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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歃血为兄弟 ...

  •   第二日,江闲春早早醒了,打着哈欠起床去洗漱,继而发现这里的牙刷是用树枝和粗硬的动物毛制成的,破烂不堪,也没有牙膏,盐也没有,江闲春无法,只得用手指硬刷,心里想着等去到了集市,一定要买个牙刷才行,还有香皂,洗衣粉,就算在艰苦贫困的古代,也不能忽视了个人卫生。

      洗漱完,他从屋里找了两根发带,给自己和烈山烬扎上了高高的马尾。再多的他就不会了。其实他还想把头发剪了,他在梳妆台上的妆奁里看到了剪刀,刚对着镜子咔嚓一声,烈山烬就跟灵敏的狗似的问他:“你在做什么?”

      “剪头发啊。”江闲春说,“太长了,又难洗,剪了方便。”

      烈山烬不悦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怎可随意剪断。”

      江闲春心说我又不是剪你的,但意识到在古代,剪头发会被视为不孝,不孝可是重罪,不仅遭人非议,还会被官府抓去游街,受刑鞭打。

      入乡随俗,江闲春想了想,只能放下剪刀,将那掉到地上的一撮长长的断发捡起来,“那咋办,我都剪了,总不能再接回去吧。”

      “剪了多少?”烈山烬不悦问。

      “不多,就一点。”

      烈山烬道:“找个香囊装起来,留着以后成亲用吧。”

      成亲?江闲春可不想在这里成亲,要成也是回现代去成,回了现代这头发也没啥用了,留着干啥。

      古人就是这样,繁文缛节特别多,江闲春最终没有丢掉,把头发编了个辫子,随意放在桌子上,束了个高马尾,随后引着烈山烬去了一趟茅厕,陪他解决了生理问题,就与他一同出门,前去洛大夫家蹭粥,针灸。

      约莫半个时辰,洛大夫施针完毕,又把一个新的,浸泡过药汁的遮眼布给烈山烬换上,江闲春这才领着烈山烬和可乐出村。

      拿着洛大夫粗略画的去集市的地图,江闲春还没开始走就累了,把装着野兔的背篓塞给了烈山烬,虐待伤患,自己无碍一身轻,十指交叉扣在后脖颈,仰着脸脚步轻快的走在前面哼周杰伦的稻香。

      烈山烬一个盲人,不说认路,连路都看不见,如何能跟得上他的脚步?再说了,乡间路大多不平稳,碎石坑洼居多,烈山烬没走出多远就踩到碎石,差点摔了个跟头,他忍无可忍,爬起来,随手摸了块石头,凭借惊人的耳力判断出江闲春的方位,一石精准击中江闲春的背部。

      江闲春后背一痛,停止哼歌,回身怒瞪烈山烬:“你干嘛!”

      烈山烬笔直站着,身上布衣沾上了些许黄沙,静静说道:“我看不见路。”

      他淡淡说着,神情冷傲,语气中没有任何乞求之意,但江闲春不知为何,瞧出一分可怜的意味来。这人也才刚瞎了没两天,纵使身上百般武艺,眼不能观六路,铁定会不适应,会害怕,盲人学走路,一步步都需要人指引,陪伴,早些时候,烈山烬去医馆时,就因太过要强,非要自己认路,耽搁了不少时间,还踩到了牛粪,被江闲春笑了一路,如今定是吃了亏,不愿再丢脸,奈何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只能冷冰冰的说一句看似命令实则求助的话。

      江闲春哼了声:“所以呢?”

      烈山烬扬了扬手中的木棍,说道:“你带着我,牵我的棍。”

      牵你的棍,这话怎么听着奇奇怪怪的,江闲春抱着手臂,哼说:“不要,你脚底板臭死了,我不想离你那么近。”

      烈山烬:“……”

      烈山烬眉头不耐:“快点,如此磨蹭,何时才能到集市上去。”

      他还得尽快去打听郁津目前的情况。集市上人多,消息自然也多,定会有人知道前线战况。

      江闲春:“你给我当小弟,叫我大哥,我就牵你。”

      烈山烬深吸一口气,握紧了手中木棍,说:“江闲春,莫要惹我揍你。”

      江闲春就是随便说说,自然不会真的惹他,回去要牵他的木棍。但是木棍前端已经脏了,江闲春怕手脏,就没去捉木棍,又牵起了烈山烬的手。

      “行行,真是暴力狂,动不动喊打喊杀,走吧。”

      烈山烬觉得此人有些不知分寸,两个大男人牵着手,走出去叫人看了何等暧昧,但最终没说什么,被他一路牵着,长途跋涉,去到了人来人往的秋水集市。

      江闲春还是第一次亲眼见到古代的集市,不算太大,就摆了个田字街,街巷互通,市买货物一应俱全,沿街具是商铺,街上最高的那栋楼阁是秋水镇上唯一的客栈。

      江闲春见到这些还是很新奇的,被香喷喷的热包子和糖葫芦等小吃吸引了去,不过两人身上一分钱也没有,只得先找地方摆摊卖野兔。

      野兔被关在背篓里,吃着江闲春中途路边拔的野草,精神头还算好,肥嘟嘟的,应当能卖个好价钱。

      两人寻了个买鸡鸭的摊贩旁边蹲下,等待商机前来。

      关于做买卖,江闲春是一窍不通的,但是他生了张好脸,嘴也放得开,逢人就问要野兔不,活的,肉质鲜美,软嫩可口,保准你不后悔,有两个人过来瞧了一眼,见他要价一百五十文,都走了。

      旁边卖鸡的大婶说他卖得太贵,不会有人要的。

      可是这个兔子真的很肥,江闲春问过大牛了,这兔子不卖一百八,也得卖一百五。

      又等了许久,太阳快落山了,有一个人来问价,只肯出一百二十文,不卖就算了。

      江闲春咬咬牙,钱货两讫,把野兔卖了。

      烈山烬说:“去客栈。”

      江闲春:“去客栈干嘛?”

      烈山烬:“打探消息。”

      江闲春:“客栈有包子卖么?”

      烈山烬:“有。”

      于是两人朝客栈走去,在店里坐下,点了四个包子,一盘饺子。至于为什么吃这么素,江闲春很崩溃,他问了店小二,一碟红烧排骨要100文,蒜香猪蹄要150文,炙烤牛肉要300文,他兜里就只有120文,根本连肉都吃不起!

      4个包子和10个饺子一共花了38文钱,如今兜里只剩82文了,够买什么?能卖一罐盐吗?听说古代盐是很贵的。

      唉,江闲春从小坐拥家财万贯,第一次感受到金钱如流水,赚钱更是不容易,以后怕是得勒紧裤腰带,一分钱都不能乱花了。

      上饺子的间隙,烈山烬朝店小二打听郁津的消息。

      “郁津边境正与西夷人交战,如今可有什么消息传来?”

      店小二果然消息灵通,脸色变得略微沉重,叹气说道:“郁津……夷贼来势汹汹,外界都传,靖南王世子烈山烬通敌叛国,不战而逃,至使城门大开,连失郁津,青嶲、丹泸三郡,现下夷贼正在城内烧杀抢掠,不愿归降的烈山军不敌蛮夷兵力,已经弃城退往益州郡,如今同洲亦是严阵以待,就怕夷贼贪心不足蛇吞象,把益州吞了,日后波及到同洲。”

      事情果然如江闲春所料,烈山烬果然被构陷成了叛国贼,还是个承袭的世子,其罪级肯定比一般将领要高,说不定烈山烬就是此次战事领兵的首将,皇帝首当其冲就要拿他问罪,怕不是再过半月,通缉烈山烬的圣旨就要下来了,将军临阵脱逃,那可是死罪。

      即使蒙着双目,江闲春也能感受到烈山烬的眼睛里恐怕藏着一层灰埋阴翳,他喂给可乐一个肉包子,又咬着一个肉包子,小心翼翼问:“你......还去郁津吗?”

      烈山烬脸色很不好,右拳紧握,快要把茶杯给捏碎一般,半晌,他猛地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站起身往外走。没走出两步呢,就撞到了别桌的客人,那大汉虎背熊腰,一脸凶相,嘴里正喝着碗酒,这么一撞,当即被酒水泼了一脸,重重将碗往桌上一掷,怒不可遏的推搡了烈山烬一把,口里大骂,“妈的,你他娘长不长眼!没看到老子坐这吗?着急忙慌急着去投胎啊!”

      待看清烈山烬蒙着一双眼睛后,一手抹去脸上的酒水,晦气道:“我呸,你他娘还真是个瞎子,老子今天怎么这么倒霉遇见你这种晦气东西,你娘没教过你看不见就别出来碍事?死瞎子,净给老子添晦气,赶紧给老子赔钱,刚买的好酒,全都被你给毁了!”

      烈山烬黑着脸,听了这话,当即去掐那大汉的脖颈,将他按到了摆满菜碟的桌子上,顿时客栈一楼全都被这番动静给惊动了。

      “再说一句瞎子试试。”烈山烬剑眉紧蹙,阴测测的眸子在黑布中若隐若现,戾气冲天一般席卷全身,叫看客瞬间胆寒。

      那大汉膘肥体壮,是镇上有名的流氓恶霸,名叫周莽,他一向凭借一身雄壮肌肉欺人,此刻竟然挣扎不过比他瘦一圈的烈山烬,被他掐得脸都红了,半晌说不出话来,嘴里断断续续的骂:“死瞎子,你他妈,敢惹老子,老子,不会放过你,嗬......”

      江闲春傻眼,赶紧去拉住烈山烬,让他松手,急道:“别打架,烈山烬,你松开他,别给自己惹麻烦!”

      烈山烬得知郁津被夷贼占据,本就沉郁,还被那大汉骂瞎子,自然被点燃了炸药桶,轰然一下爆发,全然不顾江闲春的劝阻,拎起那大汉就是一顿收拾。可乐亦是在一旁鼓舞士气,叫得震天响。

      一人一狗仗势欺人,大汉被揍的鼻青脸肿,周遭亦因这一番混战惊得尖叫四起,纷纷退到一边围观,大汉不甘示弱,奋起反抗,可惜效果甚微,被烈山烬一个瞎子揍得屁滚尿流,连连求饶,说再也不敢了。

      烈山烬胸膛起伏,脖颈青筋暴起,薄唇抿得死紧,纵使看不见,依然处于上风,见大汉求饶,便停止了殴打,站起来环‘顾’四周,只听周遭窃窃私语不停,一片杂乱,他收敛戾气,气息不稳地叫江闲春的名字。

      江闲春没想到他都看不见了,还能将人打得像个猪头,顿时心生怯意,小心脏抖个不停,不敢应声,寻思着现在跑路还来得及不,总不能放着这么个危险的杀手在身边吧,一不小心是要被揍死的啊。

      “江闲春!”烈山烬听不见回应,更暴躁了,怒喝一声,“过来。”

      江闲春怕被打,只得在众目睽睽之下朝烈山烬走过去,颤抖道:“哥,大哥,你别打我,我怕疼。”

      烈山烬深吸一口气,一把捉住他细瘦的胳膊,沉声道:“我不打你,去拿我的木棍,带我出去。”

      江闲春只得咽了咽口水,跑回刚才那桌,拿了烈山烬的木棍,又把剩下的两个包子都揣进衣兜里,在众人的指指点点下带着烈山烬出了客栈。

      走出老远,绕过一条街,江闲春心有余悸,一边观察烈山烬的脸色,一边不断往身后看,忍不住担心道:“那个壮汉,他不会找人追上来寻仇吧。”

      烈山烬沉默不语,显然心情不好,周身笼罩着阴霾的气息,江闲春把木棍递给可乐,让它咬着,拿出一个肉包子递到烈山烬唇边,说:“别生气了,吃包子,你都没吃东西,不饿吗。”

      烈山烬拿过那包子,两口吃了,吃完才说:“需得尽快动身前往益州。”

      江闲春:“其实我不是很想去……”

      “不去也的去。”烈山烬忽略他的意愿:“三郡失守,烈山军退守益州郡,群龙无首,我必须尽快回去主持大局。”

      都这样了还主持大局,能主持什么大局,江闲春:“你贸然回去,也不怕害你的人又将你陷于死地?还有皇帝,把你捉去坐牢怎么办?”

      这些担忧,烈山烬又怎会不明白,他定然是不能明目张胆的回去的,况且眼睛也没有治好,回去又能怎么办呢?

      烈山烬陷入焦灼之中,把江闲春的手捏得生疼,江闲春挣了挣,烈山烬这才松开了些,但是心中那股阴霾,始终挥之不去。

      “还是先回桃花村吧。”江闲春看着暮色渐沉,心道走回去可能得半夜了,要是有马车该有多好,他叹了口气,说,“你想马上去,咱们也没钱啊,总不能不吃不喝,用脚走着去吧,得存钱买一匹马,或者一辆马车。”

      烈山烬无法,道:“明日我与你上山一同狩猎,若能猎得灰狼或者野狐狸,想必能卖个50两白银。”

      “哇,50两白银等于多少枚铜钱?”江闲春不太懂这里的货币是如何换算的。

      “五万枚。”

      “那么多的吗,那我们岂不是往脱贫去了啊。”江闲春幻想五万枚铜钱到手的场景,换算了一下,也就是两万五千个肉包子,能直接把他吃死了呀。想想就很兴奋,拉着烈山烬往卖米的店铺走去,“走走,去买点米还有油盐,赶紧回家明天上山跟大牛汇合去。”

      这一买,把钱都花光了,得到一酒罐大小的油、十五斤米、一小罐盐,江闲春的辣炒牛肉泡汤,把剩下的一个肉包子分成了三份,二人一狗吃了少得可怜的晚餐,摸黑赶夜路回桃花村。

      夜黑风高,乌云遮月,乡路只余车马通行,一路蜿蜒,隐没在幽静山林之间,江闲春不得不祭起真火照明,驱散周身黑暗,惊飞藏在树梢夜鸣的昆虫。

      烈山烬感应到一丝火光,问:“哪来的光。”

      江闲春:“你能看见了?”

      烈山烬:“并未,只能感应些许光线。”

      “那你分得清白天黑夜吗。”

      “可。”

      “哦,我还以为你分不清呢。”

      “你还未回答我的问题。”烈山烬循着那点模糊的光源,伸手去扫,却不料扫到了一团炙热的火,顿时愣了,被灼热的手掌收回半分,又重新去触碰,又是手指一烫,随即皱眉道摸向江闲春的手腕,攥住,问道,“你手中,怎会有火?”

      江闲春见瞒不住了,索性说:“我天生神力,生来就会冒火,是火族的传人,你信不。”

      烈山烬沉默了半晌,沉声道:“莫要怪力乱神,究竟是怎么回事,你缘何能掌心冒火?”

      江闲春也很想知道为什么,看着掌心那朵火莲,瞳孔被映得微亮,轻声道:“你既不信鬼神,我就是说了你也不信,你就当我是怪人吧,一个会冒火,从异世界来的怪人。”

      烈山烬实在匪夷所思,他从未听过人还能凭空冒出火的,继而他问出了一个被他忽略在角落的问题:“你究竟是何人,从何而来,家住何方?”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两人也算熟悉了,对彼此也有一点无形的信任,与没由来的亲密,江闲春有心交他这个朋友,不再避讳自己的来历,反正凤族那帮人,也不是什么大好人,实在没有必要帮他们遮掩什么的:“你听说过凤族吗?”

      烈山烬平日里读史书,兵书,听过夷族,羌族,鲜卑族,但从未听过什么凤族:“闻所未闻。”

      江闲春:“那栖梧山呢?”

      烈山烬一顿:“你是说,传说中凤凰诞生的神山?”

      江闲春点头:“嗯,应该是吧,我也不太清楚,凤族人就住在栖梧山上,据说已经避世了几百年,凤族人每个人都会御火术,男人还可以和男人成亲,他们非要我嫁给什么少族长,我又不喜欢他,干嘛要和他成亲,所以就跑出来了。”

      原来如此,烈山烬经他这么一提醒,就想起了自己曾读过的琮武王本纪,其中就有对栖梧山的记载。

      传说栖梧之山,盛产朱砂,山上多金玉,凤凰栖于神山之上,庇着栖梧地界的子民,佑其常年风调雨顺,资源富饶,琮武王曾亲临神山,想祈求祈求凤凰赐予其长生不老之药,凤凰却拒见琮武王,并预言其大限将至,阳寿已尽,即使吃了长生不老药,也无力回天,让其顺应天命,莫要强求,皇帝大怒,派兵围剿栖梧山,将凤凰的族人赶尽杀绝,一把火将栖梧山烧了十天十夜,凤凰哀鸣之声夜夜震彻周遭地界的百姓,此后同洲连年战事频发,召武帝死后,其后代为平息凤凰的怒火,亲上栖梧山,与百官开垦布满灰烬的荒山,种下九千九百九十九颗梧桐树苗,还栖梧山一片生机,凤凰带着七彩祥云重现,盘绕栖梧山经久不绝,才至战事停歇,此后几百年,同州都未曾发生过征战。

      如今看来,江闲春口中所说的凤族,便是当时存活的凤凰后裔,又重新归于神山,避世不出。而历代皇帝似乎对此地也稍有避讳,不再去叨扰传说中的凤凰之魂,以免触动神威招来大祸,任其隐没于世。

      “世上当真有凤凰。”烈山烬沉吟,起先他以为史书所记载的凤凰,青龙什么的,是史官和民间百姓在胡编乱造,但依江闲春所说,史书不假,神兽确实曾存于现世,护百姓安居乐业,掌控神州兴亡。

      既然世上真有鬼神,那么他的煞星命格,恐怕也是真的了。烈山烬握紧了双拳,他从来厌恶这些鬼神之说,以前无从佐证,认为自己身上的业障就是狗屁,他不再啼哭纯粹是被军营里那些大老爷们吓的,而不是吸收了什么狗屁戾气,至于他为什么会变得嗜血滥杀,全然是因为从小没有爹娘教养,没有感受过来自家人的爱,长歪了,又成天上阵杀敌,见惯了生死,自然养成了这副只懂杀人的冷血性子,所以如今乍一得知自己真是个煞星,便有一股无从发泄的怒火充斥心头,令他又想杀人。

      “真凤凰我没见过,但凤族人会御火术是真的,我也觉得很神奇,人居然会变出火来,这已经超出了科学范畴。”江闲春道,二人重新赶路,凭借他掌心那团明亮的火莲再次前行,“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啊,我感觉一旦被外人知道我会这等法术,肯定要被有心之人捉起来去做坏事,小说里都这么写的。”

      烈山烬脸色阴沉:“你就不怕我就是那坏人。”

      江闲春顿住,旋即看向烈山烬的脸,此人容貌俊美,英气逼人,却毫无正气,不仅脾气喜怒无常,周身亦仿佛充满戾气,一看就是反派般的角色,确实会做出把他利用完再杀之灭口的龌龊事,想起客栈里那被揍得鼻青脸肿的大汉,江闲春十分窝囊道:“你要是坏人,我也没有办法,毕竟我也打不过你,可要是你逼我干坏事,我就是死也不会去干的。我妈从小教育我不能仗势欺人,要做个身正不怕影子歪的好人,所以我也希望你是这样的好人。”

      烈山烬眉间阴霾:“我一生杀伐无数,早已不算真正的好人。”

      “怎么会,”江闲春晃晃烈山烬的手,眼睛亮而柔润,认真说道,“你保家卫国,为天下黎民百姓抛头颅洒热血,是再好不过的好人。”

      柔软的黑布之下,烈山烬的眼睛微张,他深知不可与刚认识几天的江闲春多言,可江闲春与他握着的柔软手心,像火苗一般将他的血液点燃,一直暖到心头,这股安慰,消除了他的警惕,也驱散了方才他那股莫名的戾气,他不自觉的露出脆弱防线,声音低而哑:“......可我打了败仗,令郁津万千将士、百姓家破人亡。”

      看着如此强硬铁汉露出消沉自责的一面,江闲春觉得烈山烬也实在不容易,松开他的手,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他:“这不是你的错,你被人下毒陷害了,这是谁也无法预料的事,再说了,你以前已经救过很多人了不是吗,只要你救过人,那你就是好人,你身上的那些刀疤就是证明,难不成就因为你打了一次败仗,从前的功绩就可一并抹除吗,若真是这样,只能说你们的皇帝是个昏君,你还不如篡位自己当皇帝呢。”

      手心落空,烈山烬摩挲指尖残留的余温,他看不见江闲春的面容,但能凭借他的温柔、软和的语气,来判断出江闲春此刻定然是一副只关心他,眼里只有他的表情,这份举动击中了烈山烬冷硬的心脏,从来没有人这样安慰他,说他是好人,还时时刻刻,都喜欢牵着他的手,睡觉也喜欢抱着他,吃饭还要帮他剥虾壳,什么好处都没捞着,却还要挣钱养他吃喝,愿意护送他去益州,这显然已经超出了普通兄弟之间的范畴,烈山烬怀疑江闲春不止看上了他身后的金银财宝,还看上了他的人,毕竟他确实是益州城公认的第一美男子,只不过那些少女们都想嫁给第二美男子罢了,烈山烬没有戳破江闲春的心思,只沉声训道:“休得胡言,待我眼疾治好,捉贼见圣,皇上必定会替我平冤昭雪。”

      江闲春未曾想到他还是个忠君爱国的,叹了口气:“说得容易,做起来难,古往今来,多少忠君贤臣被戕害,最后也没有被洗平冤屈,落得个死不瞑目的下场,就算皇帝信你,满朝文武百官,满城家破人亡的百姓也不会信你,如果你一辈子也捉不到那陷害你的人,就得背负一辈子的骂名,一辈子东躲西藏。”

      烈山烬又何尝不知,只没想到江闲春一个不谙世事的凤族小少爷,竟会对红尘之事如此了解,说出这等有所感悟的话来,顿时有些刮目相看。沉默了一会儿,他才说道:“天不亡我,我就仍有机会为自己洗明冤屈,畏手畏脚,又如何能成大事,哪怕付出性命,我也要将那贼人揪出来,将他凌迟致死,再碎尸万段,扔给你的狗吃。”

      可乐:“......”不是很想吃。

      江闲春听着凌迟二字,不禁打了个激灵,心说你这也太睚眦必报了,听到把人肉扔给可乐吃,更毛骨悚然,连忙拒绝道:“别,千万别祸害可乐,狗不能吃人肉,吃了会死的,你要报仇别牵扯上我们。”

      这分明就是奖励,江闲春却一副避如蛇蝎的样子,烈山烬顿觉有趣,说道:“晚了,你,我,还有你的狗,已经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有仇同报,有福同享。”

      江闲春抓狂:“喂喂喂,吃人肉算什么享福啊,你别这么恐怖好吗?!再说了,我什么时候答应你要帮你报仇了啊??”

      烈山烬嘴角勾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一把攥住他的手腕,声音平稳有力道:“你天生神力,于我大有用处,从今日开始,你我义结金兰,你帮我报仇,我予你一辈子荣华富贵,如何?”

      义结金兰?

      那不就是拜把子?

      江闲春来到这个世界上,毫无依靠,确实需要多交点朋友互相帮衬帮衬,之前他也确实想和烈山烬拜把子,但现在拜把子的前提是要帮烈山烬报仇,这可令江闲春犹豫了,毕竟他的时间也很紧迫,他还要找回家的办法呢,要是因为帮烈山烬报仇,耽误个十年二十年的,那他还不如重开算了。

      可惜烈山烬没有给他时间考虑,直接捉起他的手,一口咬上他的指尖,用力将他的指尖咬破。

      十指连心,江闲春疼得大叫,挣扎:“啊啊啊!你干什么!发什么疯!”

      烈山烬攥紧他的手,用那溢出鲜血的指尖在自己唇上一抹,又含进口中吸吮两口血,吞咽入腹,末了道:“歃血为盟,从今日起,你我二人便结为义兄弟,有福同享,水火同闯,天地为鉴,歃血为证,若我二人违背此誓,生出异心,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卧槽你这人怎么这么极端啊,谁要和你搞什么血誓啊!妈的,痛死我了。”江闲春痛得眼泛泪花,捧着自己被咬破的指尖吹气,吹了还是很疼,便含进嘴里用唾液消毒止痛,完全顾不及刚才自己的手指亦沾满了烈山烬的唾液,若烈山烬亲眼看见了,又要觉得此等举动暧昧,是江闲春喜欢他的表现。

      然而烈山烬看不见,不过他也是个没轻没重的,唇上还沾着江闲春鲜红的血呢,伸手朝将江闲春的面门摸索而来,不顾他的挣扎把自己的十指插进他嘴里,张口就是命令:“你也咬我,算是扯平了,日后,你须得听大哥的,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我不......”江闲春摇头挣扎,没咬,伸脚踹他,“混蛋,没有你这样强迫人的。”

      烈山烬扣着他的下巴,手指触到他的舌头,感受到一片温热,湿软,心中划过一抹诡异的舒适感,片刻后抽出手指,自己咬破了食指,将自己的血也抹在了江闲春的唇瓣上。强硬道:“誓已成,江兄,你若违背誓言,哪怕追到天涯海角,我也要将你绳之以法。”

      江闲春气得眼睛越发红了,一抹唇上的朱红血色,愤怒道:“我又没答应,你遵的哪门子法!”

      烈山烬淡定道:“我烈山烬的法,江兄,你若助我报得大仇,夺回郁津,我必定感激不尽。”

      江闲春抓狂:“怎么又演变成了夺回郁津了!不是只有报仇吗?!”

      烈山烬重重拍他的脸蛋,说道:“我与夷贼不共戴天,夷贼残害将士,屠戮百姓,更是天大的仇恨。”

      江闲春真服了,未曾想会变成现在这幅模样,正事还没办,先被烈山烬收编捉去干其他事了,他无言道:“可我除了会生火,其他什么都不会,怎么帮你报仇?”

      烈山烬:“总有能用得上你的时候。”

      江闲春没招了,为了烈山烬那点钱,他现在都要把性命搭进去了,要是报仇的途中,他不小心被敌人打死了,那这一切可不就白费了吗,他还怎么回家。江闲春欲哭无泪,想跑。

      说跑就跑,反正他有手有脚,跑回集市里随便找个工作打工算了。

      然而没跑出多远,烈山烬一记飞石击来,定住了他的穴位。

      “靠!”江闲春震惊哀嚎,“你他妈怎么还会点穴啊!”

      烈山烬慢吞吞来到他的身后,将蒙眼的黑布解下来,绑住了江闲春的手腕,另一端又绑在自己手上,语气不悦:“再跑,可就不是点穴这么简单。”

      江闲春动弹不得,眼睁睁看着自己被绑起来,心知自己手无缚鸡之力,完全敌不过他,只得认命,反正他完全可以在帮烈山烬报仇的途中,利用烈山烬的势力去寻找回家的办法,找到之后,他趁机回家,烈山烬也拿他没有办法,等着人去楼空去吧。

      如此,江闲春就放宽了心,不再想着逃跑,告饶:“好好好,我不跑了,好哥哥,我可以答应帮你报仇,但我有一个条件。”

      烈山烬眼皮垂着,问:“什么条件。”

      江闲春壮胆道:“我做大哥,你当小弟,怎么样?”

      烈山烬撩起眼皮,黑瞳在夜中没有一丝光亮,仿佛一片沉又浓的雾:“你觉得可能?”

      江闲春觉得他有点欠揍,真想咬他一口,嘴里却软话说尽:“怎么不可能,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招一个有钱又有权的大富豪当小弟,花他的钱满世界的胡吃海喝,我看你就挺合适的。”

      烈山烬冷笑:“你这不叫小弟,叫冤大头。”

      江闲春虚虚笑了两声,又摆出一副苦脸来:“哎呀你就答应我嘛,我都豁出性命愿意帮你报仇了,你连这点愿望都不能满足我,算什么兄弟!”

      烈山烬:“......”

      道德绑架虽然无耻,但是有用,江闲春再接再厉:“再说了,现在是我在赚钱养你,我当你大哥,十分站得住脚,要是没有我,你早就死了,你就说对不对吧。”

      烈山烬漆黑的眸子,虽然没有聚焦,却有如实质般朝江闲春‘看’来,似无刃的箭一般虚空索敌,江闲春被他看得发毛,僵硬着身躯,生怕他一个暴起,拧断自己的脖子,烈山烬力大无穷,能单手掼起一个两百多斤的壮汉,刚才他亲眼领教过,就在他以为烈山烬要揍他的时候,烈山烬却解了他的穴,松口道:“可以。”

      “真的?你真愿意当我小弟?”江闲春不敢相信,连连确认。

      烈山烬微微颔首,扯了扯两人手间绑着的黑布条,说:“我从不食言。快赶路,若不然,今晚就睡荒郊野外。”

      “好嘞!那走吧!”江闲春应得爽快,两人重新赶路,并窃喜着与他保证,“你放心,只要大哥有一口酒,就一定会分你半口喝,不会抛下你不管的。”

      烈山烬听在耳中,只觉得这话暧昧,仿佛预见了江闲春喝了一口酒,又渡给他半口的画面。顿时莫名口干舌燥。

      说起来,他还未和男人亲过嘴,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江闲春的嘴,是软的,他适才摸过,指尖还碰到了江闲春的舌头。那触感,仍残留在指尖,挥之不去。烈山烬也不是没碰过别人的唇舌,可却没有一个人像江闲春这么的,让人心中销魂,流连忘返。难不曾,是眼盲的原因,导致了他的心也盲了?

      郁津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烈山烬深知不可在这时想这些乱七八糟的,可江闲春是什么人,能坐着就不会站着,能躺着就不会坐着,这半个月他的双腿虽然发挥了惊人的毅力,足以与马拉松运动员匹敌,可神经一旦松懈下来,人就自然而然的犯懒,感觉这也疼那也酸,再加上今天只喝了一碗粥一个肉包子,剩下的那两口可以忽略不计,全然不足以支撑大量而持久的运动,江闲春十分疲累,在漆黑的荒郊野路上停下,蹲下惨兮兮的招惹烈山烬道:“不行,我走不动了。”

      烈山烬跟着停下,用力扯了扯布条,拧眉道:“你这般,天亮都未必能回去,今夜就地露宿罢了。”

      江闲春确实走不动了,收了真火,虚得直喘气道:“不行,我必须要躺床上睡。”

      烈山烬觉得他娇气,白日里活蹦乱跳,叽叽哇哇,怎么这时候歇菜了:“那就起来赶路。”

      江闲春顺着他的大腿爬起来,靠在他身上,有气无力道:“不要,小弟,你背大哥回去吧,大哥实在走不动了。”

      突然的靠近,令江闲春的气息扑面而来,烈山烬又闻到了他身上的皂角味:“......”

      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烈山烬已经成为了小弟,江闲春自然不可能放过成为大爷享受生活的机会,开启撒娇大法,捉住烈山烬的衣服,扯扯又晃晃他的肩膀,可怜兮兮又卖乖的求他:“哎呀,小弟,烈小弟,你就背我这一回吧,明个我去给你抓鱼,煮鱼粥给你喝。”

      一个大男人,这般撒娇,成何体统,况且,他还是个瞎子,江闲春也好意思让他背,烈山烬沉着眉头,未曾想到两人都成了义兄弟,江闲春还这般越界,恨不得捅破窗户纸,趴在他身上一般柔弱无骨的勾引他。他适才与江闲春结义,一是因为江闲春天生火术,于他有大用处,是不可多得的奇人,哪怕不能助他斩杀贼人,到得军营里做个伙头兵,生生火做做饭也是不错的,他有意将江闲春收编,得防止江闲春趁他不注意半路跑了。二是为了斩断江闲春的情丝。

      烈山烬倒也不是排斥男人,只是大仇未报,如何能沉溺男色。

      可最后,他还是把背篓给了江闲春,把江闲春背了起来。若是江闲春当真喜欢他,到了退无可退,无可救药的地步,那他何不趁此机会,叫江闲春对他死心塌地,日后只为他所用?怎么说,他也不吃亏。

      江闲春很轻,双腿环在他腰间,整个人趴在他后背上,像团软软热热,黏黏糊糊的糍糕,声音似江南水乡般清亮吴侬,十分亲近,又温柔小意地告诉他接下来该走哪里,该走多少步,提醒他上坡下坡,前面有坑不能踩,这里有石头要避开,掌中那朵火莲,似黑夜中指引明路的灯笼。

      絮絮耳语,渗透烈山烬的颈侧皮肤,弄得他心头丝丝发痒,他一路沉默,就这么背着江闲春,在看不见的黑暗中一步步前进,没有丝毫的迟疑犹豫,这行为看似诡异,又充满说不清道不明的温柔,他从未这么信任过一个人,信任到瞎了眼睛,也不用拄着拐杖一寸寸摸索,每踏出一步,都随时做好了踏入深渊的准备。

      若有旁人看见他坚定的步伐,定然不会觉得他是一个瞎子,也不会觉得江闲春是一个奴役瞎子的地主,而是道一声夜侣私逃,好一个缱绻快活。

      只因二人,容貌上乘,实在般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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