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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情生缘浅终是劫,狐影背后藏阴谋 ...

  •   “老板娘的名声确实不好,生活也算得上不检点。”姚宇哲瘫坐在地上,语气平静得像是在讲述别人的故事,“我在客栈做跑堂的这些年,几乎每天早上都能看到不同的男人从她的卧房里出来。有时她也会夜不归宿,第二天清晨才蓬头垢面、衣衫不整地出现在客栈门口,眼底带着掩不住的疲惫。时间久了,我也就见怪不怪了。”
      “那吴秀灵的儿子呢?”阮萍萍突然打断他的话,眼睛亮晶晶的,满是好奇,“他当初不是说真心喜欢老板娘,要娶她吗?怎么就这么轻易放弃了?”
      程霄和阮丛生站在一旁,闻言不由得相视一笑,阮萍萍这哪里是在审问,分明是把姚宇哲当成说书先生,听得入了迷,迫不及待想知道后续情节。但两人向来宠着她,也不打断,只是静静站在一旁,听姚宇哲继续讲述。
      姚宇哲看着阮萍萍一脸急切的模样,忍不住露出一抹浅笑,用哄孩子般的语气答道:“自然是没有来娶。他倒也不是骗老板娘,只是吴秀灵生怕夜长梦多,当晚就带着全家连夜搬离了馒头村,连家里经营多年的绸缎庄都弃之不顾了。村里没人知道他们搬去了哪里,直到一个月后,才有个自称是他们家管家的人来村里,将绸缎庄连铺子带生意一并兑了出去,从此之后,吴家人就彻底没了音讯。”
      “看样子,是吴秀灵怕儿子执迷不悟,才急着举家搬迁,断了他的念想。”阮丛生站在一旁,轻声分析道,语气中带着几分了然。
      “正是如此。”姚宇哲点了点头,脸上的笑意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几分感慨,“后来这样的情况频频发生。村里那些有家室的掌柜、商户,都怕自家男人跟老板娘扯上关系,要么动之以情,要么威逼利诱,纷纷带着家人搬离了村子。久而久之,馒头村就越发萧条,往日的繁华景象,也就一去不复返了。”
      “何止是萧条。”阮丛生忍不住吐槽道,“现在这村子简直称得上荒凉,大白天街上都看不到几个行人,连像样的商铺都没有了。”
      程霄听了半天,见两人越聊越偏,始终没触及核心,忍不住出言打断:“这些陈年旧事暂且不说。我们更想知道,那衣柜后的密室,到底是怎么回事?”
      姚宇哲闻言,目光扫过房间里的陈设,最后落在那扇描画着美人图的衣柜门上,眼神变得复杂起来,沉默片刻后,才缓缓开口,继续讲述那段尘封的往事:“大概五六年前,我那时也就十一二岁,个子刚比灶台高出一点。老板娘见我手脚麻利,便让我接手了后厨的活计,她自己则彻底当起了甩手掌柜,整日里依旧与不同的男人厮混……”
      五六年前的馒头村,早已不复往日的繁盛。街上只剩下零星几个当地村民摆的小摊,售卖些瓜果蔬菜、针头线脑,那些曾经热闹的大商铺,要么关门闭户,要么早已易主。往来的行人倒是不少,却大多是赶往释妄岛或从岛上返回的病患与家属,行色匆匆,很少有人会在村里停留。
      这一日,客栈门口突然传来一阵争执声,打破了午后的宁静。
      “你个小贼!好好的行乞不行,竟敢改行偷盗!真是晦气!”一位身着劲装、身背包裹的男子,正对着一个蜷缩在墙角的乞丐厉声呵斥。话音未落,他抬起一脚,狠狠踹在乞丐的胸口上。
      那乞丐本就瘦弱不堪,被这一脚踹得瞬间倒地,甚至还顺着地面往后滑行了一小段距离,嘴角溢出一丝血迹。那劲装男子显然是习武之人,力道极大,乞丐趴在地上,半天没能爬起来,只能痛苦地蜷缩着身子。
      劲装男子似乎还没解气,攥着拳头就要上前再揍乞丐一顿。就在这时,一道娇媚的声音突然从客栈里传来,拦住了他的动作:“哎呦呦~这位客官,何必发这么大的火气?”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金花扭着纤细的腰肢,轻摇着一把团扇,从客栈里走了出来。她身上穿着一件水绿色的纱裙,身姿婀娜,眉眼间带着几分慵懒的媚态,径直走到劲装男子身边,柔若无骨地靠了上去,声音娇滴滴地说道:“难不成,是我昨晚伺候得不够周到,惹得客官一大早就在我门口找晦气?”
      大庭广众之下,金花这般亲昵的姿态,让劲装男子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他连忙伸手环住金花的腰,语气瞬间变得谄媚:“哪敢哪敢!是我一时冲动,扰了老板娘的清静,我给你赔罪,给你赔罪!”说着,还假意要给金花作揖。
      金花哪里真要他赔罪,连忙用团扇拦住他的手臂,语气带着几分调侃:“行了行了!客官不是还要赶回家见娘子吗?再耽搁下去,天黑之前可就到不了家了。到时候误了时辰,你可别怨我。”
      劲装男子闻言,脸上露出一抹猥琐的笑容,凑近金花的耳畔,压低声音说道:“若是能留在老板娘身边,就算被娘子骂一顿,我也求之不得呢!”说完,他还伸手轻拍了一下金花的翘臀,随后大笑着转身离去。
      金花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对着他的背影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低声骂了一句“畜生”,随后便快步走到乞丐身边,蹲下身,伸手想要扶他起来。
      那乞丐见有人靠近,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眼神里满是恐惧,连忙摆着手解释:“我没有偷东西!是他的钱袋掉在了地上,我只是帮他捡起来,想还给他而已!我真的没有偷!”
      “我知道。”金花的声音温柔了许多,眼中带着几分怜悯,“我在屋里都看见了。你伤得怎么样?还能站起来吗?”
      乞丐见她并无恶意,才渐渐放下戒心,尝试着想要起身,可胸口的剧痛让他刚抬起一半的身子又跌了回去。那劲装男子的一脚,着实伤得不轻。
      金花见状,连忙冲着客栈里喊道:“小宇子!快来帮忙!”
      姚宇哲听到呼喊声,立刻放下手里的活计,快步跑了出来。见金花正蹲在地上扶着一个脏兮兮的乞丐,他连忙上前搭手,两人一起将乞丐搀扶了起来。
      “你去把老李头请来,就说我身子不舒服,让他来给我看看。”金花吩咐道,姚宇哲便转身朝着村里唯一的赤脚大夫老李头家走去。
      这老李头是个老光棍,年轻时爱四处游荡,不知在哪学了点皮毛医术。如今年纪大了,便回了馒头村,靠着这点医术糊口。他的医术算不上高明,治不了大病,却也治不死人,诊金更是看心情收取。若非实在难受,村里很少有人会找他看病。
      金花搀扶着乞丐刚走进金花的卧房,老李头就背着药箱匆匆赶来了。一进门看到床上躺着的是个脏兮兮的乞丐,而非金花本人,他立刻面露不悦,转头质问姚宇哲:“你不是说你家老板娘不舒服吗?怎么是这么个叫花子?”
      “我要是不说我不舒服,你这老混球肯来吗?”金花边说边走向老李头,笑着上前挽住老李头的胳膊,将他往床边带,“快给他看看,别耽误了病情。”
      “这……”老李头被金花拽到床边,却迟迟不肯动手,拎着药箱站在原地,一脸不情愿,“要是别人也就罢了,这可是个叫花子,我给他治好了,也收不到什么诊金,这买卖不划算!”
      金花闻言,也不废话,只是微微倚在老李头身上,曼妙的身姿紧紧贴着他的胳膊,随后抬起头,对着老李头抛了个媚眼,声音娇媚入骨:“你放心,他的诊金我替他出。咱们还是老规矩,这段日子你就住在我这客栈的客房里,等你把他医好了再回去,怎么样?”
      老李头一听这话,脸上立刻露出了贪婪的笑容,连忙放下药箱,伸手将金花搂进怀里,语气猥琐地说道:“行!那你可得给我安排一间僻静点的客房,我怕晚上你叫得太大声,吵到别人!”
      “行了行了,知道了!快干正事吧!”金花轻轻推开他的手,将他推到床边,示意他给乞丐诊脉。
      老李头也不再磨蹭,坐在床边,伸手搭在乞丐的手腕上,闭目凝神诊了片刻,随后站起身,一边收拾药箱一边说道:“他没什么大碍,年轻人身子骨硬朗,就是饿了几日,身子有些虚弱。不过他这腿是旧伤,应该是以前骨折过没养好,骨头长歪了。给他找点吃的喝的,我再给他开点补气血的药,好好养着就行。”
      金花看向躺在床上的乞丐,只见他虽衣衫褴褛、满脸污垢,却难掩清秀的五官和挺拔的身姿,只是那条跛着的腿,实在有些可惜。她忍不住问道:“他这腿,还能医得好吗?”
      老李头都已经提起药箱准备走了,闻言愣了一下,转头看向金花,语气带着几分揶揄:“你还真想给他医腿?莫不是看上这叫花子了?他一个一无所有的跛子,哪里值得你这般费心?”
      金花没有理会他的调侃,只是眼神坚定地追问道:“你就说能不能医好?其他的你不用管。”
      老李头本就是来占便宜的,见金花态度坚决,只要能从她这里得到好处,自然不会多管闲事。他懒洋洋地答道:“能医是能医,就是代价大了点。得把长歪的骨头重新打折,再复位固定,让它重新生长。过程可是相当痛苦,能不能挺过去,还要看他自己的造化。”
      金花听完,没有再看老李头,而是蹲下身,目光直视着乞丐的眼睛。她褪去了往日的娇媚造作,眼神温柔而认真:“你愿意吗?若是能承受这般痛苦,或许就能像正常人一样走路了。”
      那乞丐眼中闪过一丝犹豫,随即抬头看向老李头,声音带着几分颤抖,却又透着一丝渴望:“若是打折了重新长,我真的能像以前一样正常走路吗?”
      老李头斜睨了他一眼,语气傲慢地答道:“只要你能乖乖听话,好好养着,自然可以。”
      乞丐沉默了片刻,像是下定了巨大的决心。他转头看向金花,眼神坚定地说道:“我愿意!我受够了跛着腿乞讨的日子,我想变回一个正常人,想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
      金花看着他眼中的光芒,欣慰地点了点头,转头对老李头说道:“那就麻烦你给他医治,诊金我来出,需要什么药材,你尽管开口。”
      老李头不以为然地丢下一句“知道了”,便提着药箱离开了。路过姚宇哲身边时,他顺嘴说了一句:“我就住隔壁客房吧,方便日后给他换药、复查。”说完,便径直走进了隔壁房间。
      金花依旧蹲在床边,看着乞丐,轻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乞丐眼神躲闪了一下,声音有些怯懦:“我没有名字,村里的人都叫我狗剩。”
      金花思忖了片刻,笑着说道:“既然没有名字,那你就跟着我姓金吧,以后就叫金圣,怎么样?”
      “好!”金圣没有丝毫犹豫,立刻点头答应,眼中满是感激。
      金圣的到来,让金花的生活变得忙碌起来。白日里,她亲自照料金圣的饮食起居,无微不至;到了晚上,便去隔壁房间找老李头,用自己的方式“支付”诊金。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三五日,直到老李头实在扛不住,主动提出不用每日“赴约”,金花才得以日夜守在金圣床边,悉心照料。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几个月时间悄然流逝。金圣的腿终于痊愈了,不仅能正常走路,甚至看不出曾经跛过的痕迹。他也留在了悦来客栈帮忙,平日里负责劈柴、挑水、打扫卫生,手脚十分麻利。
      收拾干净后的金圣,眉清目秀,身姿挺拔,二十出头的年纪,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村里不少情窦初开的小姑娘,常常借着买东西的由头,特意绕到客栈门口,就为了偷偷看他一眼。
      金花见多识广,这些小姑娘的小心思,自然逃不过她的眼睛。这一日,客栈里没什么客人,金花便和金圣坐在大堂里,随意闲聊起来。
      “你年纪也不小了,若是遇到喜欢的姑娘,不妨议一门亲事。”金花端着茶杯,轻轻抿了一口,语气随意地试探道,“若是你信得过我,我可以帮你留意留意。”
      金圣在客栈里与金花相处了几个月,早已褪去了最初的怯懦与拘谨。他看着金花,脸上露出一抹温和的笑容,反问道:“老板娘这些年,与那么多男人有过纠葛,可曾有一个人是真心待你的?”
      金花闻言,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眼神有些恍惚。她下意识地转头,看向正在不远处擦桌子的姚宇哲,眼底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小宇子不过是个孩子。”还没等金花开口,金圣便抢先说道,语气带着几分认真,“但他待你,倒算得上是真心实意。”
      金花轻轻摇了摇头,低下头,嘴角勾起一抹苦涩的自嘲:“或许是我命不好,又或许是我不配得到真心。这样凑活过一辈子,也挺好的。”
      “为什么要凑活?”金圣的语气突然变得严肃起来,他蹙着眉头,眼神真挚地看着金花,“我愿意真心待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为你撑起一个温暖的家,好不好?”
      金花当初救金圣,不过是一时恻隐之心。却没想到,几个月的朝夕相处,这个曾经一无所有的乞丐,竟渐渐走进了她的心里。金圣的这番话,如同投入湖面的石子,在她心中激起层层涟漪。长久以来包裹着她的坚硬外壳,在这一刻悄然裂开,让许久未曾脸红过的她,脸颊泛起了淡淡的红晕。
      从那以后,金圣和金花便过上了如同夫妻般的日子。虽然没有三媒六聘,没有名分,甚至不被世人认可,但两人都不是看重这些虚礼的人,只觉得能朝夕相伴,便是最大的幸福。
      然而,厄运似乎总是偏爱苦命之人。正当金花以为自己终于熬来了好日子,终于能拥有一份真挚的感情时,她却万万没有想到,这看似美好的一切,不过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阴谋。
      姚宇哲讲到这里,声音渐渐低沉,眼中充满了惋惜与愤慨。他抬起头,看着程霄三人,语气沉重地说道:“谁也没想到,金圣的出现,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骗局。老板娘掏心掏肺地对他,最后却落得那般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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