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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我想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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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珩没有日记了。
一晃过去,十年了。江驰今年28岁,未婚。
他最终还是考上了A大,踩着当年和沈知珩约定的分数线,走进了那所种满樱花的校园。每年三月樱花开得漫山遍野,他都会独自站在大道中央,拍一张照片存在手机里,相册里整整十组樱花,从青涩到成熟,从少年到青年,没有一年缺席。
沈知珩的遗书和那本日记,被他放在书房最显眼的檀木盒里,每天睡前都会翻开看一看。字迹早已被反复摩挲得有些模糊,可每一个字,都像刻在他心上,疼了十年,也念了十年。
28岁的江驰,长成了沈知珩希望的样子。事业有成,温和沉稳,待人接物都带着恰到好处的教养,是旁人眼中无可挑剔的青年才俊。身边从不缺示好的人,亲戚朋友轮番介绍对象,可他都一一婉拒。
他不是不想爱,是心里的位置,早就被一个叫沈知珩的人占得满满当当,再也容不下别人。
每年沈知珩的忌日,他都会准时去墓园。
车子停在山下,他提着沈知珩最爱吃的草莓蛋糕,还有一束干净的白桔梗,一步一步走上台阶。十年了,这条路他走了无数次,每一块石板的纹路都熟记于心。
墓碑上的少年永远停留在十八岁,眉眼清俊,笑容温柔,像是从未被病痛折磨过。江驰轻轻擦去碑面上的浮尘,把蛋糕放下,又细心地插上小叉子,像从前无数次那样,轻声细语地和他说话。
“知珩,我来看你了。今年A大的樱花开得特别好,我拍了照片,等下烧给你看。”
“我工作很顺利,没有熬夜,没有亏待自己,都听你的话。”
“草莓蛋糕还是那家的,你尝尝,还是不是当年的味道。”
他坐在墓碑旁,靠着冰冷的石碑,一坐就是一下午。风掠过墓园的松柏,沙沙作响,他就当作是沈知珩在回应他。直到夕阳西下,他才起身,轻轻吻了吻碑上的照片,低声道:“我下次再来看你,你要好好的。”
离开墓园,他会绕路去沈知珩的父母家。
十年间,他早已把两位老人当作亲生父母对待,每周都会打电话,每月都会过去探望,家里的柴米油盐、大小琐事,他全都安排得妥妥当当。
沈叔叔和沈阿姨见到他,总是又心疼又欣慰。阿姨会拉着他的手,端上他爱吃的菜,叔叔会给他泡上一杯茶,家里处处都还留着沈知珩的痕迹——墙上的照片,书桌上的文具,衣柜里没来得及穿的衣服,一切都还是十年前的样子。
饭桌上,阿姨看着他依旧孤身一人,忍不住红了眼眶:“小驰啊,你都28了,别再等了,知珩要是看见你这样,心里也不会好受的。”
江驰给老人夹了一筷子菜,笑容温和,却带着不容动摇的坚定:“阿姨,我没等,我只是陪着知珩。你们就是我的家人,我这样,很幸福。”
他会在沈家住一晚,睡在沈知珩曾经的房间里。床上的被褥还是沈知珩当年用过的,带着淡淡的阳光味道,像极了少年身上的气息。他躺在沈知珩睡过的地方,抱着沈知珩枕过的枕头,才能一夜安睡。
临走前,他会把家里打扫干净,把冰箱填满,再留下足够的生活费。沈阿姨送他到门口,总是忍不住抹眼泪,他会轻轻抱一抱老人,轻声说:“我下周再来看你们,别担心。”
十年里,他走遍了他们曾经约定要去的每一个地方。海边的日出他看了无数次,潮起潮落,他都会轻声和身边的空气说话,像沈知珩还在一样。他尝遍了全城所有的草莓蛋糕,却再也没有吃到过当年沈知珩笑着说好吃的味道。
他依旧保持着很多习惯。天冷会下意识多带一件外套,吃饭会点双份的餐具,看书会选靠窗的位置,连睡觉,都习惯朝着左边——那是当年沈知珩总靠在他身边的方向。
朋友总心疼地劝他:“江驰,都十年了,知珩也希望你好好过日子,找个人陪着,不是吗?”
他只是轻轻摇头,指尖摩挲着领口内侧藏着的小字,那是他找人绣上去的,只有两个字——知珩。
“我不孤单。”他会这样说,眼底是平静的温柔,“他一直在,从来没离开过。”
沈知珩说会变成春天的樱花、夏天的风、秋天的落叶、冬天的雪,他便真的总能在这些时刻,感受到熟悉的温柔。春风拂过脸颊时,像沈知珩轻轻碰他的发顶;冬雪落在肩头时,像沈知珩安静地靠在他身边。
这十年,他没有一天忘记过。忘记那个瞒着病痛独自扛下一切的少年,忘记那个笑着和他规划未来的少年,忘记那个在遗书里写着“我爱你,永远”的少年。
他遵守了所有约定。
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读书,好好长大,活成了最耀眼的样子。
替沈知珩走了樱花大道,替他坐了图书馆靠窗的位置,替他看遍了世间风景。
唯独没有做到“别念我,别回头”。
他念了十年,回头了十年,守着一份跨越生死的爱意,独身了十年。
又是一个傍晚,和沈知珩离开的那天一样,天空飘着淡淡的云。江驰回到家,打开檀木盒,拿出那封泛黄的遗书,指尖轻轻拂过“沈知珩绝笔”四个字,眼眶微微发热。
他俯身,在信纸上落下一个轻吻,声音轻得像叹息,却又无比坚定。
“知珩,十年了。我很好,你放心。”
“我会一直带着你的希望活下去,平安,顺遂,一生无忧。”
“还有,我爱你,也永远。”
窗外的风轻轻吹进来,翻动着日记的最后一页,那里是沈知珩没写完的半句话,被江驰用十年的时光,补成了永恒。
余生很长,他会一直等,等一场跨越生死的重逢。
等一个,再也不会分开的永远。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