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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永平习文,暗藏锋芒 落枫村的春 ...

  •   落枫村的春来得迟,三月里还带着冬的余寒。墙角的残雪没化尽,却已有新草顶着土块冒芽,嫩黄的尖儿怯生生地探着,像极了永平攥着树枝的手——那是他在村口老枫树下挑了半盏茶功夫才寻到的柳树枝,柳木软,写起来不硌手,还不容易断,是他试过十几种树枝后,认定的“最好的笔”。

      土坯房的院角有块背风的空地,永平每天都会来这儿“写字”。他先蹲在地上,用小石子把地面扫得干干净净,再洒上一层从河边筛来的细土——细土能让字迹显出来,不会像硬土那样,写一笔就崩开裂纹。做好这些,他才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那本旧诗集,放在石头上摊开。

      诗集是林阿姐借给他的,封面是深蓝色的粗布,边角磨得发白,线缝的地方还脱了几针,是阿姐母亲生前读的书。里面的纸页脆得像枯叶,翻的时候得用指尖轻轻捏着,生怕一不小心就撕坏了。永平每天只敢借半天,早上太阳出来时去阿姐家拿,傍晚太阳落山前一定送回去,还的时候会用干净的布擦一遍封面,连书页里的细尘都要吹干净。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他轻声念着,指尖在书页上慢慢划过那些墨字。有些字他不认识,就用指甲在掌心画个小记号——比如“啼”字,他总记不住右边的“帝”,就画个小鸟的样子,等林阿姐来送吃的时问。阿姐每次都会耐心教他,还会给他讲诗里的意思:“这是说春天里睡觉舒服,醒了能听见到处是鸟叫,是好日子呢。”

      永平听着,就会想起自己的日子——没有春眠不觉晓,只有天不亮就起来帮哥捡柴;没有处处闻啼鸟,只有风吹过枫树的“沙沙”声。可他不觉得苦,因为有哥在,有阿姐帮衬,还有这本诗集能读,就像日子里藏着的光,哪怕微弱,也能照亮些什么。

      念完两页诗,他拿起柳树枝,在细土上开始写。先写刚学会的“春眠不觉晓”,一笔一划地描,柳树枝在细土上划过,留下浅褐色的痕迹,像小蛇似的弯着。写“啼”字时,他顿了顿,想起掌心画的小鸟,慢慢把右边的“帝”写出来,虽然有点歪,却也认得出。

      写了几遍熟诗,他抬头看向院外的老枫树。树干上还留着去年的枫果,挂在枝桠上晃荡,像一串串小灯笼。地上的残枫还没化尽,红得发黑,混在新冒的绿草里,看着又苍凉又有生气。他忽然想起自己和哥——爹娘走后,他们就像这残枫一样,在寒风里熬着,却也像新草一样,没断了生机。

      心里一动,他握着树枝,开始写自己的句子。第一句先写枫树:“枫红染寒土”——去年秋天的枫叶落了一地,红得像火,却落在冻硬的地上,烧不暖身子,只能埋在院角当肥料,那红里带着股子冷意,他一直记得。

      接着写天上的雁:“雁阵过村头”——上个月有雁群往南飞,排着“人”字,飞得又高又稳,他站在村口看了半天,哥说“雁有伴,才飞得远”,他就想起自己,幸好有哥作伴,不然早成了孤雁。

      然后写自己:“孤影立荒丘”——村西有片荒丘,是埋爹娘的地方,他每个月都会去看,站在丘上,能看见整个村子,却只觉得自己像个影子,轻飘飘的,只有哥在身边时,才觉得踏实。

      写哥:“柴火映眉头”——哥每天天不亮就去劈柴,晚上在灶间烧火,火光映在哥的脸上,能看见哥眉头皱着,他知道哥是在愁钱,愁他的身子,可哥从不说苦,只会把热粥先盛给他。

      写日子:“寒粥温残夜”——每天晚上喝的野菜粥很稀,却总是热的,哥会先盛一碗给她,自己喝锅底的残渣,那点暖意,能把漫漫长夜都焐得软一点。

      写心愿:“不求凌云志”——他没读过多少书,不知道什么是凌云志,也不想当大官,只想能每天写字,能和哥在一起,就够了。

      最后一句:“只愿伴兄游”——不管去哪里,不管日子多苦,只要能跟着哥,就什么都不怕。

      写完这八句,他盯着地上的字看了半天,心里有点酸,又有点暖。他给这首诗起了个名字,叫《落枫叹》,因为是在落枫村写的,叹的是日子的苦,却也藏着对哥的依赖。

      他又接着写了几首短的,都是身边的事。写哥练剑的,叫《晨练》:
      枫下剑光寒,汗透短褐干。
      哥为护我起,晨霜沾衣斑。

      写喝粥的,叫《粥暖》:
      野菜煮清汤,兄先盛我碗。
      半勺残米香,抵得千般暖。

      写借诗集的,叫《旧卷》:
      布封藏旧墨,字里见春山。
      借得阿姐卷,背到月西残。

      写完时,太阳已经偏西,金色的光洒在地上,把那些字照得发亮。他正想把字擦掉——怕被风吹散,也怕哥回来看到担心他耽误干活——就听见院门口传来脚步声,是林阿姐来了。

      “永平,在忙什么呢?”阿姐提着竹篮,里面是两个刚烙好的玉米饼,还冒着热气,香味飘得满院都是。她刚进院就看见永平蹲在地上,凑过去一看,地上的字一行行排着,像小树苗似的立着,忍不住轻声念了出来:“枫红染寒土,雁阵过村头。孤影立荒丘,寒粥温残夜……永平,这是你写的?”

      永平吓了一跳,连忙想擦,却被阿姐按住手:“别擦,写得真好!”阿姐蹲下来,仔细看着地上的诗,眼里满是惊讶和疼惜,“这字虽然歪歪扭扭,可句句都是真心,比阿姐母亲那本诗集里的有些句子还贴心呢。你这孩子有才华,是块读书的料!”

      永平低下头,手指绞着衣角,小声说:“阿姐,我就是瞎写的,不算什么……”

      “怎么不算?”阿姐打断他,拿起那本旧诗集,翻到有残页的地方,“你看阿姐母亲这本诗集,好多诗也是写身边的事,可没你写得这么实在。听说皇城有好学堂,里面有先生教写字,有好多书可以读,要是能去那里读书,永平肯定能成大器,写出更好的诗来!”

      永平抬起头,眼里亮了一下,又很快暗下去。他知道皇城远,离落枫村有几百里路,而且去学堂要花钱,他和哥连吃饭都费劲,怎么可能去得起?更重要的是,去了皇城,就离哥远了,他不想和哥分开。

      “阿姐,我不去皇城。”他轻声说,指尖又摸了摸地上“只愿伴兄游”那几个字,“皇城太远了,离哥太远了。我现在能每天写字,能背诗,能和哥在一起,就算在村里,我也觉得好。只要能和哥在一起,在哪儿都好。”

      林阿姐看着他坚定的眼神,心里满是欣慰,又有点心疼。她知道这孩子心思重,把哥哥看得比什么都重。她摸了摸永平的头,把玉米饼递给他:“好,不去就不去,只要永平开心就好。以后想写字了,就来阿姐家拿诗集,阿姐还有几本旧本子,下次给你拿来,比在地上写方便。”

      永平接过玉米饼,咬了一口,甜香的味道在嘴里散开,暖到了心里。他看着林阿姐,又看了看地上的诗,小声说:“谢谢阿姐。”

      这时,院门口传来永征的脚步声。他刚从镇上卖柴回来,手里攥着三个铜板,是今天卖柴的钱,还买了一小块盐。一进院,就看见永平蹲在地上,林阿姐在旁边看着,地上满是字,他虽然不认多少字,却也知道弟弟是在写字。

      “哥!”永平看见他,高兴地站起来,手里还攥着柳树枝。

      永征走过去,把铜板放在石桌上,又看了看地上的字,虽然看不懂,却笑着说:“写得好看,比上次写的还好看。”他知道弟弟喜欢写字,虽然没钱买纸笔,却也不想拦着,只要弟弟开心就好。

      林阿姐笑着说:“永征,你弟弟可是个才子,以后说不定能当先生呢。”

      永征挠了挠头,笑得有点憨:“俺不懂什么才子,只要俺弟好好的,比啥都强。”

      夕阳把三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落在满是字迹的地上,像把那些单薄的字都裹进了温暖里。永平把地上的诗小心地抄在捡来的枫叶上——枫叶红得正好,像他写的《落枫叹》里的意象——然后夹进旧诗集的第12页,那一页刚好有阿姐母亲画的小枫叶,新旧两片“枫”叠在一起,像把日子里的光,都藏进了这小小的册子里。

      院角的新草,顶着残雪,也能冒出芽来,慢慢长成一片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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