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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她是四月里的一场误会》(1) ...

  •   我一直觉得,喜欢林笙是一件很像“吞云吐雾”的事情。
      不是抽烟那种,我不会抽烟,林笙也不许。我的意思是,那种感觉像是在冬天的早晨张大嘴巴去咬一口白色的雾气,凉凉的,甜甜的,看起来有一大团,可是牙齿一合上,里面什么也没有。
      只有牙齿碰牙齿的酸涩,和一肚子咽不下去的冷风。
      林笙比我大三岁。我叫她姐姐,因为大家都这么叫。每次我这么叫她的时候,她就会把刚剥好的橘子分给我一半。她的手指很长,指甲修剪得圆润干净,指尖总是带着淡淡的橘子皮味道。
      我接过橘子的时候,手指会碰到她的掌心。那一瞬间,我心里有一只小鸟扑棱了一下翅膀。
      我是一只很听话的小狗。这是林笙的朋友们对我的评价。
      她们聚会的时候,我就乖乖坐在角落里喝汽水。林笙喝酒,喝得脸颊红红的,像涂了很贵的胭脂。她喝醉了就喜欢乱抱人,她抱过短发的阿May,抱过那个画画的男生,最后才轮到我。
      她把下巴搁在我的肩膀上,头发蹭得我脖子痒痒的。她笑着说:“还是小朋友最乖,身上有奶味。”
      我身体僵硬得像一块石头,心里却在放烟花。我不敢动,甚至不敢大声呼吸,怕把这朵云彩吹跑了。我其实已经二十岁了,不用再喝牛奶了,但我还是每天喝,因为她说过那句话。
      我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乖,一直做那个“身上有奶味”的小朋友,我是不是就可以永远赖在她身边?
      可是,乖小孩是没有糖吃的。乖小孩只能看着别人吃糖。
      那个男人出现的时候,是一个雨天。
      我去给林笙送伞,在楼下看见了他们。雨下得很大,世界灰蒙蒙的,像是一张怎么也洗不干净的旧照片。
      那个男人很高,肩膀很宽,伞几乎全都倾斜在林笙那边。林笙在笑,那种笑我从来没见过。
      不是对我那种宠溺的、像看小宠物的笑,也不是对朋友那种客气的、爽朗的笑。那是羞涩的,带着一点点慌乱和全是依赖的笑。
      她的眼睛里有光。那光太亮了,刺得我眼睛疼。
      我拿着伞站在树后面,觉得自己像个还没上场就被判了死刑的小丑。我看了看手里那把透明的雨伞,那是便利店买的,十五块钱一把。而那个男人手里的伞,看起来就很贵,很稳,能遮风挡雨。
      那天我没有把伞送出去。我把伞扔进了垃圾桶,然后淋着雨跑回了宿舍。
      我也想发烧,想生病,想让林笙心疼我。
      但我身体太好了,连个喷嚏都没打。你看,连老天爷都在嘲笑我,它连一点点让我撒娇的借口都不给我。
      后来他们就在一起了。
      林笙开始变得很忙。她的朋友圈里不再是风景和猫,开始出现两张电影票,两杯咖啡,还有那个男人的背影。
      我学会了点赞。
      我在每一个深夜,反复地点开那张照片,把那个男人的背影放大,试图找出一点点他不好的地方。我想诅咒他,想他走路摔跤,想他吃面没有调料包。
      但我又很快在心里对自己说:对不起,我不该这么坏。如果他摔跤了,林笙会难过的。
      我舍不得林笙难过。所以我只能祝他走路稳当,吃面有双倍调料。
      毕业典礼那天,林笙穿着学士服来找我拍照。
      阳光很好,好得过分。她拉着我的手,站在草坪上。摄影师喊“三、二、一”,她突然侧过头,亲了一下我的脸颊。
      “以后也要好好的呀,我的小朋友。”
      快门按下的那一刻,我闭上了眼睛。
      那是我离她最近的一次,也是最远的一次。
      那个吻很轻,像一片落叶掉在水面上,连涟漪都没有泛起,就沉下去了。我知道,这对她来说,只是姐姐对妹妹的告别。
      可对我来说,那是我的初恋,是我的整个青春,是我无数个夜里湿漉漉的梦。
      我笑着对她说:“毕业快乐,姐姐。”
      我的声音很稳,没有发抖。我真厉害,我应该去拿奥斯卡奖。
      后来,我收到了她的请柬。
      红色的,烫金的字。上面写着她和那个男人的名字。他们的名字并排在一起,看起来那么般配,像是一道无可辩驳的数学公式。
      我去了婚礼现场。我穿了一件白色的裙子,不太像伴娘,倒有点像个迷路的天使。
      她在台上交换戒指的时候,我坐在台下剥橘子。
      现在的橘子没有冬天的甜,酸得要命。我剥开一瓣,塞进嘴里,酸水一下子就在口腔里炸开了,一直酸到鼻尖,酸到眼眶。
      我看着她。她穿着白色的婚纱,长长的裙摆铺在红毯上,像一片温柔的雪。她笑得那么好看,比我在雨天见到的那次还要好看。
      那个男人掀开她的头纱,吻了她。
      周围全是掌声和欢呼声。
      我用力地嚼着嘴里的橘子,连着白色的橘络一起吞下去。
      我想,我的林笙,终于变成了别人的森林。
      我以前总想着,等我长大了,等我变得厉害了,我就能站在她身边,对她说:“我不做你的小朋友了,我想做你的爱人。”
      但我忘了,时间是不会等人的。
      她在前面走得太快了,她在阳光下奔跑,而我只是一株长在阴影里的苔藓。我拼命地伸长脖子,也只能碰到她的脚踝。
      婚礼结束后,我没有去敬酒。
      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天已经黑了,路灯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我对着空气伸出手,做了一个拥抱的姿势。
      “林笙,再见。”
      我轻轻地说。
      风吹过我的指缝,空荡荡的。
      这一次,我真的没有咬到那口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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