后,他看见了一丝灯光。那灯光微弱得像一颗快要熄灭的火星子,在无尽的黑暗中摇摇欲坠,仿佛随时都会被雨浇灭。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4章 医生德里克里·奥格斯(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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