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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三十一章 “林惊辞, ...

  •   病好得很快。三天后,迟尽欢又活蹦乱跳了,脸色红润,眼睛亮晶晶的,嗓门也恢复了平时的水平——甚至更大,因为林惊辞这三天几乎住在了迟家,把她当瓷娃娃供着,她憋坏了。
      “林妈妈,我要吃冰淇淋。”她躺在沙发上,腿架在茶几上,手里拿着遥控器换台,眼睛盯着电视,但话是对着厨房说的。
      “不行。”林惊辞的声音从厨房传来,伴随着切菜的声音,“病刚好,不能吃凉的。”
      “我就吃一口。”
      “一口也不行。”
      “林惊辞!”迟尽欢坐起来,瞪着厨房的方向,“你到底是我男朋友还是我妈?”
      厨房里安静了两秒,然后林惊辞走出来,手里拿着锅铲,身上系着围裙,粉色的,印着卡通兔子图案,是迟尽欢买来恶搞他的,但他穿得很坦然。
      “都是。”他说,很平静,“所以听话,不能吃。”
      迟尽欢瞪着他,看了三秒,然后倒回沙发上,用抱枕盖住脸,声音闷闷的:“烦死了,这也不让那也不让,我是病人还是犯人?”
      “病人。”林惊辞走回厨房,声音从里面飘出来,“所以得听医生的。江淮说了,忌生冷辛辣一周。”

      迟尽欢不说话了,只是用脚踢了踢茶几,发出“哐当”的声响。
      总裁从猫爬架上跳下来,走到她腿边,用脑袋蹭了蹭她的脚踝,像是在安慰。
      “叛徒,”迟尽欢小声骂它,“这几天谁给你喂的猫条?谁给你梳的毛?谁给你当按摩师?你就向着他。”
      总裁“喵”了一声,跳到她腿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趴下,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呼噜声,像是在说“朕谁都不向,朕只向猫条”。
      迟尽欢撸着猫,眼睛盯着电视,但心思不在上面。她在想林惊辞。
      想他这三天,每天早起给她熬粥,中午给她送饭,晚上给她炖汤,半夜给她量体温,比保姆还保姆,比妈妈还妈妈。
      她嘴上嫌他烦,但心里那点甜,像化开的蜜,一直淌到心底。
      她想,有男朋友好像挺好的。
      虽然这个男朋友有点啰嗦,有点霸道,有点……像妈妈。

      晚上十点,迟尽欢洗完澡出来,看见林惊辞坐在沙发上,膝盖上摊着笔记本电脑,手指在键盘上敲击,表情很专注。
      暖黄的落地灯光洒在他身上,给他整个人镀上一层柔和的晕边。
      她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脑袋靠在他肩上。林惊辞手指顿住,侧头看她。
      “累了?”他问,声音很轻。
      “嗯。”迟尽欢点头,眼睛半闭着,“你还不睡?”
      “处理点工作,马上就好。”林惊辞合上电脑,放在茶几上,然后伸手把她搂进怀里,让她靠在自己胸口,“困了就去睡。”
      “不困,”迟尽欢在他怀里蹭了蹭,找了个更舒服的姿势,“就想靠着你。”
      林惊辞笑了,那笑很轻,但胸腔微微震动,震得她耳朵痒痒的。
      他低头,吻了吻她的头发,然后靠回沙发背,手臂环着她的腰,手掌有一下没一下地拍着她的背,像在哄小孩。
      迟尽欢闭上眼睛,听着他平稳的心跳,闻着他身上淡淡的柠檬香,困意慢慢涌上来。
      她想,就这样吧,就这样靠一辈子,也挺好。

      凌晨两点,迟尽欢突然醒了。不是被吵醒,也不是做噩梦,就是突然醒了,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想吃小馄饨。
      不是普通的小馄饨,是隔壁市那家老字号,皮薄馅大,汤头鲜香,撒上紫菜虾皮和蛋皮,再淋一勺辣油,她能吃三碗。
      她咽了咽口水,肚子很配合地“咕噜”叫了一声。她拿起手机看时间,两点零七分。这个点,那家店肯定关门了,就算没关,开车过去也要一个多小时。
      但她就是想吃,想得抓心挠肝,想得睡不着。
      她在床上翻了个身,又翻了个身,最后坐起来,拿起手机,点开微信,找到林惊辞的聊天框。指尖在键盘上悬了半天,打了又删,删了又打,最后发出去:
      欢欢大王:【我饿了】
      几乎是秒回:【想吃什么?】
      迟尽欢盯着那三个字,看了三秒,然后鼓起勇气打字:
      欢欢大王:【想吃隔壁市那家小馄饨】
      发送。
      然后她屏住呼吸,盯着屏幕。对方正在输入…持续了五秒,然后消息弹出来:
      林妈妈:【现在?】
      欢欢大王:【嗯……就突然很想吃】
      林妈妈:【等着。】

      然后就没消息了。迟尽欢等了十分钟,没回。二十分钟,没回。半小时,还是没回。
      她心里那点期待,慢慢变成心虚,变成愧疚,变成“我是不是太过分了”。
      她想给他发消息说“算了别去了我开玩笑的”,但字打了一半,又删了。
      她放下手机,躺回床上,盯着天花板,心里乱成一团麻。
      她想,林惊辞会不会觉得她无理取闹?
      会不会生气?会不会觉得她太作?

      但一个小时过去了,手机还是没动静。她越来越慌,越来越愧疚,最后忍不住,又发了一条:
      欢欢大王:【你睡了吗?】
      没回。
      欢欢大王:【我开玩笑的,你别去了】
      还是没回。

      迟尽欢坐起来,想给他打电话,但手指悬在拨号键上,又不敢。
      她怕他正在开车,怕打扰他,怕他出事。
      她盯着手机,盯着暗下去的屏幕,心里那点慌乱,慢慢变成害怕,变成“他会不会出事了”的胡思乱想。
      就在她快要崩溃的时候,楼下传来开门声。
      很轻,但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然后脚步声上楼,停在房门外。
      敲门声响起,三下,很轻。

      迟尽欢跳下床,赤脚跑到门口,拉开门。
      林惊辞站在门外,手里拎着个保温袋,头发被风吹得有点乱,脸颊有点红,呼吸有点重,但眼睛亮亮的,像盛着星星。
      “你……”迟尽欢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了,发不出声音。
      “小馄饨,”林惊辞举起手里的保温袋,嘴角扬起来,“趁热吃。”
      迟尽欢盯着他,看了很久,然后眼眶红了。
      她扑过去,抱住他,脸埋在他胸口,声音闷闷的:“你疯了?这么晚跑去隔壁市?开车要一个多小时,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没出事,”林惊辞搂住她,手掌轻轻拍着她的背,“我开得快,四十分钟就到了。那家店刚好没关门,老板在收拾,我求了他半天,他才给我做了一份。”
      他顿了顿,声音里带着笑意:“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迟尽欢从他怀里抬起头,眼睛红红地看着他:“你……”
      “我什么?”林惊辞挑眉,把保温袋塞进她手里,拉着她走进房间,在沙发上坐下,打开保温袋,拿出里面的餐盒。
      餐盒还是热的,盖子一打开,香气扑鼻。
      小馄饨漂在清亮的汤里,皮薄得能看见里面的肉馅,紫菜虾皮蛋皮撒了厚厚一层,辣油红彤彤的,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林惊辞把筷子递给她:“吃吧。”
      迟尽欢接过筷子,夹起一个小馄饨,送进嘴里。
      皮很薄,馅很鲜,汤很香,辣油很够味。是她记忆里的味道,甚至更好吃。
      她一口接一口,吃得很快,但眼睛一直红着。林惊辞坐在旁边,看着她吃,嘴角一直扬着。

      “慢点吃,”他说,抽了张纸巾递给她,“没人跟你抢。”
      迟尽欢接过纸巾,擦了擦嘴角,又擦了擦眼睛。
      她放下筷子,转头看他,声音有点哑:“林惊辞,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林惊辞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那笑很亮,亮得像夏天的太阳。
      “因为你是迟尽欢。”他说,很自然,“对你好,需要理由吗?”
      迟尽欢盯着他,看了很久,然后笑了,那笑很浅,但眼睛里亮亮的,像有星星掉进去。
      “不需要。”她说,很认真。
      她凑过去,吻了吻他的嘴唇。很轻,很软,带着小馄饨的鲜香和辣油的灼热。
      林惊辞身体僵了一下,然后慢慢放松下来。他伸手,扣住她的后脑,加深这个吻。
      很温柔,很缠绵,像在品尝什么珍馐。

      一吻结束,两人都气喘吁吁。
      迟尽欢靠在他肩上,手指绞着他的衣角,小声说:“林惊辞,我好像……越来越喜欢你了。”
      林惊辞低头看她,眼睛亮得像盛满了星星。
      “我也是。”他说,很轻,但每个字都像在宣誓,“越来越喜欢,喜欢到……可以为你去死。”
      迟尽欢捂住他的嘴:“不许说死。”
      林惊辞笑了,拉下她的手,握在手里,很紧。
      “好,不说。”他说,低头吻了吻她的指尖,“我们说一辈子。”
      迟尽欢盯着他,看了很久,然后笑了,那笑很亮,亮得像夏天的太阳。
      “嗯,”她说,很用力地点头,“一辈子。”
      窗外,夜色正浓。月亮挂在天上,很圆,很亮。
      像这个夜晚,像这个吻,像他们刚刚许下的,关于一辈子的承诺。
      温柔,圆满,充满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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