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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十一岁 十一岁,有 ...

  •   十一岁那年,叶晚桐第一次认识到自己和贞女侠的不同。

      贞女侠能轻易做到的事情,她一件都做不到。

      自打从山林里被救回后,她一直抱病在身,时常咳喘心悸,气血两亏,小脸儿煞白。

      季节交替时,她更是热症不断。直到叶朝云生意有些起色,请得起城里名医慢慢调养后,叶晚桐才逐渐恢复了气色,这两年甚至能和常人一般出远门。

      安阳城城南离叶家三条巷子的背阴处,有一处学堂,名“停云学舍”,专收女学生,平日里上午教礼仪女训,下午练习书法刺绣。

      叶家父母去世前,曾多次搂着两三岁的叶晚桐对尚未束发的叶朝云说:“我们同那里的堂长相熟,之后桐桐定是要去那儿念书的。”

      他们还说,安阳城大户人家的闺女有一半都在那念书,桐桐若是不去,他日婚嫁之时,许是要被人看低一眼。

      此番话,被叶朝云牢牢记在心里。

      后来没两年,叶家父母出门远游时遇山匪撒手人寰,叶家少了支柱本就景况不佳,叶朝云又因年纪小阅历浅被人骗走了三家钱庄分号,独一家留下来的钱庄被他叔伯接手,美其名曰等叶朝云长大后,便把铺子还与他。

      头两年,叔伯每月会派人送来五两银子,后来,这五两逐渐变成了二两。

      再后来,叔伯每年才会送来十两,叶朝云脸皮薄,即使叔伯住得并不远,也不好意思登门问他要钱,只咬牙做着苦力拉扯懵懂的妹妹过活。

      纵使拮据,叶朝云依旧攒钱送叶晚桐去停云学舍念书。

      他自小学业不佳,背个诗要错好几个字,叶家父母便不再逼迫他读书,转而教其经营之道。

      叶朝云自身不喜念书,但打心眼里崇敬读书人,便也想将妹妹培养成能吟诗作画的才女。

      叶晚桐刚入学那年才八岁,学舍里其他的闺秀都有个十一二岁,她只去了一天,翌日就再也不肯去那学舍。

      倒不是因为其余的姐姐们对她不好,只是她们大多在入学前家里就请了不少教书先生,开智得早,叶晚桐掰着手指对着书本一字一字念过去时,她们都已做完了功课,开始绣花踢毽子。

      叶晚桐第一天入学时,有个姓苏的姐姐邀她踢毽子,她不会踢,脚也抬不利索,一个没注意把那毽子踢进了池塘里。

      苏姐姐没有为难她,只是哄她说罢了,可苏姐姐身后跟着的陪读丫鬟却不依不饶,趁没人时将她逼到角落,硬要她赔个三两银子。

      “小姐的毽子,是珍珠雉的尾羽做的,”她居高临下地俯视叶晚桐,咄咄逼人道,“那可是凤凰一般的贵物,你个穷人配用你低贱的脚碰凤凰吗?”

      叶晚桐那日是垂着头出的学堂。她见到来接她的叶朝云,巴掌大的小脸儿瞬间皱出了水。

      “哥哥,晚桐不要……不要上学,”她趴在叶朝云怀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犯了错……欠了别人、别人三两银子!”

      叶朝云找到先生问了事情原委,趁日落前领着妹妹登了苏家的门道歉,并承诺会在半年内把三两银子凑够。

      苏姐姐是个好人,毫不计较此事,第二天又带着一只更艳丽的毽子来找叶晚桐,而她身后的丫鬟,叶晚桐再也没见过。

      只是苏姐姐没过半年就出了学堂,嫁去京城,虽见不着面,叶晚桐偶尔想起她时,心头依旧生出暖意。

      可以说,叶家兄妹的前半生,是在冷眼中度过的,苏姐姐这样的好人不多见,更多时候,他们遇到的都是欺软怕硬的主。

      这般时日过了三年,叶晚桐总算是习惯了学堂,只是她课业比起哥哥来说,似是更差,十一岁时,能识得写的字也不过八百个,而与她同龄的,多半会写两千字。

      但叶朝云好歹精通算数,叶晚桐却是见到数字就犯困,故叶朝云不止一次反思送妹妹去上学的必要性。

      倘若只学个刺绣,他完全不用耗费如此高昂的学费,剩下的钱也能让晚桐吃得更好些,多长些个子。

      只是叶朝云不敢忘记爹娘的嘱托,即便学堂每年学费高达十两,也依旧想尽办法送妹妹去上学。

      如此一来,白日里的工结束后,他又得再做一份晚间算账的工。

      而两份工之间仅留的一个时辰,他还需从学堂接回妹妹,送她回家,给她做饭吃。

      如此劳碌几年,叶朝云还不满二十岁便生了半头白发。

      一日,安阳城码头来了两艘京城的船。京城人出手阔绰,叶朝云不想错过挣钱机会,提早一个时辰出了门。

      叶晚桐醒来时,只见哥哥给自己留了张字条。她乖乖喝完凉了的粥,拎着小背包出门上学。

      往日,叶晚桐喝的粥都是热的,今日喝了凉粥,没走两步路就闹肚子疼,回家歇了半个时辰才缓过劲来,两腿打颤着去学堂。

      要是放在两年前,她歇着便也歇着了,从上午歇到傍晚,等哥哥回来再和他说一句自己身体抱恙,哥哥总能理解。

      只是今日不同以往,除了学堂的先生外,叶晚桐多了一位崇敬的人。

      她姓李名贞,救了她的命,是她的大英雄。

      贞女侠喜欢读书人,所以上次下山后,她给她带了许多话本和古籍,临走前还特意挑了本劝学的话本带着她读了一段。

      哪怕李贞那之后便再也没来找过她,叶晚桐依旧不想让贞女侠失望,除却病重之日,她总算是风雨无阻地去了一整年学堂。

      对于她的变化,叶朝云自是欣喜若狂,但叶晚桐此时还不知该如何向他解释,自己读书的劲头来自于一个不相熟的人。

      李贞救了她后,特意叮嘱她,她救她的事,以及在丛林里发生的事,不可让任何人知道,包括她的兄长。

      叶晚桐不明白李贞的用意,但既然她是她的英雄,那她定然不会害她。

      因此直至今日,叶朝云依旧不能理解妹妹为何对一个传说中的人物如此挂心。

      修道之人向来在凡人心中都是离天界最近的存在,乃未来的神仙人选,不惹凡尘,更不会与市井产生交集。

      纵使叶晚桐口口声声李贞是个平易近人的侠女,他也只当妹妹心智晚熟,这才会迷恋一个高高在上的神仙,迷恋到像个孩子那般胡言乱语。

      那日,叶晚桐因浑身无力,平日里半刻钟的路足足走了半个时辰,等到了学堂,却见学堂大门已落了锁。

      学堂向来注重纪律,卯时一过,迟到的学子一律不得再入内。

      叶晚桐只好拖着包袱往家走。初升的太阳渐渐渗透她的皮肤,驱散了那碗粥的寒意,叶晚桐恢复了些体力,索性向码头走去,找哥哥一起吃午饭。

      她见到叶朝云时,他正因被一个货主刁难,那人态度强硬,指责叶朝云偷了他的货,要他赔偿。

      叶朝云不肯,他便抢了他的背包,朝里面看了一眼,嗤笑一声,将其随手扔进河里。

      叶朝云从不在身上带多余的钱,背包入河,不过也只损失了一块馍馍。可那块馍馍是叶朝云整个白天唯一的食粮,而下午落日前,他还得再干上足足三个时辰。

      叶晚桐见哥哥被欺负,气喘吁吁小跑着冲上前去,顾不得眼前发黑,张开双手挡在叶朝云面前。

      “不许你欺负我哥哥!”她用尽力气,细声细气吼道。

      叶晚桐以为她这样做,叶朝云一定可以被她护住,却没料到那货主本就在气头上,正要继续发难,见到细皮嫩肉的小姑娘走上前来,竟鬼迷心窍一巴掌扇到了她的脸上。

      小丫头一个踉跄往后连连退了几步,被叶朝云捞回身边时,脸肿得像个红馒头。

      她被吓呆,来不及哭,叶朝云却恼了,抡起拳头一拳挥向那货主。

      他大不了不要这份工,大不了再省吃俭用些,但晚桐这么小,这人居然下得去手,简直是畜生!他要是不还手,怎能对得起爹娘!

      货主被挥到了地上,也不干了,骂骂咧咧翻起身抄起临近渔人留下的鱼叉就要戳向叶朝云。叶朝云见仇已报,抱起叶晚桐就跑。

      他跑得太急,完全没在意身后逼近的鱼叉。叶晚桐正眼冒金星,隐约间瞧见一尖刺杵向哥哥后脑勺,立马伸出右手挡了一下。

      顷刻间,汩汩鲜血涌出,叶晚桐的大拇指下方被捅穿,明晃晃的鱼叉挑起花白的肉,露出纤细的骨。她疼得满头大汗,嗓子却哑了般什么声音都发不出。

      那货主见了血,总算是回过了神,知道自己闯了大祸,神色惊慌,立马丢了鱼叉屁滚尿流逃了。

      后来叶朝云和码头的伙计合计过后,才知道那人是个骗子,从前在几百里外的另一个码头行骗。前些日子,他被抓进牢里,近日才放出来,没想到竟换了个地方继续干老行当。

      那日过后,叶晚桐右掌发炎流脓了好几日,也接连高烧了几日,除了药汤外滴水未进。

      迷糊间,她总是梦到自己在山林里遇到李贞的场景。

      她高挑又俊俏,背上剑一出鞘,林间便升腾起一阵清新悠扬的竹叶香。

      那道剑气无声地割开迷雾般的森林,割开茂密的竹叶,割开猛兽的喉咙,也在叶晚桐心里埋下了一颗向阳向善的种子。

      “我要是能像贞女侠该多好,”十一岁的叶晚桐躺在床上,双眼紧闭,梦呓道,“那样我就可以打倒天底下所有的坏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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