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12、小偷卡特·布莱克(十) 凯撒沉 ...
-
凯撒沉默一瞬,然后他突然又变得不正经起来。他眯起眼睛,嘴角勾起一个宋稷非常熟悉的弧度——那是凯撒式的不正经,带着一点坏心眼,一点挑衅,一点让人分不清是开玩笑还是认真的暧昧。他突然靠近宋稷,两人之间的距离骤然缩短到不足一臂——宋稷甚至能闻到他身上那种淡淡的、混合着松针的玫瑰香气。
凯撒微微低下头,从上往下看着宋稷,黑色的眼睛里闪烁着某种光——那种光说不上来是什么,像是盛在杯子里的红酒被灯光照到时折射出的暗红色光晕。他说:“也许你有梦游的习惯——不如这样,你今晚睡在我这里,我仔细观察一下。”凯撒提出这个方案的时候,语气轻飘飘的,像在说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就像说“不如这样,你今晚把窗户关紧一点,我看看还漏不漏雨”。但他说话时嘴角那个弧度出卖了他,那分明就是在故意逗宋稷。
这个方案听起来好像是要占宋稷的便宜,但实际上——就凯撒那张脸,如果宋稷拒绝的话,别人可能会觉得他不知好歹。那张脸就摆在那里,精致的、冷白的、美得不像话的,黑色的眼睛在早晨的光线里像两颗被打磨过的黑宝石。全世界大概没有第二个人会拒绝这种“占便宜”的邀请。宋稷想了想,回答:“行吧!”他的语气尽量平淡,像是在答应一件无所谓的小事——但他的耳朵有点热。宋稷挠了挠自己乱糟糟的头发——昨晚根本没有洗头,血痂和混在一起,摸上去像一团纠结的钢丝球——然后跟着凯撒来到楼下吃早饭。
餐厅里弥漫着新鲜面包的香气和热牛奶的甜味。长桌上铺着绣花桌布,餐具已经摆好了,面包篮里放着两种面包——白色的吐司和深色的黑麦面包,旁边是一小碟黄油和一罐草莓果酱。艾玛太太端着两杯热牛奶从厨房走出来,蒸汽从杯口升腾起来,模糊了她的脸。她看起来和之前没什么两样——慈祥和蔼,又唠唠叨叨。灰白的头发整整齐齐地梳在脑后,别着那枚她每天都会戴的琥珀色发卡,深蓝色的毛线开衫扣得严严实实,脚上穿着那双掉线的白色拖鞋。
她走路的时候腰有些弯,步子不快但很稳,和每一个普通的、上了年纪的德国老太太一模一样。和昨晚那个趴在地上、四肢着地、像野兽一样扑向宋稷的“东西”,简直判若两人。
“以后和凯撒出去玩一定要注意安全——怎么能让自己受这样奇怪的伤呢?”艾玛太太一边把牛奶放在宋稷面前,一边带着责怪的语气说,“而且你还是个学生,学生每天不好好学习怎么能行呢?头磕成那样——你的脑子有没有摔坏啊?”宋稷莫名其妙地看向凯撒——什么“出去玩”?什么“和凯撒一起”?
凯撒正在优雅地撕面包,对宋稷疑惑的目光视若无睹。艾玛太太转身进了厨房,说是去拿洋甘菊果茶。凯撒这才靠过来,微微侧头,小声在宋稷耳旁说——温热的气息擦过宋稷的耳廓:“我告诉艾玛太太,前几天我带着你去了一趟法国旅游,路上你不小心摔了一跤,才把后脑勺磕伤的。”两个人去法国旅游?听起来像是度蜜月!难怪艾玛太太最近表现那么奇怪——让他叫宋稷起床,看凯撒的时候眼睛里都是笑意。她大概以为这两个年轻人正在谈恋爱吧。
宋稷语重心长地对凯撒说:“你这样会让艾玛太太误会的。”凯撒漫不经心地拿起眼前的面包,撕下一小块,涂上黄油,放进嘴里。他吃东西的样子永远那么优雅——好像他吃的不是从超市买来的、放了一天的黑麦面包,而是什么米其林三星餐厅的精致料理。然后他说:“那告诉她实话?”宋稷沉默了,确实也不合适。
上次他被阿加呶攻击之后,艾玛太太吓得抱着他哭了好一会儿——那个老太太的眼泪蹭了他一身,她瘦弱的手臂紧紧地搂着他,像是在搂一个随时会消失的孙子,浑身都在发抖。要是她知道了宋稷此次的经历——黑狱、庭中花园、半夜在走廊里被房东本人扑倒撞晕——她大概率会心脏病发吧!
宋稷突然想起了什么,他问凯撒:“昨天在我窗户下的男人,你认识?”凯撒优雅地用汤勺喝了一口热牛奶——他的手指修长,握勺的姿势像在握一件精美的银器,小指微微翘起,手腕的角度恰到好处。明明是一把普通的家用不锈钢汤勺,被他用出了凡尔赛宫的派头。“你是真的被磕坏脑子了吗?”凯撒抬起眼睛,语气不咸不淡,“我昨天不就告诉过你,我在两千年前就认识他!”
宋稷翻了一个白眼:“详细说说?”
凯撒放下汤勺,他的表情变了——只是一瞬间,快得宋稷差点没捕捉到。那不是恐惧,也不是厌恶,而是某种更复杂的、更微妙的东西——像是一个人在提起一段不太想回忆的往事时,脸上不自觉地浮出来的那种微妙的僵硬。
“他叫卡特·布莱克。”凯撒说,声音比刚才低了一些,“是我……”他停顿了一下。那个停顿很短暂,但意味深长。他的嘴唇微微张开,又合上,像是在舌尖上换了好几个词——最终,他似乎在思考使用什么词合适之后,选择了一个最疏远的说法:“是我一个认识的人的下属。”
不是我的人,不是我认识的人,是“我一个认识的人”的下属。三层关系,层层疏远,像是在和那个人划清界限。
“别人都叫他小偷卡特·布莱克。”
宋稷惊讶地重复:"他是一个小偷?"然后恍然大悟般地点了点头,“难怪贼眉鼠眼的呢,原来是干这一行的!”凯撒看了他一眼,那个眼神很奇怪——不是嘲讽,不是无奈,而是某种宋稷看不太懂的复杂情绪。那双黑色的眼睛里像是映着一片深不见底的湖水,水面上倒映着什么遥远的、古老的、与眼前这个雨天的早餐桌毫无关系的东西。
凯撒回答:“是的,不过和你们现在理解的小偷不一样——”他端起牛奶杯,声音很轻,像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别的小偷偷钱财,他偷生命!”
宋稷惊呼:“什么?”
这些单词分开他都认识——“偷”是stehlen,“生命”是Leben,都是德语课本第一册就教过的词汇。可组合在一起,然后从凯撒的嘴里蹦出来,他就有些听不懂了。偷生命?什么意思?偷走一个人的生命——是杀人的意思吗?可为什么不直接说“杀人”?为什么用“偷”这个词?
此时,艾玛太太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手里端着一个小碟子,里面盛着一些洋甘菊的干燥果实,散发着淡淡的草本清香。凯撒的嘴唇立刻闭上,他收起刚才那个复杂的表情,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重新端起牛奶杯喝了一口。然后他微微侧身,凑近宋稷的耳朵——近到宋稷能感觉到他的呼吸。“晚上来我这里,我告诉你。”他呼出的气息掠过宋稷的脸颊,温热的、带着热牛奶甜味的气息,像一根看不见的羽毛尖,轻轻拂过耳廓、脸颊、一直到嘴角。那种触感细微到几乎不存在,但宋稷的皮肤却清晰地感知到了每一寸的路径——从耳垂到颧骨,从颧骨到到嘴角像有人用指尖在他脸上画了一条线。
宋稷内心跟着发痒,更多的是一种说不清的,被什么东西撩拨了一下的感觉。像平静的水面被一颗石子打破,涟漪一圈一圈地荡开,水面下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他赶紧低头喝牛奶,掩饰自己的表情。
剩下的时间,宋稷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将这几天落下的功课补上。他把课本摊在桌上,打开笔记本,强迫自己把注意力集中在德语语法和经济数值数学上面而不是凯撒的呼吸,凯撒的脸,凯撒说的“偷生命”,以及今晚要睡在凯撒房间里这件事上。他的学习效率很低,每隔几分钟,他的思绪就会飘走,飘到某个黑衣黑伞,苍白长脸的男人身上,飘到某个趴在地上,像野兽一样扑过来的老太太身上,飘到某个隔着雨幕对他说“晚上来我这里”的声音上。他把那些思绪按回去,继续看书。然后它们又飘走。他又按回去。如此反复,而凯撒吃完早饭之后就打着雨伞出门了,他换了一身黑色的修身高领毛衣,黑色的长裤,黑色的长外套,撑着一把黑色的大伞。整个人从上到下一片黑,像是被墨水泡过一样,只有那张白得过分的脸在伞下格外醒目。
凯撒没有说要去哪里,也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只是走到门口的时候回头看了宋稷一眼,然后拉开门走进了雨里。艾玛太太则是坐在客厅沙发上,边看电影边织着一件丑得要命的毛衣。毛衣的颜色是一种无法形容的,介于黄绿色和呕吐物之间的颜色,花纹是一种把雪花和麋鹿混搭在一起诡异图案,每织一行都比上一行更丑,但艾玛太得兴致勃勃,毛线针在她手里上下翻飞,发出细碎的"嗒嗒"声。
电视上放着一部电影。电影的名称是《夜访吸血鬼》。布拉德。皮特饰演的路易斯正坐在昏暗的烛光下,面容忧郁而苍白,金色的长发垂在肩膀两侧,那双碧绿的眼睛里盛满了两百年的哀伤。汤姆。克鲁斯饰演的莱斯特站在他身后,穿着华丽的丝绒外套,脸上挂着一种既危险又迷人的笑容-吸血鬼的笑容。两个人都帅得惊为天人。布拉德。皮特的忧郁,汤姆。克鲁斯的桀骜,光影交错间的侧脸轮廓,嘴角若有若无的弧度每一个画面都精致得像一幅油画,每一个镜头都在无声地证明一件事:这世上真的有人能美到这种程度。但是要说比起凯撒,还是差了许多。
宋稷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想。他明明对凯撒又气又烦又怕又无语,可当他看到屏幕上莱斯特那张完美的脸时,脑子里蹦出来的第一个比较对象,却是那个毒舌的,傲慢的,动不动就阴阳怪气的,昨天晚上凑在他耳边说"晚上来我这里"的黑发男人。他用力甩了甩头,把这个念头甩出去。然后低下头,继续看他的德语课本。
吃午饭的时间,凯撒没有回来。宋稷的这顿饭吃得十分难受,餐桌上只有他和艾玛太太两个人,刀叉碰瓷盘的声音在安静的餐厅里显得格外清脆。艾玛太太吃得很慢,一边吃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宋稷一个字也没听进去——他的视线时不时飘向门口,又收回来,又飘过去,又收回来。凯撒就好像食物调味剂,有他在时,吃什么都很香——哪怕艾玛太太做的只是最普通的土豆浓汤和黑麦面包,只要有凯撒坐在对面,用那种欠揍的表情说一些欠揍的话,宋稷就能多吃两碗。
可现在旁边空着一把椅子,椅子上的靠垫整整齐齐地靠着椅背,像是在提醒所有人——这里平时坐着的那个人,今天不在。吃饭期间,宋稷犹豫再三,还是向艾玛太太承认了自己昨天晚上未经她的同意拿走了她的猎枪这件事情。他低着头,声音闷闷的:“昨天晚上……我拿了您挂在墙上的猎枪,对不起,我没有先跟您说。”
艾玛太太停下刀叉,用那双浑浊却依然锐利的眼睛看着宋稷,皱纹里写满不解,她说:“以后需要用猎枪可以直接告诉我,不需要偷偷地拿!”她的语气里没有生气,只有困惑——那种“你为什么不直接找我拿”的困惑。宋稷抬起头,连忙解释:“当时情况紧急,我——我找不到您,您不在房间里,所以我只能先拿走用一下”
艾玛太太的眉头皱了起来,她放下刀叉,用餐巾擦了擦嘴角,认真地、一字一顿地说:“我昨天晚上一直都在自己的卧室里,从未离开。我甚至都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拿走的猎枪!”宋稷愣住,他看着艾玛太太的脸——那张脸很认真,不是在开玩笑,也不是在敷衍。
艾玛太太的眼睛直直地看着宋稷,浑浊的瞳仁里倒映着他的身影,没有任何闪躲。她昨晚一直都在卧室里?从未离开?那他昨天晚上在卫生间门口敲了那么久的门——里面没有人回应——艾玛太太不在卧室,也不在卫生间,也不在一楼的任何一个房间——然后他在二楼左边的走廊里看见那个趴在地上的、像野兽一样的——艾玛太太。
之后艾玛太太语重心长地开口,语气里带着一种老年人特有的、把一生阅历浓缩成一句话的郑重:“撒谎的孩子不是一个好孩子!”宋稷张了张嘴,又闭上,他想了想,还是忍住了,如果他把昨天晚上在二楼左手边最后一间房间里面见到艾玛太太的事情告诉她本人——告诉她,她昨晚趴在地上,四肢着地,像一头野兽一样扑过来把他撞晕——这个老太太可能要被吓死。更何况,凯撒也说过——这也许就是他的一场梦,也许真的只是一场梦。宋稷低下头,小声说:“对不起,艾玛太太,我以后不会了!”
下午,外面的雨下得更大。噼里啪啦的雨点砸在宋稷书桌前的玻璃窗上,每一滴都像是一颗小石子投在窗面上,发出密集的、急促的、没有间断的鼓点声。天色暗淡下来,窗外的世界被一层灰蒙蒙的雨幕笼罩着,远处的屋顶、教堂的尖塔、街道上的路灯,全都融化在了一片模糊的灰色里,像是有人用一块湿抹布把整个奥格斯堡的画面给擦花。宋稷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下午三点,但外面的天气看起来像是到了晚上六七点,他打开房间里的灯。暖黄色的台灯光洒在课本和笔记本上,在纸上投下一圈柔和的光晕。
宋稷强迫自己集中注意力,继续学习着自己的功课——德语的虚拟式、复杂的随机微分方程。那些文字在眼前一行一行地滑过去,可他的脑子像一台生锈的机器,转得很慢,时不时卡壳。
吃晚饭时,凯撒也没有出现。宋稷坐在餐桌前,面前的盘子堆满了食物——烤猪肘、紫甘蓝沙拉、土豆泥——都是他平时很喜欢吃的东西,可今天他一点胃口都没有。他的筷子戳着盘子里的土豆泥,戳出一个洞,又糊上,再戳一个洞,再糊上。他的目光每隔几秒就会飘向门口,然后落空,凯撒那把椅子依然空着!
欲情故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