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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误会一场》 ...

  •   后来,我总是想起二十三岁那年的伦敦。
      那是我第一次去那么远的地方。飞机落地的时候,希思罗机场在下雨,很大的雨,把窗外的世界浇得灰扑扑的。我拖着行李箱走出来,一眼就看见了江淮。
      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羊毛大衣,围巾是我大二那年织给他的,针脚有些歪,深蓝配墨绿的格子,戴在他脖子上其实有点掉价,但他一直留着。看见我,他很自然地接过我手里死沉死沉的箱子,另一只手隔着厚厚的衣袖,握住了我的手腕。
      “跟紧点,林深,别走丢了。”他说。
      伦敦的风很冷,吹得我鼻尖发红,但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像是被人塞进了一个刚出炉的暖烘烘的面包里。周围全是听不懂的英语,全是陌生的面孔,只有手腕上那一点点热度是真的。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靴子踩在湿漉漉的石板路上。我想,如果这条路没有尽头就好了。如果世界就在这一刻坏掉,红绿灯全部失灵,时间全部卡住,那我就能一直被他牵着,不用思考明天,也不用思考那个让我们都觉得尴尬的问题——我们到底算什么。
      但我不敢问。我怕我一问,这只手就松开了。所以我只是用力点点头,露出一个很乖的笑脸:“好啊,我要去吃那个很有名的炸鱼薯条。”
      我那时候真天真啊。我以为只要我站在他身边足够久,只要我足够听话,只要我能把所有的委屈都咽进肚子里变成糖,总有一天,他会回过头,摸摸我的头说:“原来是你啊。”
      但我忘了,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排队都能等到入场券。
      认识江淮是在大一的图书馆。那天阳光很好,好得有点过分,晒得人懒洋洋的。我在找一本绝版的建筑学图集,找了很久都没找到,正准备放弃的时候,一只手从书架最上层把它抽了出来。
      我回过头,看见了江淮。
      他很高,逆着光,我看不清他的脸,只看见他白衬衫的领口很干净,有一股淡淡的洗衣液味道,像是柠檬,又像是晒干的草坪。他把书递给我,笑着说:“你也找这个?给你先看吧。”
      我就那样傻乎乎地接过书,连句谢谢都忘了说。
      后来我们成了朋友。大家都说,林深是江淮的小尾巴。
      江淮是天之骄子,长得好看,成绩好,还会弹吉他,走到哪里都是人群的中心。而我,我是那个坐在路边鼓掌的人。我长相普通,成绩平平,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脾气好,像一杯温吞的白开水。
      但我很努力地想要变得更有趣一点。为了能跟他有共同话题,我硬着头皮去啃那些晦涩难懂的建筑理论,去看他喜欢的那些黑白电影。我陪他在通宵自习室熬夜画图,他画累了就趴在桌子上睡一会儿,我就守在旁边,帮他赶蚊子,看他的睫毛在眼睑下投出一小片阴影。
      有一次,他醒过来,迷迷糊糊地看着我,突然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声音哑哑地说:“林深,你真好。以后谁娶了你,肯定特别幸福。”
      我的心跳在那一瞬间停了一拍,然后开始疯狂地加速,像是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我不敢看他的眼睛,只能低下头假装收拾桌子,小声说:“那你呢?你会娶什么样的女孩子?”
      他想了想,笑着说:“不知道啊。大概是那种……能让我第一眼就心动的吧。”
      那时候我不懂,原来“第一眼”这三个字,就已经判了我死刑。我以为感情是可以培养的,是可以用时间去换的。我想,只要我对他足够好,好到让他离不开我,那个“第一眼”就不重要了。
      大三那年暑假,我们一起去了西藏。
      在纳木错湖边,我有了严重的高原反应。头疼欲裂,恶心得想吐,整个人像是被扔进了滚筒洗衣机里。江淮吓坏了,他把自己的氧气瓶给我,整夜整夜地守在我床边,不敢睡觉。
      半夜的时候,我难受得哭了。我说:“江淮,我是不是要死了?”
      他握着我的手,手心里全是汗。他说:“别瞎说。你要是死了,我就把你埋在湖边,以后每次路过都来笑话你。”
      虽然他在开玩笑,但我看见他的眼睛红了。
      那一刻,我在高反的眩晕中产生了一种巨大的、虚妄的幸福感。我想,他是有一点点喜欢我的吧?哪怕只有一点点。不然,他为什么会这么紧张?
      第二天早上,我醒过来,看见他趴在床边睡着了。阳光照在他的侧脸上,连细小的绒毛都看得清清楚楚。我伸出手,偷偷地、轻轻地碰了一下他的睫毛。
      “江淮,”我在心里小声说,“如果你一直不谈恋爱,我是不是就可以一直赖着你?”
      我是一只很笨的蜗牛,背着重重的壳,一步一步地往上爬。我以为只要我爬得够久,我就能碰到云彩。
      也就是在伦敦的那次旅行,那个晚上,我们去了一家酒吧。江淮喝了点酒,眼神变得亮晶晶的。他看着我,突然很认真地说:“林深,我们做一个约定吧。”
      我握着酒杯的手紧了紧:“什么约定?”
      “如果到了三十岁,我还单身,你也单身,那我们就凑合过吧。”他笑着说,像是在说一件很轻松的事情,“反正我们这么合拍,连牙膏都喜欢用同一个牌子。”
      我的呼吸屏住了。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像是中了头彩。三十岁,离现在还有七年。我可以等。我有的是耐心。
      我用力地点头,生怕他反悔:“好啊,一言为定。谁反悔谁是小狗。”
      江淮哈哈大笑,伸出小指勾住我的小指:“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那天晚上,我把他送回公寓。看着他睡着的样子,我在心里偷偷地想好了我们婚礼的请柬要用什么颜色,想好了我们以后的房子要装成什么风格,甚至想好了我们以后养的猫要叫什么名字。
      我以为这是他对我的承诺。
      我不知道的是,对于不喜欢你的人来说,这种话只是一句为了缓解气氛的玩笑,或者是为了填补寂寞空窗期的随口一提。只有我这种傻子,才会把它当成圣旨,把它供奉在心尖上,每天拿出来擦拭一遍。
      回国后不久,那个女孩出现了。
      她叫温婉。人如其名,长得温温柔柔的,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像是一牙甜得发腻的西瓜。
      江淮把她带到我面前的时候,我正在喝奶茶。那一瞬间,我嘴里的珍珠突然变得很硬,怎么嚼都嚼不烂,最后只能生硬地吞下去,噎得胸口生疼。
      “林深,这是温婉,我女朋友。”江淮揽着她的肩膀,脸上的笑容是我从未见过的灿烂。那种笑,不是对朋友的客气,也不是对妹妹的宠溺,而是那种……怎么说呢,像是小孩子终于得到了心心念念的玩具,全是满足和炫耀。
      温婉笑着对我伸出手:“你好呀,林深。江淮经常提起你,说你是他最好的哥们儿。”
      哥们儿。
      这两个字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扇得我眼冒金星。
      我看着他们紧紧挨在一起的肩膀,看着江淮小心翼翼地帮她理好耳边的碎发。那个动作那么自然,那么熟练,就像他们已经在一起很久了。
      我放下奶茶,擦了擦手,握住温婉的手,挤出一个笑脸:“你好,我是林深。江淮这家伙毛病多,以后辛苦你啦。”
      我表现得真好。大方,得体,一点都没有失态。我应该去拿奥斯卡奖。
      后来的日子,我开始慢慢地往后退。
      我不再给江淮发早安晚安,不再问他在干什么,不再缠着他陪我看电影。我把自己缩回那个壳里,假装自己很忙,假装自己过得很好。
      但江淮并没有放过我。他觉得我是他的好朋友,理应分享他的喜悦。
      他会在微信上问我:“林深,温婉生日送什么好?你也是女孩子,给个建议呗。”
      我会盯着屏幕看很久,然后打字告诉他:“送项链吧,她皮肤白,戴细一点的锁骨链好看。”
      发完之后,我会把手机扔得远远的,像扔一块烫手的烙铁。
      有一次,我们三个人一起吃饭。温婉不小心把汤洒在了裙子上。江淮立刻跳起来,拿纸巾帮她擦,眉头皱得紧紧的,眼神里全是心疼:“烫到了吗?疼不疼?”
      我坐在对面,手里拿着筷子,看着这一幕。
      我想起大二那年,我和江淮去吃火锅,我也被烫到了手。江淮当时是怎么做的?他扔给我一包湿纸巾,笑着说:“林深你怎么这么笨啊,吃个饭都能受伤。”
      那时候我觉得那是我们关系好的证明,是可以互相损的朋友。
      现在我才明白,那只是因为不够爱。
      爱是小心翼翼,爱是如临大敌,爱是生怕你受一点点委屈。而不是把你当成一个皮糙肉厚的兄弟,觉得你怎么样都无所谓。
      那天晚上回到家,我坐在地板上,把那个织了一半的围巾拆了。
      毛线被拉得长长的,卷曲着,像是我纠结又难看的青春。我一边拆一边哭,不敢发出声音,只能张大嘴巴,大口大口地呼吸。
      我不恨温婉,她是个好女孩,她配得上江淮所有的好。我也不恨江淮,感情这种事,本来就没有道理可讲。
      我只是很难过。
      我难过的是,我明明那么努力地想要靠近他,明明那么认真地喜欢了他这么多年,最后却连一个上场比赛的资格都没有。
      我就像是一个站在橱窗外面的小孩,看着里面的糖果,把脸贴在玻璃上,把鼻子都压扁了,也只能看着别人把它买走。
      江淮的婚礼是在两年后的秋天。
      那天天气很好,天很蓝,云很白,一切都美得像童话。
      我是伴娘。江淮说,一定要让他最好的朋友送他走进婚姻的殿堂。
      我穿着淡蓝色的裙子,手里拿着戒指盒,站在台上。
      看着温婉挽着父亲的手走过来,看着江淮红着眼眶接过她的手。看着他们互相宣誓,交换戒指,拥吻。
      台下的掌声很热烈,我也跟着鼓掌。手掌拍得很红,很疼。
      我想,我的任务终于完成了。
      我一直以为,如果有一天江淮结婚了,新娘不是我,我会崩溃,会大闹一场,或者至少会转身逃跑。
      但其实没有。
      那一刻,我心里竟然很平静。就像是等待宣判的犯人,终于等到了结果。虽然是死刑,但至少不用再担惊受怕了。
      不用再猜他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不用再等他的微信,不用再因为他的一举一动而患得患失。
      这就结束了。
      婚礼结束后,大家都在闹洞房。我一个人悄悄地溜了出来。
      酒店外面的风有点大,吹得我裙摆乱飞。我脱下高跟鞋,提在手里,光着脚走在马路牙子上。
      柏油路面凉凉的,有点硌脚。
      我走着走着,突然觉得肚子有点饿。
      路过一家便利店,我进去买了一个关东煮。
      萝卜煮得很软,咬一口全是汤汁。我坐在便利店门口的台阶上,一边吃萝卜,一边看着路灯下的飞蛾。
      我想起那个“三十岁之约”。
      江淮肯定早就忘了。甚至连我自己,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好笑。
      那就是一个笑话。是一个天真的傻子,当真了一个聪明人的玩笑。
      手机震动了一下。
      是江淮发来的微信:“林深,今天辛苦你了。改天请你吃饭,带上你男朋友。”
      我愣了一下。男朋友?我哪来的男朋友?
      哦,我想起来了。为了让他安心,为了不让他觉得愧疚,我前段时间骗他说,我也有喜欢的人了,正在接触。
      你看,我到现在还在为他着想。我真是个好人。
      我回复了一个笑脸表情:“好啊,一定要吃顿贵的。”
      发完这条消息,我把剩下的关东煮吃完了。汤也喝得干干净净。
      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真的。
      也就是误会一场。
      我误会了那次牵手是因为喜欢,误会了那个拥抱是因为依赖,误会了那句“有你在真好”是因为爱。
      我误会了我和他之间有某种特殊的羁绊,误会了我是特别的那一个。
      其实对于他来说,我只是路人甲。是他精彩人生里一个稍微重要一点的配角。
      我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
      风吹过我的脸,有点凉。
      我把手机揣进兜里,对着空气挥了挥手。
      “再见啦,江淮。”
      我轻轻地说。
      声音很小,只有我自己听得见。
      这一次,我是真的要走了。我要去过我自己的生活了。我要去找一个也会因为我烫到手而紧张得皱眉的人,找一个会把围巾戴得整整齐齐的人,找一个……第一眼看见我就心动的人。
      我转过身,没再回头看一眼那灯火通明的酒店,光着脚,走进了一片茫茫的夜色里。
      我想,以后我也要学着抽烟了,听说烟雾吸进肺里的时候,会让人忘记很多事情。
      比如伦敦的雨,比如纳木错的星空,比如那个从来没有爱过我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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