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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朝行暮想,至少回到这座城市的这一年里,他找到了时向年。
北城的秋总来得猝不及防,刚入九月,街旁的梧桐叶就开始打着旋儿往下落,沾了晨起的薄露,在柏油路上洇出浅浅的湿痕。
朝行暮拉着黑色的行李箱,站在老城区的巷口,指尖捏着那枚磨得边缘发毛的铜制钥匙,钥匙柄上刻着小小的“年”字,是十七岁那年,时向年用刻刀一点点凿出来的,说以后他家大门的钥匙,永远为他留一把。
巷子里还是记忆里的模样,青石板路被岁月磨得光滑,墙头上爬着枯萎的爬山虎,拐角处的老槐树依旧枝繁叶茂,只是树下没了那个总爱晃着腿吃冰棍的少年。
朝行暮的脚步放得极轻,像是怕惊扰了这巷子里沉淀的时光,行李箱的轮子碾过石板路,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在安静的巷子里格外清晰,一下下,都敲在他的心上。
他出国留学的这四年,走得义无反顾,却也念得肝肠寸断。
初到异国的那段日子,课业繁重,深夜里合上书,脑海里翻来覆去的,全是北城的烟火,是时向年笑起来弯成月牙的眼睛,是两人挤在一张小书桌上刷题,时向年偷偷把剥好的橘子瓣塞到他嘴里的甜。
那时候总觉得,年轻就是要去远方,可真到了远方,才发现心底最惦念的,从来都是那个守着老巷,守着他的人。
毕业答辩结束的那天,朝行暮没有丝毫犹豫,订了回国的机票,目的地只有一个——北城。他要找时向年,要把这四年攒下的思念,一股脑儿都告诉那个少年,告诉他,他回来了,再也不走了。
时向年的家在巷子深处,一栋老式的二层小楼,米白色的外墙,院门口种着一棵石榴树,是当年两人一起栽下的。朝行暮走到院门前,抬手想敲那扇斑驳的木门,指尖悬在半空,却又有些迟疑。
四年前时向年出车祸失忆了,早就把自己忘了,当初违背父亲的话也要回国赶去医院,却只得到一句“你好,你是谁?”
时向年那句“你是谁”让他每每想起都心慌。
他很想质问时向年,为什么会忘了自己,可偏偏,时向年忘记了很多人,自己突然就没有立场质问了,只是在时向年说出那句“你是谁”后,出了病房,时向年的哥哥告诉他“我弟弟忘了很多人和事,你以后就当不认识时向年,南辕北辙,互不打扰”
于是他赌气似的在国外待到毕业,中间一次也没回来,当然,更多不回国因素是他父亲的干扰。
这次回来,就先以朋友的身份相处吧。
四年了,他会不会变了模样?会不会已经有了新的生活。
深吸一口气,他还是敲了敲门,“咚咚咚”,三声,和高中时每次来找他时一样。
门内没有回应。
他又敲了敲,力道稍重了些,依旧是一片寂静。巷子里传来几声蝉鸣,衬得这院落愈发冷清。朝行暮捏着那枚钥匙,犹豫了片刻,还是把它插进了锁孔,轻轻一转,“咔哒”一声,锁开了。
院门推开,里面的景象让他心头一沉。院子里的花朵早已枯萎,石榴树的枝桠歪歪扭扭地搭在围墙上,地面上落了一层厚厚的枯叶,显然是许久没有人打理了。客厅的窗户关着,拉着窗帘,从缝隙里看进去,屋内似乎空落落的,没有一丝生活的气息。
“小伙子,你找谁啊?”
一个苍老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朝行暮转过身,看到隔壁的张奶奶正拎着菜篮子站在不远处,眼神里带着几分疑惑。张奶奶在这里住了一辈子,见过好几回朝行暮。
“张奶奶,我找时向年,我是朝行暮,他的同学。”朝行暮的声音有些干涩,指尖不自觉地攥紧了行李箱的拉杆。
张奶奶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认出他来,脸上露出几分惋惜,叹了口气说:“行暮啊,你怎么才回来?向年他们家,搬走啦。”
“搬走了?”朝行暮的脑子“嗡”的一声,像是被重锤砸中,耳边瞬间一片轰鸣,“什么时候搬的?搬去哪里了?”
他抓着张奶奶的胳膊,力道大得自己都没察觉,语气里带着难以掩饰的急切和慌乱。他不敢相信,自己跨越重洋回来,心心念念找的人,竟然就这样搬走了,连一句告别都没有。
张奶奶拍了拍他的手,示意他放松些,又叹了口气说:“大概半个月前吧,我看他们家搬了好多行李,大包小包的,拉着好几个行李箱,还有搬家公司的车过来,忙前忙后了一整天。我问了一句搬去哪里,他们说走得急,以后再联系,就没说别的了。这孩子,走了也没跟我说一声,真是的。”
张奶奶的话一字一句,都像针一样扎进朝行暮的心里。半个月前,正是他在国外收拾行李,准备回国的时候。
原来,他们就这样擦肩而过了。他想象着时向年一家收拾行李的模样,想象着他离开这座生活了十几年的老巷,离开这个充满了他们回忆的地方,心里像是被掏空了一块,冷风呼呼地往里面灌。
他走进院子,推开客厅的门,里面果然如他所见,家具都搬空了,只剩下光秃秃的墙壁和地板,墙角还留着一道浅浅的刻痕,他记得,是两人的恋情被时向年父母知道时,时向年的父亲摔杯子,碎片划在墙上留下的。
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在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灰尘在光束里飞舞,像是无数细碎的回忆,抓不住,留不下。
朝行暮站在空荡荡的客厅里,脚下的地板冰凉,一直凉到心底。他抬手摸了摸那道刻痕,指尖触到粗糙的墙面,眼眶瞬间就红了。
他以为,只要他回来,就能找到他,就能回到过去。可原来,有些东西,一旦错过,就真的找不回来了。他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搬走,不知道他去了哪里,甚至不知道,他们还有没有再见面的可能。
那枚铜制的钥匙,他攥在手里,攥得手心生疼,钥匙柄上的“年”字,像是在嘲笑他的天真和迟来。他在时向年的家里站了很久,直到夕阳西下,余晖透过窗户洒进来,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孤单地映在空荡荡的地板上。
离开老巷的时候,朝行暮没有再回头。他拉着行李箱,一步步走出那条充满了他和时向年回忆的巷子,梧桐叶落在他的肩头,他抬手拂去,像是拂去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时光。
他又去了时向年上学时住的那套房子,依旧没有得到时向年的消息。
北城的风,带着秋的凉意,吹在他的脸上,他才发现,自己的脸上早已湿了一片。
从那天起,朝行暮像是变了一个人。那个曾经爱笑、眼里有光的少年,眉眼间多了几分沉郁和坚定。他没有离开北城,而是选择留在了这座城市,留在了这个有过他最美好回忆,也让他尝到了最刻骨遗憾的地方。
回国后,他没有按照母亲的安排从攻,而是毅然参加了公务员招警考试,至少这样,不会再被父母干涉。
时向年如今成了他留在北城的执念。
警校的日子很苦,训练量极大,每天摸爬滚打,身上总是带着伤,可朝行暮从来没有喊过苦,喊过累。他比所有人都努力,比所有人都拼命,射击、格斗、刑侦理论,每一门科目都做到极致。
他把所有的思念和遗憾,都化作了前进的动力,他想,只要他留在北城,只要他成为一名优秀的刑警,那么父亲就没法再像当年那样强制让自己出国,去读不喜欢的专业。
成为刑警的日子,忙碌而紧张。北城的大小案件,他都参与过,蹲守、抓捕、审讯,熬夜成了家常便饭,有时候一连几天都合不上眼,身上总是带着淡淡的硝烟味和疲惫。可他从来没有抱怨过,只要一想到,自己守着的这座城市,是时向年曾经生活过的地方,他就觉得一切都值得。
他走遍了北城的大街小巷,出警的时候,总会下意识地留意身边的人,希望能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可北城那么大,人那么多,他像大海捞针一样,始终没有时向年的任何消息。
身边的同事都以为,他是因为热爱这份工作,才如此拼命,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留在北城,留在刑侦支队,不过是因为心里的那一点执念。他怕自己一走,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时向年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朝行暮从一名初出茅庐的年轻刑警,慢慢成长为刑侦支队的骨干,破获了无数大案要案,立了多次功,身上的伤疤也多了不少。他依旧单身,身边也有人给他介绍对象,可他都婉言拒绝了。别人问他为什么,他只是淡淡一笑,说:“心里有人了。”
那个人,在他的心里,住了很多年,从十七岁的盛夏,到如今,从未离开过。
老城区的那座老巷,他偶尔也会回去看看。张奶奶还住在那里,每次见到他,都会拉着他的手,念叨着时向年,说不知道这孩子现在过得好不好,说要是他回来,一定会让他联系他。
朝行暮总是笑着点头,说:“好,谢谢您,张奶奶。”
只是笑容背后,是难以掩饰的失落。他知道,时向年或许不会再回来了,或许,他早已在某个陌生的城市,开始了新的生活,有了新的陪伴,早已把他这个故人,忘在了脑后。
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却也磨不掉心底最深的执念。五年了,从他回国发现时向年“搬走”,到如今成为一名优秀的刑警,五年的时光,足以让一座城市改变模样,足以让一个人褪去青涩,变得成熟,却始终没能让他放下时向年。
他依旧会在深夜里,想起十七岁的那个夏天,想起老巷里的梧桐,想起院门口的月季,想起时向年笑起来的模样,想起他塞到他嘴里的橘子,甜得齁人。只是每次想起,心里都会泛起一阵酸涩,像是喝了一杯冰镇的柠檬汁,从舌尖凉到心底。
他以为,这辈子,或许就这样了。他会一直守着北城,守着这份工作,直到老去,直到生命的尽头,而时向年,会成为他心底永远的遗憾,永远的念想。
直到那天,公园意外出现的尸体,打破了这份平静。
他跟着去案发地,看到了一个眼熟的背影,直到走近了才看清,报警的那个人是他朝思暮想的时向年。
那一瞬间,朝行暮的脚步顿住了,整个人像是被定住了一样,血液仿佛在瞬间凝固,耳边的嘈杂声、喊叫声都消失了,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他和时向年
是他。
真的是他。
五年了,没想到,会在这样的场景下,再次见到他。
他变了,又好像没变。
褪去了少年稚嫩的脸庞和青涩,整个人成熟了不少。
可朝行暮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刻在心底的人,无论过了多少年,无论变成什么模样,都能一眼认出。
时向年似乎也看到了他,愣了一下,眼里闪过几分疑惑,随即,像是认出了他。
四目相对,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五年的思念,五年的遗憾,五年的执念,在这一刻,全都化作了眼底的温热。朝行暮的嘴唇动了动,想说些什么,却发现喉咙像是被堵住了一样,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看着他,他也看着他,隔着一个被警戒线围起来的面积,隔着五年的时光,隔着那些未曾说出口的思念和遗憾。
“你好,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时向年走向他。
朝行暮回过神,压下心底的翻涌,恢复了往日的沉稳,没来得及开口,王国华先询问起时向年发现尸体时的场景。
朝行暮只是在一旁静静站着,看似是在等着王国华吩咐,实既上只是想多看会儿时向年,他怕自己一眨眼,时向年就又离开了自己。
他知道,这一次,他不会再放手了。这辈子,都不会了。
而他不知道的是,当年张奶奶口中的“搬走”,不过是一场误会。那时候,时向年一家只是临时出门旅游,因为走得急,带了不少行李,又找了搬家公司的车帮忙送行李去机场,张奶奶看在眼里,便以为他们搬走了。等时向年一家旅游回来,朝行暮早已离开,开始准备考试,没再来过。
辛好
兜兜转转,至少回到这座城市的这一年里,他找到了时向年。而这一次,是一辈子。
按理来说一年就当上刑警还转为正式的是不可能的,我是把时间缩短了一下,依旧那句话,无脑看[狗头叼玫瑰]
刚回国时朝行暮找过时向年,一年后才相遇,是有原因的,我有时也会忘填坑[狗头叼玫瑰]
然后,高中的时侯时向年家有两套房的,一套学区房,上学时全家在学区房,一套老城区的,寒暑假时住。正文没写番外写啦[敲木鱼]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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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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