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98、微尘映天光,律法安人心 秋日午后 ...
-
秋日午后,官家浣衣坊内依旧是水汽氤氲,皂角的清苦气味与湿衣的霉味混杂一处,弥漫在每一个角落。
数十名女工埋首于巨大的木盆与青石板之间,搓、揉、捶、打之声此起彼伏,间或夹杂着几句压低了嗓门的闲谈,日复一日,麻木而喧嚣。
春桃依旧在最偏僻的角落里,默默地搓洗着一件官袍。
自那夜向裴府的拂雪姑娘求援之后,她便依着嘱咐,将所有的恐惧与希冀都深深埋藏心底,如同一只受惊的麻雀,努力让自己在偌大的坊内,不显露半分异样。
然而,她越是想藏起自己,周遭那些或探究、或轻蔑的目光,便越是如芒在背。
孙嬷嬷那日的威胁被她撕破脸后,虽未再寻衅,但那双时刻瞥向她的眼睛里,却满是毫不掩饰的阴冷与算计,仿佛在看一件即将被发卖的货物,只等着最后的交割。
正在此时,浣衣坊那扇终日敞开的院门外,忽地出现了两个身着皂衣、腰悬铁尺的挺拔身影。
坊内的喧嚣,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瞬间扼住,霎时间安静下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到了那两名不速之客的身上。
那是京兆府的差役。
与寻常衙役的咋咋呼呼不同,这二人神情肃穆,步履沉稳,目光如鹰隼般扫过院内众人,带着一股令人心悸的威严。
其中为首的一人,自怀中取出一面镌刻着“京兆府”字样的腰牌,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遍了整个浣衣坊:“奉府尹大人钧令,官家浣衣坊管事孙氏,女工春桃,即刻随我二人过堂问话。”
没有罪名,没有缘由,只一句平静无波的“过堂问话”。
这四个字,却比任何声色俱厉的呵斥,都更具分量。
孙嬷嬷脸上的得意与阴冷瞬间凝固,化作了错愕与惊慌。
她怎么也想不通,这京兆府的公人,怎么会为了一个任她拿捏的孤女,亲自上门!
“官爷,这……这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她慌忙上前,脸上挤出惯常的谄媚笑容,试图从袖中摸出几块碎银。
那为首的差役却连眼皮都未曾抬一下,只将腰牌微微一亮,语气依旧平淡:“孙管事,我等只奉命行事。若有话,不妨留到公堂之上,对府尹大人说。”
另一名差役已走到春桃面前,语气虽同样公事公办,却无半分威吓之意:“春桃姑娘,请吧。”
春桃自始至终都垂着头,瘦弱的身子在众人各异的目光中微微颤抖。
她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当那句“春桃姑娘”入耳时,一股前所未有的力量,自她心底悄然生出。
她不再是那个任人欺凌的孤女,而是这桩案子里,有名有姓的“人证”。
在满院女工惊疑不定的注视下,孙嬷嬷被半推半就地带了出去,而春桃,则默默地跟在那两名差役身后,一步一步,走出了这方困了她数年的、潮湿而压抑的天地。
京兆府公堂,庄严肃穆。
此案并未于正堂开审,而是在一处专司民事纠纷的偏厅。
堂上高坐的,是京兆府少尹。而在一侧的观审席上,还端坐着一位身着刑部官服的年轻官员。
那官员面容清俊,神情专注,正是奉命前来“观审”的刑部主事,卫哲。
他一言不发,只将那封匿名的举告信与相关的律法条文并列于案前,目光沉静如水。
然而,正是他的存在,让这间小小的偏厅,弥漫着一股不容置喙的法度威严。
孙嬷嬷被带上堂时,已是双腿发软,见了官威,哪里还有半分在浣衣坊时的嚣张气焰。
她跪在地上,将头埋得极低,只一口咬定自己是出于“好心”,为春桃寻一门“安稳亲事”,绝无半点强迫之意。
少尹依着流程盘问,孙嬷嬷对答如流,将自己塑造成一个被误解的慈祥长辈。
堂上的气氛一时有些胶着。
这时,一直沉默的卫哲,终于缓缓开了口。
他并未直接质问孙嬷嬷,而是转向春桃,声音温和却极具条理:“春桃,本官问你,孙管事交予你的那支银簪,可还在?”
春桃闻言,自怀中取出那支被她贴身藏好的银簪,由差役呈了上去。
“此簪,可是你自愿收下的定礼?”卫哲再问。
春桃抬起头,望着这位神情清正的年轻官员,鼓起勇气,将当日的情形如实道来:“回大人,民女……民女当时不知其中内情,见是嬷嬷一片好意,不敢推辞,方才……方才收下。”
卫哲点了点头,目光转向了堂下另一侧,早已被传唤至此、吓得面无人色的张五母子。
“张五,”卫哲的声音陡然转冷,“本官只问你一事,你与春桃,是何亲属?”
那张五本就是个市井无赖,被这公堂的气氛一吓,早已六神无主,支支吾吾半天,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其母张氏却是个泼辣惯了的,眼见事情不妙,立刻抢着答道:“官爷明鉴!草民与那春桃,非亲非故,八竿子也打不着啊!”
卫哲闻言,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冷笑。
他不再看他们,而是从案上拿起一份卷宗,递给一旁的录事,朗声道:“宣!”
那录事清了清嗓子,展开卷宗高声念道:“据户籍司存档:孙氏,原名张桂花,其父张保田,其兄张满仓。张氏,其夫张满仓……经查,孙氏与张氏之夫张满仓,乃嫡亲亲姐弟。而春桃之生母,正是张满仓早年逃荒时失散的嫡亲妹妹。依此论,春桃与张五,乃五代之内旁系血亲,论及辈分,更是嫡亲的姑表兄妹。”
这一番宗族脉络,被书记官念得清清楚楚,字字如钉,如同记一记重锤,狠狠砸在孙嬷嬷与张氏王氏的心上。
卫哲待他念完,目光如电,直视着早已瘫软如泥的张氏王氏:“依《大业律·户婚律》第四条第三款:五代以内旁系血亲、三代以内姻亲不得婚配。此条律令,每年由官府张榜公示,传于街巷里巷,你,可知罪?”
“草民知罪!草民知罪!”张氏王氏哪里还敢狡辩,只顾着拼命磕头,转瞬间便将孙嬷嬷如何找上门、如何许诺好处、如何定下这门“亲上加亲”的歹毒计策,竹筒倒豆子一般,全盘托出。
人证、物证、供词俱在,真相已然大白于天下。
京兆府少尹惊堂木一拍,当庭宣判:
“孙氏与张家所议婚约,违背国家人伦,即刻作废!孙氏身为官家管事,知法犯法,强迫胁迫名下女工,品行败坏,律法不容,着杖责二十,革去管事之职,永不录用为官家机构!张氏母子,同为帮凶,念其无知,薄惩笞刑十记,交由里正严加管束,以儆效尤!”
判决一下,孙嬷嬷与张氏王氏哭天抢地,却被差役毫不留情地拖了下去。
一场风波,至此尘埃落定。
卫哲站起身,对着堂上所有官差胥吏,声音清朗地补上了一句:“昭元太子于《大业律》中增补此条,非为繁文缛节,乃为使天下人人,无论贵贱,皆有法可依,有理可申。今日之判,非一人之断,乃国法之威。望诸君,谨记于心。”
言罢,他对着少尹微微颔首,转身离去,深藏功与名。
春桃毫发无伤地回到了浣衣坊。
当她再次踏入院门时,迎接她的,不再是轻视与鄙夷,而是一道道混杂着敬畏、好奇与几分恐惧的复杂目光。
坊里的女工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她们不知道春桃背后究竟有什么人,只知道这个平日里沉默寡言、任人欺负的孤女,竟真的能让“王法”二字,为她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撑开一片天。
数日后,又是同样的午后,水汽依旧氤氲。
新上任的管事嬷嬷分派活计时,走到春桃身边,语气竟是前所未有的客气。
春桃在同一个位置,搓洗着同样的衣物。
那双手,依旧因长年浸泡而红肿,但当她抬起头,看向窗外时,一缕秋日的暖阳,恰好透过高高的窗棂,洒在她年轻的脸上。
她看着自己那双在水中劳作的手,第一次,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踏实与安稳。
这双手,虽依旧卑微,却已被那看不见、摸不着,却真实存在的律法之光,牢牢地托举住了。
不远处的街口,官府的布告栏上,新颁的判决告示旁,那张印着《大业律》的皇榜,虽经风吹日晒,字迹却依旧清晰,在阳光下,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