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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旧梦 ...

  •   天亮之前,波西在战栗和喘息中醒来。他梦见了金芒城堡。
      那是他们和家宅告别的日子。几辆四轮马车停在门前的车道上,等待运载侯爵一家的家当。脚夫们在前院来来去去,将那些沉重的木箱一口接一口搬上货车。另有两顶小轿马车是为侯爵的家眷而备。
      阿尔弗雷德躲在藏书室里,赤着脚,捧着一本菲利普·西德尼爵士的《阿卡狄亚》,荷林谢德编年史在他身下充当坐席。
      城堡的仆役们多半已被遣散,包括珀西和阿尔弗雷德的保姆、女仆。他们不需要保姆了,侯爵说,他们早该去上学了。没有足够的人手及时为他们梳洗更衣、督促他们做好出门的准备,阿尔弗雷德得以偷闲溜出来,身上还穿着长及脚踝的夜衫。
      藏书室是他在这个家里最钟情的地方。那些乌黑的橡木书架在幼小的他眼里高可擎天,像童话里笨重而严厉的树精,守卫着关于美妙文字的机密。他在这里玩味莎士比亚的戏词、膜拜雪莱和拜伦勋爵的诗句,也在合订本《马场》杂志里偷偷查找父亲作为骑师出赛的记录。
      他不明白为什么要去伦敦。没有人耐心为他解释。宠爱他的母亲也只是抚摸着他的头,说等他长大自然会懂,那张美丽、苍白的脸上没有笑容。他天真地认为,只要错过今天的火车,就可以永远留在这里。
      他听到父亲震怒的声音回荡在外面早已清空的厅堂里:
      “阿尔弗雷德去哪了?”
      暴躁的足音离他越来越近。终于,侯爵找到了不听话的幼子。
      “阿尔弗雷德!你在这儿干什么?该走了!”
      “我不走。”他梗着脖子说。
      “你在说什么胡话?”父亲的红脸膛和横飞的鬓髯使他看上去总是在发怒。
      “我不走,这是我家,我不想去伦敦。”
      “今天没时间跟你耗。”
      父亲抓住他的手臂,以幼童无法抵抗的力量将他从地上提起,拖着走出藏书室。他被拖到前厅,一路哭喊、抗议、踢打着,仅剩的几个仆从被这一幕吓呆,但没有人敢上前阻拦。
      “闭嘴……闭嘴!”
      侯爵打了幼子一个耳光,命令管家去拿马鞭。
      “他被你们惯坏了,这个小无赖。”
      侯爵剥掉他儿子身上沾满泪水和灰尘的夜衫,喊住两个脚夫,叫他们按住孩子的手脚。那两个下人不敢动手,被侯爵怒骂了,只好硬着头皮走近,嘴里说着“冒犯了”,制住他们的少主人。侯爵扬起手,向那孩子白嫩的后背打了一鞭。
      已经出门的珀西冲回来阻止他的父亲,被身边的仆人拦住、抱走;侯爵夫人哭着求他住手,却不敢靠近手持马鞭的丈夫。侯爵不理会周遭的哀求,又照着臀、腿抽了三下,才放下鞭子。
      “这不算什么。”侯爵说,“让他闹吧,等进了学校,有的是苦头给他吃。”
      我不去学校!我哪里都不去!阿尔弗雷德在心里尖叫,但嗓子已经没了声音。他倒在地上动弹不得,身上的鞭痕持续传来灼烧般的疼痛。
      他隐约记得是管家抱他上了马车,母亲和兄长抓着他的手大哭不止。
      父亲对城堡作了怎样处置,他至今仍不了解,但可以想象,不外乎卖给哪个想把自己包装成绅士的暴发户。
      波西下床喝了点水,掀起窗帘一角,确认天色还是黎明前的青灰。背上的夜衫被盗汗浸透,他索性脱了去,裸着躺回床上,等待心跳平复后重新入睡。

      “我以为会留下伤疤,但是没有。”
      波西半躺在船里,夹着烟的手歇在船舷上,向水面弹落几朵烟灰。
      罗比·罗斯以相似的姿势躺在他身边。细长的船舱里,他们的肩膀和手臂几乎贴在一起。船夫是个红胡须的当地人,立在船头双手撑篙,草叶般的小船轻摇着,划破湖面的白日星光。
      “我记得他打得很重,疼了好多天。结果什么痕迹都没留下。我想要疤痕,可以给人看的东西,让他们相信。”
      “相信什么?”罗比偏过头看他,“没人怀疑侯爵的暴脾气。”
      “那不一样。人们听说的事都是关于‘他’。我妈妈,我们兄弟,他的情妇,都只是他故事里可怜的背景。我想要人们看到我,‘我’的伤痕,‘我’的愤怒,‘我’在对抗他的专横。”
      英格兰的庸人们惯于忽视美和价值,只愿意注视丑怪骇人的一切。“预言之子”亨利·都铎翩然驰入博斯沃思荒原的血战,也不过是理查王丑陋悲剧的简短收尾。这片土地上的人憎恨美,只会从取笑丑陋中获得虚伪的满足。他们不在意蔷薇的绽放或零落,只要还有愚蠢、残酷的戏码在上演。在波西看来,这客居之地丑陋得令人发指。
      他早就觉察到了:在伦敦度过越多阴冷、失望的年头,就越发怀念苏格兰低地的温暖夏日。
      “……感觉像一场梦,在苏格兰度过的那些年。离开金芒那年我十岁。”
      那时他们兄妹几个都在家读书,从早到晚泡在一起,亲密无间。城堡四周的领地骑着马也跑不完,他和珀西常常骑着各自的矮马在绿野上追逐。父亲不曾抽空教他们骑马,但他们都是天生的好骑手。家里的木匠做了画着家族纹章的木剑、盾牌,他们挥舞这些玩具,扮成想象中的勇猛骑士。珀西和弗兰西斯之间的“决战”可以持续一两个小时,一次游戏中,珀西的鲁莽动作险些刺伤长兄的右眼。阿尔弗雷德不像他的兄弟们那样好斗,当他们久战不决时,他会独自坐在树下读书念诗,为莎士比亚写给那个神秘男孩的情诗心跳不已。
      “你们为什么搬到伦敦?”罗比问。
      “我父亲住在伦敦。他很少回家,不想‘浪费’钱养那么大的宅子给我们住。”
      维持家宅的日常运转是一笔昂贵开销,需要一大班人手各司其职,他们有自己的磨坊、酒窖和农场,从早餐的牛奶到侯爵夫人手套上的蕾丝都由自家产出;单是每日的清扫、擦洗,就不是三五个仆人可以顾全的。
      “有人说那里是凶宅——我祖父是在前院开枪自杀的。但这样说来所有道格拉斯房产都是凶宅,每一代总有个把横死的。这不是贱卖封邑的理由。我父亲打定主意要花光每一分钱,什么都不留下……我相信他是认真的。他从我祖父那里继承了三万亩田产、两座城堡,现在都没了。那老贼配不上我家的爵位。”
      “至少庄兰灵会是个更好的侯爵吧?”
      “是的。大家都相信他能重振家业——如果到时候还能剩下什么‘家业’。”波西扬起手,将快要吸尽的残烟丢进水里。
      侯爵的长子弗兰西斯·道格拉斯在任何意义上都是个完美绅士,尽管不是最可亲近的长兄。波西记不得自己从何时起不再像童年那样叫他“弗兰西”,只像其他人一样称呼他的封号“庄兰灵子爵”。也许是在他从哈罗毕业、即将升入皇家军校的那一年,他蓄起一抹淡淡的唇髭,举止稳重,像长辈们乐于称赞的那样,像个……“大人”。他对幼弟不再亲昵地称呼“达令”,这位措辞谨慎的年轻绅士掩盖了波西记忆里的亲密玩伴。
      “他和罗斯布里的事,是真的吗?”
      庄兰灵曾担任外相罗斯布里伯爵的私人秘书,如今也是自由党内骨干人物之一,为了让他坐进上议院,罗斯布里帮他弄了个英格兰头衔,又加封御前执事。坊间传两人有私情,昆斯伯里侯爵对传闻深信不疑,几次在乡间别墅堵截罗斯布里,叫嚣要亲自教训他,闹到威尔士亲王出面调解才肯作罢。
      “我希望不是。”波西清楚流言的内容,只是他们兄弟之间很少谈论这些,“真假不重要。我父亲相信的事,没人能跟他澄清。”
      他转过头,对上罗比略显心虚的眼神,嘲弄地笑了笑。这没什么,他习惯收到好事者窥探贵族家事的尝试,毕竟这是不少人结交贵族的重要原因:了解上流社会发生的一切。在这一点上,文人尤其不能免俗——他相信这是奥斯卡·王尔德最开始追求他的目的之一,他私下透露的轶事也确有不少进了奥斯卡的卖座戏本。
      淡季里湖上没什么船只,荒废了好天色。几只天鹅在湖畔微微泛黄的草甸上团坐休息,时不时弯回头去,用金色的喙整理羽毛。年轻绅士们半卧在船里,漂过情人桥下的阴影,转入西行的河道。
      “他们说在这桥上接吻的情人永远不会分手。”罗比望着远去的石桥说,“你应该带奥斯卡来。”
      波西又想发笑。在他看来,罗比总在试图效仿奥斯卡的幽默,那种介于认真与戏谑之间的机智,但他没有足够的天赋,正如他没有任何特别天赋。波西在心里向他寄予微薄的怜悯。
      “我们不需要保佑。”他闭着眼说,“也不会被诅咒动摇。”
      渐窄的河道被两侧新建或翻修过的房屋夹挤着,岸上出墙而来的树冠在游人脸上投下不停变化的细碎阴影。河堤下靠近水面的砖面爬满青苔。
      河上的微风不足以吹散波西打理整齐的金发,但他还是习惯性抬手顺了顺发型,“要我说,这里像阿姆斯特丹,但小得多;或者威尼斯,但简陋得多。”
      “‘死神之城’。”罗比轻声说。
      “什么?”
      “《死城布鲁日》,一本小说。大家看了都想来布鲁日亲历一下。”显然,这其中也包括罗比自己。“‘布鲁日是座死城;死神就是布鲁日。’书里说的。”
      “说得很对。”波西点头,“这是个压抑的地方。”
      压抑未必不是一种吸引力。波西相信自己开始领会了这小城令人心碎的美。
      美丽、死亡与佛兰德斯。他似乎找到了适合在这个佛拉芒小镇描绘的题眼,乱世众生的剪影在他头脑内集结成句。他想到泊金·沃贝克,冒认约克王子的佛拉芒贫儿,安静、破败的欧洲古镇与喧嚣、嗜血的伦敦城……织机与绞架。
      他在摇篮般的船舱里构思着他的新作,偶然注意到身边的同伴直起身、望向一处傍水的宅院。
      “就是那里,英院。”罗比自然自语般地说。
      从水上看去,那院墙高得格外森严,墙面破旧,应是幢古宅,只有入口处黑色的锻铁弯花栏门像是新做的。隔着栏门,他们隐约看见一个男孩匆匆跑过,一手扶着礼帽,另一手夹着书,大约是上课要迟了。罗比叹了一声,靠回软垫里。
      “太残忍了。”波西摇摇头,“在学校里,时间好像是静止的,一样的石墙和树,一样的学生们来来去去,像一张风景画——不,像镜子里的世界,你可以永远看着它,但没办法走进去。它就这样摆在我们眼前,实在太残忍了,你也能感觉到这种残忍的玩笑,不是吗,罗比?”
      “……不,我不能。我当初就不该走进这家学校。真是个错误。”
      “哦。”波西扫兴地瞪了同伴一眼。他怀疑罗比在故意气他,但没有证据。
      英院的围墙向他们靠近又远离,直至完全消失。船再次停靠在一小时前出发的玫瑰码头。罗比付了船钱,两人在逐渐倾斜的阳光里步行回到酒店。
      他们等待的信件仍未投来。罗比的不安显露无疑,波西懒得再想说辞安慰,径自躲回房间。他决定在晚餐前泡个澡,隔绝打扰,在浴室的温暖云雾里计划他的新诗篇。
      和罗比·罗斯同行的日子开始令他厌烦了。他不讨厌罗斯,就像他不讨厌任何长相甜美的年轻朋友,只是近来的频繁交集让那家伙令人不快的一面越发浮显出来。
      罗比是奥斯卡向他介绍的第一个朋友,当他们在皇家凯馥的烧烤屋第一次共进下午茶,他感觉一见如故,罗斯赞同他说的每一件事,赞赏他的服饰品味,巧妙地恭维他的容貌和才华。直到最近他才开始意识到,罗比的友善并不总是真诚的。作为侯爵公子,他从小到大常被警告要远离那样的人——甜言蜜语、工于攀附的势利小人,尽管他不认为罗比是他应当警惕的对象。
      罗比并不像那些苦心钻营的中产子弟,他从不自吹自擂,也不像奥斯卡那样装作出身高贵;他头脑清楚,总有一套自己的理由,甚至称得上可靠,无怪奥斯卡把他当作密友。但这正是波西开始厌烦的缘由,他开始看到这骗局般的矛盾:罗比·罗斯长得像个少年,心思却像个“可靠的”长者。
      他没留心自己泡了多久。当他从凉透的浴缸里跨出来、滴着水走出浴室,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他摸到火柴,点了灯。房间被照亮的一刻,他发现自己正对着那面金色石膏框的穿衣镜。无论看过多少次,他仍会被镜中的美男子吸引,就像纳西瑟斯不能免于爱上水中倒影。
      他走向镜子,久久地端详自己。镜中的青年看上去与昨天毫无分别,一缕金色的“爱情卷”不老实地垂在他洁白的额角。他为之心跳加快,无助地倾慕这巧夺天工的形容。他仔细察看自己的眼角眉梢,惟恐有一条细纹在他睡梦中侵入这无瑕画面……所幸没找到值得担忧的迹象。他不相信巫术、占卜或其他灵感事务,至少不像奥斯卡那样为之着谜。但他无法不怀疑,在他捧着《道连·格雷》不忍释卷的那个夏天,当他一遍又一遍温习那些魔咒般的字句,或许,撒旦也因此收下他的灵魂,回赠以漫长而罪恶的青春。他多希望这是真的。谁不渴望永恒的夏日?
      他曾日夜恐惧二十一岁生日的来临,试图忘记“成年”这只利爪的靠近,让那个日子无关痛痒地滑过。但生活总不肯如人所愿,他没做庆祝生日的打算,下课后径直回到住处,却遭遇了同学、朋友们准备的惊喜派对。他不清楚这是哪位好友的策划,也并不关心,他麻木地拆开无疑是朋友们细心挑选且大为破费的礼物,灌下多少杯白兰地也不能抚慰他当晚的绝望。最终他借口身体不适提前退席,回到卧室里哭了一整夜。
      有很多次,他穿上校服和草帽,回到温彻斯特公学的孩子们中间,在他们都熟悉的、泥泞的草地上切磋球技,除了相熟的老师和后辈,没人看得出他已是个毕业多年的“老门生”。他会享受一场或半场球赛的快乐,在那之后意识到:他再也不能跟随雀跃的人群涌入教室或宿舍,也不再拥有窄小的铁架床上那些辗转温存的夜晚。
      初入学的那一年如同落入地狱,像每个被惯坏的孩子那样,他感到诸事不利,在这里没人会像母亲或女仆们那样溺爱他。但他很快发现了:学校里的伙伴们自有宠爱他的方式。之后的几年里,这里成了他身心的浪漫归属,他私人的阿卡狄亚。
      他爱那古老校园里的每一处风景,经过五个世纪风霜削磨的火石墙,傍晚汇聚在中庭的半熟光影;礼拜堂的彩绘玻璃窗下,驻校牧师教他如何让管风琴唱出令人心悸的圣赞;冬日校舍屋顶上的白雪华盖,入春前已消失在男孩们放肆的欢笑中。
      他们会在庭院里摆甜点宴席庆祝一座足球奖杯或一次诗赛摘冠,在圣诞假期来临前用歌声迎接烛光节,在摇曳的火光里,与心仪的同学偷眼相望。
      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重回那些年月。与少年人的欢爱似乎是重温故梦的唯一方式。克劳德·丹西是他众多短暂美梦中的一个。
      他带走克劳德的那一夜,他们叫了晚餐送到房里,却忙于亲密无暇用餐。尽兴之后才舍得垂怜那些价格不菲的酒菜。他记得自己□□着蜷坐在沙发上,以一副全无教养的姿态从餐盘里捏取焗虾。
      “我羡慕你。”波西吮了吮手指,对那男孩说。
      “我看不出你有羡慕谁的理由。”克劳德的话听上去不完全是恭维。
      “你还是个学生,真好。”
      “这有什么好的。”男孩苦笑着说,“我只想早点毕业。”
      “你不想永远年轻吗?”
      “不想,我想快点长大,什么事都能自己做主。”
      波西放下盘子,自己也不知道被什么触怒了,那男孩俊美的侧脸在他眼里忽然变得可憎。
      “那你就是个蠢货。”
      “什么?”男孩讶异地回望着他。
      “你是个没药救的蠢货!听到了吗!”
      克劳德被他毫无征兆的暴戾惊得愣在原地,不敢说也不敢动,过了良久才开口道歉。他捧起对方的脸,以亲吻表示和解。
      他知道该道歉的是自己,但那有什么意义呢,下一次情绪失控时他依然无能为力。
      关于常驻心中的恨意,能追溯到的因由似乎只有他父亲。尽管他也无从判定,这是父亲的鞭子辟入他皮肉的伤疤,还是父亲的种子在他血液里长成的毒藤。
      我们最终都会成为父辈的样子。他不禁这样想,同时为这个念头感到恶心。奥斯卡说每个女人都会成为自己母亲的翻版,男人又何尝幸免于家族的浸染?他曾在伦敦遇到侍奉过两代昆斯伯里侯爵的老木匠,老人一眼就认出了他,说他的微笑和侯爵年轻时一个样。讽刺的是,他根本想不起父亲的微笑是什么样,在他们本就不多的相处时间里,那男人极少露出笑容。
      此刻,他注视着镜中的艺术品,看不出自己和那个丑陋粗鄙的所谓父亲有任何相像之处,就像是自然对他开了一个恶毒的玩笑。
      他必须做些什么忘记这令人郁结的事实。他想起克劳德,那个来自布鲁日的男孩,他回想着丝绒沙发上的缠绵时光……直到镜中的精致面容染上绯色。
      他的视线上下抚摸着镜中倒影,右手握住自己的亲信,用稍有些重的力道唤醒它。他喜欢有一点粗暴的碰触,这也是为什么他喜欢那些街头男孩,他们难改的粗手粗脚。即使在侍候贵客时格外小心,那些做惯了粗活的手也难免在身体柔嫩处留下刑罚般的生涩触感,对波西而言,那微妙的不恰当是蛋糕顶上的樱桃,每每令他战栗、迷醉。这是奥斯卡或其他温柔、谨慎的绅士们做不到的。
      他释放在自己手中,或许也有一星半点溅上镜面。擦过手的丝绢飘落在地毯上。他走到床边倒下,躺了一会才起来穿衣打扮。
      几乎穿戴停当时,他听到罗比在敲两房之间的连门。
      “波西!”罗比的声音听起来异常急切。
      他喊了一声请进,手上打领结的动作没有停下。
      “沃桑回信了。”罗比手里捏着已经拆开的书信,“他们明天过来谈判……”
      “好极了。”
      “我们得商量一下明天的事。”
      罗比也换过了礼服,在沙发上坐下。他正装的样子总像个偷穿兄长衣服的小男孩,有点滑稽又惹人怜爱。
      “我们要对好口供,有些事不能说真话,你千万不要拆穿我,明白吗?”
      “这还用你说?”
      波西整好衣领,走过去坐在友人身边。
      罗比一字一句地叮嘱:“不管我说了什么,都不要反驳,也不要问我。”
      “好的,好的。”他敷衍地点头。
      “荣誉保证?”
      波西被他问烦了,“为什么你总是信不过我?”
      “因为你总是证明自己不可信!”
      话一出口,罗比像是被自己突然的刻薄吓到,刚发了脾气又露出受惊小动物似的神情。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他慌忙道歉,“抱歉,波西,我只是……”
      看得出他有多怕惹恼这位小爵爷。波西倒不气了,只想逗他玩。
      “我收回,好吗,求你别在这个时候……我们没有时间。”
      波西低着头不回应,装出怒火爆发前的积郁。看罗比那副心力交瘁的样子,实在很难忍住笑。
      “波西……我很抱歉,”罗比抬起手,想抚他肩头又不敢下手的样子。
      他终于忍不住大笑出来,“你看你!可吓到你了,是不是?”
      看罗比气得眼圈发红,波西在得意之余稍作反省,牵了对方的手拢在自己两手之间。
      “你是对的,我说话经常不过心,我知道。你不能太相信我,没听过那句话吗,‘主教门生好认不好信’,我们学校的人都有点不着调。”(注)
      他认了错,罗比也不好再说什么,毕竟他们眼前有更紧要的事,正如罗比自己说的,“没有时间”。
      “……不许再闹了。我需要你记住我们的说辞。”
      “我听着呢。”
      “是这样:克劳德·丹西只在我家住了一天,你和我们一起吃过茶,此外什么都没发生,我们不知道他逃学是去了什么地方、干了什么。他们的证据无非是我写给克劳德的信,里面绝对没有过火的字眼,我们咬定只是吃茶聊天,他们不能证明什么。”
      的确,罗比·罗斯这人一向谨慎,想也不会留下什么言辞惊人的情信。只是……
      “你认为他们会相信?”
      “当然不会。但我们必须这样说,不能给他们更多把柄。”
      “有什么关系,他们已经有人证了,别忘了。”
      “各执一词,谁敢肯定说谎的一定是我们?”
      波西停住想了半刻,“你的意思是……我们反咬那孩子说谎?亏你还嫌我不会撒谎,你倒是说说,他有什么理由陷害我们?”
      “他当然有理由。”罗比说得就像事实本该如此,“可以是伦敦的哪位公子或小姐。他不想连累自己的相好,就交代了我们。”
      波西倒抽一口气。他从没觉得罗斯是个虚伪或冷血的人,听这样一番构陷伎俩被他说得如此轻巧,多少有些意外。他暗中为此不平,又觉得自己不该是两人当中心软的那个。
      “这不好吧。”他象征式地抗议。“会不会把事情闹得更僵?”
      “如果你有更好的主意,我洗耳恭听。”
      他放弃了争辩。既然罗比自认为能掌握一切,就让这家伙负责好了。
      今天客房里摆的是一瓶红色的郁金香。他走过去折了一朵,别在自己的晚礼服翻领上,对镜再三欣赏。
      “太美了。”出门之前,他和镜中的孪生恋人交换了一个微笑。
      按照商定的计划,他们去品尝了旅游手册上推荐的、广场对面的另一家酒店。罗比在餐桌上详细解释了他们的故事里每一处细节该如何对答,波西全都点头应下,实则左耳进右耳出,心里全在想着自己尚未作成的歌谣:
      先父苦耕织,曾不弄刀剑;
      白蔷失国色,红染荒原间。
      回到房里,波西捉起纸笔写下了今天想到的句子,约有十几联,离成诗还差得远。他还想再琢磨,又想起刚刚互道晚安时,罗比叮嘱他早睡,好应付明天的交锋……于是收起草稿,决定暂不纠结。
      他换了睡衣躺进被子里,尝试入睡。似乎有窗缝进来的凉风接连搔弄他的额头,令人烦躁不安。他耐不住,起来去整理窗帘,在松懈的缝隙间瞥见钟楼的黑影抵着漩涡般的星夜,凛凛可畏。白昼早已殆尽,夜色却还稚嫩。
      对波西而言,独自入睡或多或少算是一种折磨。
      在金芒的年月,他常和珀西同睡,保姆偶尔撞见也并不禁止,毕竟他们只是孩子,没什么不得体的。在温彻斯特,他习惯于十几个男孩同住的宿舍,有时,相好的孩子会在熄灯后摸到他床上,互相用手取乐,力尽后相拥而眠。
      升入牛津,他在学院的宿舍勉强住了一年,院内规章繁复,多有不便;第二年起,他和好友搬到校外合租,总算可以任意留宿他人。倾慕他的同学多半不会拒绝欢爱过后同睡的邀请;包租郎则有些麻烦,有时要多付几个便士补偿他们不能在回到街上寻觅更多生意的损失。而他为此付出的代价远不止几便士。半年前,他带一个英俊的小恶棍回牛津过夜,为了共进晚餐还赏了他一身体面衣服,那小子却在他熟睡时从信盒里抓了一大把情信,还不算从他衣袋里捡走的那封。奥斯卡因此受到牵连被人勒索,也为此埋怨他,但他又能怎么办,给下等人穿过的衣服总不能拿回来。
      又翻覆了一会儿,他抱着枕头爬起来,走去房间连结处敲了敲门。
      “请进。”
      他推门进去,罗比还没睡,靠在堆起的几个枕头里,借着床头灯读一本小书。
      “我能和你一起睡吗?”
      “什么?”罗比像是被他的请求惊吓到,“不,回你自己房间去。”
      “我不是要……”他疲于解释,不想多说,“我只是不想一个人睡……会做噩梦。”
      罗比放下书,沉默地犹疑着。
      “罗比。”他用上了自己想象中最接近恳求的语气。
      “……好吧。”罗比妥协了,又不放心地警告:“先说好,别做什么多余的事……”
      “不会。我只是想睡个好觉。”他重申道。
      罗比向一旁移开,让出半张床。波西掀起被子躺进去,满意地吁了一口气。酒店的床铺,这间与那间没什么差别,只是另一具温暖身躯的存在让他错觉这里舒适许多。
      躺了几分钟,他见罗比还在看书,果断抗议:
      “别看了,罗比,我要睡了。是你说要早睡的。”
      罗比啧了一声,但还是熄了灯,默默躺下。
      波西得到了他想要的安排,轻易得就像他得到任何想要的东西,有时他自己都不免为之感慨。夜色不再显得枯寂了,他阖上双眼……一枝白蔷薇落在博斯沃思荒原的血泊中,浸染成鲜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旧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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