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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包子女也是前女友…… ...

  •   门铃再次响起时,秦冉已经备好了一桌菜。

      四个冷碟:凉拌蕨根、葱油腐皮、泡椒凤爪、腊肠熏肉切盘。六个热菜:豆瓣鱼、粉蒸排骨、红烧蹄髈、笋子烧牛肉,蒜蓉炒青菜。还有一大盆热腾腾的三鲜汤,猪肚、火腿肠、青笋和玉兰片在速食汤料包调出的淡黄色鸡汤里沉沉浮浮,倒也喜气洋洋。

      于是刚走到门前的客人就大呼起来:“哈,这么丰盛?有劳,有劳!”

      客人一共三位。其中两位是李乐的同事。在同一间办公室里,张帆坐在李乐左手边,杨小鹏坐在李乐右手边,在有班一起加,有烟一起抽的两个月里,已经迅速建起了男人的友谊。这两位只是陪客,主客是李乐的老板。虽说是李乐的老板,无论从认识的时间还是熟悉程度来说,都与秦冉更为亲密。这并不是什么秘密。事实上李乐之所以能在这个城市落脚,还是多亏了秦冉居中介绍,在潘老板不动产有限公司谋到了一份业务员的工作。

      没错,这家公司就挂着这么一个暴发户气息浓厚的金字招牌,完全吻合潘老板本人的形象。

      潘大亮,而立之男,自小发福,粗壮的身躯和嘹亮的嗓门都与老板的身份相得益彰。秦冉刚进大学时,他正在毛焦火辣地忙着找人写毕业论文。就这样隔着年级跨着系,不知怎的他就突然看中了小学妹,随即展开热烈追求。

      节日送朵玫瑰,楼下弹弹吉他——回想起那十根粗如胡萝卜的手指头认真划拉琴弦的样子,秦冉也不是不感动的——还有盖在白米饭上那只油酥酥的鸡大腿,虽然她不喜大荤,却不能不感动于一只鸡腿三元钱的标价。那时节的三元钱啊,秦冉每个月的生活费也不过一百元,其中大半还是自己做家教挣的。秦冉自认才貌俱不出众,本来应该如寝室姐妹劝导的那样,羞怯矜持一段时间就半推半就从了凯子潘。

      可即便是穷人家的女孩儿,在某个时期也依然是爱做粉红色梦的。

      那时候她心底偷偷喜欢的是学校广播站的副站长。姓刘,白净面皮,无框眼镜,嗓音醇厚清冽,微笑时就像一卷乍展的诗集,而且弹得一手好吉他。那才是真正弹吉他,那才是她所以为的真正的男人的手——修长,有力,唯一一次接触虽然只有短短两三秒,掌心和指腹的温热已教她铭记至今,并且修正了她选择男人的标准。

      那一握发生在社团春游的时候。

      秦冉所在的校文学社和广播站联谊,二十几个少男少女嘻嘻哈哈去爬城郊的东山。他们选择了少人行的后山,风景比开发过度的前山清幽许多,相应山路也险峻许多。当时秦冉背着野炊用的食材,走得颇为吃力。涎着脸跟来的潘大亮几次要帮她减被拒绝,只好讪讪地跟在后面。他这样跟着,秦冉总觉得周身不自在,下意识加快了脚步。于是一个趔趄,多亏副站长在旁边眼疾手快地拉住。

      就只是这样蜻蜓点水似的一握,她的脸就情不自禁红起来,道谢声也轻如蚊蚁。之后一整天里,她都远远地坐在副站长视线之外,长睫低垂,眸光如醉。她没注意,潘大亮也远远地坐在人群呼喝处,看一看她,又看一看副站长,头一次收敛起没心没肺的笑容。

      春游后的星期一,晚间播音结束后,副站长被人半道拦截,推进灯光球场边的小树林里胖揍了一顿。

      据说是潘大亮的小弟们干的。

      据说潘大亮放出话来:秦冉早晚是他的人,谁都想别碰。

      秦冉不知道是这句话激怒了自己,还是副站长乌青的半张脸让人实在难受。在人来人往的食堂门口,她啪的一声把白米饭和鸡腿打翻在地,接着又是啪的一声,她用巴掌打掉了潘大亮满脸讨好的笑容。

      “滚!”她哑着嗓子吼道。第一个字吼出来了,后面的话就像连珠炮一样,“你不是我的什么人,我也不是你的什么人!我喜欢碰谁,谁喜欢碰我,你都管不着!”

      事后同学们都说,这是秦冉的泼辣本色头一回在人前显露。其实那时候她浑身抖得厉害,因为气愤,也因为害怕。先震惊,再怨恨,继而凶狠,潘大亮那一刻的表情变化让围观群众都紧张起来,几个男生已经走过来,试图阻止极有可能发生的暴行。

      但是,潘大亮只是凶狠地瞪着秦冉,直到她转身离开,才对着背影吼道:“他有什么好?”

      秦冉头也不回地答道:“他有什么好,和你无关。你潘大亮呢,除了肉还有什么?”

      据说这句话对潘大亮杀伤力很大,直接导致他的体重又刷新了一个百位数。

      但是秦冉错了。事实证明潘大亮不只有肉,还有情义。

      尽管被意中人残忍地打了一巴掌,打掉了所有的笑容和痴想,潘大亮到底还是喜欢秦冉的,这些年来对秦冉也回护有加。秦冉固然不愿同他有任何牵扯,却总是在不得以时接受恩惠。多年过去,他们终于从校园八卦里走出来,变成一对可以偶尔吃个饭,聊聊天的老同学。在听说秦冉有个“朋友”需要工作时,潘大亮二话不说挥了挥手:“让他先来我这儿混口饭吃呗。”

      能以平价买下这套二居室的二手房,也多亏了潘老板不动产有限公司。

      因此,张罗这桌饭菜秦冉着实花了几分心思,巧妙地兼顾了李乐和潘大亮不同的口味。虽然大半是超市里买来的半成品,却足以表达诚意。潘大亮一见就连声称赞,倒也不全是客套。

      “家常便饭,不成敬意。呵,还带东西来干嘛?多见外啊。”李乐笑容满面地将客人让进饭厅。

      张帆拎了一瓶洋酒,杨小鹏提了一盒蛋糕——这是意在祝主人步步登高。潘大亮独出心裁,一手拿着束花,一手从门外拉进个妙龄女郎。

      “我女朋友。”他大声宣称道,“上午载她到附近看看房子,顺便就来蹭顿午饭。”

      他极不见外地把花束和女朋友一起塞到秦冉面前,然后才想起礼貌地补一句,“添副碗筷,不介意吧?”

      “怎么会?潘总说笑了。”李乐笑得很好客。

      秦冉接过花,同时略带惊讶地打量着前追求者的女朋友。

      在此之前她还从未听说潘大亮有什么女朋友。十年前的一个耳光似乎打掉了他对所有年轻女性的追求勇气。何况,如果不是他亲口介绍,谁会相信眼前这个瘦骨伶仃的少女和山丘般的潘大亮是一对情侣?看着少女不过二十出头年纪,一幅纤腰薄面、细手细脚的小模样,站在躯干饱满的潘大亮身边,岂只是小鸟依人,简直是一道现成的热菜——金针菇肥牛卷。秦冉甚至有种错觉:如果潘大亮的笑声再洪亮些,就会把这姑娘吹出窗外。

      与潘大亮的健谈不同,他的女朋友进门后只说了两句话。

      “打扰了。骆华笙。”

      后一句就是她的名字了。

      “骆小姐的名字真好。”李乐先赞一声,张、杨二人也点头称是,直道人如其名。

      落花生么……秦冉一边配合着点头,一边模模糊糊地想着其他事情。她先是单纯觉得这个颇为文艺名字也与潘大亮不似情侣,接着思绪又飘向了更远处。

      很小的时候,曾经学过一篇课文,说花生的好处。她记得文里是这样说的:

      “它的果实埋在地里,不像桃子、石榴、苹果那样,把鲜红嫩绿的果实高高地挂在枝头上,使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你们看它矮矮地长在地上,等到成熟了,也不能立刻分辨出来它有没有果实,必须挖起来才知道。”

      和很多同学一样,她被这朴实无华的文字打动,暗自决心做一个不求体面但求有用的人。

      稍大一些,她发现不讲体面的女孩子会被世界直接判定为无用,于是她对学业的热情逐渐转到购买化妆品上来。

      再大一些,她又发现花生也可以用来形容某些很可怕的人——不像桃子、石榴、苹果那样,让人看着鲜红嫩绿的果实就能一目了然,花生一类的人即使在条件很成熟的情况下,也无法探知他深藏在黑暗中的内心世界。

      还有很多事情也是这样,不到挖出地面,完全想象不到竟会是那样……就好像今天……

      想到这里,秦冉只觉得心头一颤,某些灰败不安的情绪又慢慢浮了上来。

      “脸色不太好,是累着了?”入座时,潘大亮隔着桌子望过来,语带关切。

      秦冉摇摇头,含笑将酒斟满各杯。到骆华笙时,少女用手遮住酒杯,示意自己不能饮酒。主人自然是要热情敦劝一番,陪客也笑着起哄。骆华笙一言不发,只管轻轻摇头。最后还是潘大亮慨然道:“我替她喝就是。我这女朋友娇气得很。吃的喝的只要不合口味,那是宁可饿死也不张嘴。”

      秦冉与李乐对望一眼,不约而同担心起今天的饭菜是否能合潘老板女友的口味。

      事实证明骆华笙虽然挑食,倒并非潘大亮说的那样娇气。她的确只喝了一口鸡汤就将碗搁下了,对豆瓣鱼和蹄髈肉也浅尝辄止,但是啃了好几只凤爪,对软烂入味的粉蒸排骨也颇为赏识。即便有什么会使主人家略感不快的简慢之举,也被潘大亮的热情奔放掩盖了过去。

      潘大亮在学校时就以块头和胃口出名,被称为老饕级别的人物。当年校内八卦时常盛传他为吃而进行的壮举,比如为了一碗头汤面,不顾门卫阻拦在凌晨5点冲出校门;又比如因为肉与菜的不均匀在食堂打饭也打炊哥……毕业后这些年,他肚子的成长幅度远胜于公司,曾对秦冉夸口称全市没有他没吃过的馆子,并颇富创意地对每个来“潘老板不动产有限公司”的客户都送上一本他自写自印的《C城美食指南》,方便他们选择最符合自己胃口的房产。

      秦冉知道潘大亮嗜好肉食,却没想到他竟能迅速地将一小盆红烧蹄髈包圆,还意犹未尽地称蹄髈太小了。这让她多少松了口气。之前她尝了一口,忒忑地发现醋放得多了些。其他人也极少下筷,骆华笙更是瞟了两眼就直接避开,不想却能让潘大亮胃口大开。不只胃口大开,还妙语连珠,从红烧蹄髈说到冰糖肘子,又说到云升酒楼的“招财手”如何肥而不腻,入口化渣……

      “前年我去了趟德国,啧啧,那边的蹄髈真够味!”他边撮牙花,边用手比划着,“这么大一盘子,才半份,半份啊。我直接说先来一份尝尝,导游小姑娘还直劝我。”

      “巴伐利亚蹄髈?”秦冉想起少年时看的电影,青春美貌的奥地利皇后总是念念不忘家乡的蹄髈肉。

      潘大亮一时露出恍惚的神色,似乎没弄清楚什么巴什么亚。不过很快他就兴致勃勃地继续说下去道:“那蹄髈肉,和我们不同,是切得四四方方,烤香脆了端上来,浇上土豆泥和芥末吃。哦,还有酸菜丝。咬上一口,啧啧,那个弹性十足啊……”

      “这是莱茵河以北的做法。”一个声音低低地说。

      大家一齐看向骆华笙。她已经结束了鸡啄米似的进食,百无聊赖地旋着手中酒杯,对他人的视线完全无动于衷,只是低声重复道:“这是莱茵河以北的做法,莱茵河以南是抹上香料腌烤,才是巴伐利亚蹄髈。”

      “对对,导游小姑娘也是这么说的!”潘大亮哈哈一笑,油汪汪的手指一指,“我这个女朋友什么都知道,可聪明了!”

      李乐接话道:“骆小姐也喜欢吃蹄髈吧?胶原蛋白,女士吃是养颜的。”

      骆华笙淡淡回了一声“还好”。潘大亮却笑道:“她最会煮雪豆蹄花汤,我每次去都要喝一海碗。”

      秦冉赞了一声雪豆蹄花汤营养又美味,然后请教道:“只是雪豆不容易烂,就算提前一天泡上,用文火慢炖也实在耗费时间,不知道骆小姐有什么好法子没有?”

      “煮的时候加点明矾,雪豆也好,花生也好,很容易就烂熟了。”

      “明矾?”

      “那不是自来水漂白剂么?”张帆不确定地插话道。

      “好像炸油条会用到,应该可以吃的。”杨小鹏也不确定。

      李乐笑了笑:“明矾是中药,也是传统的食物改良剂。骆小姐这个法子确实好。丁字街卖蹄花汤的马婆婆也跟我说过,秘方就是加点明矾……”

      “丁字街马婆婆?”潘大亮皱眉思索片刻,大笑起来,“晚上九点半以后,鬼饮食第二家摊子?老是穿个蓝布围裙的老太太?对对,她家的蹄花汤比别家的都要香滑些!”

      如逢知音一般,他蒲扇般的手掌朝李乐后背上亲热地拍了一拍,留下一个隐约成形的油印。接着就不胜伤情起来:“可惜啊,前两年市容整治,丁字街倒是扩建了,鬼饮食可也没了……实在是真可惜,那里的盐酥蚕豆和手撕烤兔也是顶好吃的……”

      “潘总也爱吃手撕烤兔?”张帆赶紧推荐,“小竹林路上有一家,烤兔烤鸡味道很好,都是肚子里填着香料用炭火慢慢烤出来的。”

      饭桌上谈公事未免不亲切,谈国是又有失风雅,家长里短也不符合几位男士的身份脾性,唯独“吃”是人人皆会,人人皆好的,又有潘大亮为主导,理所当然成为第一话题。这时大家才发现,这位骆小姐并不是外表所见的那般冷淡寡言,提起美食来竟也如数家珍,专精程度比男友还胜三分。于是众心了然:这大概就是他们能结为情侣的重要原因了。

      酒足饭饱之后,男人们要坐在一起聊聊更宏大更深刻的话题了。饭桌照例留给秦冉收拾。李乐在离桌前,趁人不注意悄悄握住她的手捏了一下,同时投来感激且亲热地一瞥。这让她在对付满桌残羹渣骨和油腻时多少有了些动力。

      潘大亮的新欢慢悠悠地荡过来,刚表露出想帮忙的意愿就被秦冉和打落的菜碟同时拒绝了。于是她只好闲倚在厨房门框上看着秦冉进进出出,洗洗涮涮,直到客厅里传出高声呼叫。

      呼叫是李乐发出的。

      男人们都嘻嘻哈哈在沙发上坐定了,嘴里聊着天下要闻,手里捏着点燃的香烟。这时候男主人才发现一件重要的事情:“老婆,烟灰缸放哪儿了?”

      秦冉一边涮碗,一边应着,脑子里却是空白一片:烟灰缸放哪儿了?她似乎知道,却又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我帮你拿过去吧。”骆华笙轻声说。

      秦冉怔怔地看着她走进厨房,走近从垃圾桶旁的厨台。十指纤纤揭开几片废弃的菜叶,抽出一只玻璃烟灰缸来。

      是了,她想起来了。之前李乐走进来,说烟灰缸满了要倒掉,碰巧垃圾桶里塞得满满的,她正在厨房里忙成一团,连声促他出去。于是他就这么把烟灰缸朝厨台上一搁……

      “多谢多谢。”秦冉朝骆华笙歉意地笑笑,“看我糊涂的。还好骆小姐你眼利。”

      “我猜的。”骆华笙也笑了笑,“既然他们在客厅里找不到,最大的可能就是拿到厨房里倒烟灰,却被忘记了。我有个朋友也常这样,拿着水杯去找药,结果药找到了,杯子又不知放到哪里了。”

      “可不是,有时候话到嘴边也会忘掉,时不时就脑子短路。”

      “临时性健忘,一种神经过度疲劳导致的短暂记忆障碍。”骆华笙低声说,一时间口气颇似大夫,“在杂志社工作压力也不小吧?平时多补充蛋白质和微量元素就好,千万别再用抽烟来刺激大脑了。”

      “没办法,我们这种杂志的编辑说白了也是跑业务,不比正经的编辑工作清贵……”

      正在涮碗的手停住了。

      秦冉迟疑地看看骆华笙:“潘大亮对你提过我?”

      “嗯,提过。”

      不太舒服的感觉浮上心头,偏偏骆华笙又轻轻说了一句:“不过,你和他说的不太像。”

      说话时,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就朝秦冉身上随意一转。明明轻柔得不带任何敌意,却让秦冉顿时对客厅里那人腾起怨气。

      常提起,都常常说她些什么呢?

      说一个文艺腔的女孩子曾经多么刻薄地对待追求者,却在之后十年里不得不依赖他的资助?

      说她曾经多么鄙夷米饭上的鸡腿,一心追求诗意的浪漫,到头来却为一日三餐屈身在某不入流的杂志社里,成天编软文拉赞助?

      说当初他是如何捧着饭盒请她笑纳,她又怎样嗤之以鼻;如今他为座上宾,她却不得不在厨下张罗,在桌上赔笑?

      她曾经是他历史上的一处伤疤,现在却成了光荣的印记,可以时不时揭给人看,让人知道他是多么的大度、宽容和成功,而她是多么的有眼无珠。

      不管他说什么都没什么好听的!满腹怨怼经过喉舌,最后却只变成一句干巴巴的反驳:“他说错了,我不抽烟的。”

      “哦,是吗?”骆华笙漫不经心地回应一声,弯身将一缸烟灰倒进垃圾桶里。

      秦冉目送她飘忽的背影,突然又冒出了另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这种不舒服的感觉很快让她记起了什么。

      不顾双手的油腻,她揭开垃圾桶。

      黑色的是塑料袋,银白的是鱼鳞,一堆烟头和烟灰躺在其间。七八个一模一样的过滤嘴里,桃红色心形截面的烟头因为与众不同而格外扎眼,似那个女人的招摇红唇,正对她绽开挑衅的笑。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包子女也是前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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