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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举火 火把照亮了 ...

  •   第二年的初冬,天气预报提醒我,家乡落雪了。那时我正在收拾行李,买了回程的机票。
      詹荷给我发了她大学的定位,还特意给我打了一通电话。接起电话那一刻,她带着笑意的脸仿佛就在眼前,我的心也有了真正的归属感。
      “云水,你一定一定要来接我啊!毕竟好久没见了,我真的特别想你!”
      “嗯,我也想你了,我的眼睛瞟向我白色的行李箱。
      “我还给你带了点特产,牦牛肉干什么的……”
      “我也给你带了点东西,前几天,我去浙江参加比赛,就把你最牵肠挂肚的、珍藏了三十年的女儿红带回来了。等你回来我们一起喝——我陪你喝。”
      她依然温柔又热情,即使天南地北,我们也终会在一处团聚,再忙再累,也从未忽视过对方的情绪。每次看到聊天框的强提醒,她的面容就会在脑海之中浮现。
      我登上飞机,长长呼出一口气。是啊,长久的友情比短暂的爱情更值得珍藏。一个表情,一种语言的微妙,我们都能瞬间觉察到。
      每次见到她,我仿佛都像在照镜子。
      再次见到詹荷,是在某城落雪的火车东站。她还是那样亭亭玉立,不施粉黛也天生的丽质。下楼梯的那一刻,小跑过去,我仓促地拥住她,像是找回了另一半的自己。她也轻轻地回抱住我,说,
      “云水,好久不见。”
      漫天风雪如流光飞舞,在天空里盘旋。
      多年以后,当我再次回想起这个瞬间,觉得有她在,每一年的冬季竟也如此绚烂。
      数次辗转,六个小时的旅途,我们抵达了那个平凡的小城——被人们称之为“故乡”的地方。
      刚从都是人的出站口挤出来,我便接到了哥的电话。
      “云水,这个时候你是不是回来了?”
      “刚刚回来,哥,可有什么要紧事吗?”
      “回来——回来就好,没什么大事,就是希望你能来店里帮忙。最近人有些多……”
      哥从来都是有什么事都一个人扛的,他说麻烦别人,自己心里也会愧疚。他讨厌过分的应酬,也不善于求人。
      “嗯,好,我一会儿过去。” 通话结束
      自从江燃走后的半年,我和詹荷早已动身去了洛阳,逃离这虚伪冰冷的孤城。然而在短视频平台,我无意间刷到了江燃——还有哥的酒馆。视频的大V在视频里对江燃的故事大肆渲染,称其是“一位悲情的女主”。而酒馆也坐满了,几乎每个人都需要在视频里评价两句。而哥,像一座雕像,勉强笑着,也掩盖不了眼底的凄凉。
      删除了短视频软件后,我不禁觉得有些悲哀。又有些可笑。
      一个人的离去也要被那么多人拿去榨取最后一点名字和流量,离开也不能真正地安静潇洒地离开,还要染上污浊一片,混着数不清的世人口水才肯抛进时间的海,化成点点尘埃,挫骨风间。
      酒馆的门也不再是松木门了,换成了玻璃门,霓虹灯在白天里闪烁。许多人开始喧哗,放纵,发泄自己的情绪。有人醉醺醺的趴在桌上,有人盯着少女飞扬的裙摆,有人窝在角落里与他人打牌吸烟。每个人都各得其所,只有哥孤独地坐着,怏怏不乐,靠在柜台上,望着透明的冰锥。
      看到我们,他好像看到了希望。起身迎接我们时,无数双眼睛刺过来各种情感,有防备,有羡慕,有惊讶,甚至有战栗的嫉恨。
      詹荷悄悄握紧我的手。我深吸一口气,步入了如今喧闹的酒馆。
      一进门,两三个青年把我围了个水泄不通,迫使我与詹荷隔绝在外,他们眼里透出看似崇拜和钦佩却依然令我有些不适的光。是否真心也不得而知。
      “您就是大作家云水吧!我们读过您获奖的诗歌《云水词》真是美极了!还有那个……什么主义来着?”
      “新古典主义。”一个青年接过话,这使刚才赞美我的青年有些难堪,只得嘿嘿作罢。
      我的嘴角抽出一丝笑,我当即便知道他们想要什么,转头向他们索笔。他们脸上先是诧异,转瞬又流露出得逞的傲气来。至于那些随意的签名乱迹在何时何地,售价多少,也只是后话了。
      待人群散去,哥把我和詹荷拉到杂物间,我们才略算求得宁静一刻。
      “哥,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仅凭几个小小的自媒体,就能闹出这么大风波来?”
      “云水,”他的神情有些颓丧,像是在忏悔。我抬眼看他,春秋正盛三十岁正在打拼的年纪,鬓角竟也覆了一层惨淡的霜。
      “流量就像洪水,连同我平淡的精神也被搅乱了。我开始随波逐流,以为攒够了钱,我就能过上好日子。可我迷失了,赚再多的钱也并没有让我多开心。我放下身段,迎来送往,直到现在幡然醒悟……”
      我终于懂得,江燃在满天的烟花的夜晚离场的从容究竟多么可贵。我们都害怕时间将人和事无情剥蚀得面目全非,只是她选择了终结,让时光都停留在她尚且年轻的背影,而我们,却没有选择,甘愿背负重担,为柴米油盐换几两碎银,庸庸碌碌地被磨平所有年少轻狂的棱角。我沉默着,也找不出半分可驻留的精神寓所了。
      “唉,江燃……江燃,她真是自由的江流,顺水东去,一点痕迹也不曾留下。”詹荷叹了口气。
      “留下……留下!对!她留了什么东西!”哥拍案而起,眼神一下亮了起来,不再像一座栩栩如生的蜡像了。
      “她临走之前,给了我一件东西,说让我们今冬天打开。我早就放在储物间的西北角——那箱鸡尾酒上面压着。”
      拂去尘土,我一点一点拆开被双面胶粘的紧实的信封,里面是厚厚一沓用牛皮纸包裹的很重的东西。令人惋惜的是,在这之后我再没见过这类质感的纸张了,文字早已困在了绿色的聊天框里。
      把东西一件一件取出来,我不觉有些哽咽。
      这是与我们相处三天经历改编的小说《三日》,大抵是她的绝笔。
      草稿的最后页用遒劲的字体写道:
      “我很荣幸与云水、詹荷、云深成为忘年之交,度过我最后的三天。在没有认识他们之前,我的生命,貌似没有任何价值。坠落吧,孤独的灵魂终于找到了摆渡到对岸的那一叶扁舟……正视这熙攘的世俗,我想,能有多少空间容得下我们这种亡俗之人呢?然而认命的人自愿随波逐流。顺从自然法则,学习、找工作,结婚生子最后安度晚年,如此潦草的一生。而有些人之所以在众人中显得散漫无礼、违背常理,是因为他们在坚守本心。
      暮色将至,我的离开,也是时候了。阅尽千帆,我将体面地退场。
      然而之后,有谁有勇士敢于承举火,或许要交由他们来回答了。”
      哥听完我念的江燃绝笔,眼眶不禁有些发热。他攥紧了拳头,
      “我明天就把酒馆恢复原状,遵从自己,才能问心无愧。”
      “哥,这火把,我们一起举。”
      这天晚上,我们决定,去那片荒芜的田垄,拜望她离魂的遗迹。
      点燃火把,我们走在干枯的雪夜,迎着凛冽的风。大雪过膝,每走一步,犹如深陷泥沼。
      可我们不怕,火把照亮了东方的拂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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