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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骑马和骑驴总得掌握一项 这可是保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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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时,林薇才觉得这一上午,也过得挺累的。
好在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美食的香气缓解了疲劳,林薇顿时觉得肚子咕咕叫。
沈姑姑这几日正在给她“贴秋膘”——这是宋朝就有的说法,入秋后要多吃些好的,把夏天掉的肉补回来。
厨房的王婶子得了沈姑姑的吩咐,这几日变着花样做好菜。
今日的菜色格外丰盛:清炖羊肉、红烧鲫鱼、炒时蔬,还有一碗热气腾腾的老鸭汤。最让林薇开心的,是桌上那碟糖醋排骨——色泽红亮,酸甜适口,用的可是上好的冰糖。
这可是道奢侈菜!宋朝的糖金贵,冰糖更是稀罕物,也就林薇现在吃得起。
她啃完排骨,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又喝了两盏消食茶,整个人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困了,眼皮子开始打架。
白芷见状,轻声道:“郡主困了?去榻上躺躺吧。”
林薇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任由白芷服侍着换了家常衣裳,正要往榻上倒,门被轻轻推开了。
连翘探进半个身子,小声说:“郡主,苏木来报,文三爷来了,在外厅等着呢。”
林薇整个人懒洋洋的不想动弹。
她现在有点后悔了,不该之前给付管家交代,文偃来了就让他进来,不用通报。
哪知道这人竟然真的这么不讲究,说上门就上门,连个招呼都不打。
又是一番折腾——换衣裳、梳头、整理仪容,林薇这才打着哈欠进了外厅。
和她的懒散相比,文偃明显兴致勃勃,一双眼睛亮得跟点了灯笼似的。
“你怎么大白天的这般困倦?”文偃端坐在椅子上,姿态算不得很端正,随性的很,但语气却不掩热切。
林薇摸了摸眼角打哈欠挤出的眼泪,没好气地说:“吃饱了犯困。”
文偃无奈地摇了摇头,也不计较她这口无遮拦,开门见山地问:“我是来问你去雄州的事,果真?”
林薇点了点头:“我骗你干嘛。”
文偃眼睛更亮了,“唰”一下站起身来,来回走了几步,又克制地坐回去,但脸上的笑意怎么都压不下去:“好!好!好!哥哥平日没白疼你。”
林薇翻了个白眼。心想你除了年纪比我大,哪里像我哥哥?
文偃知道她肯定又在腹诽自己,也不介意,只虚虚点了点她,笑着继续说:“什么时候出发?去多久?”
他听父亲说过了,此行是借岁币交割之机出发,他不用管别的,只负责林薇的安全要紧。
文殿帅的原话是:“哪怕你自己出事,也不可让郡主出事!”
文偃一点也不觉得这话有什么问题。他是武官子弟,保家卫国是本分,保郡主更是应当——此次出行,他本就是为了照顾郡主才有机会去的。
本来像他这样靠家里恩荫挂着虚职的闲人,压根是轮不到跟着使团出行的,也就是郡主主动提了要他一起,他才能得以成行。
林薇的安全,就是他要关注的重中之重,更不论林薇如今在朝堂上的分量了。
哲宗陛下亲自安排了护卫事宜。禁军那边拨了一队殿前司的精锐,都是身高体壮、武艺出众的好手。
更让林薇意外的是,哲宗竟然还从他的御前班直也拨了人——那是天子亲卫,平日里只负责保护皇帝和宫禁安全,如今却派了几个人跟着她出使雄州。
御前班直,天子亲卫中的亲卫。
大宋禁军分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司、侍卫亲军步军司,合称“三衙”。
殿前司位列三衙之首,掌宫廷宿卫、扈从天子,其下又分诸班直,皆是禁军精锐中的精锐。能入选御前班直的,武艺、体魄、家世,三者缺一不可。
身高有定数,须在五尺八寸以上;武艺有定规,弓马刀枪皆要精通;家世须清白,三代无犯,且大多出身官宦或军功之家——寻常百姓家的子弟,纵有万夫不当之勇,也难入此列。
入选之后,还要经过层层考核,末位淘汰,能留下的,均是千里挑一的好汉。
不仅如此,御前班直还格外看重长相。天子出行,扈从左右,代表的是朝廷的脸面。因而入选者不仅要武艺高强,还要相貌堂堂、气宇轩昂。汴京城里有个说法:能进班直的郎君,那都是老天爷赏饭吃。
平日里他们身着青罗绣衫,腰悬金花佩刀,天子出行时扈从左右,威风凛凛。朝会大典、郊祀祭祀,他们分列御道两侧,甲胄鲜明,仪仗整肃,是汴京城里最惹眼的一道风景。
文偃当年便考过班直。
他的家世够——文家三代武将,他父亲更是官至殿前都指挥使,正经的将门之后。
他的身高够,长相也够,论武艺在同龄人中已算得上出众。可班直选拔之严,超乎想象——他折在了最后一项考核上,与入选者差了那么一线。
这一线之差,让他至今提起仍扼腕叹息。
如今哲宗竟从御前班直中拨了人来护卫林薇出行。
这几位班直换了便装,站在廊下候命,虽已刻意收敛,但那通身的气派——挺拔的身姿、沉稳的气度、眉眼间那股不怒自威的英气——一看便知不是普通护卫。寻常人家出行,哪里请得起这般人物?
这样的护卫规格,别说郡主,便是公主皇子出行,怕也就是这样了。甚至有些皇子公主出行,还到不了这个规制。
可朝堂上下,竟没有一个人说什么逾制的话。林薇在御前的分量,由此可见一斑。
文偃说白了,就是林薇带的一个熟人,让她安心用的,甚至连使团的名额都不占。但他还是高兴得不得了。这个年纪的郎君,又是武官出身,哪里会一直甘心当个纨绔?
他坐在椅上,将出行的安排一一道来:“车马得提前备好,路上颠簸,减震要做好。吃食也得预备,驿站的东西不一定合胃口。还有衣裳,北边比汴京冷,得多带几件厚实的……”
林薇靠在椅背上,有一句没一句地应着。
“对了,你会骑马吗?”文偃忽然问。
林薇摇头。
“那我教你。”文偃正色道,“路上总不能一直坐车,骑马快得多……”他似乎忘了,不会骑马的不止林薇,使团里还有些官员也是不会的,他们肯定是坐马车。
林薇含糊地应了一声。
文偃又说起了自己当年学骑马的经历,说起了雄州的风土人情,说起了边关的见闻,条理分明,言辞恳切。
林薇听得眼皮子又开始打架,直到沈姑姑掀帘进来问晚饭安排,她才惊觉——这家伙竟然说了一下午!
窗外的天都暗了。他未免也太过兴奋了吧!
文偃见天色已晚,正要起身告辞,又想起一事,正要开口,林薇连忙截住话头:“文三哥,你方才说骑马的事,我觉得确实有必要学一学。但是我不懂马,劳烦你帮我挑一匹好马吧。”
文偃一听,顿时止住话头,郑重地点了点头:“这有何难。包在我身上。定给你选一匹顶好、顶温顺的马。”
林薇想了想,补充道:“要漂亮的。”
文偃:……
文偃嘴角微抽,看着林薇那一本正经的表情,到底没忍住笑了:“行。顶好,顶温顺,还要顶漂亮的。我办事,薇儿你放心。”
林薇笑着点了点头。
文偃这才起身告辞,走到门口时又回头叮嘱了一句:“等我消息。”
白芷扶着林薇站起来,小声问:“郡主,真要学骑马么?”
林薇点头:“是啊,要学的。”
此行不管有没有意外,在这个年头,骑马还是很有必要学会的。她可没有什么贵女贞静的价值观。在现代,开车是必备技能;在这个年代,骑马就是关键时刻的保命技能啊!当然要学。
她转头看向白芷:“你要跟我去雄州,也得学会骑马才行!”
白芷一愣。
“不止你,”林薇的目光扫过屋里的几个女使,“咱们院子里,都学一学。骑马可能不是人人有条件,但骑驴得学一学的。万一遇到点什么事,四条腿的总比咱们两条腿跑得快!”
她想起宋太宗当年坐驴车逃命的典故,不由暗笑,驴驴可是在战场上救过太宗的命呢~这可是太宗严选的保命之道啊!可不得好好学学么。
辛夷已经在盘算了:“那得安排针线上做两身骑装才是。”
“对对对,要的要的!”林薇连连点头,“衣服鞋子都准备上,方便出行的。此去雄州,我的郡主仪仗得齐全,但是方便行动的衣裳行头也得备几身,以防万一。”
辛夷想到某些可能的状况,脸色严肃地点了点头。
林薇看她那副如临大敌的模样,忍不住笑出声来,伸手揉了揉辛夷的脸:“好啦,别担心了。我们这次随行的人,堪比一个加强连了,个个都是精锐。有御前班直,有殿前司的精锐,有文三哥,还有使团的人。你就放宽心吧!”
辛夷被她揉得脸都变形了,面无表情地说:“郡主,婢子还要去安排针线。”
林薇笑着松开手,辛夷转身就走,耳根却悄悄红了。
白芷和连翘对视一眼,都抿着嘴笑。
窗外,秋夜微凉,月色如水。林薇坐在窗前,望着天边那轮圆月。
她忽然想起什么,转头问白芷:“你说,我穿骑装好看不好看?”
白芷一本正经地答道:“郡主穿什么都好看。”
林薇满意地点点头,往榻上一倒:“那就好。睡觉!”
烛火熄灭,郡主府沉入安静的夜色中。只有檐下的画眉鸟,偶尔咕咕叫两声,仿佛也在做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