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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番外二·叶芷薏的伦敦三年 1994 ...


  •   1994年的秋天,香港的天空总是飘着淡淡的云,叶芷薏与罗子健的相遇,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闹剧。

      她是刚从上海回港的叶家二小姐,英文名Christine Ye,这是小时候在上海读幼儿园时,姑姑给她取的名字,说她是叶家和姑姑捧在手心的小公主。

      这名字正如那时的她,甜得发腻,满是娇生惯养的影子。

      她穿着黑白混纺粗花呢小香风短外套,领口嵌着浅杏色真丝缎面边,内搭同色系真丝V领衬衫,下装是高腰黑色直筒半身裙,耳间缀着珍珠耳钉,指尖捏着精致的皮质手包,开着母亲新买的银色跑车出门。

      从上海回港不习惯右舵驾驶的她,刚把车歪歪扭扭地开到叶家老宅大门口,就差点撞到门口的两个人。

      其中一个男人,穿着笔挺的浅灰色西装,里面的衬衫是清爽的浅蓝色,身形挺拔、肩宽腰窄,看着她的眼神里,满是“不守规矩”的嫌弃。

      他叫罗子健。

      叶芷薏身形纤细、眉眼灵动,仗着自己是叶胜的孙女,梗着脖子和他叫板,却没想到,这个油盐不进的警察,二话不说就掏出手铐铐住了她。

      冰凉的手铐硌得手腕生疼,也戳破了她大小姐的骄傲。

      她那双杏眼不算很大但眸子发亮,眼尾微微上挑,闹脾气的时候瞪起眼,像只炸毛的小猫咪,气势汹汹却没什么杀伤力。

      后来被带回警署问话,她才知道是场误会,可父亲的到来,让一切雪上加霜。

      那一巴掌甩在脸上时,秋风正吹过警署门外的梧桐叶。

      叶芷薏觉得屈辱,眼泪大颗大颗地落在手铐上,她挣开身旁女警的束缚,戴着手铐就往外跑。

      身后传来脚步声,罗子健追了上来,蹲在梧桐树下给她解开了手铐,嘴里还骂着“不知天高地厚”。

      看着他低垂的眉眼,叶芷薏心里的委屈和愤怒突然翻涌上来。

      她刚从上海回港就卷入案件风波,本就满心委屈,偏又撞上罗子健这个油盐不进的警察。

      他丝毫不忌惮她的家世,直接铐走她,这份强硬,让习惯了被身边人迁就的她瞬间炸毛。

      她趁他不备,抢过他的警员证就跑。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抢,或许是想报复他的强硬,或许是想让这个冷冰冰的警察,记住自己。

      这份叛逆,带着“你越凶,我越要惹你”的小别扭。

      也是在那天,她在那张警员证看清了上面的出生日期,原来罗子健比她大三岁。

      往后的日子,她像着了魔一样,总想招惹他。姐姐哄着她去给罗督察还证件,她故意只还证壳不还内页,看着他气急败坏的样子,心里竟有点窃喜。

      晚上她躲在房间里,对着那张警员证内页发呆,最后咬着唇,用细细的红笔在背面写下“小气鬼”三个字,字小得几乎要看不清。

      那是她鼓足勇气的“挑衅”,也是藏不住的少女心事。

      她甚至偷偷练了好几遍这三个字,怕笔画太粗太张扬,又怕太细他看不见,笔尖在纸上反复摩挲,晕开了好几团墨痕。

      约定还内页的那天下午,她拎着满满一大袋莲香楼的点心,忐忑地站在西九龙警署门外。

      那年的秋阳晒得人暖洋洋的,她换了件浅粉色的中袖粗花呢外套,头发高高盘起,梳得一丝不苟,耳朵上细小的珍珠耳钉衬得她更多了一份灵动和俏皮。

      看着罗子健正坐在座位上低头翻着案卷,板着一张脸,心里既紧张又期待,她拎着下午茶来警署,是真心想“求和”,也是真心想再见他一面。

      她把警员证内页递给他时,眼睛却不敢看他。他看向她的眼神有些不耐烦,但又带着一丝他自己都没察觉的在意。

      两人又当众拌了几句嘴,直到徐家立的出现和干扰,才促使叶芷薏鼓起勇气。

      为了气走徐家立,也为了满足自己的小私心,她踮起脚尖,勾住罗子健的脖子飞快地在他脸颊上啄了一下。

      那个吻很轻,像蜻蜓点水,带着点心的甜香,带着她身上淡淡的香水味,带着她藏了几日的心动。

      吻完的瞬间,周围人全部静止,徐家立在一旁死死盯着眼前的二人。

      叶芷薏的脸就不自觉地烧了起来,但她还是故作镇定地笑着说“罗sir,算是谢你昨天没有真的把我关起来”,话毕还不忘冲他眨了眨左眼。

      她转身小跑着走出了办公室,耳边的风都带着心跳的声音。

      直到她跑过街角,才敢偷偷回头看一眼警署的方向,她忍不住笑出声,眼泪却悄悄掉了下来。

      让她彻底心动的,从来都不是这场莽撞的吻,而是罗子健嘴硬心软的细节:他骂她,却会追上来给她解手铐;他说要找律师,却私下联系她姐姐调解;他总是摆着一张冷脸,但是她又忍不住想去靠近他;她笃定罗子健再凶,也不会真的把她怎么样。

      这份隐约的笃定,让她敢肆无忌惮地靠近。

      这些细节,像一颗小石子,在她心里漾起了圈圈涟漪。

      那晚之后,她心里总像揣着一只兔子,怦怦直跳。她盼着能再见到罗子健,却又怕他生气。

      她甚至偷偷跑到警署对面的咖啡馆,心不在焉地用勺子搅拌着杯子里的咖啡,隔着玻璃窗看他训练、看他和同事说笑,一看就是一下午。

      直到几天后,她和父亲大吵一架。

      叶永基给她申请了UAL的入学通知书,要送她去英国。

      他们要再一次驱赶她离开她渴望了十几年的家。

      她痛哭、她反抗,结局是被骂得狗血淋头,她不顾一旁哭成泪人的母亲的阻拦,光着脚冲出家门,鬼使神差地就跑到了西九龙警署门口。

      那时候的小丫头哪怕光着脚跑起来,也带着一股娇憨的劲儿。

      值班室的灯亮着,罗子健坐在桌前,对着案卷皱眉。

      她站在门口,对上他错愕又困惑的眼睛,带着一身秋夜的凉意,问出了那句憋了很久的话:“罗子健,你喜不喜欢我?”

      他的回答,是冰冷的“不喜欢”。

      他骂她荒谬,骂她离谱,骂她大半夜不回家,最后扔给她一双柜子里的备用鞋,让她赶紧走。

      本就因父亲的“驱逐”濒临崩溃的叶芷薏彻底心灰意冷,捧着那双鞋离开了值班室。

      走到警署门口时,她蹲下身,把那双鞋轻轻放在了一旁。

      她知道自己不该再纠缠,可又舍不得把他的温度彻底丢掉,只能用这种笨拙的方式,留一点念想。

      她独自走在了深秋街头,脚底的石子硌得生疼,却比不上心口的疼。

      叶芷薏始终不知道,那天她捧着十万支票冲到警署,究竟戳中了罗子健心底怎样的伤口。

      她只从旁人闲谈里听说罗子健手头拮据、四处借钱,便天真地以为,他只是缺钱,只是日子艰难。

      她一心只想帮他,把能给的都捧到他面前,让他不必再为难。

      她从未想过,他的煎熬,从来不是金钱可以抚平。

      罗子健此前抓捕毒贩时,误抓了一名叫胡枫的男子。

      胡枫早年虽与□□有过交集,却早已洗心革面,安分度日,即将与未婚妻成婚,只因当日与真毒贩有所接触,便被罗子健一并抓捕,认定为同伙。

      真毒贩为脱罪,在法庭上一口咬定胡枫共谋,年轻气盛、认死理的罗子健,始终未给对方半句辩解的机会,固执认定其有罪。

      最终胡枫含冤入狱,更在狱中被人活活打死。

      真相大白后,罗子健才惊觉,是自己的武断与偏执,亲手酿成了这场悲剧,毁了一个无辜之人的一生,也毁了一个即将圆满的家庭。

      那份沉重到窒息的愧疚,日夜压在他心头,无人可诉。

      他下班后匆匆离去,从不是私会旁人,而是去见胡枫崩溃的未婚妻,笨拙地道歉,拼尽全力弥补。

      叶芷薏那日在永安新邨楼下撞见的女子,从不是什么暧昧对象,只是被他间接害得家破人亡的无辜者。

      她却像个被嫉妒冲昏头的孩子,又闹又哭,质问他为何护着别人,为何对自己那般冷漠。

      她递上支票,自以为雪中送炭,却在罗子健最不堪、最自责的时刻,狠狠撕碎了他仅剩的尊严。

      他撕碎支票,对她大发雷霆,她只当是他无端迁怒,满心委屈。

      直到离开香港的前一天,她才在警署走廊,无意间听见徐永邦与司徒自强的交谈,得知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原来他所有的冷淡、暴躁、闪躲,都不是因为讨厌她。

      原来他那段时间的狼狈与挣扎,全源于一场他无法原谅自己的冤案。

      她想立刻找到他,想跟他说一句对不起,想好好与他告别。

      可那天罗子健外出办案,她没能等到他,父亲的手下虎叔已匆匆赶来,强行将她带离。

      那一面,终究成了她伦敦三年里,最遗憾的错过。

      没过多久,她就被叶永基和他的手下虎叔强行送上了飞往英国的飞机。

      香港国际机场的风卷着航站楼的玻璃幕墙,叶芷薏坐在登机口的椅子上。

      她低头看着身上的衣服:纯黑银丝粗花呢短款外套,门襟缀着水钻纽扣,内搭黑色修身针织打底,下装是同系列高腰黑色直筒长裙,手里拎着菱格纹黑色漆皮手提包,头上还戴着一顶浅灰色缎面礼帽。

      这套衣服是姑姑在上海托人给她订制的小香风套装,是她原本打算出席香港商会晚宴穿的,如今却成了她远赴伦敦的行头。

      她的行李箱里没几件换洗衣物,大多是设计相关的画册和画具,她本就没打算在香港久留,如今仓促离港,连一件舒适的常服都没来得及准备。

      飞机冲上云霄时,她看着脚下越来越小的香港,眼泪终于掉了下来。她没带什么贵重的行李,只揣着那段滚烫又狼狈的记忆,和一个没说出口的问题。

      他到底有没有看到警员证上那三个字?

      从1994年到1997年,伦敦的雨淅淅沥沥下了三年。

      刚到伦敦的第一个月,叶芷薏还试图维持着大小姐的精致,穿着讲究地去UAL设计学院报到,在一屋子穿着卫衣T恤的学生之中显得格外扎眼。

      可她却在伦敦湿冷的雨天里屡屡碰壁。

      粗花呢面料沾了雨水变得厚重僵硬,礼帽被风吹得歪歪斜斜,高跟鞋踩在滑腻的石板路上险些崴脚,抱着画筒的手还要死死攥着手提包,活脱脱一副狼狈的模样。

      语言不通的窘迫、被教授训斥的委屈、熬夜赶设计稿的疲惫,让她再也没精力把时间和心思耗费在精致打扮上。

      也是到伦敦的第一年,她把陪伴她整个童年和青春的英文名“Christine”改成了“Chris”,干脆又简洁,像是要借着这个名字,彻底剥离掉叶家二小姐的娇气,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到伦敦满一年时,叶芷薏的穿搭早已完成了彻底的蜕变,衣柜里再也见不到那些华丽的小香风套装,取而代之的是藏蓝与白色相间的细横条纹棉质长袖衫。

      宽松的版型能包容她熬夜赶稿后的疲惫,柔软的棉料贴身穿亲肤又透气,领口还能随意挽起露出锁骨;脖子上常搭着一条深蓝色印花真丝丝巾,既可以挡住伦敦街头的冷风,又能随手擦去画稿上的铅笔灰或颜料渍;裤脚卷到脚踝处,配着一双洗得发白的白色帆布鞋,踩在画室的地板上悄无声息,跑遍伦敦的面料市场也不觉累。

      她甚至剪去了精心打理的乌黑长卷发,换成利落的齐肩中发,不用再花时间做造型,只用一根黑色发绳随意束在脑后,就能腾出双手握着画笔在画纸上挥洒。

      她的皮肤遗传了母亲杨素兰的冷白皮,却褪去了往日的精致妆容,嘴上只涂了一层润唇膏,脸上偶尔带着熬夜后的淡淡倦意,可眼神里却多了几分设计院学生独有的专注与坚韧。

      那些被伦敦的风雨磨去的骄纵,都化作了她往后扎根设计界的底气。

      这三年里,叶芷薏和姐姐叶芷玫几乎每周都会通一次电话。

      伦敦的雨夜,窗棂上蒙着一层薄薄的水汽,叶芷薏裹着毛毯蹲在电话亭里,硬币投进去的咔嗒声混着电流杂音,总能清晰听见姐姐温软的声音。

      “刚赶完设计稿?听着嗓子都哑了。”叶芷玫的声音透过听筒传来,带着让人安心的暖意。

      叶芷薏吸了吸鼻子,把突然红了的眼眶紧紧闭上,她把脸贴在冰凉的听筒上:“导师催得紧,熬了两个通宵。对了,姐姐,蛋挞和菠萝包还是莲香楼的最好吃,这边的西餐厅做的甜点心,腻得人发慌。”

      “傻丫头,想吃就记着早点回来。”叶芷玫轻笑一声,话锋轻轻一转,“前几天去警署送文件,碰到罗sir了,看着比以前沉稳些。”

      叶芷薏捏着话筒的手指猛地一紧,喉咙发紧,半晌才硬邦邦地回了句:“他沉不沉稳关我什么事。”

      电话那头陷入短暂的沉默,叶芷薏能听见自己咚咚的心跳声,伦敦的雨声仿佛都变得遥远。

      “是不关你事。”叶芷玫的声音依旧温和,“不过司徒sir倒是总念叨你,说警署少了你这个‘小辣椒’,罗sir写报告都没那么多火气了。”

      叶芷薏撇了撇嘴,没接话,心里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挠了一下。

      有一次,她赶完稿被导师批得狗血淋头,那是她人生第一次被人骂“蠢货”。她对着画纸上密密麻麻的修改意见掉眼泪,打电话时声音都带着哭腔。

      叶芷玫温声安慰了许久,末了轻轻补了一句:“要是你在香港,这会儿大概又跑去警署楼下堵人,吵着要人家吃你送的菠萝包。”

      叶芷薏的眼泪突然就止了,鼻尖酸酸的,心里那股憋着的委屈,顺着这句话悄悄泄了口子。

      她吸了吸鼻子,嘟囔着“才不会”,可脑海里却清晰浮现出罗子健被她缠得没办法的样子。

      叶芷玫从来不多问,每次都点到即止,把话头递过来,就静静等着她回应,这份默契,让叶芷薏在异乡的孤单里,多了一份安心的慰藉。

      第二年盛夏,叶芷薏就以优异的成绩拿下了UAL的硕士学位,设计作品还斩获了英国新锐设计师奖。

      消息传回香港,父亲第一时间打来越洋电话,语气里是难掩的骄傲,却也带着不容置喙的命令,催着她赶紧回到叶氏银行跟着姐姐学习管理家业。

      叶芷薏死死咬着唇不肯,她告诉父亲自己想暂时留在伦敦,想靠自己的设计站稳脚跟,不是活在叶家光环下的二小姐。

      父女俩在电话里大吵一架,叶永基被她的倔脾气惹得怒火中烧,撂下一句“你不回来,就别想再拿家里一分钱”,便狠狠挂断了电话,转头就停了她的所有银行卡。

      叶芷薏握着嘟嘟作响的听筒,眼眶红了一圈,却硬是没掉一滴泪。

      她骨子里的倔劲被彻底激了起来,越是被逼迫,越是要证明自己。

      她甚至不肯把这件事告诉最疼她的姑姑,怕姑姑担心,更怕姑姑会劝她妥协回家。

      那段日子,她兜里的积蓄寥寥无几,房租和材料费压得她喘不过气,走投无路之下,才偷偷去了那家时薪最高的米其林餐厅后厨打工。

      直到半年后,她成功进入RL伦敦分部,成了设计部首席设计师的助理,经济情况才有所好转,虽然没有好很多,但至少不用每天要到油腻腻的后厨站满七八个小时。

      RL伦敦分部的首席设计师是业内出了名的严苛,叶芷薏却甘之如饴,抱着厚厚的设计图册啃到深夜,每天最早到工作室,最晚离开,连这位不苟言笑的首席都忍不住拍着她的肩膀赞叹:“你身上的韧劲,比那些老设计师都强。”

      这三年的经历,磨平了她过去所有的棱角和傲气。她从一个骄纵的大小姐,长成了能独当一面的设计师。

      她的娇气,属于她成长的上海。她的大胆,属于她出生的香港。

      而她的胆怯,属于让她在漫长的独处中一步步看清自己的伦敦。

      在上海时的娇气,是被姑姑、姑父还有哥哥叶承康的偏爱撑起来的“有恃无恐”。

      在香港时的大胆,是对亲生父母多年的放养和忽视的激烈反抗,也是“破罐子破摔”的叛逆。

      更重要的是,那时候的她,对罗子健的喜欢是“横冲直撞的本能”,没来得及细想“他会不会真的讨厌我”“我这样会不会很丢脸”,满心都是“我就是要让他知道我的心意”。

      一腔孤勇,不计后果。

      可在英国的三年,磨去了她的骄纵,也让她学会了掂量分寸。

      她把所有的委屈和想念,都缝进了设计里。那些带着锋利棱角的线条,是想起父亲的固执时,心底憋着的一股劲。

      那些渐渐变得柔和的配色,是想起罗子健时,心底悄悄漾起的温柔。

      画累了的时候,她会趴在桌上走神,无意识地描摹着“小气鬼”三个字的形状。

      她总在想,罗子健看到那三个字时,会是皱眉骂她幼稚,还是会忍不住勾一下嘴角?

      1995年的春天,她拿到了国际设计奖,报纸上登了她的照片,英文标题写着“青年华人设计师惊艳英伦”。

      她看着那张报纸,心里冒出一个荒唐的念头:不知道香港的警署里,会不会有人把这份报纸拿给罗子健看?不知道他看到后,会不会觉得,她不是个只会胡闹的大小姐?

      她甚至把报纸复印了好几份,偷偷夹在给姐姐的信里,盼着能有一份,辗转到他的手上。

      1996年的圣诞节,她去曼彻斯特参加好朋友Jessica的珠宝毕业设计展,街上挂满了彩灯,空气里飘着姜饼和热红酒的香甜气味。

      她依旧穿着那件穿了快两年的条纹棉衫,外面套了件浅灰色的羊毛开衫,丝巾换成了针织款,帮朋友的一对翡翠耳环取了个雅致的名字——玉兰凝萃。

      当时她正站在展台旁和人说笑,一抬眼,就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背影。

      是罗子健。

      他穿着一件深色风衣,比1994年秋天时更挺拔了些,旁边站着一位和蔼的中年妇人,应该是他的母亲。

      他低头看着手机,侧脸的线条清朗流畅,和记忆里的模样分毫不差,但在家人身边的他看着比在香港时多了分柔和和松弛。

      叶芷薏下意识地往后躲,躲在展台的角落,连呼吸都放轻了。

      她的躲避,是身份转换后的底气不足,也是三年惦念攒出来的患得患失。

      三年后的她,早不是那个骄纵的香港大小姐了,她褪去了家世的光环,靠自己的努力熬成了设计师,这份成长让她学会了掂量分寸,再也不是那个不管不顾的小姑娘。

      三年前在香港,她是抱着“反正我就要惹你”的心态,哪怕被骂也无所谓。

      可三年后,她心里的喜欢已经沉淀成了惦念,她怕自己上前打招呼,换来的还是他那句“无理取闹”,怕他根本没记住自己,甚至怕他认出自己后,只觉得“又是这个爱胡闹的大小姐”。

      她再也不想被他那样看待了。

      彼时的她,不再是“破罐子破摔”,而是有了“想要被认可”的执念。

      她好不容易在设计界闯出一点成绩,不想再以“胡闹的大小姐”的身份出现在他面前。

      她更怕,自己满腔的惦念,在他眼里不过是一场不值一提的旧闹剧。

      她看着他和妈妈说话时温和的模样,突然就怯了。

      她怕打扰他的安稳,怕自己的出现唐突又尴尬,更怕自己的惦念,只是一厢情愿。

      她飞快地躲到展台的角落,看着罗子健和他的母亲慢慢走远,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

      她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对着他远去的方向,轻声念着一句话。

      再见,罗子健。

      那天的雪落满了展台,冰冰凉凉的,落在她的脸上,像极了那天深夜,她光着脚跑在香港街头时的寒意。

      她在日记本里写下一行字。

      1996年,曼彻斯特的圣诞,雪落满了展台,我看到了他,却没敢上前。我很没用对吧?

      写完后,她又画了一个歪歪扭扭的“小气鬼”,笔尖顿了顿,又添了一片梧桐叶。

      后来他们在一起的某一天,罗子健偶然翻到这本日记,哑着嗓子问她:“曼彻斯特那次,为什么躲着我?”

      叶芷薏蜷着腿,把脸埋在抱枕里,声音闷闷的:“我那时候穿得跟个路人似的,哪像现在这么光鲜,怕你认出来,又说我无理取闹。”

      罗子健走过去,坐在沙发边捏了捏她的脸,语气带着点无奈的嗔怪:“我什么时候嫌过你?就算你穿得破破烂烂,我也认得。”

      叶芷薏抬眼瞪他,眼眶却有点红:“我那时候还以为你可能都结婚了呢……”

      毕竟,三年的漫长时光,会改变太多的事。

      罗子健看着她,眼神沉了沉,伸手把她揽进怀里:“有一个人去了英国三年,我的心也空了三年。”

      曼彻斯特珠宝展的那次错过,成了她三年里最遗憾的秘密。

      1997年春天,首席设计师拿着RL香港分部的招聘函找到她,递出了总部盖章的面试邀请函,语气恳切地说:“你的设计里有东方的根,回香港去,能闯出更大的天地。”

      叶芷薏拿着那张薄薄的纸张,怔在原地。

      她想回去,想回到叶家,回到父母和姐姐身边,想获得父母和爷爷奶奶的认可。

      当然,心底深处也藏着一点不敢言说的私心。

      香港有罗子健。

      只是这点私心,很快就被她按了下去。

      她掐指算着,自己回港时该是二十五岁,罗子健正好二十八岁。

      在香港,这个年纪的男人,大多早已成家立业,身边有了温柔的妻子,或许还牵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

      三年的时光太长,足够磨平很多执念,也足够让一个人彻底消失在另一个人的生活里。

      她不敢抱太大期望,只想着,能远远看一眼也好,看他过得安稳,便够了。

      她最终还是答应了首席,收拾行李的时候,她停下来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中长发的利落,眼神坚定,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只会哭鼻子的大小姐了。

      这一次,她要堂堂正正地回香港,不是叶家的二小姐,而是设计师Chris Ye。

      行李箱的最底下,是当年在叶家老宅门口初遇罗子健时穿的黑白混纺小香风外套,更是被她用防尘袋仔细包好,像藏起了那段兵荒马乱却又心动不已的回忆。

      当飞机降落在香港国际机场的那一刻,叶芷薏看着窗外熟悉的紫荆花图案,深吸了一口气。

      跑马地的威利阁,是距离RL香港分部最便利的位置。

      房东是一位年轻温柔的小姐,邻居都喊她罗老师,她马上要结婚才转租。

      大伯徐永邦帮叶芷薏联系中介公司看了房,一眼就看中了这套采光极好的两居室,当即就和这位面善礼貌的罗小姐签了租约。

      她从没想过,这套房子的房东,会是罗子健的姐姐。

      搬家那天,叶芷薏穿着宽松的白色衬衫,搭配修身的浅蓝色牛仔长裤,袖子挽到小臂,头发松松垮垮的盘着,正蹲在客厅里整理行李箱里的设计稿,门口突然传来轻轻的敲门声。

      她以为是中介送钥匙,转身的瞬间,搭在门把手上的手指紧紧握住。

      门口站着的人是罗子健。

      他穿着简单的灰色T恤和黑色休闲裤,手里拎着一大篮水果,显然是刚从市场回来。

      他原本是受姐姐嘱托,给新租客送点水果,推开门的刹那,看到眼前叶芷薏,也愣住了,手里的果篮差点没拿稳。

      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来,落在两人之间散落的画稿上,空气里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心跳。

      叶芷薏看着他,三年的思念和忐忑,在这一刻化作了脱口而出的一句平静的:“罗sir。”

      罗子健回过神,目光从她散落的设计稿移到她脸上,声音依旧是记忆里的低沉和冷淡:“二小姐,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

      直到这时,叶芷薏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这套房子的房东是他姐姐。

      而他,就住在对面。

      他们都姓罗。

      命运的齿轮,兜兜转转,终究还是把他们又拧到了一起。

      她知道,自己真的回来了。

      不是为了胡闹,不是为了赌气。

      只是为了站在这片土地上,好好说一句:我是Chris Ye,一名服装设计师。

      也偷偷在心里,对着那个清晰的身影问一句:罗子健,好久不见。

      你还好吗?

      说到底,叶芷薏是个热烈、勇敢,却又在喜欢面前带着点怯懦的女孩。

      她的感情,是藏在设计本的空白页里,藏在曼彻斯特那场错过的展会里,藏在回国时拎着的那套香奈儿外套里,也藏在那句没说出口的“我喜欢你”里。

      她用三年的时光,磨去了骄纵的棱角,却磨不掉对他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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