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60、彩蛋一:玫红色8 ...
-
王向东骑车带着莎莎,还真有点像两个高中生。
王向东也是一条带着一条蓝色竖条的运动裤,上面是一件短袖运动衫,唯一不同的是没有蓝杠。正好和莎莎带着两条红色带子的运动衣裤就像是一套似的,一看就是两个高中生,只是后座上的女生个子有点高,在本市很少见,这倒是引起路上行人不住侧目。
莎莎坐在王向东自行车后座上,把王向东的书包抱在怀里,说好了,吃完饭就分手了,各回各的家,莎莎坚决拒绝了王向东再把她送回来的打算,坚持在饭店分手。小孩不懂,她懂,如果在把她驮回来,说不定她就又把他拉上去了,到时候,孤独是会战胜一切理智的。今天本来完美的相处,就很难收官了,她的确不想夺走小孩的未来。
蓝黑相间的双肩书吧,很沉,里面应该装了不少教科书和课本,压在腿上都显得很沉,更别说一直要背在背上。现在看来,学生装好穿,但是回去做学生就很难了,别说看书包中的教科书,做完课本上的作业,就是背这么一个大包,都会让她重新打退堂鼓的。
莎莎坐在自行车后衣架,一只手很自然地从后面挽着王向东的腰,这样坐得最稳当。她根本不顾及周围人怎么看,她在这个城市也就是最后一个晚上了,本来也就认识几个人,现在更不在乎了。她现在穿戴和王向东一样一样的,像他这么大的中学生谈恋爱的也很多了,也不会有人在意的。即便是普通同学关系,保持这样姿势也很正常,至少保证足够安全。
王向东毫不在意莎莎揽着自己要的手,他正在全神贯注地骑车,他现在骑的不是以前的28大扛,现在的轻便车轻便是轻便了,但是带人就有点累。后衣架比28大扛的车矮了不少,莎莎坐在上面,双腿都是蜷着的,没人没车的时候,她就把脚伸直了,一边欣赏脚上的白球鞋,一边随着街边商铺播放的流行歌哼唱。
街上商铺都喜欢在大门口只一个音箱,播放流行歌曲,吸引路上行人。不仅卖磁带的音像店这么做,就是卖服装卖文具,甚至饭店都这么做,有的播放最流行的音乐,有的就是店主人喜欢的音乐。大多数音箱质量都很差,除了声音大以外,一点音响效果没有。以前基本上还是异彩纷呈的样子,最近一年年出现了全民传唱神曲,现在满大街都在播放的《心太软》就是这样的神曲。
莎莎在这座城市没有真正朋友,虽然已经一年多时间,住宿也换了好几处,但是真正相知相熟的人却没有几个,唯一知心姐姐就是虹姐。她也是因为虹姐的原因留在这座城市的,因为有了虹姐这样的知心姐姐,她也就不需要其他朋友了。生活工作中经历的女性、男性都很多,她都可以回避,这是她经历那么多城市生活以后得出的简单的结论,只是接受了虹姐以后,她才驻留下来,要不还要漂泊。
于虹带着晓晓离开以后,把房子留给她以后,她就更加深居简出,连周边的女性都不带到住处。没有多长时间,她就等到了虹姐的电话,她就可以收拾东西,奔她而去。
莎莎让王向东带她去吃正宗的本地菜,他也不知道哪些是正宗的本地菜,他们家基本上都是在家吃饭,虽然父母的小生意很忙,但是都坚持在家做菜,即便他们忙得没有时间做菜,王向东也可以自己做菜,他其实已经会炒几个家常菜,刚才他也提出在家做菜给莎莎践行,但是厨房已经收拾好了,所有锅碗瓢盆都收拾起来,调料也所剩无几,更关键的是没有一点菜,做饭做菜,还得现买所有的东西,已经无法做一顿饭菜,这才作罢。
王向东想起,自家新年前聚餐的时候去过的一个餐馆,好像有点档次,生意也好,关键的那是一个典型的本地菜,他每次都吃还可以,关键是大人们都赞不绝口,他也就觉得这里可行。
莎莎坐在王向东自行车后座上,一手揽着他的腰,一手抱着他的书包,双脚微微前倾,身体微微后仰,整个人就像一只正在起飞的燕子。她嘴里狠狠着经过的一家音像店播放的声音的歌曲,这是在心太软之间,很少有播放自己喜爱的歌曲的一家音像店老板了。
爱过的心没有任何请求
许多故事有伤心的理由
这一次我的爱情等不到天长地久
走过的路,再也不能停留
最后我的爱情在故事里慢慢陈旧
最后在别人的故事里,我被遗忘
莎莎突然用脚指着马路对面,用手拍拍他的身体,让他停车,就这就这,说是那家饭店就可以了。
王向东的自行车已经飞驰而过了,他眼角的余光瞥见了莎莎选中的那家饭店,他没有多犹豫就掉头回去,还好马路中间没有栏杆,两边行驶的车辆也不多,王向东掉头回去的时候,莎莎手脚并用的招呼,来往骑车和自行车都主动减速避让,这下莎莎更高兴了,连连挥手示意谢谢,要不是穿着学生服装,她早就像电影中那样,给过往车辆司机一个飞吻。
这是一家掩映在浓密的梧桐树树影之下的国营饭店,饭店外墙好像新刷的绿色油漆,临街一排玻璃窗的窗框也是绿色的,雪白的门头上,是新刷红色的几个大字,国营东风饭店。饭店前面的到路边是整齐高达的梧桐树,巨大的树冠,枝繁叶茂,浓密的树影,完全笼罩了饭店,增加几份诗意。还没有入秋,梧桐绿叶之中已经夹带着发黄的叶片,与绿绿红红的饭店新门头相映成趣。
这是一家很有年代的国营老饭店了,好像比王向东年龄还要大,一日三餐都卖,甚至夏夜晚上还卖冷饮和冰激凌。原本生意一直很好,吃的人多,但是最近五六年以来,大街小巷的餐馆、饭店、小吃店、甚至地摊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国营饭店的生意就江河日下,那是真正的说不行就不行,比纺织厂垮得还要快。纺织厂好歹也是几年时间,一个车间一个车间不行的,虽然关闭了部分车间和生产线,现在还保留一个壳,还在养活在职职工、停薪留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艰难境地挣扎。但是国营商店、理发店、粮店、副食店和饭店,生意说不好就不好,坚持不了多久,一夜之间说垮就垮了。可能就是最近一两年时间,这些国营老店已经所剩无几,省下来的不是名气太大,就是地理位置太好,还有都是承包经营,要不都没法生存下来。
王向东在梧桐树边锁好车,背着书包,跟在莎莎身后进了饭店。饭店正堂收银处的墙上挂着一条红色的横幅,承包经营提高服务品质,国营老店焕发青春活力。二十个字的口号,用了两条横幅,显然是要提醒顾客,店还是老店,人却是新人,虽然人还是老人,但是服务已经是新标准新品质了。
果然,等他们在窗边位置坐下,年轻的服务员递上来的菜单,就像像相册一样,每个菜都有一个照片。莎莎很喜欢这种方式,要不她还真的搞不懂本地菜名的真实含义。王向东虽然下馆子的次数也不多,但是传统菜名还是听说过的,只是现在的新潮菜名,听着也是一头雾水。现在有了活生生的样子摆在那里,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莎莎指着最新的菜品说要这个,菜名叫心太软,一听就是借鉴歌名而来的,照片上开上去是绿青椒、黑红腊肉和雪白的年糕,照片下面手写着菜名,心太软,菜名后面除了价格以外还跟着一排小字,写的就是青椒腊肉炒年糕,与照片上基本相互。
莎莎按照名字好听,图片好看的原则,动手点了五六个菜,最后服务员问喝点什么?她想了想,还是要了两罐可乐而已,没有点酒。他们俩都是学生打扮,无论如何说都是不应该喝酒的。再说她说着很地道的普通话,在这里已经很显眼了,惹得服务员一直都在打量她。
点菜的服务员,听口音是本地人,看她只负责招呼顾客、点餐,连茶水都不到,更别说是上菜了,一看就知道是只负责点餐的,说不定就是所谓承包者,最有青春活力的部分了。
窗边餐桌风光很好,不仅可以欣赏到路边的梧桐树,甚至还可以看到路上的行人。路上行人也可以看见坐在窗边吃饭的他们,路人对吃饭者的兴趣,远远大于吃饭者对路人的兴趣,几乎每一个路过窗边的行人都要扭头看看吃饭的人。好在窗台高,基本上从外面看不见餐桌上的食物,只能看见就餐人的模样而已。
还没有吃完饭,莎莎就拉着王向东去唱歌呢。
王向东这才明白莎莎来这家店的目的,她早就发现这家国营饭店,居然适应潮流,在店里面开设了一个简易的卡拉OK,就放在大堂,录像带不停的循环播放,每个人都可以吼两句,没人唱得时候,就放出原声原唱,就当是给顾客伴餐了。王向东在马路上专注骑车,他有目的地的,自然没有注意到这家店。进来时候,他也看见了这个卡拉OK,只是现在很多饭店的增值服务项目,现在有的路边饮食摊也搞这个。等莎莎主动拉着他来唱歌的时候,他才知道莎莎是冲这个来的。他们点了很多菜,却吃的很少。莎莎一个劲劝他多吃,王向东吃了不少,但是一个人怎么吃得完这么多。莎莎每一样尝一点就不吃了,说是辣,吃多了脸上长痘痘。但是她脸颊光洁如玉,别说青春痘,就是一点痦子、粉刺等细微瑕疵都没有,白皙光滑柔嫩得让本地女孩都两眼冒火,王向东也就相信她的理由了。
莎莎最大的爱好就是唱歌、跳舞,小时候,她学过蒙古舞,还跳得挺不错的。但是她妈走了以后,她就没有再跳舞了,以后就再也没有练过了。她唱歌水平并不比跳舞好一点,加上她有口音,歌声中的碴子味比较重,以前总是被人笑话,但是她就是喜欢唱歌,也不在乎别人笑不笑。来到南方,她的声音被追捧成非常标准的普通话,已经没有人能够听出来其中有没有什么碴子味,她就唱得更开心了。
莎莎不仅自己唱歌,她还非要拉着王向东一起唱,她已经知道王向东是可以唱歌的,现在正是表现的时候。他们干脆就霸占了大堂卡拉OK,坐在一台21寸电视机前的两张吧椅上就不走了,坚持唱完卡带中他们熟悉的歌曲。他们俩来得早,吃得快,结束的也就早,他们霸着话筒的时候,正好是东方饭店客人最多的时候,没有任何服务员干预他们唱歌,他们的歌声好坏,都可以吸引到店外的行人驻足,或者进店,这就是他们的目的了。进店用餐的顾客,看见两个坐在电视机前的学生的背影,就当是那家来吃饭的孩子,也不会多想,只有听见他们演唱的歌曲,才会皱皱眉,说一声,现在的孩子,太开放了吧?不会谈恋爱了吧?父母知道吗?他们也不着急?
莎莎先唱了一首《潇洒走一回》——我拿青春赌明天,你用真情换此生,岁月不知人间多少忧伤,和不潇洒走一回——她觉得还不过瘾,就又唱了一首《风中的承诺》——漫漫长路谁能告诉我,究竟会有多少错,何处是我最终的居留——她就再也唱不下去了。
她让王向东也唱一首,她想听《一千个伤心的理由》,但是王向东想唱《同桌的你》,但是,饭店的带子中没有,最后没有办法,王向东只能唱了莎莎点的歌曲——一千个伤心的理由,一千个伤心的理由,最后我的爱情在故事里慢慢陈旧,一千个伤心的理由,一千个伤心的理由,最后在别人的故事里我被遗忘。王向东唱得字正腔圆,虽然没有原唱的味道,但是歌声却另有一个自由发挥的感觉。
最后,他们两又合唱了两首歌曲,这是莎莎提出的,她告诉王向东,唱完以后,就此别过,就是永别,不再相见的意思,所以,他们应该高高兴兴唱完最后几首歌。王向东点头同意了,虽然没有再说几年后去找她们的傻话,但是内心深处,还是激荡起一层难舍难分的情感。他本来是去找虹姐的,没想到只找到了莎莎姐,本来是想交一个莎莎这样女孩的普通朋友,没想到却面临最后的诀别。
他也相信,此一别,就是永别,不仅是莎莎,还有虹姐。
他们唱的第一首歌就是《萍聚》
别管以后将如何结束
至少我们曾经相聚过
不必费心的彼此约束
更不需要言语的承诺
只要我们曾经拥有过
对你我来讲已经足够
他们第二首唱的是王向东比较喜欢的《请跟我来》,这是他们在学校里讲唱过的歌曲
别说什么
那是你无法预知的世界
别说你不用说
你的眼睛已经告诉了我
合唱完这两首歌曲,他们在座位上呆住哦了几分钟,四周已经有吃饭的顾客注意到了他们,并且正在好奇地在餐厅寻找,这两个高中生,是那一桌上的孩子。如果不再这里吃饭,饭店是不会让他们在这里唱歌的,毕竟唱卡拉OK是需要花钱,而在这里免费。当然,他们唱得不坏,应该算是卡拉OK里面唱得还算好的那种。
最后,王向东提议唱一首很新的较难的歌曲,《当爱已成往事》,
往事不要再提
人生已多风雨
纵然记忆抹不去
爱与恨都还在心底
真的要断了过去
让明天还会继续
你就不要再苦苦
追问我的消息
唱完最后一首歌,两人已经是热泪盈眶,默默地走出国营东方饭店。一个走上停在路边的出租车,头也不会地走了,另一个解开所在路边的自行车,一鞭腿上车了,慢慢地汇入了路灯下的慢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