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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第 63 章 第十五章( ...

  •   从他有记忆开始,他就被养在祖父身边。
      他的母亲在他幼时心力交瘁,英年早逝;他的父亲则背井离乡,去了遥远的十里洋场讨生活。
      他的祖母甚至没看到他父母成婚,因此,他自然便由祖父一人带大。祖父早年行商,晚年想养老了,却遇到天下大乱。
      前朝末年开始,天下动荡,内忧外患,他的家乡自然也难以保持安宁。祖父说,庚子时,宫里那对母子竟也逃难而来。
      那时候百姓惊慌失措,来回奔走,大喊,老佛爷都来了,大清没指望了,快逃吧。
      祖父守着襁褓中的他,说跑不动咯,然后照常弹琴哄他。
      他是听祖父给他弹琵琶大的,她们家有一把琴,传了好几代人,曾有人说过,她们家的血缘都是虚的,还得看琴在谁手里。
      那是把古书里才有的秦琵琶,而非现在人认为的那种琵琶,可惜琴身斑驳,充满裂纹,琴弦也松了,琴颈更是看着就要折断,自是不堪演奏。祖父将那琴用绸布仔细包好,央村里的木匠给仿了一把,专门弹来哄他。
      他很小时,祖父也曾试过教他弹,可他还没弹会一首完整的曲子,有人受父亲所托,辗转坐着牛车,回村来接他们爷俩。
      来接他的人路上絮絮叨叨地说,他父亲发达了,娶了个洋夫人,又开了家琴行,是个在洋老爷面前都说得上话的体面人了,还得了脸,去帅府给大帅家的公子小姐调过琴咧。
      他不理解那是什么意思,只记得祖父铁青着脸,紧紧抱着布包里的琴。
      那人注意到了这被绸布包着的东西,贼眉鼠眼地,说这东西在她们的家乡,便是明珠蒙尘,百姓只会恨柴火不够的时候,怎么不能拿去烧了取暖。可租界不一样,十里洋场就是东方巴黎,是空气里都飘着金粉的好地方,那里就有人懂行了,会高价收这个琴。
      这人侃侃而谈,末了还摸摸他脑袋,嘱咐他,祖父年老固执,他以后要当上等人的,得知道变通,也留个心眼,有人要跟他俩买琴的话,他可得看着祖父,别卖少了。
      祖父抿着嘴,气得花白的胡子颤了几颤,终究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
      祖孙二人就这样被接到了洋人管辖的租界里,这里没有人弹琵琶,最受欢迎的弦乐器叫提琴,也有吉他,但没有琵琶什么事————何况他这还是秦琵琶。
      祖父仿的那把琴匆忙间没带出来,家传的宝贝又不舍得动,便不再给他弹琴。
      他有了个新名字,叫“威廉”,还有了个新妈妈,父亲要他管那个金发碧眼的女人叫“妈咪”。
      他开始学钢琴,学法语和英语,学会用刀叉吃夹生的牛肉,生日的时候,妈咪会给他买蛋糕。
      祖父总是劝他听话,他为了祖父,不管父亲和妈咪要他如何做,都可以说“好”。直到那一年他生日的第二天早上,祖父被用人发现倒在厨房里,阖然长逝,而崭新的灶台上,摆着一碗沱掉的长寿面。
      他这才知道,其实祖父也想他还能按原来的方式活,还是会按习惯给他煮长寿面,只是怕他为难,总是做了之后自己吃掉。
      祖父的葬礼办得也很体面,就像她们这个家一样。金发碧眼的弟弟还像模像样地,朝祖父灵位磕头,然后跳起来做起了鬼脸。
      他就这样,住在父亲的家里,失去了自己的家。
      后来,他长大了,世界大战刚打完,有一个庞大的帝国从世上消失了,那个古老的音乐之都在废墟中苟延残喘,父亲说,这倒是个好时机,要送他去。
      他想这倒是个好主意,反正这里也没有他的容身之处,他横竖也学了这么多年钢琴,去真正的维也纳看看,总比在这冒牌的巴黎强吧?
      祖父一过世,父亲就盯上了那个布包,因此他下定决心要出国后,便时刻将那把琴背在身上,一直带到了国外。
      在妈咪的安排下,他坐了一个半月的船,每天晕晕乎乎,时常分不清自己究竟身处何处,眼下又是今夕何夕,终于熬到船摇摇晃晃到了岸。
      他隐约记得,当时同船的乘客里,有个少女,总喜欢在他耳边叽叽喳喳,问他去哪里,干什么,家里还有什么人,那少女最经常说的是,要不要弹弹布包里的琴。
      “那是什么?”
      “你会弹吗?”
      这两句话,自他上船开始,一直到了下船后,每个遇到他的人,同他多聊两句,都会忍不住问他。大多数都是洋人。
      对方好奇这把“来自东方的琵琶”,也好奇他为什么背着与衣着环境格格不入的古琴走来走去,却总推说自己不会。
      他在外头待了三年,就被问了三年,直到他的老师说,已经没什么可以教他的了。他的老师人很好,对他寄予厚望,希望他把属于西方的古典乐,带回中国去,让中国人都能听到最正统的音乐。
      他说“好”,但心里知道不可能。
      他又从来时的路回去,先坐火车去法国,再从法国坐船回家,终于又踏上了外滩。
      “你家里人,怎么都不来接你啊?”已经跟了他三年的少女,追着她问。
      他背着行囊和琴,对少女的提问充耳不闻,径直往家走。
      三年的时间,外滩这边也要建高楼大厦了,路上多了许多他没见过的建筑,他走着走着,发现自己没有在往家走。
      他下定决心,抱好了东西,又去找最近的电车。电车的班次这些年也做了调整,他刚搞清楚自己要坐哪一班,就看着电车远去的背影,而他赶车赶得上气不接下气,根本追不上。
      他扶着膝盖在原地喘气,那个喋喋不休的少女又跟了上来。
      “喂,你要去哪儿啊?”少女问。
      “回家。”他终于垂下眼睑,认输一般地,不耐烦地回答。
      “原来你能看见我嘛,我以为你打算当我不存在呢。”少女围着他叽叽喳喳,说,“我告诉你,我可是神仙,不然我来带你回家?”
      “不用了,有电车,我坐车回去。”他长出一口气,回到了马路边的安全岛上,耐着性子开始等待下一班电车。
      少女不依不饶,又跑回他跟前,伸着脖子看他,问:“你回去后要干嘛呢?回家要干嘛呢?”
      “我,”他耐心耗尽,一张嘴发现自己也说不出什么狠话,于是又深呼吸了一遍,平静地说,“我要写歌。”
      话音落下,他瞬间有些头晕,觉得自己过于荒诞。
      “你是哪儿来的,你又为什么一直跟着我?”他看着少女,想要这么问,终究没问出口。
      经常晚点的电车突然就开到了跟前,少女拉起他的手,不由分说就拽着他,向末等车厢跑去。
      他甩了甩脑袋,待眼前恢复清明,才发现自己在一笼活鸡旁边,他吓得朝后一退,撞到了旁人。
      “咳咳,你没长眼吗?”一直在咳嗽的年长女人,不客气地反问他。
      “对不起!”他忙不慌向对方道歉。
      年长女人白他一眼,又开始咳了起来。
      “你都病成这样了,还去跳舞啊?”机笼边小贩模样的人,似乎和那女人认识,熟稔地问道。
      “跳,整个法界,哪里有人跳得比我好?”女人掏出手绢捂着嘴,说,“我还得赚好多好多钱,我妹妹现在上女学堂呢,我得让她进步。”
      “你那个老家,学出来又有什么出息呢?这些年不是这拨人打来,就是那拨人来抢东西,就算这两年安生些,以后看着也没戏了,你还不如给你妹妹攒嫁妆呢。”小贩说。
      “我呸!咳咳咳,”女人不高兴地说,“嫁人,难道大帅们就不打了,洋人们就不来抢东西了吗?”
      “那你把她接来这边跟着你呗。现在全国哪里还有这么好的地方?”小贩说。
      “这里,就好了吗?”他突然自言自语,插嘴道。
      女人刚注意到他是撞自己的人,不高兴地说:“你这穿着洋装洋鞋,拎着洋皮包,一看就是上等人家的大少爷。你说这里不好,那你觉得哪里好?”
      哪里好呢?他没能回答。
      他在东方的巴黎,他觉得这里不好;他去过真正的巴黎,他觉得那边也不好;他喜欢音乐,维也纳可以让他心无旁骛地弹琴,可那里也不好。
      他回忆着女人和小贩刚才的谈话,想起自己也是有家乡的。
      可他的家乡也不好,十三朝的古都如今不说民不聊生,也确实不是可以让人挺直了脊梁做人的地方。
      许是末等车厢那敞开的窗户吹进来的风太烈了,他的额角突然剧烈疼痛起来。
      “砰”地一声,一个刷了白漆的电线杆旁,卖便宜零嘴的摊贩拉动黑乎乎的铁罐,炸出了白花花的苞米,焦糊的米香顺着风,吹进了拥挤的车厢里。
      “我觉得这里很好啊。”说话缺牙的小男孩,牵着身边大人的手,突然加入了她们中断的对话,说,“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这里就很好。”
      他的头痛到没有办法去回复这句话,抱着他的行囊与琴,他趁着这会儿电车到站,匆忙跳下了车。
      “我要去的地方,是霞飞路。”他喃喃自语道。
      “嗯?你家在那儿吗?”少女又出现在了他眼前,欢快地问他。
      “不是,我去那儿,找一个声音。”他说。
      他要去最繁华的法界,但从外滩到法界,按理说那电车经过的地方,沿途不会有人摆摊卖这种土爆米花。
      他上错车了。
      他没有在这里继续等下一辆电车,而是凭着直觉,向前继续走去。
      “你不回家了吗?”少女跟在他身边,问。
      “家里没有我要的声音。”他温和地回答道。
      尽管坐错了车,来到了意料之外的地方,但是这儿的路,却让他觉得熟悉。他总觉得以前来过,所以他相信自己可以走回正确的地方。
      身上的行囊有点重,他几次看向身边蹦蹦跳跳的人,最终都把请求咽了下去。
      “威廉贤侄!”
      突然有人高喊他的名字,他抬起头,在淌过眼前的汗水里,看着一个矮胖的男人满脸堆笑,开着车向他靠近。
      “贤侄,我们太有缘了!”记不得名字的男人嘱咐司机停下了小轿车,热情地冲他喊,“原来你改变主意了,那真是太好了,一定是令尊劝你了吧?”
      “不,那是,我父亲他。”
      他想开口反驳,那人已经推开车门下来了,一溜烟来到他面前,别扭地搂着他胳膊,说:“今儿曹老太君也在那边呢,你可一定要跟我去,给老太君露两首,顺便也给我们的音乐会宣传宣传。”
      男人将他往车后座带,司机也颇具眼力见地下车来,主动把他的行李搬走。
      他只能窘迫得抱着怀里的琴,就这样被塞进了逼仄的轿车后座里。
      刚才在电车末等车厢里,他闻到的是家禽的臭味,舞娘劣质的香粉味和香粉也盖不掉的药膏味,是小贩的汗臭,和小孩子手里焦香的土爆米花味。
      而这这个车厢里,他能闻到最贵的法国香水味,混着高级雪茄的味道,却比刚刚更觉得恶心了。
      很快,轿车停在了一个很嘈杂的地方,他想拉开车帘看看,拽他上车的人,却又不由分说地将他拽下了车。
      他干净的皮鞋踩进了一滩烂泥里,满眼看到的都是穿着短褂,一身黝黑的男女。
      “你可得小心点跟上我,别去看那些人,她们最狡猾,你看她们一眼,就会被缠着给钱。”矮胖男人低声嘱咐着,又将他往一处房子里带。
      他并不想移开视线,却仿佛被无形的手按住了脑袋,教他怎么努力,也挺不直背来,只能低头跟着矮胖男人。
      他听见有人说“行行好吧”,也听见有人在哭爹喊娘。
      “这曹老太君,死掉的爹是前清的官爷,留了不少家财,可惜她傻,终身未嫁,无儿无女,不给自己留点棺材本,喜欢把钱都洒在洋鬼子那骗钱的红十字会里。”矮胖男人低声同他絮叨,将他的注意力从附近哭号的百姓身上拉回。
      男人说:“我看她啊,信佛信得脑子都坏了。我们这儿是什么地方?全中国都在打仗,不得安生,这些百姓能去工厂上班,白天能过来南岸买东西,哪里可怜?她竟然天天在接济这些东西,也不肯投钱办点大事。”
      他没有回答,此刻他的胃里仿佛像灌了铅一样,有一股力在一直将他的胃袋向下扯,让他只觉得心慌想吐的感觉达到了顶峰。
      矮胖男人没有跟进来,他走进了一处小院。院子里的血腥味浓得他差点站不住脚,真的晕厥过去。
      这小院里整整齐齐摆了好几排的竹制躺椅,上面躺着的人看衣服,不是重伤的兵士,就是生病的流民。一个衣着肃静,驮着背的老妇人,安静地捧着一卷书,转着一串佛珠,坐在情况最严重的人旁边,低声诵念着。
      他侧耳倾听,发现是《金刚经》。
      他不知不觉跪坐在了满是尘土的地面,和伤员一起安静地听老妇人念经。
      老妇人念完了一遍经,才抬起眼皮看着他,问:“孩子,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我不记得了。”他不好意思地说。
      老妇人笑了,说:“你坐过来点,我眼神不好了,有这么多苦命人,我念过不来了。我请你吃个大饼,你帮我继续念吧。”说罢,还真拎起了脚下的竹篮,掀开上头盖着的粗布,对他说招了招手。
      他点点头,扶着膝盖站起来,一起身便觉得双腿一麻,又向前栽倒下去。
      这一跤摔得很重,他鼻子里和口中都是血的味道,牙疼让他半天没法睁开眼,
      “行了,你朝我行什么大礼呢?”直到女人爽利的声音传来,他才睁开眼,用双手艰难地撑起身来,从打了蜡的柚木人字拼地板上抬起头。
      两个身着旗袍的年轻女人坐在他面前的沙发上,其中一个红衣的,手里揣着只像小狗的东西,并不说话。说话的是那个黄衣服的。
      他认得她,他就是为了她的声音来的。
      “周,周小姐,”他一骨碌从地上爬起,先抱起脚边的琴重新背好,才又从西服口袋里掏出了一本乐谱本,翻开本子用双手递出,回忆着对方的名字,磕磕巴巴地说,“我两个月前,听过你唱歌,你是我要找的声音。”
      那本子先前沾满了墨点,打乱了他的修改,好在那夜遇到的陌生人,真有办法帮他擦除。他回家发现本子没事,还在心里道了好几遍抱歉。
      黄衣的女人接过本子瞥了眼,便说:“琵琶曲啊……还是以前长安那一带流行过的。看这调子,也很适合你背着的秦琵琶。改成钢琴曲,还要我唱,能行吗?”
      他陡然瞪大了眼睛。
      那是祖父过世前一年,为他启蒙钢琴的家教说他很有天赋,对他一直都不像一个老师,反而带着让人不舒服的谄媚。
      有一天他拉着祖父听他弹琴,他没学会过秦琵琶,可他用钢琴弹出了祖父教过他的曲子,都是他靠着记忆,一点一点还原出来的音符。
      那个家教听见了,骂他胡闹,还向父亲和妈咪告状,于是祖父替他挨了训,他保证以后不再弹这首曲子,这才作罢。
      自学成归来后,他一直想着,若要证明他回家了,他总得在这个地方,再次弹响那首曲子才行,他得让父亲和妈咪听见。
      他意识到自己恢复了顺畅的呼吸,这才腼腆地对黄衣女人说:“虽然你那晚,唱的都是些随意填词的西洋小调,但是我知道,你的声音,也会适合这首歌。”
      “当然适合。”黄衣女人一挑眉,颇为骄傲地说,“你要用洋人的乐器,弹大唐的曲子,找我就对了。因为我就是盛唐。”

      *

      一曲终了,温无缺和寒香寻一人一句,也把故事讲完了。橘猫跳下寒香寻的膝头,又化作了人形,过去电视柜前跪着,去关上唱机,顺便把刻录好的CD盘取出来,用盒子装好。
      故事里,理应见证了高潮部分的寒江寻,十分不好意思地挠挠后脑勺,说:“我好像不记得有这事了。”
      容鸢打了个哈欠,用前爪抹抹自己的脸,问:“所以这张专辑,就是那个风靡一时的钢琴师,写给周姐的?但是为什么会变成废片?”
      “叶公好龙啊。”刚拔完唱机上插头的人,回头应了她的问题,说,“有的人喜欢一首歌,只是喜欢那首歌附带的回忆罢了。又不是真的喜欢那首歌诉说的故事。”
      黑猫用后腿挠着脖子,想了想,推测道:“乐师的家是他的爷爷,他想要找回的,不是那首歌和大唐,是他爷爷,因为在爷爷身边才有家。”
      “对的,结果他找唱片公司的人理论半天,弹一半撂挑子又砸了琴,自然就失去了机会。”温无缺说到这里,又唏嘘道,“说到底,租界那种地方,一个华人哪有什么真正的地位?人家不过是看他后妈的面子,又觉得他那点琴技奇货可居罢了。可他落人面子,就是另一回事了。”
      “那你又是怎么接上去弹琴的呢?”容鸢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
      她记得那演奏家砸琴后,有那么一小段钢琴曲,应该是眼前这得意洋洋的家伙弹的。温无缺弹琴,举重若轻,旋律是对的,感情却和前头完全不同。
      不过,温无缺显然也就弹了一小节。
      “他一砸琴,我就知道坏了,这盘废了,录音师肯定要把盘刮了,留着下次用,这可是12英寸的盘,要不是那臭小子坚持,本来不会用来给蔷姐姐这样的歌星录音,人家平时都是录交响乐的。”
      温无缺用恨铁不成钢地语气批评完早已不在这个时空的人,才接着说:“可是他不录了,蔷姐姐要唱啊。这时候,我就进去了。”
      “她那会儿名气大,”寒香寻接过话茬,将容鸢抱到自己膝上,顺了顺她颈后的毛,挖苦道,“大名鼎鼎的温公子放话要继续,谁敢驳她面子啊?于是这个混世魔王,就进去弹了。”
      “我技术可比他强多了,”温无缺不服气地说,“这臭小子看曲子被我弹了,我还弹这么好,又生气了呗,年纪轻轻哪儿那么多闷气好生?总之,他就过来,接着把曲子弹完了。蔷姐姐也没计较,知道录完了也不能发,还是把歌唱完了。”
      “周姐不生气吗?”容鸢问寒香寻。
      “这个我知道,”刚才还在说自己记不得了的小狐狸,像是突然恢复记忆,认真说,“蔷蔷姨说,这叫各取所需,那个弹钢琴的想找家乡,她也想找家乡,她唱她的就是回乡了。”
      这回答很有周蔷的风格,而且看温无缺她们的反应,小狐狸这回是真记得了。
      容鸢心有戚戚焉地点点头,说:“那录完的碟,我明天上班的时候拿给周姐吧。机子我也可以检修一下,再带过去。”
      “不用了,”温无缺促狭地笑道,“蔷姐姐自打当初怀旧,听了一遍原盘,当着一酒吧的花妖们听到自己破音后,就说一辈子不要看到这盘了。”
      “那你还刻?”黑猫鄙夷地看了她一眼,说,“你是想留着当把柄吗?”
      “她就是。”寒香寻没好气地说。
      温无缺不以为意,一捋自己的一头金发,说:“这叫智取,宝贝。”
      惹得对面一猫一人一小孩,同时朝她翻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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