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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结束 感谢遇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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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最后一天,天空阴沉沉的,像要下雨。
我站在队列里,迷彩服已经洗得发白,但依然能闻到汗水的味道。这味道混合着阳光、青草、泥土,还有……回忆。
七天的回忆。
从第一天黎墨说“周围都是女生不会有人烦我”,到今天最后一次站军姿。从树荫下的对话,到礼堂里的“掐一下”。从月光下的“看见”,到此刻的离别。
“今天是最后一天!”教官的声音通过扩音器传遍操场,“拿出你们最好的状态!让学校看看,这七天你们没有白练!”
最好的状态。我挺直腰板,目视前方。余光里,黎墨站在我斜前方,和我一样站得笔直。他的迷彩服也洗得发白,但衣领后的字迹依然清晰。
黎墨。
这两个字,我已经看了七天,记了七天,想了七天。它们不再只是名字,是我这七天军训的全部意义。
“汇报表演,开始!”
口令响起,音乐响起。我们按照训练了无数遍的流程,齐步走,正步走,转向,敬礼。动作不算完美,但很整齐。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淌,分不清是汗水还是泪水。
最后一次了。最后一次和黎墨站在同一个队列里,最后一次跟着他的节奏踏步,最后一次看着他的背影,最后一次闻到他身上汗水混合阳光的味道。
表演结束,掌声雷动。教官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很好!你们做到了!这七天,你们变成了有纪律、有毅力的少年!我为你们骄傲!”
骄傲。这个词让我鼻子一酸。我也为自己骄傲。七天前,我连齐步走都走不好,今天我能完成整套汇报表演。七天前,我不敢和陌生人说话,今天我和黎墨说了那么多真心话。
我成长了。虽然只有一点点,但真实存在。
“现在,解散!回宿舍收拾行李,一小时后大巴车来接!”
解散的口令像一道赦令,队伍瞬间垮掉。大家欢呼着,拥抱着,庆祝军训结束。但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结束了。真的结束了。
黎墨走过来,站在我面前。他的脸上有汗,有疲惫,但眼睛很亮。
“结束了。”他说。
“嗯。”我点头,声音有些哽咽。
“你做得很好。”黎墨说,“比第一天好多了。”
“你也是。”我说,“一直很好。”
沉默。周围的喧闹像背景音,遥远而不真实。我们站在人群里,像两个孤岛,彼此守望。
“白玉宁,”黎墨忽然叫我的全名,“我有东西给你。”
他从迷彩服的内袋里掏出一个信封,很普通的白色信封,没有字。递给我。
“这是什么?”我问,手在颤抖。
“打开看看。”他说。
我接过信封,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是一张纸,折叠得很整齐。展开,上面是两行字,用钢笔写的,字迹清瘦工整:
给白玉宁:
愿你的酒窝常现,愿你的光芒常亮。
——黎墨
我的眼泪瞬间涌上来,模糊了视线。愿你的酒窝常现,愿你的光芒常亮。这句话,比任何礼物都珍贵。
“我……”我说不出话,只能紧紧握着那张纸。
“我也有东西给你。”我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
是一个迷彩服的纽扣。昨天晚上,我偷偷从备用衣服上拆下来的。我用指甲在上面刻了一个字,很小,很浅,但能看清:
宁。
“宁?”黎墨接过纽扣,仔细看着。
“我的名字。”我说,“白玉宁的宁。”
黎墨看着纽扣,看了很久。然后他抬起头,看着我,眼睛里有我看不懂的情绪。
“谢谢。”他说,把纽扣小心地放进口袋,“我会好好保存。”
“我也是。”我说,把信纸小心地折好,放回信封,再放进贴身的口袋,“我会好好保存。”
又是一阵沉默。但这次沉默里,有千言万语。
“大巴车要来了。”黎墨说,“该回宿舍了。”
“嗯。”我点头,但脚像钉在地上,动不了。
“白玉宁,”黎墨忽然说,“如果……如果我们不是同桌,你会来找我吗?”
这个问题让我心里一紧。不是同桌?很有可能。
“会。”我说,很肯定,“我会去找你。”
“我也会。”黎墨说,“如果你不来找我,我就去找你。”
这个承诺,像一颗定心丸,让我稍微安心了一些。
“那……再见?”我说,声音在颤抖。
“不是再见。”黎墨说,“是明天见。”
明天见。即使距离很远,也在同一个教室。明天,后天,大后天,我们还会见面。这个认知让我好受了一些。
“明天见。”我说。
黎墨转身离开,走了几步,又回过头。
“白玉宁,”他说,“记住,你值得被好好对待。”
你值得被好好对待。这句话,他说过,我记得。我会记住,永远记住。
我看着他离开的背影,直到他消失在宿舍楼里。然后我低下头,看着手里的信封。
眼泪终于掉下来,滴在迷彩服上,晕开一小片深色。
回到宿舍,大家都在忙着收拾行李。欢声笑语,打打闹闹。我默默地收拾自己的东西,把迷彩服叠好,把日记本放进书包,把黎墨的信封小心地夹在日记本里。
“白玉宁,你哭啦?”一个室友问。
“没、没有。”我赶紧擦掉眼泪,“汗进眼睛了。”
“哦。”室友没再问,继续收拾。
我走到窗前,看向操场。空荡荡的操场,只有几个教官在收拾器材。七天前,这里站满了陌生的面孔。七天后,这些面孔里,有一个成了我记忆里最重要的人。
大巴车来了,喇叭声响起。我们提着行李下楼,排队上车。我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窗外。
然后我看到了他。
黎墨站在男生宿舍楼下,也在看着大巴车。我们的目光在空中相遇。隔着玻璃,隔着人群,隔着即将到来的分离。
他举起手,挥了挥。
我也举起手,挥了挥。
没有语言,只有动作。但足够了。
大巴车启动,缓缓驶出军训基地。我趴在车窗上,看着黎墨的身影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最后消失不见。
眼泪又涌上来,这次我没有擦。让它流吧,流在迷彩服上,流在回忆里,流在这七天的青春里。
旁边的女生在唱歌,唱军训时学的军歌。声音跑调,但很快乐。我听着,心里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
这七天,我收获了什么呢?
收获了七个俯卧撑的能力,收获了正步走的技巧,收获了被晒黑的皮肤。
但更重要的是,我收获了一个人。一个叫黎墨的人。他让我知道,我值得被好好对待,我有酒窝,我会观察,我不无聊,我有光。
这些,比任何技能都珍贵。
大巴车驶上公路,军训基地彻底消失在视野里。我拿出日记本,翻开新的一页。想写点什么,但笔尖悬在空中,久久落不下去。
最终,我只写了三个字:
谢谢你。
谢谢你这七天的陪伴,谢谢你的看见,谢谢你的记住,谢谢你的“明天见”。
写完,我合上日记本,靠在车窗上。窗外风景飞逝,像时间,像青春,像这七天军训,一去不复返。
但有些东西,不会消失。
比如他衣领后的字迹,比如他爸爸的钢笔,比如月光下的对话,比如“掐一下”的勇气,比如“你值得被好好对待”这句话。
这些,会像他衣领上的墨迹一样,深深印在我的生命里。
洗不掉,忘不了。
大巴车继续前行,驶向学校,驶向未知的初中生活。我不知道明天会怎样,不知道分班结果会怎样,不知道和黎墨的“明天见”会不会实现。
但我知道,这七天的军训,这七天的黎墨,这七天的自己,会永远留在记忆里。
像迷彩服上的泪痕,干了,但痕迹还在。
像青春里的初恋,淡了,但感觉还在。
像生命里的光,灭了,但温暖还在。
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