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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彩蛋一:玫红色7 ...

  •   父母还没有出门上班,王向东就出了家门。
      他是背着书包出门的,他原本想带着球出来,谎称找同学打球。但是想想又不妥,假期最后几天了,还去打球,实在说不过去。于是,他就背上书包,说是去找同学对对答案。他父母也知道对答案的意思,就是找人去抄抄假期作业,要不开学交不出假期作业是没法注册报到的。只要完成作业就好,不管怎么完成的都行,他父母都没有太大的意见。他们唯一的愿望就是,王向东能够考上一个一本,毕业后能够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
      一紧二松三拼命,王向东马上就要进入二松阶段,所以,现在特别的松弛。
      王向东想最后去找莎莎打听一下虹姐的消息,如果实在没有的话,他也就死心了,如果能够打听出一点消息,他觉得还是可以努力一下的,比如说,虹姐在哪座城市,他就考哪里的大学,只是一个比较聪明的做法。给晓晓看病,一点是在发达城市,不管在哪里,大学都非常多,反正都是考试,靠哪里都是一样的。
      他知道只有晚上才能够找到莎莎,但是他又不想去红玫瑰那种地方,再说去了也没有意义,以前还有一个虹姐可以罩着他,现在谁也没有了,莎莎不取笑他,拿他开玩笑就算好的了,说不定真的就把自己带进小黑房子了。
      骑车到虹姐家居住的巷口的时候,巷口摆着的早点摊子还在,王向东买了两份早点,装在一次性饭盒中,用塑料袋拎着就上楼了。单手骑车,还拎着两份装在一次性饭盒中的粉面,对于王向东来说还是易如反掌。
      他刚敲了几下门,门就打开了,速度比他想象的快了太多了,他以为女孩子喜欢睡懒觉,像莎莎这样的女孩更要睡懒觉,要他敲很长时间门会被打开,没想到,大门基本上就是应声打开的。
      门口站着素面朝天的莎莎,一脸疑惑的盯着他看。
      与平时的样子完全不一样,她没有任何化妆,没有红嘴唇,没有粗壮的睫毛,没有闪闪发亮的皮肤。她头上用用一个长着米奇耳朵的发夹夹着头发,穿着一件宽松的白T恤衫,上面还是米奇和米妮的卡通图案,下面是一条很短的花裤衩,就是那种又红又绿的图案。今天她的腿又长又白,白得都有点炫目,王向东马上移开了目光,不敢看她的大腿,只能盯着她的眼睛,这样会好一点,虽然她的大眼睛更加清澈,但是好歹还能够让他有点回旋余地。
      你咋来了?
      莎莎惊愕地望着这个大男孩,她几乎就能够猜到他的心思了。
      我给你送早点来了。
      王向东提起塑料袋,晃了晃两个饭盒。
      小老弟,你是不是头昏,想谈恋爱献殷勤,我这里可不合适啊
      莎莎不为所动,没有放他进来的意思。她直勾勾地注视他的眼睛,看看自己的自白的话,能不能打击到年轻男孩的脆弱的玻璃心。
      王向东一愣,没有想到莎莎的开场白是这样的,但是马上就镇定了,他说,我还小,不谈恋爱。
      你来干啥?
      莎莎一直把王向东堵在门外,没有放他进来。这时候,听见楼道上传来上楼的声音,她犹豫片刻,没等他回答自己的问题,就把他放了进来。现在大楼里面说什么的都有,她不想在走之前让人说闲话了。
      王向东拎着装着两个饭盒的塑料袋进屋,把早餐放在房间的餐桌上,这时候他才发现房间有点不对。餐桌上摆满了东西,都是平时不应该放在饭桌上的东西,他手上的早餐都没法放上去了。他这时候才注意到,房间地面上放在一个旅行箱,和两只纸箱,里面都整整齐齐地放了很多东西。
      莎莎一边动手挪开餐桌上的东西,好让王向东把手中的袋子放好,并不两盒早餐放在餐桌上,一边开玩笑地说:小老弟,你运气不错,再晚两天我就走了,你谁也找不到了。
      王向东惊讶地问,你要去哪?回家吗?
      莎莎在餐桌边坐下,打开王向东带过来的早餐,是热气腾腾的拌面,带着本地特有的酸辣味,她不仅叹口气说,小老弟,你真好,现在就知道疼人了,长大了一定会讨女人喜欢的。
      你还别说,我还真的喜欢上这个味道了,以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吃到。干脆,晚上你陪莎莎姐吃饭吧,我明天就走了,估计走了就不回来了。
      你要去哪?
      去找虹姐,她已经安稳下来了,让我过去,一起去照顾晓晓。
      照顾晓晓?
      晓晓做手术了,现在恢复期,需要人,我过去帮忙照顾。
      你不是说晓晓不在吗?
      上次是骗你的,让你别过来了,没想到你还又过来了。
      这种事还能够骗人的?
      我懒得和你瞎扯,再说那次晓晓是比较严重,这才去的大医院
      现在好点了吗?
      好点了
      王向东也不说话了,这个消息一点也不好,虹姐带着晓晓去了南方,现在又让莎莎也过去,看样子短期内事不会回来的了。晓晓手术没做,应该是缺钱吧,那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做手术。
      好在终于知道虹姐的消息了,他也就有了奋斗的目标了。
      你也跟着过去啊?
      我早就想过去了,不是在这里遇见虹姐,我早就过去了。我现在把她留在这里,还用得上的东西,统统带过去了。
      以后再也不回来了?
      我肯定是不回来了,虹姐不知道了,要回来也是好多年以后的事情了。
      莎莎一边用纸巾擦拭嘴唇,一边吃得眉开眼笑的,白皙的脸颊都泛起一层红晕。
      等我高考了去找你们。
      王向东三下两下地吃了自己的粉,很坚定地说。
      听了王向东的这句话,莎莎含在嘴里面的面差一点就碰出来了,她连忙用纸巾掩饰住嘴,疑惑地看着眼前的大男孩。眼睛睁得像两个圆形的环,好像随时随地都要向他投射过去。
      过了好一会儿,莎莎才有问,你说啥,我没听清,你再重复一遍。
      王向东毫不避讳地望着莎莎惊恐的眼睛,然后又郑重其实地说了一遍:明年高考,我就考你们那个城市的学校。
      去找我和虹姐?
      是的。
      是找我,还是找虹姐?
      找你和虹姐。
      你确定,就是为了找我和虹姐,就报考哪座城市的大学?
      是的,我确定。
      莎莎终于忍不住了,爆发出哄堂大笑,笑的是前仰后合,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不是王向东伸手接住她,说不定已经倒在地上了,但她还是笑,而且是大笑,笑得两排雪白的大牙齿张开,露出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王向东看着笑得花枝乱颤的莎莎,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莎莎就比他大两三岁,这是虹姐说的还是莎莎自己说的,他也就相信了。他们算是同龄人,但是他没有和同龄女生在一起的拘谨,虽然与那些女生是同龄人,又都是同学,原本应该有很多共同话题,但是实际效果却不是这样的,他们之间的交流沟通的话题很窄,说话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害怕那句话说错了,对方不高兴,或者传播出去,这些都是事与愿违的结果。
      但是和虹姐莎莎在一起,就绝对不是这样的,他有话就说,说错了也不要紧。即便是与美仙也是这样的,他有话就和她闲聊,没话就看自己的的小说。美仙想说什么,他就听着,也不搭腔,就是听。哪怕是她抱怨自己的母亲在生意上如何如何,他也不会转述给自己母亲的,他觉得那些话都是无伤大雅,事情都是小事情,且大人之间的事情,并不想表面那样简单,他完全不用纠缠其中的。
      你这脑子又犯病了,别没事瞎琢磨,听姐话,好好学习。
      莎莎凝视王向东的脸,她脸上嬉笑的神情也渐渐收起,神情变得有点凝重。
      好好学习,听见没有?
      嗯嗯
      王向东被她的严肃态度震慑住了,他也很庄重地点点头。
      你要真找我们也行,但是得有本事,男人啥本事没有,也要能够养活女人,而不能让女人养活,知道不?
      王向东又点点头。
      好好学习,好好考试,考好了来找我们,考不好找我们也没用,知道不?
      王向东又点点头。
      那你今天帮我收拾行李,我正发愁了,你老弟就送上门了,那就帮我一起干活。
      你的东西怎么多呀?
      王向东看见客厅已经堆满了东西。
      好多事欢姐和晓晓的,我不是说了嘛,我们短期都不会回来了,她们没带走的东西,我都给她们一次带过去。
      莎莎又详细地讲了虹姐告诉她的晓晓的病情,她们打算在那里常驻下去,因为过一两年还有一个手术,到时就可以彻底治愈了,晓晓也就和正常人无疑,那时候再上学也行。
      王向东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注意力好像全部集中在眼前莎莎的身上,好像听着晓晓的故事,就像是听着别人的故事一样。
      整个白天,王向东和莎莎干得一头大汗,这才好不容易把东西收好。

      上次不是帮你解决问题了吗?
      莎莎想了想又说:
      只能帮你帮到这里了,你的第一次我不敢要,你也死了心吧,我也不会给你的,你有你的心仪心动女人的。
      她变得非常严肃地说:
      安心帮我干活吧,好好待这最后一个白天,然后就此别过,谁也不欠谁的,谁也不记得谁的好就行…

      莎莎给他讲了两个人的故事,一个是她自己的,另一个是虹姐的。
      虹姐是本地人,至少她说是本地人,以前还在单位上班。当然,莎莎遇见她的时候,她已经没有在单位上班了,已经在干着现在的事情,她就是被虹姐收拢下来的。
      她说虹姐命苦,但是是一个绝对的好人,正是因为好人,所以命运才更加多舛。她原本在单位上班的时候,还交了一个男朋友,两个好了很长时间,都准备结婚的地步。这时候晓晓出现了,王向东还以为是虹姐未婚先孕,莎莎说不是的,晓晓是虹姐捡到的弃婴。这个结果让王向东大吃一惊,他根本没有想到晓晓居然是弃婴,从母女两的关系上根本看不出来。而且她们看着还非常像,如果不说的话,都会以为这就是亲母女俩了。
      晓晓知道吗?
      不知道,虹姐对外严格保密的,只告诉我一个人。
      王向东不仅暗中赞叹,虹姐还真的是有一颗菩萨心,这是他母亲经常说的一句话。
      莎莎接着讲,虹姐执意把晓晓留下,让她男友很不高兴,结婚的事情就拖下去了。后来发生的事情更严重,晓晓好不容易大了一点,但是却发现身体不好,刚开始以为只是早产或者其他原因,身体弱一点,但是后来发现不是,经常发烧感冒,然后就带着晓晓检查,这才发现晓晓有先天性心脏病,这可能就是晓晓被无辜遗弃的主要原因。
      知道晓晓有先天性心脏病以后,虹姐的那个男朋友就急得跳起来,坚持让虹姐把晓晓送进福利院,否则就分手。虹姐坚决不同意,分手一个人也要带大晓晓,并且给她治好疾病。第二天,她男友就没有再出现过了,到现在也没有出现过。虹姐一直就是一个人抚养晓晓,到现在也没有再找。
      更要命的是,她原本的单位也开始出现各种流言蜚语,主要就说是晓晓是她未婚先孕的孩子,因为她生活不检点,所以孩子一生都是病,不仅同事之间传闲话,就是领导也找她谈话,然后虹姐就离开了那个单位,辗转来到这里。这里的医疗条件好一点,更合适晓晓的治疗和康复。
      虹姐做了很多生意,有赔有赚的,但是晓晓看病需要很多钱。最后没办法只能做这件事情,她开了发廊,搞定了周边的各种关系,不会有人来查,即便来了也会提前通知一声。这么多年,也就遇见一两次突击检查,被抓紧去的,交了钱也就放出来了,基本没事。
      她现在离开,因为晓晓大了,可以做手术了,需要去一个更好条件的地方。还有就是晓晓也大了,虹姐不愿意晓晓知道她在做什么,也就带着晓晓再次离开,去了南方的更大的城市。
      这套房子是她买下的,就让她住在这里,她也就可以在这里真正有了一个家。

      莎莎还真是北方人,极北方的北方人,她是过来投奔全家唯一在这边的一个亲戚,没想到与这家亲戚全家都不睦,就干脆出来了。听说这边条件好一点,她就过来了。过来后没多久,就遇到了虹姐,虹姐在摆摊卖副食品,已经开了这家发廊,然后她就在这里干了。
      莎莎是三级跳,从较遥远的北方,跳到这里的。
      她先是从极北方的城市到了祖国首都北京,投奔自己的一个亲叔叔,没想到呆了半年不到,与婶婶和堂姐关系不好,她就选择离开了,直接去了南方。南方城市机会是多,但是遇到的事情也多,并不好混,她没有多久就又离开了,往内陆城市迁移,在一个大城市带了一年多,还是没有待下去,就选择来到更南方的这里。好在这么多年,她逐步适应了南方生活,吃饭吃菜吃粉吃辣样样都学会了,到任何南方城市生活都行。

      莎莎从卧室出来,已经焕然一新,快要认不出来了。
      她穿着一套学生才会穿的白色运动裤和运动短袖,运动裤裤缝上还有两条粗粗的暗红色的边条,短袖运动衫也有两条细细的红色条纹,从领口一直到袖口,这种运动衫是学校最常见的学生服装,男生女生都有穿,有的学校还喜欢用作校服。莎莎穿在身上非常妥帖,一看就是自己的衣服,从新旧程度看也是以前经常穿的衣服,现在穿在身上,让她看上去一下子小了不少。
      让她同样显小的还有扎在耳朵两边的马尾,扎起的长发分别踏在胸前,活泼得像中学里的高中生。唯一暴露年龄的,与中学生不同的就是长发下面打着卷,这是她一时半会儿没法改变的。
      她没有再描眉化妆,眼睛依然大大的,睫毛长长的,丰满的嘴唇没有口红,透着自然滋润的艳红。
      怎么样?像中学生吧?
      莎莎忍不住原地转了一个圈,好让王向东能够欣赏到最完整的高中生版莎莎。
      的确像我们班的女生,只是她们穿得没你漂亮。
      王向东一直都穿得像中学生,基本上都是运动装和运动鞋,既不穿社会青年经常穿的牛仔裤,更不会穿成年人的服装,现在看上去和莎莎一身打扮很协调了。
      他讲得是实话,同样的校服一样的运动装,穿在莎莎身上,看上去比班上女生要精神、漂亮很多。可能有身高的因素,也可能有成熟气质的因素,莎莎看上去像一个中学生,但是细品又不是一个中学生。
      小嘴巴巴的还真能说,既然都认我做同学了,就别再管我叫姐了,叫莎莎。
      不好吧,虹姐知道了,又说我没礼貌了。
      有啥不好的?我又没比你大几岁,一口一个姐地叫,听了一天,快把我皱纹都听出来了,最后吃顿饭,让我年轻一会儿成不?
      好的莎莎姐。
      小老弟,姐请客,你请我去一家正宗的本地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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