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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9.礼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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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喧闹,在周虹抓起车钥匙夺门而出的一刻戛然而止。
苏晓晨从撞到后脑的眩晕里清醒过来,发现自己坐在地上,双手高举过头顶,被捆得结结实实。他用力扯,扯不动,试着摸到绳结的头,可周虹打了死结,他现在被捆成这个样子,根本解不开。
有什么能割绳子的东西吗?苏晓晨四下看去,最后发现沙发下面有一块生锈了的刀片。
他伸腿过去,脚尖够到刀片,往回一勾,刀片滑到眼前来。
还好,锈得不算太厉害,刀刃还能看得到一点原色,估计能用。苏晓晨心里升起一点希望,正要俯身想办法把刀片弄到手里时,大门竟然传来一阵叮铃骚动——又是钥匙开门的声音!
周虹这么快就杀回来?!
苏晓晨心下一慌,在大门打开之前的一瞬间飞快将刀片踢回沙发底下,紧接着,厚重的铁门“嘎吱”一声,缓缓打开。
不是想象中那种怒气冲冲、“砰”地一声、门都转出重影的场景,斑驳的大门嘎吱嘎吱、犹犹豫豫地打开,然后从门缝里伸进来一个短头发的脑袋,黑溜溜的眼睛探照灯似的扫到了苏晓晨身上。
他先是一愣,仿佛没有反应过来屋里那人是谁,现在的情况是什么,但很快发现苏晓晨被绑着双手,于是连忙“滋溜”一下钻进屋里,回身锁上门,插上门闩,然后松鼠一样一蹦三跳地蹿到苏晓晨身边。
“这怎么这么紧?”他用自己短秃秃的指甲对着那个死结抠了半天,解不开,最后干脆上牙咬。苏晓晨感觉到他口水都留到自己手上了,终于忍不住问他:“你要救我?”
那人抹了一把嘴角反问:“不然呢?”
苏晓晨:“那个,沙发下面有个刀片……”
“你不早说!”他趴到地上,伸长了胳膊,从沙发底下摸出刀片,回到苏晓晨身边。
“别动啊!别动!千万别动!动就割到你手了!”
绳索割断,苏晓晨暂时解除危机,不由得认真打量起那人来。
和自己年龄相仿的一个男孩子,一张圆脸十分讨喜,大眼睛毛茸茸的,生得人畜无害,只是身形瘦削,皮肤苍白,看上去健康堪忧。
苏晓晨凝视着他的容貌,忽然发觉他的嘴唇和下巴长得很像周虹。
“你是……小初?”
不光是相貌上的问题,如果不是周虹的亲人,怎么会有这里的钥匙,轻而易举地就进来了?
那人回答:“别吧,咱两个大老爷们,你管我叫小初,多恶心啊?我叫沈寻初,我同学都叫我阿沈。”
苏晓晨:“阿沈,谢谢你。我叫苏晓晨。”
沈寻初抱了个拳,起身走开来一下,可不知琢磨到什么,忽然又转回身来,一脸震惊地盯着苏晓晨。
“你——你该不会就是那个要给我捐肾的人吧?”
苏晓晨淡定点头:“是我。”
沈寻初双眼倏然睁大,“扑通”一下跪坐在苏晓晨面前:“真的?真的是你?你就是我妈说的那个,跟我一样血型、从什么牛逼女老板手里抢过来的人?”
苏晓晨:“对。”
沈寻初眼睛瞪得更大了,他吃惊地深吸一口气,差点把一屋子氧气都吸干,紧接着猝不及防一头撞在苏晓晨身上,给他来了个结结实实的大熊抱。
“你没死!”他激动得大叫起来,“朋友,你没死!”
他双手捧起苏晓晨的脸,恨不得狠狠亲上一口,想想有点恶心还是算了,于是只是咕叽咕叽掐着他的脸蛋,兴奋得耳根都涨红起来:“你还活着啊我的兄弟!这么热乎!还软的!我妈妈没杀人!没有人为我杀人!”
他笑着笑着就哭起来,哭泣中又带着止不住的笑意,就这么又笑又哭,一个人搞出来满屋子的热闹。
苏晓晨被他捏得通红通红的,看他这样子也不好叫他松开,只好擎着一张一会儿被搓圆、一会儿被捏扁的脸,问他:“阿沈,你怎么会来这里?”
“啊?我吗?”沈寻初吸了一下鼻涕,想了想道,“我离家出走了。我跟我妈吵架,不想留在家里了,但是怕我妈半夜出门找我会有危险,就在后边跟着她,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
他松开手,抹了一把眼泪,把苏晓晨拉起来:“晓晨,你快走吧,我妈找不到我,我怕她会……”
他嗫嚅了半天,终究没办法把“我妈可能要杀你”这样的话说出口:“我妈她有点不理智了,你留下来肯定会有危险的,听我的话,趁她不在,赶紧走吧。”
苏晓晨不理解:“我走了,谁给你捐肾?”
沈寻初比他更不理解:“你有什么义务要给我捐肾?咱俩熟吗?有交情吗?我救过你的命吗?你好好的一个人,完完整整的,为什么要为了一个不认识的人,噶自己的腰子?”
苏晓晨被他问得哑口无言。
最开始的时候,他当然有理由给沈寻初捐肾,但不是为了沈寻初,是为了他自己。
只是事情发展到现在,走向变得越来越不可控,沈寻初说的是对的,他应该先逃走,逃走了才能把主动权抓回手里,不至于所有人的命都攥在周虹手上。
“那你呢?”他问沈寻初,“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家?”
沈寻初眼睛瞥向右下角:“再说吧。”
气氛一时有些安静。沈寻初想起什么事来,转身进到房间里,拖出一个大箱子,箱子打开,扑面就是一股樟脑味。
“你别穿自己的衣服出门,回头叫我妈认出来就惨了。这里面是我们家之前的旧衣服,很多年了,我妈应该记不起来的,你挑一套合适的换上吧,保险点。”
他在箱子里挑挑拣拣,搭出了两三身不错的打扮,想要给苏晓晨比量一下大小合不合适,结果转头一看见苏晓晨,不由得惊呼:“你衣服上有血!”
他吓了一跳,明明刚才他来的时候,苏晓晨的衣服还是干净的啊!
苏晓晨耳朵和手上都包着纱布,这他是看见了的,可直到撩起衣服,他才发现晓晨身上竟然全是伤口,大大小小的纱布包了一身,有好几块已经被新渗出来的血浸透了。
“你怎么这么多伤?”沈寻初大为意外,“是……我妈妈弄的?”
苏晓晨摇头:“不怪她。”
“怎么突然流血了?”
苏晓晨没好意思告诉他,就是刚才他那个熊抱给撞出血的。
沈寻初看一眼表,还不到凌晨两点,他果断把苏晓晨拽回沙发上放倒:“躺着别动,时间还早,我给你处理一下。”
他记得这房子之前有个药箱,囤了不少纱布碘酒什么的,可一时间想不起来放哪里了,急得踏着小碎步原地转了两个圈,满嘴念叨着:“在哪儿来着在哪儿来着?”
转到第三圈,他忽然一手指天:“啊,想起来了!”
苏晓晨仿佛看到他头顶冒出来一个带翅膀的灯泡。
其实苏晓晨并不在意自己的伤,但沈寻初十分坚持:“你离开这里之后,还不知道要躲藏多久,不趁现在止血消毒、换上干净的纱布,回头感染了就麻烦了——你瞧!这纱布碘酒都还没过期呢!这不就是天意吗?”
他去洗了手,把家伙什一样一样拿出来拆开,把苏晓晨的上衣撩到腋下,小心翼翼把沾了血的纱布撕下来。
“有点疼,兄弟,忍一下啊。”他撕下了旧纱布,清理了伤口的血迹,动作娴熟,甚至有点专业。
“真不是跟你吹,”沈寻初翘起下巴,“哥们以前篮球校队的,我们校医贼垃圾,队里弟兄谁受个伤,那都是我给处理的,所以你放心,包靠谱!”
苏晓晨静静看着他,感觉这个人和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沈寻初猜到他的心思,笑道:“怎么,你以为我们生了病的人都是苦瓜啊?嘿嘿,其实吧,我妈不在的时候,我还是挺开朗一兄弟的,往后你就知道了。”
苏晓晨心想,现在我就知道了。
沈寻初说着说着,有些得意起来,把苏晓晨往里推了推,坐在他旁边:“嘿,兄弟,我给你讲讲我自己吧!”
还添了一句:“听吗?”
这个“听吗”明显就是客气一下,跟“你给我听好了”在意思上没什么区别。
果然,沈寻初刚问完“听吗”,回复都没等一个,直接就开讲了:“要说哥们在篮球队的时候,那就是俩字——牛逼!你别看我个头不是最高,可打篮球那也不是谁高谁就好使的,哥们灌篮啊,抢篮板啊那确实是差点意思,但你要论带球,就算把全江林的控球后卫都集中在一块儿,咱也是这个!”
他竖起一个大拇指,给自己的。
苏晓晨不怎么懂篮球,一直以为带球的是前锋,想和沈寻初问问清楚,但沈寻初已经又嗨起来了。
“说出来你还别不信,甭管大小比赛,只要有我上场,那兄弟们绝对‘稳稳的,很安心’,球在我手里,那就跟玩似的,人球合一!”
“跟你说哦,篮球他不光是体育,也是门艺术,”沈寻初傲娇地梗起脖子,“你要是就知道跟个疯子似的傻冲,那能行吗?没有美感了。打球的重点是啥?丝滑!动作要丝滑,要行云流水,要有实用性,更要有观赏性,那才叫艺术!”
他忽然神神秘秘地俯下身来:“晓晨,知道兄弟我的花名叫啥不?”
“叫啥?”
“江、林、德、芙、哥!”
苏晓晨:?
沈寻初笑成一朵大花:“怎么样!是不是一听就特别丝滑!”
苏晓晨点头:“嗯,一听就特别……好吃。”
沈寻初“啧”了一声,挑苏晓晨身上没有伤的地方打了一巴掌。
“可惜后来我妈不让我打篮球了,”他灿烂的笑容慢慢收拢,变成苦笑,“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她就说她都是为了我好。”
他手上动作不停,力道均匀,仿佛心情也没有任何变化似的:“她其实挺难的,我外公对她不好,我爸一家人也对她不好,如果不是为了我,她早就一走了之,去过好日子了,是我拖累了她。晓晨,如果我妈妈对你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我替她向你道歉,都是我的错。”
“我有时候挺生气的,晓晨,” 他眉眼低垂,声音也变得沉静,“我有自己喜欢的事情,可是我喜欢的,我妈都不喜欢,她不喜欢的就全都不许我做。有时候我实在被管得烦了,想跟她对着干,她就会哭,会问我,她也是人,也有自己想做的事,她有没有资格不管我这个儿子了,去过她自己的好日子。”
“唉,后来想想,我又何必为难我妈,她说的都是事实,我就是欠她的,既然欠了她,又哪儿来的脸再要求别的?母子一场,缘分肯定不会太长,就这么十几年的工夫,我还要拿来去伤她的心,不缺德吗?所以我想,算了吧,不争了,什么都顺着她,只要她开心。
“可是现在看看,我这么做好像也是错的,我妈还是一样不开心,还连累了你。”
他有些郁郁,垂着头,闷声不响地剪断了纱布。可不过一秒,他抬眼看了看自己的劳动成果,忽然又咋呼起来:“啊!晓晨!”
苏晓晨正被他说得伤感,闻声吓了一跳:“怎么了?”
“救命!”他指着包好的纱布大叫,“我包得好漂亮!”
他脑袋在苏晓晨肚皮上方转来转去,左瞧瞧右看看,越看越称奇:“天哪,这手艺!要不是篮球打得太好,我就去当护士长了!——有男的护士长吗?”
苏晓晨:“……”
“说话呀!我包得不好看吗?”
苏晓晨低头看看,其实在他的概念里,包扎就是那么一回事,用纱布把伤口盖住,别露出来就行了,什么叫好看,什么叫难看,他还真分不出来。不过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人家毕竟是真的忙活了半天,所以苏晓晨十分给面子地附和道:“好看,确实好看。”
他以为沈寻初听了会更高兴,可沈寻初看着他,毛茸茸的眼睛眨啊眨啊,突然“吧嗒”一下,掉下两滴泪来。
“晓晨!”他趴下身子,侧脸枕在苏晓晨手背上,“晓晨,你还活着,真是太好了!”
不是,谁教的这哥们一大把年纪了翻脸比翻书还快!
沈寻初趴在那里扭来扭去,把眼泪全蹭在苏晓晨手背上,一边蹭一边嘤嘤:“呜呜晓晨,真的吓死我了!……我妈跟我说她杀了人的时候,我真的……要是我妈真的为了我,杀了你,那,那……呜呜晓晨你一定要好好活着啊!”
苏晓晨感觉到自己身下已经水漫金山了,但他没有挪动,由着沈寻初哭。
他知道周虹说什么杀人的话,纯是吓唬沈寻初的,欺负沈寻初没有医学常识。器官移植不可能像生肉运输似的,先杀了保鲜起来,什么时候用什么时候化冻,作为捐献者,只要沈寻初没上手术台,苏晓晨就一定还活着,但他没有笑话他。
他知道沈寻初吓坏了,他在害怕什么,别人不懂,苏晓晨却是太懂太懂了。
沈寻初抬起湿哒哒的脸,看向苏晓晨:“晓晨,你为什么会被我妈妈挟持?”
苏晓晨保持着平躺的姿势,仰视着他:“因为我也亏欠别人,我想还他。”
“那个人逼你还吗?”
苏晓晨想起哥哥永远温润的眉眼,浅浅苦笑:“他从来不逼我,是我自己逼自己。”
沈寻初叹了口气:“那没必要。”
“有必要,”苏晓晨坐起身来,“你想啊,阿沈,假如我因为你被杀了,现在已经死了,没人怪你,没人逼你,你能做到心安理得吗?”
沈寻初想了想,身上就是一片鸡皮疙瘩:“有道理。所以兄弟,你要好好活着,活过一百岁呀。”
说到年岁,他忽然好奇:“晓晨,你多大?”
“十八。”
“几月生日?”
“九月。”
“哈!那你比我大一点。”
苏晓晨问:“你生日什么时候?”
沈寻初微微一笑:“今天。”
苏晓晨有些意外,但很快坐直身子郑重道:“生日快乐,阿沈。”
沈寻初朝他摊开手:“礼物?”
苏晓晨看看自己,除了刚换下来的带血的衣服,他什么都没有。
沈寻初倒也大方:“那你给我唱个生日歌吧。”
苏晓晨困窘:“我唱歌很难听的。”
“没事儿,生日快乐谁不会唱啊?意思一下,来来来。”沈寻初把右手卷成麦克风的样子,递到苏晓晨嘴边。
苏晓晨就硬着头皮唱了,刚唱两句,沈寻初就扑上来捂住他的嘴。
这也太他娘的难听了。
“好好当观众,别再出声,我谢谢你。”沈寻初去翻了一个旧打火机出来,试了试还能用,起身去关了灯,“噌”地一下打出来一朵火苗。
小小的火光映着两个少年的面庞,衬得他们眼眸晶亮,像个孩子。
沈寻初轻轻唱起生日歌。
他的歌声很动听,轻盈,温柔,即便只是简单的生日快乐,苏晓晨也听得出来,这是个行家。
他遵从寿星的意愿,没有当伴唱,只是给他打拍子,在最后一个音落下的时候,跟他一起吹灭了那个火苗。
黑暗霎时间吞没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