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4、番外 岁岁无珩(江驰视角) ...
-
我暗恋沈知珩,整整四年。
从初中部的长廊到高中部的林荫道,他永远是人群里最安静、最干净的那一个。白衬衫永远平整,袖口扣得整整齐齐,指尖总夹着一本书,走路时微微低头,长睫垂落,像一层柔软的雾,遮住所有情绪。他是年级第一,是老师口中最省心的学生,是旁人眼里清冷又遥远的存在,也是我藏在心底整整四年,不敢触碰的光。
他不认识我。
一点都不认识。
初中时,我只能在升旗仪式上远远望着他;高中分班,我们隔着一整个楼层,我连靠近的理由都没有。我试过无数种笨拙的方式接近他——早操故意站在他后排,课间绕远路经过他的教室,放学骑车跟在他身后很远的地方,像一道沉默的影子。我不敢上前搭话,不敢让他察觉我的目光,更不敢打破他安安静静的世界。我怕我的莽撞,会惊扰到这束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光。
我只能等,只能藏,只能在无人知晓的角落,把这份喜欢一遍遍压在心底。
2015年6月15日,晴。栀子花开满了校园,风一吹,甜香漫得到处都是。我原本要去球场训练,明明可以走另一侧近路,可视线一捕捉到林荫道上那个白色身影,脚就再也不听使唤。沈知珩抱着一摞作业本,走得很慢,阳光落在他柔软的发梢上,勾勒出清瘦的轮廓,美得让我心口发紧。
我鬼使神差地捏紧车把,故意放慢速度,又在靠近时装作刹车不及,轻轻撞了上去。
作业本哗啦啦散了一地。
我跳下车,心脏快要撞碎肋骨,脸上却只能装出慌乱又歉意的笑,声音都在发颤:“对不起对不起,我赶去球场,没撞疼你吧?”我蹲下身捡本子,指尖故意轻轻碰了碰他的手。那一瞬间的温热触感,像电流一样窜遍全身,烫得我几乎失神。
我看见他腕骨上有一道浅浅的疤,心里猛地一紧,想问,却又不敢。他太瘦了,指尖冰凉,眼神躲闪,像一只受惊又倔强的小猫,连慌乱都显得格外安静。后来我在他的日记里看到,那一天,他也因为我的触碰,心跳发烫。原来从相遇的第一秒,我们就早已心意相通,只是我那时一无所知。
“我叫江驰,高二(3)班的。”我报出名字,死死盯着他,生怕他下一秒就转身离开。
他轻轻抬眼,声音清浅又干净:“沈知珩。( 1 )班的。”
那是他第一次,亲口对我说出他的名字。
那三个字,我在心底默念了四年。
从那天起,所有的“恰巧”都不是巧合。
我知道他每周三下午会去旧书店,便提前结束篮球训练,安安静静等在门口;我给他送牛奶,却在别人口中得知他不喜欢牛奶,我知道后,扇了自己几巴掌,真傻…那之后便一次次观察,偷偷换成不加糖的速溶咖啡,悄悄塞进他桌洞;我知道他喜欢安静,便在图书馆选他斜后方的位置,一坐就是一下午,明明翻着篮球杂志,目光却从未离开过他的背影。
运动会那天,我跑3000米,跑到一半几乎脱力,脚步沉重得抬不起来。就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一道清浅又清晰的声音穿透人群,直直砸进我心里——是沈知珩,他在喊我的名字,在为我加油。
我猛地抬头,目光穿过人群,精准地落在他身上。
他坐在角落,眉头微蹙,眼神里满是担心,脸颊微微泛红。那一瞬间,所有疲惫都烟消云散,我浑身充满了力气,咬紧牙关冲向终点。冲过线的那一刻,我第一个看向他,眼里只剩下他一个人。
我约他去天台,原本想把藏了四年的喜欢全盘托出,可家里的电话猝不及防地打来。我爸回来了。我家从不是什么温暖的港湾,我爸强势、暴躁、控制欲极强,他早就规划好我的人生,不准我有半分“出格”,更不可能接受我喜欢一个男生。
我怕了。
我不怕他打我骂我,不怕他断我生活费,不怕他把我锁在家里,可我怕他伤害沈知珩。我怕我拼了命靠近的光,因为我而熄灭;怕我藏在心底的人,因为我而受到半点委屈。
所以我只能疏远。
只能故意躲着他,故意在图书馆避开他的目光,故意在放学路上不再“恰巧”出现。我甚至让刚转来的表妹陪我演戏,让他看见我们并肩说笑、我替她拎书包的样子。我看着他眼底的光一点点暗下去,看着他刻意避开我,看着他越来越沉默,我的心像被刀割一样疼,可我只能咬碎了牙往肚子里咽。
那段日子,我比谁都煎熬。
白天在学校装作毫不在意,晚上回家面对父亲的打骂与怒吼,夜深人静时,抱着膝盖坐在床上,一遍遍地回想他清浅的笑容,回想他指尖的温度,回想他为我喊加油的样子。我无数次想冲到他面前,告诉他我不是故意的,告诉他我有多喜欢他,可我不能。
我们才在一起,就要这样吗?
我只能等,等我有能力反抗,等我能护他周全。
除夕夜,我实在忍不住,拨通了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电话接通的那一刻,听见他清浅的声音,我差点哭出来。我有太多话想说,想说我想他,想说我不是故意疏远他,想说开学我就跟他解释一切,可最后,我只敢哽咽着说一句:“新年快乐。”
他轻声回我:“新年快乐。”
短短四个字,足够我撑过整个寒冬。
我在电话里告诉他,开学后有很重要的话对他说。
我在心底发誓,开学那天,我一定要把所有误会解开,一定要告诉他,我喜欢他,从初中就开始了,喜欢了整整四年。
2016年2月24日,晴。开学第一天,我早早等在他教室门口,一夜未眠的疲惫,在看到他的那一刻烟消云散。他瘦了,眼下有淡淡的青黑,看起来格外让人心疼。我紧张得手心冒汗,声音发哑:“沈知珩,我们去天台谈谈。”
天台上风很大,吹得衣角翻飞。我深吸一口气,把所有误会、所有委屈、所有家庭的不堪,全盘托出。我告诉他,那个女生是我的表妹;告诉他,我疏远他是因为我爸的威胁;告诉他,我喜欢他。
我没有告诉他我从初中开始喜欢他。
我紧张地看着他,生怕他拒绝,生怕他不信。
直到他轻声开口,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却无比清晰:“江驰,我也是。”
那一瞬间,我所有的坚持与隐忍全都崩塌。我一把抱住他,紧紧把他拥在怀里,力道大得仿佛要把他揉进骨血里。他的怀抱很软,很暖,带着淡淡的书香,是我想念了整整四年的味道。我在他耳边反复呢喃:“知珩,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
我以为,我们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在一起。
我以为,我终于可以护着他,不再让他受半点委屈。
从那天起,我开始明目张胆地反抗家里。
我爸打我、骂我、摔碎家里所有东西、把我锁在房间不准出门、断了我所有生活费,我都没有低头。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告诉他:“我这辈子,只要沈知珩。你们要是敢动他,我就再也不回这个家,再也不认你们。”
我拼了命地长大,拼了命地变强,拼了命地想早点拥有保护他的能力。我和他约定好一起考A大,一起去看樱花大道,一起去海边看日出,一起逃离所有不开心的地方。他耐心地给我讲题,我安静地陪在他身边,课间偷偷塞给他咖啡,放学牵着手走在梧桐树下,那些偷偷摸摸的甜蜜,是我青春里最耀眼的光。
我以为,只要再坚持一下,只要等到高考结束,我们就可以奔向自由。
可我怎么也没想到,真正要带走他的,不是我家里的阻碍,而是我从未察觉的病痛。
我太蠢了。
蠢到无可救药。
他越来越瘦,腕骨细得一捏就断,我只以为是学习压力太大;他脸色白得像纸,总是犯困,我只以为是熬夜复习没休息好;他吃饭吃两口就放下,我还逼着他吃草莓蛋糕,逼着他喝蛋白粉;他身上莫名出现淤青,抬手躲闪,我只以为是不小心撞到;他在课堂上晕倒,我还傻傻地以为只是低血糖。
我是他最信任的人,是他说过要一起走一辈子的人,可他疼得彻夜难眠、化疗掉光头发、吐得浑身发软、独自在医院承受绝望的时候,我在哪里?
我在刷题,我在规划未来,我在满心欢喜地等着和他一起去A大。
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甚至还笑着跟他说:“等高考结束,我们就去看海。”
他明明撑不到了,明明已经被病痛折磨得撑不下去了,却还轻声回我:“好。”
他走后第三天,他的父母把那本日记和那封遗书交给我。
我站在空无一人的校医室里,阳光亮得刺眼,我却浑身冷得骨头都在发抖。我不敢拆,不敢看,我宁愿相信这一切都是假的,宁愿相信他只是躲起来了,宁愿相信他还会回来,笑着对我说“我没事”。
可信封上清瘦工整的字迹,是我刻在心底的模样。
我拆开遗书,一字一句地读。
读到他独自确诊白血病,读到他独自扛过化疗与呕吐,读到他怕我崩溃、怕我放弃高考、怕我毁掉一生,读到他笑着陪我规划未来,读到他最后一句“我爱你,永远”。
眼泪砸在信纸上,晕开墨迹,也砸碎了我整颗心。
我抱着那本日记,蹲在地上失声痛哭,哭得几乎窒息。
日记里,写满了他的心动与不安,写满了他的误会与委屈,写满了他的恐惧与绝望,写满了对我全部的温柔与不舍。他写第一次遇见我时的心跳,写误会我时的难过,写除夕接到我电话时的期待,写确诊病情时的崩溃,写忍着痛陪我说话时的挣扎。
他把所有疼、所有怕、所有绝望,都一个人吞进肚子里,却把所有温柔、所有笑容、所有希望,都留给了我。
我才知道,我撞散他作业本的那一天,是我这辈子最靠近他的一天;
我才知道,我所有的笨拙靠近,都被他小心翼翼地珍藏;
我才知道,我拼了命反抗家里想要保护的人,早已独自扛下了世间所有的苦。
我恨我自己。
恨我粗心,恨我迟钝,恨我明明离他最近,却什么都没发现;恨我让他一个人,在最疼最绝望的时候,连一句安慰都没能得到;恨我答应他要一起走的未来,最后只剩我一个人。
我最终还是考上了A大,踩着我们约定好的分数线,走进了那片满是樱花的校园。每年三月樱花开得漫天飞舞,我都会站在大道中央拍一张照片,相册里整整十组樱花,从少年拍到青年,一年没落下。我替他走了樱花大道,替他坐了图书馆靠窗的位置,替他看了海边的日出,替他完成了所有约定。
一晃十年,我二十八岁,未婚。
身边的人结婚生子,朋友劝我放下,长辈催我成家,可我全都婉拒。我不是不想爱,是我的心,早就跟着沈知珩一起,埋在了十八岁的夏天。
每年他的忌日,我都会准时去墓园。车子停在山下,我提着他最爱的草莓蛋糕,抱着一束干净的白桔梗,一步一步走上台阶。这条路我走了十年,每一块石板的纹路,我都熟记于心。墓碑上的少年永远停在十八岁,眉眼清俊,笑容温柔,像从未被病痛折磨过。我轻轻擦去碑上的浮尘,把蛋糕摆好,插上小叉子,像从前无数次那样,轻声细语地和他说话。
我跟他说我反抗赢了家里,说我再也没人能欺负我们了,说我工作顺利,说我好好吃饭好好睡觉,说我都听他的话。我坐在墓碑旁,靠着冰冷的石碑,一坐就是一下午。风掠过松柏,沙沙作响,我就当作是他在回应我。直到夕阳西下,我才起身,轻轻吻一吻碑上的照片,低声说:“我下次再来看你。”
离开墓园,我一定会去他父母家。
十年里,我早已把他们当作亲生父母,每周打电话,每月探望,家里的柴米油盐、大小琐事,我全都安排得妥妥当当。家里的一切都还保持着他离开前的样子,他的书桌、课本、校服、枕头,全都安安静静待在原地。阿姨每次看见我,都红着眼劝我:“小驰,别等了,知珩要是看见你这样,心里该多疼。”
我笑着摇头,语气坚定:“阿姨,我没等,我只是陪着他。你们是我的家人,我这样,很幸福。”
我会睡在他的房间,躺在他睡过的床上,抱着他枕过的枕头,闻着淡淡的阳光味道,才能一夜安睡。
那天夜里,我做了一场很长很长的梦。
梦里回到了十八岁的夏天,栀子花香还飘在校园里,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衫,站在樱花树下等我。他没有生病,没有苍白,没有消瘦,眉眼弯弯,笑容温柔,像一束从未被乌云遮挡过的太阳。他朝我伸手,指尖还是当年那点微凉的温度,轻声喊我的名字:“江驰。”
我冲过去抱住他,抱得很紧很紧,生怕一松手他就消失。
他拍着我的背,像安慰一个迷路的孩子,声音软软的:“我在呢,我一直都在。”
我埋在他颈窝,一遍一遍地说对不起,说我好想你,说我再也不放开你。
他只是轻轻笑,说没关系,说我知道,说你要好好的。
梦里的风很暖,阳光很软,他的心跳清晰可闻,一切都像真的一样。
我甚至以为,这十年的痛苦与思念,不过是一场噩梦。
直到天快亮时,梦境骤然破碎。
大梦初醒,下意识伸手往身边摸去。
哦……忘了,身边人早死了。
怀里空落落的,只有一片冰冷的床单。
窗外天刚蒙蒙亮,房间里一片寂静,静得能听见我自己失控的喘息和眼泪砸在枕头上的声音。原来那场温暖,从来都不是现实,只是我思念到极致,产生的一场幻觉。
我蜷缩在他曾经睡过的床上,抱着他残留过气息的枕头,哭得浑身发抖。
原来十年了,我还是没能习惯,他真的不在了。
我睁着眼到天亮,房间里每一处都是他的痕迹,却又每一处都空荡荡的。书桌上还摆着他没看完的习题册,衣柜里还挂着他没来得及穿的白衬衫,连窗台上的灰尘,都像是在替他守着这片再也等不回人的安静。
我起身,机械地洗漱、穿衣,像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镜子里的我,眉眼早已褪去少年的青涩,变得沉稳、克制、无懈可击,可只有我自己知道,镜子底下藏着的,是一颗永远缺了一块的心。那一块,被十八岁的夏天,被那场来不及拥抱的离别,永远带走了。
我再也没有做过那样真实的梦。
再也没有感受过他掌心的温度,再也没有听过他轻声喊我的名字,再也没有被他安安静静地抱在怀里。
这十年,我像个遵守诺言的傻子,一丝不苟地执行着他遗书上的每一句话。
好好吃饭,从不熬夜;
好好工作,从不松懈;
好好生活,从不失态。
我活成了所有人都称赞的模样,活成了他最希望我成为的那种人。
可只有我自己清楚,我早就把自己困在了那一年的栀子花道上,困在了他低头捡作业本的瞬间,困在了天台他红着脸说“我也是”的那一刻,再也没有走出来过。
我不再去刻意寻找关于他的影子,却又无时无刻不在寻找。
看到穿白衬衫的人会愣神,听到清瘦温柔的声音会驻足,闻到一丝淡淡的书香会停下脚步,就连风吹过衣角的弧度,都能让我瞬间红了眼眶。
我不再跟任何人提起他,不再说想念,不再说等待,不再说遗憾。
所有的思念,都被我压在心底最深的地方,压到连呼吸都带着疼。就像他当时瞒着病,忍着痛一样。
朋友说我放下了,长辈说我看开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只是把痛藏得更深了。
我没有放下,没有看开,没有原谅,更没有忘记。
我只是接受了——
他不会再回来。
不会再笑着走向我。
不会再轻轻牵住我的手。
不会再在我耳边说一句,我在。
我接受了,那个用尽全力爱我、用生命护我、把所有温柔都留给我的少年,永远停在了十八岁,停在了我最无能为力的年纪。
从此,人间烟火,山河远阔,无一是你,无一不是你。
我再也不会拥有那样明目张胆的偏爱,再也不会遇到那样干净温柔的心动,再也不会把一个人,放在心尖上疼一辈子。
沈知珩。
我这辈子,只爱过你一个人。
也只会爱你一个人。
余生漫长,我不盼重逢,不盼相见,不盼来生。
我只盼你在另一个世界,无病无灾,无忧无虑,永远明亮,永远温暖。
而我,会带着对你的思念,带着你未完成的人生,安安静静地走下去。
不吵,不闹,不期待,不回头。
只是偶尔,在某个起风的夜晚,我还是会轻轻开口,对着空气说一句:
“对不起,还有,我好想你。”
仅此而已。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