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欧洲人的孝心:在彼时的法国习惯法中,丈夫对妻子、父亲对子女皆具有绝对支配权。另一方面,教会也教导要“尊敬父母”。弗朗切斯科的“孝顺”是一种法律义务而非情感认同。即使费歇尔实际上只是个剽窃儿子坏蛋,这也不违法甚至理所当然。不只是知识产权(那个年代还没有严格的知识产权),他甚至掌控着儿子的职业、婚姻等等。甚至只需一纸国王签字的密札,他便能把自己的儿子送进监狱。
假卷发:这个时代的法国贵族以灰白色的卷发为美,或用假发或往真发上扑粉。这种审美在1789年遭到了废止,1795年的“发粉税”将其彻底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