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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过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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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莱斯就是那一抹红,张扬且亮眼。
她置于大片玫瑰中,在长风中,淡淡扬起了一抹很淡的微笑。
希莱斯的眼眸轻轻地落在陈挽歌身上。
某个瞬间,希莱斯很想哼哼什么。
被微风裹挟着的希莱斯,很轻很轻地哼出了一点曲调。
等反应过来时,希莱斯愣住了。
因为是十七岁的冬天之后,她从心底厌恶自己能歌唱。
听见自己的歌声她都反胃。
她讨厌自己,明明能唱啊,为什么那个时候却哑了火,什么都没有唱出来。
她更讨厌自己在十七岁夏天里疯长的感情。
希莉娅家族不需要会被感情束缚住的继承人。
希莱斯的手指尖狠狠掐进自己的掌心里面,遏制住想要呕吐的感觉。
她最恨的是自己的心,现在都还因那个凉薄之人而跳动。
陈挽歌很认真的在画纸上铺色时,就听见希莱斯开口说话了。
希莱斯向来喜欢把话都藏在心里面,主动去开口说什么属实罕见。
“陈,你知道我为什么讨厌你吗?我想你应该知道。”
陈挽歌一愣,手中的画笔停滞,带起大片翻涌的红。
她垂眸看过去,好在,画面并没有因为那一片红色而被毁掉。
陈挽歌问:“我其实并不太清楚。”
希莱斯蓦地笑了起来,轻声说:“那你还真挺迟钝的。”
说完,径直起身,抱臂看着陈挽歌,歪头道:“你好好想想吧,我也不需要你画我了。”
闻言,陈挽歌猛地拉住希莱斯的手腕,“说清楚,希莱斯·希莉娅。”
她的声音很沉,也是她第一次喊她的全名。
希莱斯有点畏惧,但还是甩开了陈挽歌的手,笑得灿烂:“没什么好说的,你自己做出来的事情,难道要我给你买账吗?陈挽歌,我不是慈善家。”
一番说说得咬牙切齿,怒意万分。
可无端地,陈挽歌看见了希莱斯眼底的泪花。
陈挽歌的手悬在半空,落下也不是,抬起也不是。
希莱斯想到了什么般,转头,直接拿起调色盘,狠狠拍在了画纸上。
大片红色和蓝色混合在一起。
陈挽歌并没有阻止希莱斯,甚至主动把画笔递给了希莱斯。
希莱斯一把拍掉陈挽歌的手,眼眶泛着红,可是她的眼眸却一如湖泊般澄澈。
陈挽歌看见希莱斯的双眸就会不自觉愧疚。
可是希莱斯并没有给她愧疚或者道歉的机会。
她是一捧带刺的玫瑰,热烈灿烂的同时,刺会扎进肉里。
又疼又舍不得她的热烈。
陈挽歌心脏抽痛,却只能徒劳地看着希莱斯的背影。
记忆被抽回十七岁的夏天。
那个在记忆里永远被美化,一直到变成无法追忆的岁月史诗。
十七岁的夏天是无比热烈且诚挚的。毕竟承载了少年少女们最为炽热的感情。
但兰希斯的夏日短暂,而且多为阴雨天,雨和风会从四面八方灌进雨伞里。因此兰希斯的人们不喜欢带伞,因为不需要。
不过,踩着夏天尾巴出现的陈挽歌却赶上了兰希斯少有的晴天。
好像一直如此,她在的日子里,总是晴天。
陈家与希莉娅家族交好。这在兰希斯很常见,毕竟生意得遍布全世界才好。
于是在圣希娅大钟楼下大片白鸽与倾泻而下仿若被黄金渲染的阳光中,陈挽歌看见了一个少女。
萨勒涅咖啡馆门口挂着的风铃晃动,复古的街道上,处处都能看见繁复的雕花罗马柱架起的,一条条特地留出供人乘凉避雨的七楼。
想必一定是因为唯美主义盛行过很长一段时间,因此街道上时不时就有一对又一对同性恋人携手。当然了,在希莱斯这是相当常见的一幕。
典雅恢宏的巴洛克建筑下,少女似有所感般回眸,红发在黄金般的阳光中飞舞,像是玫瑰生于灿阳之中。
陈挽歌看见了对方比天空还要澄澈的蓝眸。
她的心脏不可抑制地疯狂跳动。
那是最符合兰希斯的双眸,温柔,平静,清澄,恍若一汪蓝海。
无波无澜。
陈挽歌的父母站在一旁,见陈挽歌呆愣在原地,笑吟吟地介绍了一句。
“那是你未来要寄住的,希莉娅家族的继承人,希莱斯·希莉娅。”
陈挽歌在心底默念那个名字,反复咀嚼,直到刻进骨血里,烙进心脏里。
希莱斯很快便注意到了他们一行三个人。
于是主动走近,落落大方地颔首,“陈先生,叶女士,早晨好,愿神明祝福,每天都是晴天。”
叶女士笑得很开怀,微微附身脸颊触碰希莱斯的脸颊,“我可爱的希莱斯,遇见你真好。”
希莱斯虚虚环抱了一下叶女士,声音又轻又浅:“我的荣幸。”
叶女士突然想到一个形容词,很适合这位故友的女儿——小玫瑰。
松开叶女士之后,希莱斯转头看向陈挽歌,微微歪头,“想必这就是您的女儿了。”
希莱斯转向陈挽歌,“你好,我叫希莱斯·希莉娅,叫我希莱斯就好了。”
陈挽歌抿唇,迟疑了片刻才点头,“我叫陈挽歌。”
希莱斯甜甜地笑了一下,继续和叶女士说话,“我记得这次来是为了送陈去做心脏搭桥手术,那快去医院吧,我daddy已经帮忙订好了病房,之后我也会去帮忙照看陈的,所以不用担心,叶女士,神明会护佑每一个踏进兰希斯的人。”
陈家还有很多生意,确实抽不出时间陪着陈挽歌一直留在兰希斯。
叶女士感激地拥抱了一下希莱斯,满眼怜爱:“那要多谢谢你了。”
希莱斯浅浅点了一下头,“不用了,那我先回去了。”
说完,看向陈挽歌,“你也是,再见。”
十七岁的希莱斯已经能够八面玲珑的面对大多数合作人了。
叶女士感慨了一句:“奥特斯真的很会养女儿。”
之后就急匆匆带着陈挽歌赶往了圣特斯医院。
陈先生一路都很沉默,想必陈挽歌的性格也是遗传了父亲的吧。
隔天一早,希莱斯是被洛伊德慈祥但不容置疑的声音唤醒的。
此时的希莉娅大庄园还是很靓丽的玫红色妆点,和后院里一望无际的玫瑰很是相衬。
每年固定的时候,佣人们会收集凋谢落下的玫瑰。然后站在城堡三楼,推开窗户。
大桶大桶凋谢但依旧艳丽的玫瑰落下,像是一场瑰丽的梦境一样。
这个时候希莱斯往往会站在下面,一直到玫瑰花将自己整个人埋起来。
希莱斯一边梳着长发,困得眼睛都睁不开。
奥特斯,希莱斯的父亲,早早就坐在了楼下,品尝着新鲜出炉的面包。
那是一个长得颇为威严,金发蓝眸的男人,但却任由女儿把本该古朴肃静的城堡装饰成粉红色。
连带着身上穿得西服都特意定制了不下十五套粉色的。
而希莱斯的奶奶,茜瑞雅·希莉娅顶着一头淡粉色的短发,带着无框眼镜。
眼镜框上的金链子时不时滑动,折射着早晨难得的阳光。
过不了多久,兰希斯就会被乌云笼罩,四面八方的风雨一同在这片土地上狂欢。
茜瑞雅推了一下眼镜,眯着眼睛织着手里粉红色的毛衣。
时不时举起来和远在餐桌上的奥特斯比一下,嘴里念念有词:“感觉差不多大了不知道要不要再织多一点,毕竟是羊毛的……”
奥特斯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茜瑞雅女士,我不需要粉红色的毛衣。”
茜瑞雅眯眸,说起话来温温柔柔又不容置疑,“谁说的?我可不这么觉得你说的话足够有分量。”
奥特斯只能投降。他习惯于在女儿和母亲面前妥协。
而他的妻子呢?
说来很有意思,兰希斯是一个不崇尚婚姻的地方。
要怪就怪唯美主义吧,毕竟这间接导致了大部分兰希斯居民还是更愿意寻找一个同性灵魂伴侣共度余生。
因此,在和奥特斯交往没多久,希莱斯的母亲,美丽热情的红玫瑰,弗洛里斯,floris,和奥特斯分手,找上了一位同样热烈的白玫瑰。
说来奥特斯还是有点遗憾。
毕竟现在赤着脚走过来的,他的女儿,完美得继承了母亲的红发和他的蓝眸。
希莱斯冲奥特斯打招呼:“唔,早上好,daddy,你打算去看陈吗?”
奥特斯挑眉,“嗯?我昨天去过了。”
希莱斯点头,困倦地拿起桌上的面包。
显然,希莱斯小姐昨天晚上不知道是不是又偷看了十四行诗或者茶花女,导致早上萎靡不振。
但这就不是奥特斯关心的了,“你自己去吧,洛伊德会为你配车的。”
希莱斯没什么反应,长发柔软地搭在肩头。
茜瑞雅开口:“那要不我和希莱斯一起去吧。”
希莱斯的声音似乎是从鼻腔中拐了十八道弯才从主人昏昏欲睡的身体里跑出来,回应着家人。
“好。”
一顿不算好吃有点干噎的早饭吃完后,希莱斯坐在茜瑞雅身旁,头靠在茜瑞雅肩头。
汽车行驶在不算宽的街道上,很快就到了圣特斯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