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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天无绝人之 ...

  •   江闲春把烈山烬的衣裳洗干净,回来与自己的衣服挂在一块烘烤,眼睛哭得红红的,也不和烈山烬搭话了,扭头就坐在一边抱着可乐睡下,半梦半醒间被蚊子咬得烦了,起来发了一顿牢骚,把烘得半干的衣服给穿上了,虽然早已已经破烂不堪,不是这有洞,就是那有洞,裤脚也已拉线,跟狗啃过一般窘迫,但有总比没有好。

      穿好衣服,看一眼仍旧睁着眼睛的烈山烬,男人神情严峻,望着面前的篝火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但管他呢,江闲春兀自重新睡下,两人一夜无话。

      翌日清晨,江闲春醒来,见天光大亮,揉了揉眼睛,爬起来茫然四顾,烈山烬和可乐竟然不见了踪影,烈山烬的衣服也不见了,只剩一地残余的炭火和那一堆甲胄。江闲春莫名心慌,不会是烈山烬把可乐拐跑了,独留他一个人在这深山老林里吧?

      江闲春无法接受这个事实,烈山烬自己走了没事,别把可乐给带走啊,没了可乐他真的会死在这里的。

      “可乐!”他喊了一声,无狗回应。

      “可乐!”又喊一声,还是查无此后狗。

      “可乐——你在哪!快回来!”山谷间,回荡着江闲春焦急的呼喊,“可乐——!”

      放以往,可乐绝不会离开他超过三声的距离,可乐耳朵很灵,听到了他的声音会出声回应他,但现在,哪里有什么狗叫声?

      江闲春急得眼睛都红了,四处寻找,高声呼喊,将河边都找遍了,又跑进林子里找,都不见其踪影。

      “可乐......”山林静谧,偶有鸟儿飞过,叽叽喳喳在树上找虫吃,江闲春胸膛起伏,跑到一颗树下,扶着树干急促喘息,眼望四周,丛林茂密,看不到任何狗影,他的心一下子拔凉拔凉的,被抛弃的恐惧席卷全身,忍不住手指发抖,“可乐,你在哪,你他妈的,不会真跟烈山烬跑了吧......”

      没了可乐的保护,山里野兽居多,毒蛇毒虫,他好像哪一个都敌不过,上次被蛇咬了,幸好没毒,下一次呢,没了可乐这个保镖,说不定今晚他就要被毒蛇咬死了,死在这里,他就回不了家,回不了家,就见不到爸爸妈妈和哥哥,江闲春只要一想,就止不住的心慌,继而浑身冒冷汗,呼吸困难起来。

      半个月的野人生活,非但没让他承受能力变得强大,反而精神脆弱起来。

      靠着一条狗在古代的深山老林里生存半个月,每天只吃一餐,还要长途跋涉,在崎岖的山路上赶路,没死已经算是个奇迹了。

      接下来该怎么办?

      继续找路出去,还是去跳河算了?

      或许死了就能回到现代世界呢?

      这些日子,江闲春总是乐观的,相信自己能够走出山去,去到人类所聚集起来的村庄,或者集市里去,但现在可乐离开了,他便一时陷进了悲观的情绪之中,当真回到了河岸边,望着河面发呆。

      最后,他终于下定决心去死,一脸悲怆,慢慢朝河里走去。

      “汪汪汪!”

      就在这时,可乐的声音在身后的树林里响起。

      江闲春一怔,旋即不死了,转身就往岸上跑,一边大喊:“可乐!”

      “汪!”可乐矫健的身躯从树林中冲出来,四条腿跑得飞快,跟快就跑到江闲春的面前,来了个急刹车。

      江闲春快哭了,眼底发热,蹲下来一把紧紧抱住可乐,失而复得道:“可乐,你刚刚去哪了,我还以为你丢下我跑了。”

      可乐跑得太热,吐着舌头哈着气,尾巴在身后摇着,脑袋蹭了蹭江闲春的脸,表示自己没跑。

      江闲春稍微放下心,搂着它半晌不放,亲了亲它的脑门:“可乐,你可吓死我了,下次千万不能离开我太远,你跑那么远都听不到我叫你,害我找你好久。”

      可乐汪了一声,表示答应。

      江闲春这才松开它,揉揉它的狗脸,帮它把身上粘着毛的苍耳子和鬼针草清理掉,念叨它:“你看你,怎么又弄一身草球球,大早上的又去捉兔子了?”

      “汪!”可乐听到兔子,便挣开江闲春,又往树林里跑去

      江闲春赶紧追上它,没成想,看见正拄着一根木拐的烈山烬,还有一个猎户打扮的男人。

      那猎户见了江闲春,先是被他绝美的容颜震住,随后见他只着里衣,便猛地红了黢黑的脸。江闲春怕这人是凤族的,带着点警惕,上前将烈山烬拉到一边,低声问他:“你大早上把可乐带去做什么了,怎么还带个人回来。”

      烈山烬道:“寻些草药罢了。”

      那猎户瞧见江闲春眼里的警惕,便主动道:“啊,这位姑娘,我是桃花村的猎户,名叫大牛,刚才上得山来,遇见了这位兄弟,他说你们迷了路,我便跟他前来,将你们带出山去。”

      不是凤族人?那就好。

      等等,啥?

      他可以出去了?

      在原始森林里兜兜转转了大半个月,他终于可以出去了?!

      “我不是姑娘,”江闲春抽空解释了一句自己的性别,继而两眼发光地问猎户,“大哥,你刚刚说什么?你说你可以带我们出去?”

      大牛道:“是,现在时间也还早,我将你们带出山,顺带回家看看我娘。”又心道这个人长得如此好看,竟然是个男人,不免有些震惊。

      “太好了!”江闲春笑起来,兴奋地摇着烈山烬的手臂,“烈山烬,你听到了吗,我可以出去了,天无绝人之路,我终于可以出去了!终于不用待在这鬼地方了!”

      烈山烬:“......若是你能认清方向,早就出去了。”

      江闲春觉得这人说话可真不中听,松开他的手臂,瞪他道:“如果我早就出去了,那昨晚你就死在河里了,荒郊野岭的,谁会来救你?你能不能对你的救命恩人客气点啊,说话难听死了,别以为我听不出你在骂我蠢。”

      “......”烈山烬不欲与他逞口舌之辩,握着手中拐杖,朝那猎户道:“人齐了,这就下山吧,劳你带路。”

      大牛赶紧应了一声:“哎,那我们就走吧,二位请跟着我,下了山,再走几十里路,便可到得我们的村子。”

      “哦好,哎,等等,我还有东西没拿。”江闲春便要跟着他们离开,随即又想起什么,又折回去,将烈山烬那一身值钱的甲胄给捎上了,那甲胄还挺重,江闲春没走两步就得喘气,不过他没抱怨什么,毕竟能出去了,所以回来时露出一口白牙,笑眯眯说,“我好了,咱们走吧。”

      于是两人一狗,跟着大牛出山,一路上,江闲春与大牛闲聊,得知他是桃花村唯一的猎户,以打猎为生,一个月里有大半个月是住在山上的,猎到了狼啊,野猪野兔什么的,就会拿回家给他娘,让他们拿到集市上去买,换了银钱补贴家用。大牛爹是打猎被老虎咬死的,大牛也并不是家里的独苗,上头还有个哥哥,去到京城给人当伙计去了,每年也会给家里寄点银钱。又从大牛口中得知桃花村位于益州与同州的交界处,是同洲某县的一个偏远的村庄。

      烈山烬一言不发地走路,他看不见,走得慢,默默跟在两人后头,听着声音辨别方向,即便手中有拐,也还是差点被藤蔓绊倒,旋即一怒,将藤蔓暴力折断成几段,狠狠扔到一边,又重新摸索着前进,可乐叫了一声,把被折断的藤蔓叼起来,跑到江闲春面前,示意他看后面。

      江闲春与大牛都停下了脚步,回头看已与他们拉开一段距离的烈山烬,聊得太入迷,都忘了烈山烬是个瞎子,行动不便。

      大牛不敢去搀扶烈山烬,打照面起他就知道烈山烬是个不能得罪的人,此人容貌优越,眉宇间却藏着一股阴郁的气息,活像个脾气不好的煞神,如今看着江闲春抱着一堆金贵的甲胄,更是有理由怀疑烈山烬身份显赫,绝非凡人,大牛犹豫了一下,望向江闲春,建议道:“江公子,不如我替你拿着这衣甲,你去引着这位大人?若是这般脚程,怕是要天黑才能到我家。”

      江闲春无法,只得不与大牛说话了,折返回去,抱臂看了烈山烬两秒,随后一把牵起烈山烬朝前摸索的左手,扬眉与他道:“你不是耳听八方,能用石头一招把我杀死么,怎么这会儿走这么慢,还拿藤蔓撒气啊?”

      那柔软的,带着一些水泡伤口的掌心,像小火蛇一般紧紧缠上左手,烈山烬高大的身躯一僵,无神的黑眸颤动两下,朝江闲春‘看’去,在一片漆黑之中,仿佛有一个模糊柔美的人影在眼前闪动,可顷刻间,又骤然消失不见,只剩掌心温热的,铺天盖地的触感,包裹住他烦躁沉闷的心脏。

      他嘴唇微动,并未出声。

      江闲春笑够了他,拉着他的手加快脚步,又嘟囔道:“快点了,你走这么慢,天黑了都不一定能走出去,我可不想又在山里住一晚。”

      烈山烬只得被他牵着,颇为踉跄地跟着他走,到得有坑洼的地方,或者下坡的路,江闲春会提醒他小心,并且挽住他的胳膊,扶着他一起走,越过了坎坷之后,江闲春便又会重新牵起他的手,在他前面带路,拉着他一刻也没放开,有时走得累了,江闲春还会蹲下来休息,将手里的汗全都抹在他的衣襟上,同他说:“烈山烬,我好饿啊,走不动了。”

      少年人的声音清软,有气无力,像在撒娇。

      烈山烬耳朵动了动,拄紧了手里的拐杖,片刻后道:“忍着吧。”

      大牛在前面听见了,就从口袋里拿出干粮,分给他们一些。江闲春拿着硬得能砸死人的大饼,啃了两口,感觉牙都要咬断了,才勉强咬下来一块,他饿得发昏,也顾不得矫情,艰难的咀嚼着,朝同样吃着大饼的烈山烬问道:“这饼好硬啊,你不觉得吗?”

      “习惯了。”烈山烬道,“从前行军,粮草短缺时,吃的多是坚硬如木的馕饼和肉干。”

      “嚯,那你们牙口可真好。”江闲春没打过仗,自然没吃过这些,啃了半天,嘴巴都嚼累了,才吃下去小半块,烈山烬三两下就吃完了,咬合力惊人。

      休息了一会儿,重新恢复一些力气,三人继续赶路,那猎户随身带着弓箭,路上射了几只雉鸡和野兔,还掏了一窝蛇蛋,说晚上可以让他娘给他们做蛇蛋汤喝。

      江闲春啧啧称叹,这么远的距离都能射中,不愧是专业的猎户。这些天他想吃山鸡很久了,可惜这里的山鸡都会飞,可乐根本捉不到,只能给他捉野兔和老鼠吃。一只野兔,还要分成两天吃,一个惨字形容不了,得用一万个。

      说到老鼠,江闲春这些天什么蛇虫鼠蚁都吃过,其中最难吃的就是自己做的烤老鼠,简直不是人吃的,可以载入他的辛酸泪史榜首,最好吃的,当属鱼和螃蟹,用火烘烤一下,就变得外焦里嫩,还能补充蛋白质,遇到小溪什么的,江闲春会尽量多抓一些,但有些水里根本没有鱼,他就只能去找蛇莓酸果吃。

      经过这么些天,如果让江闲春再穿越第二次,他也不想费那些功夫跑了,宁愿留在凤族当少族长夫人,也不要在深山老林里流浪。他受够了这种没吃没穿,没水没电,没网没人的原始生活,给他一个亿他也不要。

      大牛被夸得害臊,将野味放到背筐里,领着他们继续赶路,越过山头和田野,路过河沟时,又下去捉了两条肥美的鲫鱼,江闲春一路牵着烈山烬,脸颊被太阳烘烤得滚烫,一片桃花似的粉,已是走得双腿发酸,脚都差点没知觉,终于在太阳落山前,赶到了桃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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