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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小偷卡特·布莱克(十一) 艾玛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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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玛太太看出宋稷脸上的失望,她放下刀叉,用一种温和的、带着过来人意味的语气安慰他:“德里克里先生留下来的老房子所在的那块地,凯撒正雇人在那里重新修建。他需要和工人沟通房子的细节,回不来很正常。”这个消息让宋稷有些意外,他几乎是脱口而出:“他以后不在这里住了?”声音比他预想的要大,语气比他预想的要急切——那种急切里带着一种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类似于恐慌的东西。
艾玛太太嘴里嚼着紫甘蓝的叶子,含糊不清地回答:“房子修建好之后他就会搬出去住,他总不能一直住在我这里!”“为什么不能?”宋稷再次脱口而出,然后他就后悔了,艾玛太太有些诧异地望向宋稷,那双浑浊的眼睛里写满困惑,她嘴里还嚼着半片紫甘蓝,腮帮子鼓鼓的,但眼睛已经瞪圆!
宋稷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他感觉自己的耳根在发烫——不是因为对凯撒有什么别的心思,而是因为……好吧,他也说不清是因为什么。他只是觉得,一想到凯撒要搬走,心里就空了一块,像是一件原本放在那里的东西突然被人拿走,留下一个轮廓分明的空白,怎么看怎么别扭。他连忙向艾玛太太道歉:“对不起,我——我只是觉得,这里挺好的,凯撒住在这里也挺好的……”
艾玛太太没有接话,只是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那种“我懂了”的眼神,让宋稷更不自在。接下来宋稷的心情更失落,他埋头吃饭,再没有说一句话。土豆泥被他戳得面目全非,烤猪肘也只吃了小半块,紫甘蓝沙拉更是碰都没碰。艾玛太太看了他一眼,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
晚上八点,宋稷下楼去洗漱时,特意看了一眼走廊——对面凯撒房间的门关着,灯没有打开,门缝下面一片漆黑,凯撒还没有回来!宋稷心里一阵失落,那种失落比白天更重——白天至少还有功课可以分散注意力,到了晚上,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安静到只剩下雨声和他自己的心跳声,那种空落落的感觉就格外明显。
宋稷洗漱完回到房间,躺在床上,无聊地试用新手机的功能。他翻了翻相册——空的,一张照片也没有。翻了翻应用商店,翻了翻设置——把壁纸换了一张又一张,最后换回默认的那张,觉得还是默认的好看。然后他打开通讯录。里面只有三个联系人。一个是他的母亲——备注是“妈妈”,后面跟着一串国内手机号码。一个是艾玛太太——备注是“房东”,后面跟着一串德国座机号码。还有一个——备注为“他”。
宋稷盯着那个“他”字看了好几秒,就一个字,简短、暧昧、说不清道不明。就像他和这个人之间的关系——说不清是什么,道不明算什么,只有一个字能概括——“他”,不是“朋友”,不是“室友”,不是“救命恩人”,也不是“杀人犯”——就是“他”!
宋稷盯着那个字又看了两秒,然后锁屏,把手机扣在床头柜上。到了晚上十点,宋稷准备关灯睡觉。他伸手去够床头灯的开关——“笃笃笃!”一阵敲门声响起,宋稷从床上弹起来,一个箭步冲到门口——他的心跳猛地加速,手指攥住门把手的时候甚至有些发抖,因为——他今天等了一整天的那个人,终于回来了!他猛地拉开门——门外是艾玛太太生气的脸。宋稷的表情瞬间从期待变成呆滞。
艾玛太太站在门口,手里提着宋稷洗漱完顺手洗的鞋子——那双白色运动鞋湿哒哒地滴着水,被艾玛太太两根手指捏着鞋带,像提着什么令人不齿的东西一样拎在手里。“我跟你说了多少遍——”艾玛太太的眉头拧成一个结,声音里带着压抑了许久的火气,“鞋子洗完放进烘衣机里面烘干!而不是摆放在浴室的窗台上!”宋稷今天一天满脑子都想着凯撒为什么不回来,他确实把这事忘了!
于是宋稷好一顿抱歉,艾玛太太好一顿训斥,“你知道窗台上放着湿鞋子会怎么样吗?水会滴到窗台上!窗台上的水会渗到墙里面!墙里面的水会让壁纸发霉!发霉的壁纸要重新贴!重新贴壁纸要花钱!”“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你以为说三遍对不起就够了吗?”“那我再说三遍——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以后绝对不会这样做了!”最终,在宋稷的再三保证下——保证以后鞋子一定放进烘衣机,保证不再在窗台上放任何湿的东西,保证明天就把浴室窗台擦干净——艾玛太太才弯着腰,提着他的鞋子,慢悠悠地离去。
宋稷关上门,坐到床上,长长地吐了一口气。他打开手机——通讯录里还是那三个联系人,“他”字安静地躺在列表的最下面,没有来电,没有消息。他盯着那个字看了两秒,然后锁屏。
“笃笃笃!”敲门声再次响起。宋稷以为又是艾玛太太——他不知道这个老太太这么晚了究竟有什么要紧的事情非要找他再训一顿。他磨磨蹭蹭地从床上下来,拖着步子来到门口,脸上挤出一个讨好的、随时准备接受批评的笑脸。他拉开门——“艾玛太太晚上好——”
“晚上好!”熟悉的男声传来,不是老太太的沙哑嗓音,不是带着责怪的语调,而是那种宋稷今天想了一整天的、低沉的、带着一丝慵懒的、如同大提琴中低音区的质感的声音。
宋稷的笑僵在脸上,凯撒站在他门口。他的头发是湿的——不知道是淋了雨还是刚洗完澡,黑色的发丝贴在额头上和鬓角上,发尖上的水珠顺着饱满的额头流下来,沿着眉骨的弧度滑过太阳穴,顺着凯撒高挺的鼻梁一路向下,来到鼻尖——然后“滴答”一声,落在他的嘴唇上。
凯撒光着上半身,身材好得让宋稷羡慕——流畅的肩线,分明的锁骨,胸肌的轮廓在走廊昏暗的灯光下投射出细微的阴影,腹肌的线条清晰而紧实,腰线往下收窄,最后没入那条白色的浴巾里。他下半身围着一条白色的浴巾——和昨晚一样的浴巾,在昏暗的走廊里白得扎眼,白得让人不知道该往哪里看。
凯撒凑上前——他往前迈了半步,两个人的距离骤然缩短。他漂亮的眼睛盯着宋稷的眼睛——宋稷此刻的表情一定是某种惊讶和惊喜混合在一起的、藏不住的东西。他的瞳孔微微放大,嘴唇微张,呼吸停顿半拍——那种反应是下意识的,装不出来,也藏不住。
凯撒显然看到了!他的嘴角微微上扬了一个极小的弧度——那种“我知道你在等我”的、带着一点点得意的弧度。然后他说:“不是说好今晚去我那里睡吗?”宋稷有些犹豫,他的脑子在飞速运转——如果去凯撒的房间睡觉,万一半夜自己睡姿不雅怎么办?万一翻身滚到凯撒身上怎么办?万一说梦话叫了凯撒的名字怎么办?万一——宋稷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对任何他见过的女生产生过任何内心波动,哪怕是校花级别的人物——他高中班上的校花,据说有好几个男生为了她打架,宋稷看了两眼,觉得“嗯,挺好看的”,然后就去食堂打饭了。他大学里的系花,据说有个学长为她写了三百首情诗,宋稷听说了这事,觉得“嗯,挺有才的”,然后就去图书馆占座了。
宋稷对好看的女生没有任何特别的感觉,但最近他的脑子有些问题,老是对一个男人产生某种奇怪的情愫——那种情愫说不清是什么,不是喜欢,不是爱慕,也不是单纯的欣赏——而是一种更复杂的、更黏稠的、让他既想靠近又想逃开的东西。像一团理不清的毛线,越扯越乱,越想理清楚反而缠得越紧。
尽管这个男人确实长得很好看,好看到让人怀疑他的脸是不是上帝亲手捏的——如果是,那上帝一定把所有的耐心和天赋都用在了这一张脸上,导致世界上其他人的脸都是流水线产品。
凯撒看出了宋稷的犹豫,他弯下腰来——那个动作很慢,慢到宋稷能感觉到他的靠近是刻意的、有预谋的。他将嘴唇靠近宋稷的耳朵,近到宋稷能感觉到他说话时气流拂过耳廓的触感。他说:“你难道不想知道卡特·布莱克的事情吗?”他的声音很低,低到只有宋稷一个人能听到——像是一个秘密,一个只属于两个人的秘密。
“万一他下次再站在你的窗下——用变态眼神凝视你——你打算怎么办?”这番话很有作用。宋稷的脑子里立刻浮现出那个画面——那个苍白长脸的男人,站在窗台下,黑洞洞的眼睛仰视着他的房间,那种不带目的的、纯粹的、让人浑身不舒服的凝视——他打了个寒颤!宋稷一咬牙、一跺脚,跟在凯撒身后,走出自己的房间,穿过走廊,走进凯撒的房门,进了凯撒的贼窝!
凯撒和上次一样,优雅地端坐在沙发上。他换了一身衣服——深灰色的丝绸睡衣,领口微微敞开,露出一截白皙的锁骨。手中的彩色玻璃杯轻轻摇晃,杯中盛着五颜六色的液体——不知道是液体本身的颜色还是酒杯的颜色,红的、蓝的、紫的、金色的,交织在一起,显得绚烂夺目。彩色的光影透过头顶的灯光,洒下一片斑驳在红色的实木桌子上,像一幅被打翻颜料盘的抽象画。可凯撒比这些灯光还绚丽,他坐在那里,深灰色的丝绸映着酒杯折射出的彩色光斑,一明一暗地在他的侧脸上游走。他的睫毛很长,低垂的时候在眼下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鼻梁高挺,嘴唇微抿,下颌线上那颗小黑痣在光影中时隐时现。他看起来像一幅画——不是那种挂在博物馆里安安静静的画,而是那种你盯着看久了会觉得自己正在被画中人注视的画。
凯撒拍了拍身边的座位:“坐上来!”宋稷走过去坐下——这个距离离凯撒有些近。近到他能闻见凯撒身上的香味,那种宋稷从第一天认识凯撒就闻到的、混合着玫瑰与松针的香气。宋稷一直以为那是沐浴液的味道——毕竟这栋房子里用的沐浴液都是艾玛太太统一采购的,薰衣草味的,和凯撒身上的味道完全不一样。后来他翻遍了浴室里所有的瓶瓶罐罐,也未能找到凯撒身上的这种香味,那香味好像是从他的皮肤里长出来的。
凯撒优雅地喝下一口酒,彩色的液体从杯沿流过他薄薄的嘴唇,留下一道极浅的水痕。他将酒杯轻轻放在桌上,指尖在杯壁上停留一瞬,然后缓缓道来:“我第一次见他还是很久之前的事情,很久很久之前!”他的声音变得低沉,像是从很深很深的地方打捞上来的,带着时间的重量和水渍,“那时,我还没有死,那段时间,我总是跟在一个人的身边。”
“马格努斯·菲利克斯?”宋稷只能想到此人,他虽然不清楚凯撒和审判长马格努斯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那些事情被埋藏在两千年的时光深处,像一块沉入海底的巨石,只偶尔在水面激起一圈微弱的涟漪——但他隐约感觉到,这两人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复杂到外人不足以说清道明,也许他们自己也无法说清道明。
凯撒出乎意料地否认了,“不是的!”这个回答令宋稷意外。他下意识地看向凯撒的脸——那张脸上没有嘲讽,没有遮掩,只有一种淡淡的、被什么触动的神色。
凯撒继续说:“是另外一个人!”他在提到这个“另外一个人”时,神情显得十分复杂,那双黑色的眸子里的光变了一下,像一盏灯被调暗一格,从明亮变成微弱,从温暖变成清冷。他说:“有一次,那个人举办了一个大型宴会。在宴会上,我的一件非常非常珍贵的东西被偷了!”他的语气很平静,像是在讲述一个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故事。但他的手指在酒杯的杯沿上轻轻摩挲了一下——那个动作很细微,如果不是宋稷一直在看他,根本不会注意到。
“那个人下令封锁了宴会现场。最后我的东西被找回来——连带着还有那个被打掉了几颗牙的小偷。”凯撒停顿了一下,像是在回忆那个画面——一个满脸是血的小偷被拖到大厅中央,周围是衣香鬓影的贵族和闪烁的烛火。“旁边有人小声说,他们知道这个小偷,他叫卡特·布莱克,是布莱克家族的大少爷!”凯撒的声音依然平静,但语速慢了一些,像是在仔细地挑选每一个用词:“我也知道这个家族,在当地也算是比较富有,他们通过贩卖奴隶起家——只是,战争毁了布莱克家族。昔日威风潇洒的大少爷,也变成流落街头的老鼠!”
凯撒说“流落街头的老鼠”这几个字时,语气里没有轻蔑,反而带着一丝说不清的、复杂的感慨——像是在说一件令人唏嘘的事实,而不是在嘲笑一个落魄的贵族。“那个人说要把卡特的头砍掉!”凯撒的声音变得更轻,“那时的我实在不忍心,就求那个人,让他放走卡特·布莱克”凯撒说到这里,他有些自嘲地笑了笑。那个笑容很浅,浅到几乎看不见,嘴角只是微微弯了一下,然后又恢复平直,但那一下弯弧里包含的东西太多——有无奈,有苦涩,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悔恨,也有一种对过去的自己的、说不清是怜悯还是鄙夷的复杂情绪。
“那时候的我,还很懦弱,总是同情心泛滥!”
睡觉之前见过自己相见的人,就能做一个美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