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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 28 章 乔迁到“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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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欠了恒通高利贷四十七万,逾期十二天,站你身后这四位,都是催债的,根本不是什么亲戚朋友。”
那几个男人脸色瞬间变了。
姨妈脸上有些不好看,嘴硬道:“你胡说!你伪造证据!”
“是不是伪造,警察来了一查就知道。”
贺原的目光扫过她,最后点开了第三段录像。
画面是街边的小饭馆,灯光昏黄,姨妈正和这几个男人推杯换盏。
“那男的特别怂,要脸得很,一吓肯定给钱,几十万到手,我欠的钱就清了,少不了你们的好处……”
连商量讹钱的细节都录得明明白白,是陈家的安保公司人员盯梢她拍的。
上次公司闹事之后,陈璇就说这种人不会善罢甘休,留个心眼总没错。
贺原当时还觉得不至于,现在想来,倒是多亏了这份先见之明。
人群彻底炸了,风向转得彻底,指指点点的对象换成了地上的姨妈。
“原来是骗子啊”、“想讹钱的,太缺德了”、“赶紧报警吧”。
“我已经报警了。”贺原收起手机,“十分钟到。”
姨妈彻底慌了,从地上爬起来就要跑,被那几个催债的一把按住。
钱没要到,人不能放。
正拉扯间,警笛声由远及近,红蓝交替的光晃得人眼晕。
警察下车问明情况,核对了几人的身份,就要带人回去调查。
姨妈见跑不掉,索性破罐子破摔,挣开人指着人群后面歇斯底里地喊起来。
“秦歌!你这个白眼狼!你个扫把星!克死你爸妈还不够,现在伙同外人害你姨妈!你早晚遭报应!”
贺原猛地回头。
秦歌就站在人群最外面,穿着家居服,外套都没来得及穿,手里还攥着便利袋。
他显然是听见了所有的话,脸白得像纸,嘴唇抿成一条线,整个人被钉在原地。
埋了十几年的烂疮,再次被最亲近的人当众扒开,血淋淋地摊在所有人面前。
贺原没半点犹豫,大步走过去,在所有人的目光里,伸手紧紧握住了秦歌的手。
秦歌的手冰凉,全是汗,抖得厉害。
贺原的手也凉,五指扣进去,牢牢攥着,把人往自己身后护了护。
他抬眼看向姨妈,眼神冷得像结了冰。
“你再骂他一句,我就追加诽谤起诉。他是什么样的人,我清楚。”
姨妈还想骂,被警察架着塞进了警车。
横幅被收了,围观的人也渐渐散了。
两人就那么站着,过了好半天,秦歌才开口。
“叔……对不起,又给你惹麻烦了。”
“这次不怪你。”
贺原捏了捏他的手,指尖蹭过他绷得发硬的指节。
“回家吧。”
路上,秦歌一直低着头,没再说话。
进门后,他靠在玄关的墙上,像个被抽走了力气的人偶,肩线垮着。
贺原没提刚才的事,也没说那些没用的安慰话,只是去厨房倒了杯温热水,递到他手里。
杯子的暖意透过瓷壁传过来,秦歌抬头看他,眼睛红得厉害。
“是不是特别丢人?”
“不丢人。”
贺原伸手,轻轻摸了摸他的头发,软的,蓬松的。
秦歌盯着他看了几秒,忽然往前凑了凑,把脸埋在了他肩膀上。
呼吸里带着委屈,仿佛终于找到了能躲的地方。
贺原一下一下拍着他的背,就这么安安静静地陪着。
那天剩下的时间都很平静。
警察来了电话,说姨妈涉嫌敲诈勒索,加上高利贷那边的事,够她受的,短时间内不会再来找麻烦。
陈璇也打了电话过来,说安保部门的人已经给她汇报了情况,问要不要帮忙找律师,贺原谢过了,说暂时不用。
傍晚,下了点小雨,到夜里就停了,月亮从云里钻出来,清辉铺了满地。
贺原去阳台收白天晒的衣服,衣架碰撞发出轻响。
身后传来脚步声,秦歌跟了过来,靠在阳台的门框上看他。
晚风裹着楼下桂花树的甜香吹过来,月光像一层薄得透明的冰绡,覆在贺原的肩膀上。
他穿着宽松的家居服,领口松垮,露出一点锁骨,低头叠衣服的时候,睫毛垂下来,好看极了。
秦歌看了很久,忽然开口:“叔,有个东西,我想给你。”
贺原回头,看见他抬手从脖子里扯出一条银链。
链子磨得发亮,一看就是戴了很多年,下面坠着枚小小的铜钱,边缘都被磨得圆润了,在月光下泛着温软的光。
“我妈留给我的。”秦歌指尖捏着那枚铜钱,“当年,她亲手给我戴上的,说铜钱能压惊,能保平安。这么多年,我一直戴着,从没摘下来过。”
贺原看着那枚铜钱,忽然想起第一次见面,秦歌也是用一枚铜钱,系在红绳上,绑在了他手腕上。
那时候,他只觉得荒唐,如今再看这枚银铜钱,心口却像被什么潮湿温暖的东西填满了。
“姨妈跟我要过好多次,说这是老东西,能卖钱,我没给。”
秦歌往前走了两步,站到他面前垂眼看他。
“这是我身上最值钱的家当了,也是唯一一件,我妈留给我的东西。”
他抬手,把银链从贺原的头顶套了进去。
铜钱落在胸口,隔着薄薄的衣料,慢慢焐热了,沉得像一颗跳动的心脏。
秦歌的双手还停在他颈侧,声音带着点小心翼翼的试探,又带着破釜沉舟的郑重。
“给你了。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
风从阳台吹进来,掀动贺原的衣角。
远处的城市灯光晕成一片模糊,月光落在两人之间,静得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
贺原低头,隔着衣服按住胸口那枚温热的铜钱。
他想起两个月前,这个人毫无预兆地闯进他家,想起三十六年的人生像一具飘着的空壳。
直到这个人闯进来。
那些犹豫,那些顾虑,那些关于年龄、性别、过往的枷锁,在这一刻忽然都轻得像风。
他的眼睛很亮,盛着月光,盛着紧张,盛着藏不住的喜欢,像燃着一团温的火。
贺原往前凑了凑,抬手勾住他的脖子,轻轻吻了上去。
唇瓣相触的瞬间,秦歌伸手扣住他的腰,把人往怀里带。
这个吻很轻,很慢,很珍重。
像落定的尘埃,像靠岸的船。
“好。”贺原答道。
透明胶带撕拉一声,在空旷的衣帽间里撞出细碎的回响。
贺原蹲在地板上封纸箱,指头沾了胶的黏性,半天没撕下一截。
住了十六年的房子,属于他的东西少得可怜。
洗得发白的T恤,磨了袖口的外套,款式相同的皮鞋运动鞋,一摞书籍画稿……
还有一套旧碗碟,是他刚结婚时从旧屋带过来的,陈璇嫌样式老气,从来没上过餐桌。
落着灰的盒子里,装着串钥匙,坠着掉了漆的老虎挂饰,是他四岁那年,父亲和他一起在游乐园赢回来的。
钥匙对应的老公寓在闹中取静的中心广场旁边,是他父亲生意刚有起色时买下的第一套房子。
也是他记忆里唯一配得上“家”这个字的地方。
三四岁的日子都裹着酱油与葱花的暖香。
屋子小,厨房飘出来的热气能漫满整个客厅,父亲把他扛在肩上去拧灯泡,母亲坐在沙发上织毛衣,笑着骂父子俩小心摔着。
转个身就能撞到彼此,连吵架都带着热乎的人气。
后来他长到六七岁,父亲的生意越做越大,嫌公寓逼仄不够体面,搬去了半山腰的独栋别墅,和陈璇家做了邻居。
再之后,客厅越来越宽,他能见到父亲的次数却越来越少。
多数时候是保姆陪着他吃饭,节日里才会有满屋子宾客。
父母穿着得体的礼服站在门口迎客,像两个配合默契的演员。
也就是从那时起,他暗自发誓,以后自己有了家,一定要让屋子里永远有人,永远有热饭,永远不要空得只能听见回声。
所以在婚姻里,他把自己揉碎了填进家庭的缝隙。
做陈璇的后盾,做大齐的靠山,唯独忘了那个背着画夹满城写生的少年,是什么时候走丢的。
“叔,最后一箱了。”
秦歌的声音从门口飘进来,扛着半人高的纸箱,胳膊上的肌肉因为用力绷出利落的线条,额角的汗顺着下颌线滑下来,没入背心领口。
他力气大,沉甸甸的纸箱扛在肩上像没什么重量,进门时微微低头,眉眼中带着挡不住的鲜活,像盛夏自由生长的藤蔓。
贺原回神,把钥匙攥进手心。
“放这儿就行,轻点儿,里面是碗。”
秦歌依言把箱子轻轻落地,甩了甩手腕蹲下来,凑近了。
“叔,发什么呆呢?”
“没什么。”
贺原避开他的视线,低头继续撕胶带,指头反倒更不听使唤了。
“收拾完就走,房子久没人住,得收拾收拾。”
车开进老城区的时候,窗外的景致慢慢静了下来。
主干道的摩天楼换成了遮天蔽日的法国梧桐,阳光穿过层层叠叠的树叶落下来,摇晃着照在柏油路上。
小区是二十年前的老牌高档公寓,灰砖外墙爬着凌霄花。
搬东西走楼梯时,秦歌摸着质感厚重的实木扶手,忍不住啧了一声。
“叔,果然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地段这小区,你说是不住了的老破小,可这比普通人奋斗一辈子买的房子还好呢!”
话出口他就后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