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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彷徨时,唯你的怀抱最暖 ...

  •   校门口的银杏树叶不知不觉间就被秋风染成了一柄柄金黄的小扇,预示着不久即将秋去冬来。接连几个晴朗天气后,天空终于露出疲态,灰白的天幕,让这些金灿灿的叶子鲜明得反似有些失了真。
      岚风弯腰捡起一片,放在手上漫不经心地把玩。边上挽着她的好友刘祈若急着要往校门外走,便催她:“平时一到周五你就第一个急着走,说你老爸来接你,怕他等急了,今天怎么慢吞吞的。”
      手上旋转的叶柄停下,岚风微微一愣,道:“祈若,我忘了跟你说今天我爸有事……我还要再在这里呆一会,你先走吧。”
      刘祈若正皱眉头,似乎有些觉察出她的古怪、犹豫着是不是自己先行离开,就听到有人隔着校门喊:“岚风!岚风!”
      “哎,叫你呢!”刘祈若推推神思恍惚的岚风。岚风抬起头,自己也清楚地听见有人唤了她一声,她转向声音的方向,很快看到校门口停着辆自行车,上头骑着个二十出头、穿米色夹克衫的年轻人。
      她笑了笑,冲他挥挥手,快步朝他走过去。
      就这几步路的短暂时间里,她就听到刘祈若在她耳畔轻轻地嘟哝了一句:“怪不得要支开我先走,原来是有约啊!哎哎,他还满帅的……”
      岚风没有向八卦的好友解释,只是走到那辆自行车旁时,对着车上的人叫了一声:“小叔叔。”
      “叔……叔?!”刘祈若的嘴巴在“叔”字的唇形上僵了很久,才慢慢合拢起来。
      严格意义上说,褚云衡应该算是她的小表叔。海诚和他是表兄弟,两人年龄相差二十来岁,但感情一直非常好。两家又住得很近,彼此间的走动是亲戚里最频繁的。
      褚云衡对刘祈若温厚地一笑,说了声:“你好!”
      刘祈若也忙笑着问好,随后微红着脸对岚风和他说道,“那岚风、还有这位……叔叔,我先走咯!”
      刘祈若走远后,岚风对云衡笑道:“哎,谁叫我这叔叔那么年轻那么英俊,真难为她把那句‘叔叔’叫出口!”
      “那是,”云衡也不谦虚,哈哈一笑,“可不就是太年轻太英俊,你们校门口的大叔就是不信我是家长,还以为我来拐带你们女中学生呢。不管怎么说,为着你这句夸奖,叔叔今天要带你吃好吃的。”

      自行车踩起来的时候,风有些冷。
      岚风不由更紧地环住褚云衡的腰,仿佛只有这样,透入肌肤的秋凉才能有所减轻。

      她知道,云衡是特地从自己所在的大学骑车过来接她放学的。每年的今天,云衡都会过来陪她。自他了解到她在这个特殊日子的尴尬处境,他都不曾让她孤独地度过这一天。
      这一天,是“岚枫”的生日。
      是海家真正的女儿岚枫的生日。
      只是,她已夭折。

      时间倒回到岚风还在上小学三年级的那一年。那时她还在清岚镇的阿姨家。
      大概是傍晚临近天黑时分,一对年轻夫妇走进这间饭馆,两人一看就不是本地人,大约是游客。——清岚山虽然不算什么名山,但因交通便利,便时常临近城市前来短途旅行的散客。更何况,山上每到此时枫叶长得甚好,山腰处有一大片枫林,密密的像聚拢的红霞一样,薄雾的天气,红叶半隐半现,整座山看上去恍惚间会给人有些仙境的感觉。
      只是那对夫妇却又和一般的游客神情很不相同:若说是还未上山,准备用过饭之后再出发游玩的客人,多半是面带红光,亢奋期待的样子;若说是爬完了山,来这里歇脚的游客,则即使面露疲态,也不会似这两个人那般闷闷不乐。岚风虽然年纪小,却已经很会看脸色,正暗暗打量着,心下一走神,给他们倒水时手劲一时没收住,水便从茶杯里溢了好些出来。

      表姨父刚好从后厨出来,看到这一幕便骂:“你个笨手笨脚的,养你是吃闲饭的吗?”
      “算了,她到底还小,茶壶对她来说可能有点重,一个没拿稳也是正常的。岚风,还不快给客人再倒一杯。”岚风的表姨从结账台后面嚷了一句。毕竟是自己表外甥女,她虽懦弱,对岚风多少还是护着些的。
      表姨父没说话,又拿眼角余光瞪了岚风一眼才走开,她心里一哆嗦,忙又端起水壶给客人重新倒了杯水。茶壶还未放稳,就被一双微凉的手握住。
      “你……叫什么?”
      岚风被那个女客人莫名地一句问话弄得有些发愣,她放下茶壶后,说:“我叫夏岚风。”
      “岚风?你长得好像岚枫,我的岚枫啊……”那个女客人忽然把岚风用力地按向自己怀里,嘤嘤地哭泣起来。
      她身边那位像是她先生的男客人把她和岚风拉开一些距离,俯下头沉痛地说:“阿遥,这孩子不是我们的女儿,你不要这样。”
      岚风看着他们,虽无头绪却觉得心酸。或许这也是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平时寡言少语的她向他们递上一张放在桌上的餐巾纸,说:“阿姨,别哭,你一哭,叔叔也要难过了。”
      “这么小就会帮爸爸妈妈做生意了,真是个好孩子。”那位先生接过纸巾,看她的眼睛里多了一份柔软。岚风也对这对陌生人无端地生出了些许亲近感。她低头道:“他们不是我的爸爸妈妈……”
      “岚风啊,”表姨从帐台后走到她面前,稍稍拉了她一步,小声说道:“你这孩子别光顾着闲聊天,一会儿你姨父出来看见,你不又是讨嫌吗?快去帮忙端菜。”
      岚风哦了一声,往厨房走。下意识地,她回头朝刚才招呼的那一桌望了一眼。
      那是一个孩子清澈而忧伤的眼神,岚风也说不清那眼神里是因为自己的境遇而悲伤还是因为她感受到那两个客人的悲伤而难过。但她的命运,可能就是因为这回望的一眼而改变的。
      岚风当然无从知晓,那对夫妇姓海,来自省城。清岚山对他们来说有着特殊的纪念意义,那是他们新婚后第一次旅行的地方,也是在这里,海诚的妻子孟遥怀上他们的女儿。因为孩子是在清岚山旅行时怀上的,而那时山上枫叶正红,所以他们给女儿起了个诗意的名字——“岚枫”。
      海诚夫妇伉俪情深,家境殷实,女儿岚枫聪明可爱,本是让人羡慕的幸福家庭的典范。老天却好像总不愿意世人的生活太过圆满,灾难突然降临,迅疾地砸破了庇护着海诚一家的“幸运屋顶。
      岚枫乌黑漂亮的眼睛里长了肿瘤。那是一种被称为“眼癌”的病,医生说,唯一的治疗手段是实施眼球摘除。
      发现肿瘤的时候,岚枫才五岁。女儿还只是个五岁的孩子啊!——拿到诊断书后的日子里,孟遥终日以泪洗面,问自己,问丈夫“如果没有了眼睛,她以后的生活该怎么过呢?”
      他们最终听从了医生的方案:剜除病情较为严重的左眼球,用保守疗法保留右眼。遗憾的是,即使以一只眼睛为代价,岚枫最终仍因病情恶化,没能过上自己八岁的生日,便去世了。

      他们也计划过,再要一个孩子来弥补失去爱女的痛苦,可在咨询医生过后,他们得知眼癌具有相当大的遗传性,而孟遥不幸带有眼癌的隐性遗传因子。他们已经承受过一次失去骨肉的痛苦,无论如何他们都没有勇气再冒险和老天去拼一个幸运概率。孟遥觉得很对不起丈夫,甚至主动提出离婚。海诚如何舍得?他爱妻子,而失去女儿的她又和他一样心如碎纸,他怎么可能离开她?让她的心彻底成灰呢?于是他带她来散心,清岚山有着他们最美好的回忆,既然他们的丧女之痛是一辈子难以愈合的,他们也不再抵抗,就在一起缅怀,一起哀悼的情绪里互相扶持,也总算是一种安慰。
      命运使然,他们遇到了一个叫岚风的小女孩儿。不仅和女儿名字同音,年纪相若,连长相都有几分神似,也就怪不得思女成狂的孟遥在看到她后会几乎失态。海诚比妻子理智,心里头却也有一丝微妙的牵动。

      他们原本是预备在清岚镇待上一两天就要返回省城的,鬼使神差,像是存在着某种无法言说的默契,接连几天海诚和妻子谁也没提何时回家,就这么着在清岚镇一待待了一个礼拜,并且每天都会来岚风表姨家的店里吃饭。每次都会和岚风搭话。岚风本就是个漂亮的小姑娘,说话应答,无一不讨人喜欢。表姨和姨父大约是看出岚风特别招海诚夫妇俩喜欢,便撺掇着让岚风尽是推荐些贵的菜,弄得岚风很是不好意思。有一次,趁着表姨和姨父都不注意,她凑上海诚的耳朵,蚊子般地说了一句:“叔叔,我说什么菜好你们别当真,爱吃什么点什么,不过,”她扭头四下张望了一遍,见姨父不在,阿姨也在帐台专注地看着份报纸,才放下心来,重又俯在海诚耳边继续道,“你们要大声地拒绝我,就说自己不爱吃那个菜,不然我阿姨、姨父会骂我。”
      海诚对着岚风疼爱地一笑。因为丧女而长久埋没进冰窟窿的心里不自觉地便微微有些暖了起来。
      看着这个小女孩儿在店里忙活着招呼客人,还时不时地被店主责骂,海诚和孟遥总有种说不出心疼,总有种恍惚的错觉,好像在这里受苦受气的是自己的女儿。
      和岚风的聊天中,海诚夫妇得知岚风的父母已经不在世上。于是,他们做了一个决定。在终于要离开清岚镇的前一晚,他们再次来到饭馆,这一次,他们直到打烊,仍未离去。岚 风只知道,在那之后他们甚至去了表姨家。
      他们离开时,海诚蹲下身,拉着她的手问:“岚风,愿意我们做你的爸爸妈妈吗?”

      云衡带她去的是一家港式茶餐厅。那个时候,港式茶餐厅还是在内地刚刚兴起的事物,颇受年轻人的欢迎。云衡把服务员递给他的点菜单转递给岚风,让她直接用笔在想吃的食物旁打钩。岚风先是不接,让他随便看着办,说自己不挑食,云衡道:“岚风,你又忘记咯,跟叔叔我出来吃饭,是要自己拿主意的。喜欢吃什么就点什么,我们一人点两个菜,好不好?”他的眼角微微扬起,一脸温柔的固执。
      岚风吐吐舌头:“谁忘了,我只是……一时习惯了嘛。”
      云衡想了想,说:“……这习惯可不好。要知道,在外面吃饭,最怕碰到的就是说吃什么都“随便”的家伙。”
      “其实叔叔,我们彼此喜欢吃什么,都知道吧?”
      “知道啊,可是,万一小丫头长大了,口味也跟着变了呢。”

      第一次见到云衡,好像真的是自己很小时候的事了。
      岚风回想起他们初次见面时,自己的的确确是个小丫头,而云衡也还只是个高中生。当时她红着脸,按照大人的提示称呼还是个半大小子的云衡“小叔叔”,换来的却是对方先憋不住笑出声来,初时的尴尬在他的热情与洒脱下消弭无影。他半弯下腰,夸赞道:“好漂亮的小侄女。你叫什么?”
      “岚风。”她轻声回答。
      他的眼里有一瞬的失神,身边的大人们仿佛也陷入短暂的失语。最后,还是海诚先开口打破沉默:“岚风,你云衡叔叔钢琴弹得很好,你带他去琴房让他指导一下你吧。”
      岚风把云衡带去了琴房。进门后,云衡在房里踱步,若有所思地打量起四周,最后他停在琴前,似是随意地拿起钢琴上放着的一个布艺玩偶,说:“岚风……这个很旧了,送给叔叔好不好?我让你爸妈给你买个新的给你。”
      岚风忙摆手道:“不行不行,我有很多新的玩具,可是这个不能动。我上次只是把这个拿回卧室玩了一会儿,妈妈找不到它就不高兴了……因为那个、那个是……”
      云衡不动声色地把玩偶放回了原处。
      岚风只上了两节钢琴课,实在觉得以自己的程度没什么好演奏的。于是她有些紧张地向云衡提出请求:“小叔叔,要不你弹一个给我听吧?”
      云衡坐上琴凳,行云流水般的乐声随着黑白键的起伏而流泻,窗外的阳光洒进来,在他的发顶生成淡淡的光圈。随着他的身体细微的晃动而产生微妙的变幻。一曲终了,他微仰起头对岚风微微一笑,眼神里却含着无法言说的怜惜。很多年后,岚风依然能闭着眼睛,回忆起当时云衡的眉眼、唇角间每一个美好的弧度。
      而后他问:“岚风,你喜欢弹钢琴吗?”
      “我……不知道。”不知为什么,她对他格外坦白。“你喜欢吗?”
      云衡坦荡地笑了笑:“我不喜欢。”
      “啊?”岚风瞪大眼。她以为,他能把钢琴弹得这样好,一定是喜欢钢琴的。
      “岚风,”他转过身看着她,眸光温柔而又坚定,恰如他的语气,“我不喜欢钢琴,也谈不上很讨厌,所幸的是,我能把钢琴弹得不赖,如此而已。岚风,记住了,我们可以把自己不喜欢的事也做得很好,有时候,那也是蛮酷的一件事。可我们不能忘记,也不要对自己撒谎:什么是自己喜欢的,什么是自己不喜欢的——永远要对自己诚实,明白吗?”
      不知道为什么,岚风竟然觉得,这个初次见面的小叔叔,比任何人都理解她的心境。她觉得,她有点像她书里看到的“哲学家”,虽然她还说不清,哲学到底是怎么回事。
      褚云衡耸耸肩,听上去有些无奈地道:“你太小,大概听不太懂我的意思吧。”
      “小叔叔,”她急切地想要反驳,下意识里唯恐他觉得自己幼稚无知,“我想我懂,即使不全懂,也懂一些。”
      云衡脸上微带深沉的表情褪去,一时间又像一个大孩子一样,兴奋地对岚风说:“虽然呢,我不喜欢弹钢琴,不过,我很愿意为我们的小岚风增加一些学钢琴的趣味性。”他把她的双手在琴键上摆好位置,让她固定地弹几个音,他自己则负责弹主旋律,而后他们四手联弹了一首简单欢乐的童谣——“两只老虎”。
      他们一连弹了好几遍才停下,云衡爽朗地笑道:“这可是世界名曲呢,哈哈。”
      那一刻的岚风觉得,钢琴似乎也挺好玩的。

      ……
      “下雨了呢。”
      岚风随云衡的视线看向窗外,天空也分不清哪里是云哪里是天,整张天幕一片深灰,雨丝像从空中无数个看不见的孔隙间穿过,在路面上疾速地打出一个个深色的水点。
      一群人小跑着涌进餐厅,多半都没有带伞。走在最前面的是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素净的脸上眉目清淡,披肩的长发因为被雨淋湿了而显得更加乌黑。她的身后跟着十几个半大的孩子。那些孩子格外安静,安静到即使那么多人一下涌进并不宽敞的餐厅也引不起别人的注意。只是很快,大家从他们快速变化的手势中发现了他们与正常人的“不同之处”。
      发现这一点的,也包括岚风。而且,在这些孩子里,还有一张熟悉的脸孔。
      直到领位员把他们引入包房后,岚风才松了口气。

      她早想快点离开这家餐厅,以免一会儿会碰到乔林,又怕自己露出马脚,惹起云衡猜疑,于是仍旧装作从容地吃完了这一餐。享用完最后一道甜点,云衡招手叫来服务员买单,岚风和他打了个招呼,起身去了洗手间。
      偏偏有些重逢,是躲也躲不掉。
      走出洗手间,狭小的走廊那头,迎面走过来的不是乔林又是谁?
      虽然他戴着顶滑稽的骑士帽子,脸上手上都是白色的奶油,可她还是认出了她,比第一次在车里见到时看得还清楚。是他没错!
      乔林和他的同学们是来给自己的班主任庆生的。他们是初三毕业班,过了明年夏天,他们就要离开现在的这所聋校,一部分进入聋哑青年技术学校,一部分走上社会。在得知带班老师的生日后,他们便提出要给她庆生。老师盛情难却,也就随了孩子们的好意。
      刚才房间里一场蛋糕大战,乔林和一帮同学玩得不亦乐乎,原本以为自己幸免于难,结果最后一块奶油不偏不倚砸向了他的脸,他抬手一抹,脸上干净了些,手上却沾满了奶油。
      这副样子的他当然只好去洗手间拾掇一下,却意外碰到了岚风。
      此刻岚风恨不得自己是隐形;又或者,如今的乔林已不记得她的模样。毕竟,他比自己还小一岁,年幼时的记忆,恐怕不会很清晰吧。
      她心里存着侥幸,随着和乔林越走越近,脑袋也越来越往下低。
      “姐姐。”
      在两人即将错肩之际,岚风骤然停住脚步。他的吐字比起当年要清晰好多倍。那一瞬间,她为他的进步而由衷感到高兴,几乎使她暂时忘记了逃走。
      “姐姐,我是乔林啊。”乔林的手激动地朝她挥舞了一下,若不是手上沾着奶油,他恐怕会立刻拥抱她。
      “对不起,”岚风的眼前模糊一片,偶遇乔林慌张和喜悦都让她流泪,可她喉管里发出的声音却冷静地令她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我不认识你。”
      乔林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盛满难以置信和和失落懊恼的神情。他慌张地把一只手上的奶油往衣服上擦了擦,轻轻拽过岚风的袖子,强迫她对着自己的脸:“姐姐你说什么?我大概没听……清楚。”
      他竟然能说话了,虽然一听就知道和普通人的发音有明显差异,可是,他确实可以用说话来表达自己的意思,也可以让人听明白。这真是太好了!
      乔林,就让我们各自开始新生活,好吗?原谅我,我可能一直都没你那么勇敢,我想抛弃过去,哪怕是自欺欺人……
      岚风吸了口气,把眼底盘旋的雾气也强行憋了回去。她定定地看着不知所措的乔林,缓慢地说:“真的,我不认识你。”

      她故意带着漠然的表情打乔林身边走过。她不用回头也知道,乔林还站在原地没有动。她心有些软,脚下却更快,似乎是怕被那些感性的念头追赶上来。
      她回到自己的餐桌,云衡已经买完单,正收起皮夹,见她坐下,便起身说也要上个洗手间。她微笑点头,随后朝已然天黑的窗外看出去:雨迹模糊了玻璃,夜色和雨幕让街道显得有些迷蒙。来往车辆驶过,车灯把细密飞雨丝映成橘色;黑色的路面上,雨渍已连成一片。
      忽然她怔住,只因那戴着“骑士帽”的男孩儿出现在餐厅前的遮雨棚下。纸做的帽子因他耷拉的脑袋而有些弄歪了。他的背对着她,因此她看不见他的表情。大概终归……是被她伤到了吧。
      她原想不理,却见乔林仍在往前走,雨水打湿了他的纸帽,让它失去了簇新时的挺括,风一卷,落到了地上。乔林在路基上缓缓蹲下,随后便木然不动。
      雨还在下。
      岚风推开了餐厅的玻璃门。
      她承认自己看不下去了。

      “你想让你的助听器坏掉是不是?”岚风朝乔林吼道。事实上因为她没有正对着他,他并不知道她刚才说的是什么。只有在她把自己的外套兜到他的脑袋上并指了指他的耳朵后,他才大体猜到岚风的意思。
      因为耳朵的关系,他的听人朋友本来就极少,而岚风不仅是他童年时最好的玩伴,这份友谊还因时光的沉淀而日趋纯美珍贵。他可以忽略他的岚风姐姐没有履行当年保持通信的承诺,他可以设想她有她的苦衷,可是,那样子面对面的碰到了,她居然可以完全当作不认识他!在他心里她是很重要很重要的一个人,而这个人,却把他看得很轻很轻,甚至,把他划为了“不存在”。
      “不是不认识吗?”他摔开那只拉住自己的手,把她的外套从头上扯下来丢还给她。他恨恨地摘下助听器放进自己的裤子口袋里,委屈、懊恼、不解、和自尊心受到的伤害让他终于让他泪水夺眶。
      他刚才没有回包房、选择躲出来的原因,本也是因为怕自己憋不住眼泪而被同伴们嘲笑。在成人眼里他或许还只是个小孩子,可这个年纪的男孩儿却常常觉得自己已经是个男子汉,而哭哭啼啼无疑是很没面子的事。他本来只打算在店门口冷静一会儿就回包房去的,岚风刚才的局的举动,反而促使他有些赌气似地继续往前走。
      他要去哪里啊?!岚风抱住他扔回给自己的外套,觉得浑身发冷发木。她知道,乔林这回是真的生气了、伤心了。
      乔林的本性温和,可是,这不代表他没有脾气。
      小学时,他也曾在母亲工作的小学跟班就读过,他对所有对他好的同学都很好,因为耳朵的缘故,从来不乏取笑他的孩子,他一般也都容忍下来,只装作不知便罢了,可有一个叫宝虎的留级生几次三番地欺负他,不是在他椅子上倒胶水、就是趁他不注意拔他耳朵上的助听器,有一天放学,乔林和岚风一起走,宝虎又来找茬,向他们敲诈零花钱,他们不给他就对他们骂骂咧咧,还用手推搡起岚风,乔林终于忍无可忍地爆发了,揪着宝虎的领子就打了起来。岚风甚至记得,当时的乔林气得一边挥拳头、一边喉咙里还不时发出暗哑的低吼。
      结果,乔林被揍得鼻青脸肿,大他一岁的宝虎也丝毫没占便宜。
      事后她和他开玩笑,在纸上写:你看上去好凶哦。
      他在她写的句子后面回复的是:
      对我好的人,我也对他们好。
      不喜欢我的人,我也不会对他们不好。
      可是,宝虎欺负我、还欺负你,所以我打他。
      末了他似乎有些犹疑地添上了一句:姐姐,你不会认为我是坏孩子吧?
      直到岚风连连摇头,他才松了口气似地微笑起来。

      她怎么会不知道,自己在乔林的心里有多重要!她怎么会不知道,自己佯装与他不相识的行为会对他造成怎样的伤害!
      他和她的处境虽有不同,无疑有一点却是相通的:他们都不是上帝遴选的幸运儿。小小的他们曾经互相牵着手,一起抵御周遭对他们的歧视轻贱——或许这钟同盟状态对于幼小的他们来说多半还只是无意识的,那种互相依靠的感觉却深刻地存放进彼此的记忆里。
      她浑然不觉自己正在往前走。记忆的马达带动了她身体里的某个齿轮,推着她在恍惚间跟随他的脚步走到了斑马线中央。“乔林……”嘴唇嚅动,发出微弱的呼唤,然而乔林听不见。
      莫说他此时摘掉了助听器,就是戴着,背对着她,他也不可能听到她的声音。她下意识地边走边摇头,那一刻,无比鄙视自己:她看穿了自己:或许就是因为知道乔林听不见,她才敢叫出他的名字。
      瞧瞧,自己是有多么狠的一颗心啊——她嗤笑自己。

      岚风看着乔林步入马路对面的一条窄巷,并且一直跟着他到巷口。忽然不知接下去如何是好,于是她站停,低头看着脚下湿了的水泥地。地上有一滩小水洼,把路灯的光反射得昏昏惨惨的,雨丝轻溅,光影颤动,她的眼前渐渐被湿气迷蒙。罢了,自己这又是做什么?跟上了他又能说什么呢?
      正当她犹豫着要不要再往前,却看到云衡微微气喘着小跑到她面前。路灯下,云衡被雨打湿的短发好像被镀上了一层细细绒绒的光泽,顺着额角缓慢地往下滴着水珠。
      “小叔叔……”她扑进他怀里,像彷徨良久后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以依靠的对象。她的小叔叔看上去那么高!臂弯是那么有力!即使他的衣服沾上了冷冷的秋雨,他的怀抱还是那么暖!云衡从洗手间回来后发现岚风不见踪影,也是急了,刚要出来找,正好碰到乔林的老师也在询问店里的服务员有没有看到一个孩子不见了。服务员说是看到两个孩子一前一后出了店里,两人便分头在马路两边找。云衡初时还有心责备岚风不打招呼就走开的行为,这会儿见她这样,便只顾心疼起来,柔声低问:“怎么了岚风?有什么不开心吗?”
      岚风摇头,突然想起什么似地指了指在巷子里独行的乔林说:“叔叔,他……他听不见,他一个人……”紧张和掩饰都让她有些语无伦次。
      云衡暂时顾不了询问岚风与乔林到底是怎么回事,松开揽住岚风的手,叮嘱她原地等候,随后快步往巷子里走。没多会儿,岚风见云衡和乔林一起走过来,先是松了口气,紧接着却有些心虚。
      她怕云衡一会儿会追问她和乔林的事。

      云衡是牵着乔林的手走出巷子来的。乔林的头始终半低着,两片嘴唇紧抿在一起。他在同龄人中还算个子比较高的,可此刻同云衡这样一个成年男子一比,就完全是个孩子模样。此刻他扁着嘴的样子,看着就委屈得让人心疼。
      云衡把乔林往岚风身侧一带,嘱咐岚风和这个“小同学”共打一把伞,自己则干脆淋着雨。岚风庆幸此时乔林总算没和她当着云衡的面闹别扭,三个人安静地一起往刚才吃饭的餐厅方向走去。

      那时手机还不是人人皆有的“普及物”,云衡的手机还是今年年初父母买给他的生日礼物,而乔林的老师就只有一个文字寻呼机。刚才分头找孩子前,云衡和乔林的老师互相留了个号码,在把两个孩子带回餐厅后,他拿出写着对方寻呼号的便签纸,让寻呼台留言:
      “文老师,孩子找到了,速回餐厅!”

      文老师出去找乔林之前,把其他孩子托给了餐厅照管。这会儿云衡来了,服务生也得以松一口气。岚风和乔林一左一右地坐在云衡身边,双双低着脑袋,好像两个正在做坏事的孩子,不巧被自己的家长抓了现行,立马打了蔫。
      岚风和乔林从共打一把伞到刚才入座后就一直没正眼看过对方。直到文老师走进包间,云衡起身略绕过椅子和她打招呼,岚风才从座位的空隙中,下意识地朝乔林看了一眼,不想乔林也朝这边看,两道视线正好撞了个正着。四目相接,乔林的眼神像一柄清冷而忧伤的小刀,轻易将她心内的一角戳出了一个小洞。她的视线在疼痛中败退下来。她感到羞耻——自己在这一刻居然首先想到的仍是捂住自己的“伤口”不让别人看到它的丑陋,而不是抚慰那个一直珍惜自己、记挂自己却因为自己的残忍决绝而失落的男孩儿!
      那么些年过去了,她看似已脱胎换骨:谁还会记得当初那个贫穷、瘦弱,遭众人轻视的夏岚风呢?当别人提起海岚风时,大家会这么说:
      岚风啊,是那个一直考前三名的好学生。
      岚风啊,是那个会弹钢琴、很会写作文的小才女。
      岚风啊,是那个有着一头漂亮乌发,皮肤雪白莹润的小公主。
      岚风啊,是对老师温顺有礼、对父母乖巧听话、对周围所有人都友善亲和的好孩子……

      可是可是,不是这样的。真实的岚风,好丑。
      就是因为太过千疮百孔,所以,才耻于被别人看。
      乔林啊,这样坏的女孩是不配做你的姐姐的!忘了吧!

      很大颗的眼泪,落在了她的裤腿上。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似乎听到了“啪嗒”一声响,像是曾经的某些个很静很静的深夜里,泪珠从眼角滚落到枕头上的声音。
      她不想哭,一点也不想。这算什么呢?几滴咸水,就想向世人宣告自己也委屈也无奈也痛苦也煎熬?不,这只能表明自己是一只可恶的鳄鱼而已。
      把一份故友重逢时的喜悦,用冷酷的言辞击碎,然后再吐出几颗眼泪——呵,她是有多可恶!
      她吸了吸鼻子,阻止了第二颗泪珠的掉落。

      可惜她的眼泪没有屏住多久就再次决堤。
      只因为,在餐厅门口,文老师带着孩子们与云衡和自己道别,在那些微微走调的“再见”声中,她看到了一个无声的、不一样的口型:
      “姐姐。”

      “你和那小男生怎么认识的?”云衡问这一句的时候,他和岚风已经坐在了出租车上。
      这场秋雨丝毫不见减弱的趋势,岚风又面露疲态,因此云衡放弃了骑车,而是拦了辆出租,打算先送岚风回家,明天抽空再来取自行车。
      怎么认识的?这话包含的首层意思是,问话的人已经确信这两个人是认识的,无非,对于认识的经过不了解。
      在云衡面前,岚风无意否认自己与乔林的相识。她累了,说谎并不容易,尤其,一而再地对着自己熟悉而在乎的人编织谎言。
      云衡,她亲爱的小叔叔,是可以信赖的吧?
      她选择相信。
      “我和他在清岚镇上就认识。”她说,“可是,就在刚才,我却跟他说自己从来不认识他。小叔叔,”她抓住他的手臂,喃喃地祈求道,“不要责备我做错了,也别把今天的事告诉我的爸爸妈妈,就当什么也没看见,好吗?”
      云衡说:“岚风,你在怕什么呢?”
      “很多很多。”
      他由着她抓着自己的手臂、把头靠向自己的肩膀,叹了口气看向窗外:“我一直希望,你能勇敢一点……”
      岚风的心里一瞬间有莫名地失衡。云衡的话踩痛了某根脆弱的神经,让她明知道会为自己的口不择言后悔,也拦不住这一时的口快:“呵,小叔叔,你够勇敢吗?你不过是比一般人幸运,生来什么都有而已。”
      她感觉到他肩膀的线条有些绷紧,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刚想开口补救,只听云衡淡淡地说:
      “岚风,我好像真的比世界上大多数人幸运呢。就拿小时候学钢琴来说,我说过,我并不怎么喜欢,可是,我还是学了。因为不想让我的爸爸妈妈失望,因为我爱他们。我就想,钢琴也不是那么难的样子,我就尽可能好好弹吧。等我稍微长大一点的时候,我了解到还有很多想学钢琴却没有条件学的孩子,我比他们幸运,因为我还可以有得选择。而有时候,一个人不是不知道怎样做可以让自己更开心更舒坦,而是他心甘情愿为了自己在乎的人做出另外的选择。不论你是谁,随心所欲的人生都是没有的,我只希望你明白这一点。多想想自己得到的东西——它们绝对不比你付出和失去的少。”云衡略侧过身,双手按贴住岚风的手臂,“岚风,或许你的爸爸妈妈对你有许多不公平的地方,但是也请你仔细想想看,他们是不是真心对你好。”
      岚风点点头,泪水顺着微笑的嘴角蜿蜒而下。
      “所以啊,岚风,对待你的亲人,你不该总是显得那么拘谨、那么小心。相信我,你和这个家庭的缘分和感情并不如你想的那么不堪一击。”
      “我总觉得,自己的幸福是偷来的,早晚会有物归原主的那一天。”
      “不如去想,你只是让你的爸妈留一个爱的角落,给一个很早就去往天堂的小姐姐吧。”云衡怜惜地用手拨弄了一下她被风吹乱的刘海,“如果要相比较,她还没有你幸运。”
      出租车停到岚风家的大楼下,云衡说他不上去了。岚风和他道别。她转身按了楼底大门边的对讲机。
      “岚风吗?”
      “嗯,爸爸,是我。”大门滴的一声打开,她进了楼里;回头张望了一眼,发现雨雾中,载着云衡的那辆出租车这才掉头驶离。
      电梯在十楼打开,走到自家门口。窄窄的一道灯光从里面流出来,门是虚掩着的,被她轻推开。
      “回来啦。”妈妈的轻声招呼似乎和平日没有太大不同。
      孟遥接过她手上滴着水的伞,转身走入阳台,然后把伞撑开,晾在地上。
      不知道为什么,岚风的心里有种潮湿而温暖的感觉。
      她轻轻说:“嗯,妈我回来了。”

      一夜浅眠。
      醒来时,天色微蓝,雨霁风轻。若不是外面的地上还有未干的水渍,阳台铸铁雕栏上还有稀疏的雨珠,几乎让人忘记了昨夜刚下过一场持续很久时间的雨。岚风洗漱完毕,换好衣服,坐到餐桌前吃早餐。
      荷包蛋肉松三明治。
      岚风咬了一口:真好吃。
      “喂,跟你说过多少次,吃早饭的时候不要看报纸,报纸多脏,油墨对身体也不好,而且一边阅读一边吃饭最不消化了,你就是不听,当着孩子面,真是坏榜样!”孟遥握着锅铲从厨房里探身出来,对着丈夫嗔怪道。
      “我吃早饭又不用手直接拿。”海诚说归说,还是放下报纸,对着一旁的岚风做了个怪脸表示无奈。
      岚风忍俊不禁。这么多年,爸爸妈妈的感情一直那么好。虽然,他们经常“喂”来“喂”去的,可是恩爱的神情,总是满溢在彼此的脸上。
      或许,老天真的是因为太嫉妒他们的美满幸福,所以才会夺去他们的女儿。
      岚风回味着云衡昨晚的话:“不如去想,只是让你的爸妈留一个爱的角落,给一个很早就去往天堂的小女孩吧。如果要相比较,她还没有你幸运。”
      闻着厨房里未散的油烟香味,她很想和云衡说:小叔叔,我从来没有试图动摇那一个角落,只是很怕,疼惜我的爸妈会时不时地回过神,意识到我不是他们亲爱的女儿,然后……无法继续爱我。
      孟遥摘了围裙坐下,对岚风随口问了一句:“鸡蛋够嫰吗?对了,中午想吃什么?”
      岚风有一丝恍惚,但很快微笑道:“随便啦,妈妈的厨艺,一直是最棒的。”
      海诚道:“你都不问问我想吃什么。”
      “好,大老爷你想吃啥?”孟遥眯起眼,一脸戏谑的样子。
      海诚一愣,呵呵道:“我其实随便的。”
      孟遥一撇嘴,“两个‘随便’,我就知道,问了也白问。”
      岚风和海诚交换了一个眼神,随即同时把头磕向桌面,咯咯笑个不止。
      暖意缓缓地在她的心间溢了出来——因为美好的早餐,因为餐桌上的笑声,也因为昨天洗完淋浴后,在走廊听到的那通电话。
      “……岚风现在的确已经进入一个容易敏感的时期,这些年,每到这一天,我们总是让她不好受,却装作不知道……云衡,我知道你的意思,一直以来,也多亏你这些年来的好心。不过我想以后,哪怕是和岚枫有关的纪念日,我和她爸也绝不再让现在的岚风感到孤单。云衡,我和你哥哥失去的那个女儿,是我们永远也不会忘记的痛苦,可是,你完全不用担心质疑我对另一个女儿的心。”
      她该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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