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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婚姻 有闲有钱二 ...

  •   斯达琳,我不能再当医生了。

      盯着艾希发来的那一行字,我沉默良久。

      一年前我们告别时,她送了我一串幸运兔脚挂饰,兴奋地说自己已经得到了一家诊所的实习机会。
      房东在和我抱怨,她在他的房子里自杀导致这栋房子的租金可能要大打折扣。

      我问:“艾希是怎么死的?”

      房东说是药物中毒,她吞了一整罐的思诺思。

      自杀的原因很简单,和艾希对我说的一样:她不能再当医生了。

      我在想我是不是真的胸无大志,当下听到那一刻只觉得困惑:那又怎样?当不了医生也可以干别的,为什么自寻死路?

      晚上,我做了个噩梦。

      一只没有脚的兔子,以一种扭曲的姿势追赶我,那兔子有着一对和艾希一般无二的巧克力色眼睛。

      它在尖叫,不像兔子能发出的声音,倒像是鸟类。

      我被它追赶到一片荒芜的草地上,它突然停下,死死盯着我。

      “斯达琳,你的理想呢?”它嘶哑着喉咙大声道。

      “斯达琳,你的理想呢!”越来越靠近我。

      我的理想是成为像克拉丽斯·斯达琳那样优秀的女性,我在心里想着。

      “是吗?”兔子像是听见了我的内心,轻蔑地反问。

      “轰隆”一声,兔子倒地,抽搐了几下便再没了生气。
      狂风不停在我耳边呼啸,几只椋鸟飞来,开始啃食兔子的尸体。

      我睡得浑身是汗,睁眼看到外面天还没亮。

      打着手电筒翻箱倒柜的声音惊醒了唐克谨。

      “你在找什么?”

      “还记得我室友送我的那串兔脚挂饰吗?”我还在翻着东西。

      “不知道塞到哪个角落里了,你不是害怕那玩意儿吗?怎么突然又想起来了?”

      终于在我不用的旧行李箱上找到了那串兔脚。

      我向唐克谨说了艾希自杀的事,他眉头紧锁,轻叹一声。

      “人的大脑有时候就是会做出一些过激的举动,无论对自己还是对别人。然而生命又是那么不堪一击,不给你任何反悔的机会。”

      艾希在吞下药,看着自己的生命一点点流逝的时候,有后悔过吗?

      斯达琳,你的理想呢?

      我不想在未来某一天亲自品尝后悔的滋味。

      看着唐克谨温柔又清俊的脸,靠在他宽阔的怀里,我似乎模拟不出能让我后悔的场景。

      我摩挲着兔脚上柔软的皮毛,或许,兔脚真的能给我带来幸运。

      上帝真是给了我完美的前半生,十九年光阴转瞬即逝。

      人到中年,丈夫把家族产业做大做强,公司已经上市。

      而我则是安心做起了豪门太太,只需要烦恼去哪个地方旅游,该订什么酒店。

      我父母也万万没想到,女婿如此能干,把他们的生意做到上市。

      唐克谨在当初上大学的小镇特地买了一栋独栋,在门前也栽了一棵树,就像我当时租住的房子一样。

      我觉得他是想用来纪念我们初遇的地方,所以房子装修好后,每年我都期盼着他带我去住。

      然而至今我从未去过。

      他工作越来越忙,我和他约定每晚回家吃饭,后来变成每三天回家吃一次饭,到最后只能每周末回家吃一顿饭。

      我和唐克谨没有要孩子,单纯只是因为我讨厌孩子。
      不过唐克谨倒是蛮喜欢孩子的。

      我表弟的儿子,他认来做干儿子,孩子升学都是他托关系送进的重点高中。

      舒继给我说,男人对传宗接代十分看重,不和你生,大概会和别人生。

      他们医院全是主任和护士有私生子之类的八卦。

      我听后淡然一笑:“他不会。”或者我认为他不敢。

      说实话,唐克谨什么都依我的。

      他现在得到的一切,身份、财富都是我、准确地说是我爸给他的,我觉得他做出点牺牲是理所当然的。

      舒继闲时就来陪我,她快要升副高了,即将成为科室的二把手,成天风风火火的。

      恋爱倒是谈了几段,不过全都没有结果。

      舒继分手的理由都是:太忙了,没时间。

      我调侃她,把她比作一棵只开花不结果的树。

      舒继犟嘴道:“谁说恋爱一定要有结果,花开得好看就足够了。还记得咱俩高中的时候,躲在厕所偷看《沉默的羔羊》,你说你爱上了克拉丽斯·斯达琳,我以为你最起码要当个女强人。”

      舒继喝了点酒,脸红红的。

      “那是青春期的豪言壮志,你是觉得我现在不强吗?”

      我把舒继喝剩的半瓶酒攥在手里,“你少喝点,明天还要上班呢。”

      舒继突然大笑起来,“让我羡慕你这个不用上班的人一秒钟吧,斯达琳小姐。”

      我看她已经双眼迷离,马上就要不省人事。

      “她还没走啊?这都几点了?”

      是唐克谨回来了,还以为他今天不会回家呢。

      “你今早穿的大衣呢?”我注意到他换了衣服。

      “今天去工地了,弄得一身土,我就换下了。”他把外套脱下来,随手丢到一边。

      “她怎么回去?”唐克谨语气冷淡。

      我想让舒继在家住一晚,舒继扒着我的手迷迷糊糊地说:“我得回家,明天我出急诊,我要回家。”

      “那让阿姨开车送她回去吧,太晚了,她又喝那么多。”

      “你也知道天晚了,还让她呆在这儿。”唐克谨似乎有所不满。

      “你又不回家,我让舒继多陪陪我怎么了?”我也有些委屈。

      近二十年的婚姻,要想维持往日的激情显然是不现实的。

      我并不想要求唐克谨心里始终爱我一个,就连我对着一张十数年如一日的脸也难免有厌烦的时候。

      论迹不论心,我只要求他能够肩负起一个作为丈夫的责任。

      “我现在心情还可以,不想吵架。”我冷下脸,一边说着,一边给阿姨发消息,让她开车送舒继回家。

      唐克谨果然不再说话,自顾自玩起了手机。

      舒继走后,我回到我的房间洗漱。

      我和唐克谨近五年都是分房睡。

      刚洗漱完,就看见唐克谨坐在我的床边,也换了睡衣。

      “给你的,看看喜欢吗?”他变魔术似的从身后拿出一个丝绒盒子。

      里面的钻石戒指闪得刺眼,“好像比我手上戴的这一枚小一点。”我故意这么说的。

      他笑了笑,眼尾有岁月的痕迹。

      我仔细地对着灯光转了一圈。“不过火彩和净度都很好。“

      多年买珠宝的经验,说我是半个行家也不为过。

      我将旧的戒指取下,戴上这个新的。

      “怎么突然送我戒指?”

      “我们马上结婚二十周年了,不该送个东西表示表示吗?”

      是啊,快二十年了。不知不觉我竟然和眼前这个男人过了二十年。

      我这人就是这样,总是在最好的时候想最坏的事情。
      离婚的场景在我脑海中预演了无数次。

      “老婆,我们好久没亲热了吧?”唐克谨一句话使我愣住了。

      我对这方面向来没什么欲望,如果他想,我也不会拒绝。

      唐克谨真的是个自律的人。他几乎每周都要去健身房。因此人到中年,身材仍旧紧致。

      对他的外表我确实很满意,但年纪渐长,体力和年轻时自然没法比。

      结束后,他去洗澡,我躺在床上发呆。

      有时候也会感到疲惫和厌倦,可旅行看到美丽的风景,逛街买到心仪的首饰,转过头再看,好像也没什么可抱怨的。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足够的钱和足够的爱连我都只能选一个。

      第二天,他又是匆忙离开。到公司才发了个信息跟我保证他会一起过结婚纪念日。

      舒继这几天在急诊忙得团团转,自然也没有时间来陪我。

      我一个人逛商场,闭着眼睛都能走到想去的商铺,很是没劲。

      逮到个午休的机会,我溜到医院急诊。

      急诊的值班室很小,我和舒继挤在小桌子上吃盒饭,恍然间像是回到了中学时代,把头埋进课桌偷吃零食。

      外面声音大起来,应该是急诊送病人,舒继被叫走了。

      我自知不能去添乱,所以老老实实地躲在房间里。

      大概过了十分钟,我听见舒继的声音。

      “肌酐那么高,这要马上做透析了。”

      “家属呢?家属在哪?快来签字!”

      我还是按捺不住好奇心,出来远远地想看几眼,主要是想看看舒继工作时的风采。

      一个老太太躺在那里,几个护士围在床边,监护的机器“嘀嘀嗒嗒”响着。

      舒继身旁站着一个高个子的年轻女人。

      女人留着时髦的卷发,皮肤白皙,眉毛微挑,泪眼婆娑地望着舒继。

      “大夫,你一定要救我妈妈!”女人声音哽咽。

      真是个琉璃似的美人,透明的、易碎的。

      我却越看越觉得眼熟,不是长相,而是她身上那件不怎么合身的大衣。

      是一件爱马仕的男式大衣。

      真巧,唐克谨也有一件一模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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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超级大雷文,感谢愿意吃shi的宝儿们,本人从小在写作方面没有什么天赋,纯属闲来无事。 由于我没有下载读者端app,所以不知道自己写成什么样,欢迎锐评。 无大纲,梦到哪写到哪。 正文偶尔会出现错字,因为我不审文,我不是文盲,如果发现会改,提前滑跪致歉。 没写过小说,写过最认真的文是高考作文,正在努力学习ing… 《六十平小屋只卖一块钱》 《成为阔太二十载》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