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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 ...

  •   曾经有一年时间,李乌几乎是我最好的朋友。说“曾经”,并不是说我和他之间发生过决裂性的事件。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他此后个人的一些遭遇,我和他的友情应该会持续至今。我始终认为李乌和我的气场吻合,甚至觉得——在我们关系最好的时候——他就是我,我就是他,他的欢乐就是我的欢乐,我的烦恼也是他的烦恼。我们有同样的爱好,喜欢同样的专业,甚至对异性的品味也相似——宿舍床边的墙上,我们贴的是同一位女星的海报。可惜我缺乏他的文娱才艺,否则当年我们搞个演艺组合,也许不输给现在什么TF BOY或其他小鲜肉。
      对于李乌此后遭遇的坎坷,我虽然仅知一鳞片爪,也颇觉痛惜。这么多年,我始终找不到他本人,没有办法当面听他倾诉;身边知情的人,又吞吞吐吐不愿意透露别人的隐私。种种因素,使我的痛惜加倍。
      我和李乌认识的第一天,也是我们成为高中学生的第一天。晚上的班会,班主任请每个人上台展示才艺。我朗诵了一段英语演讲——十多年后我在外企安身立命,这门语言功不可没;在我之后,李乌紧接着上台唱了首歌。说实话,他的歌喉确实相当惊艳,前几年我看湖南卫视“快乐男声”时,还想到李乌如果去参赛,正赛不好说,过海选绝对没问题,只是当时的他杳无音讯,不知道快不快乐。
      后来,我和李乌被分在同一间宿舍。聊了几句我们才发现,原来两人竟是同乡——至少也算半个同乡。我从出生起便随父母在市区生活,镇上乡下有套旧宅,爷爷奶奶住在那里,而李乌从小就在那个小镇长大。这个意外让我们非常惊喜,两个十七岁的年轻人自然而然成为了朋友。
      李乌有点软,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他只有手里捏话筒的时候才自信十足,唱的比说的好听。我看过他写的周记,大段大段细细绵绵的心理描写,就如他现实中一般似乎时时刻刻都在头脑里盘算着一些离奇微妙的想法。说话也给人吞吞吐吐、言之未尽的感觉,还好他话不多,否则说不定会让人以为是娘娘腔。
      有次晚上熄灯后两人饿得慌,我让他去对面宿舍借方便面,他跟人不熟,东扯西扯了半天愣是没好意思开口,结果当晚我俩前胸贴后背熬了一晚上。
      对男生如此,对女生就更加不堪了。高一下半学期我暗恋隔壁班一位女生,写了封情书,晚自习时请李乌代送到人家教室,我在隐蔽处暗暗观察。
      没想到,李乌比我这个当事人还腼腆,进教室前先给自己打气,像运动员赛前热身,深呼吸数次才进门,出门像逃跑,脸直红到耳根。不用说,有这么个僚机,那封信就此石沉大海,没了下文。我想象不出轮到李乌自己谈恋爱会是怎么一副光景。
      没想到,就是这么一个软绵绵,前害我饿肚后害我失恋的人,也有硬起来、狠起来的时候。有次周末我们在宿舍打牌,忽然进来两三个社会上的混混,把门一关,口口声声说借钱。我们几个高一新生未经世事,当场吓得抖抖索索,乖乖从口袋掏出一张张皱巴巴的纸币。但我暗中注意到,李乌攥紧了拳头,牙根紧咬。
      有个混混缺乏职业道德,收钱不算,看李乌不愿屈服的模样,嚣张地给了他一巴掌,想把他的反抗精神镇压下去。不料李乌猛地怒吼一声,发狂一样扑上去以一敌三与对方厮打起来。说实话,比起那几个混混,李乌当时咬牙切齿、目露凶光的表情更让我心惊。
      李乌就是这么一个矛盾体,当时他和我们几个同舍的关系特别好,但据我观察,他和班上其他人的关系就显得比较冷淡。不能说这个人冷漠,只能说他在人际关系方面比较懒,怕麻烦,不太愿意跟人深交,我不过占了同舍的光,近水楼台而已。我那时还想,李乌的友情似乎被我们垄断了,不知以后他的爱情会不会也被哪个人垄断?
      那次混混敲诈的结果,我们钱也被抢了,李乌也进了学校医务室。虽然英雄没当成,他给我的形象已经猛然高大了不少。那段时间我们关系特别密切,吃饭要坐同一张桌子,打篮球要编入同一支球队,甚至好几次熄灯后缩在一个被窝聊天。幸亏年代久远,否则这种事情搁现在怕要引起误会。
      当时学校规定寄宿生必须在食堂用餐,我们嫌伙食差,经常翻学校围墙出去吃快餐,互相请过好几次——带鸡腿的那种。那个年代,三块钱快餐都算打牙祭,加个鸡腿简直不敢想象,吃一顿前够人馋三天,事后再回味三天。二零一一年,我们毕业十周年的聚会在母校办,我特地找到当年那堵围墙的遗址缅怀了好半天,还惋惜李乌不在身边。
      我和李乌的成绩都不差,平时学习也相当刻苦。不过这家伙有点偏科——英语拖了后腿。我们都喜爱并擅长化学,有一次还讨论过,以后到了大学可以继续当同学,被其他室友笑话说像一对情侣在搞山盟海誓的勾当。可惜,因为种种原因,我跟李乌的约定最后也没能履行。
      当然,男人之间的话题永远也离不开女人。李乌这方面比我迟钝,情窦开得比我晚。我们宿舍夜谈,谈到班里班外的女生时,他安安静静听的时候多,主动发表意见的时候少。高一升高二那年,班里新来不少同学,晚上我们在宿舍对其中的女生挨个评价。一直一声不吭的李乌忽然来了句,某某某挺不错。室友们集体起哄,要他采取行动。李乌只是笑笑,不说什么。
      跟李乌关系的由热转温继而转淡是在高二下半学期,原因很简单,李乌的父母在学校附近给他租了间房,他搬出了宿舍。怕麻烦的李乌慢慢减少了回宿舍找我们玩的次数,彼此自然也就不再那么熟络。最要紧的是——我后来才知道——这家伙当时偷偷摸摸与被他评价为“挺不错”的那个某某某谈起了恋爱。情窦初开不可怕,可怕的是李乌的情窦开得有点过猛。有了衣服一样的女人,手足一样的兄弟自然也抛在了脑后。
      ****
      下午工作很忙,我暂时将李乌忘在脑后,因为项目的事,与另一个部门的负责人整整讨论了两个半小时,争论得面红耳赤,好几次差点拍桌子,总算在下班前争出了一个双方妥协的结果。
      但我一直惦记着和夏雨的约定,点开微信刚给她发了条消息,忽然发现手机里有条未读短信,上面写道:不好意思,我是XX快递员,昨天有个到付件,忘了跟您要钱,十分抱歉。
      于是,因为这二十二元忘付的快递费,上午还犹豫着没去打听的号码,下午就颇为巧合地自动出现在我手机通讯录中。
      我回复说,没有问题,下次见面补给他。
      隔了一会儿,对方回话说,不用这么麻烦,他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加好友划个账就行。
      我依言加了他微信好友,不增不减地发了二十二元红包。他回我一个感谢的表情。
      我略微沉吟,给对方发了条消息:昨天拿快递时没来得及问,你和我一个老同学有点像,是李乌吗?
      这便是即时通讯的意外优势,没有当面交流的压力,即使话题略嫌敏感,人也尽有充裕的时间想出巧妙圆滑又若无其事的说辞。
      手机振动了一下,我连忙解锁,不是李乌,也不是夏雨,是妻子发来的一条简短信息,我沉吟着打字回复,告诉她我与一位高中老同学偶遇。
      可是,李乌久久没有回我的消息,久到我几乎要相信,他依然在选择回避。这使我有些懊恼自己的唐突。
      下班后,我开车到城东一个商业广场。这个广场的地段不算差,刚开业时也曾人流如梭,有时吃一顿饭要排半小时队。可惜好景不长,前年万达广场挑衅似地在斜对角开业,此地渐渐人气寡淡。傍晚六点不到,客人稀稀落落,只有来去匆匆的送餐骑士,才证明这里的餐饮业还在高负荷运转。
      我把车开到地下停车场一个偏寂昏暗的角落,刚停车熄火,手机铃声响了。听完第一句,我立刻分辨出——虽然比十多年前沙哑——这是李乌的声音,如释重负。李乌说:“你是周浩吧?昨天我还以为有人和你重名。”
      “我开始也没认出是你,后来一想,这不李乌吗?咱们可有十多年没见了吧?”
      “差三个月十二年。”
      “记得这么准?”
      “可不是。你下班了吗?工作忙不忙?”
      “咳,别提了,忙起来没完没了。”
      两个人心知肚明地沉默了片刻,我告诫自己不要把话题往某些方向上引。李乌忽然问:“你应该早结婚了吧?”
      不知何故,这个问题令我有些惊慌,支吾说:“结婚很多年了,当时想找你也找不到人,请帖都发不出去。”
      李乌带着歉意说,他当时人在外地,离开学校这么多年,和以前的同学全都断了联系。
      “你也结婚了吧?”
      “是的,有两年了。”
      我们彼此感叹了一阵,挂了电话。李乌也无声无息地结婚了,两年前,大约是我们三十岁出头光景,人刚刚渡过一生最好的岁月,年轻时无法体会的烦恼,会在那个时段一一浮现。公司有个老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Life begins at thirty”,那么未来的中年危机想必也比得上孩子的青春期。只是不清楚,李乌三十岁之前的岁月是怎样过来的?他不说,我当然也不好问。
      我点开李乌的微信朋友圈,想从中发掘一些蛛丝马迹。可是这个人把自己隐藏得很好,除了一些无关痛痒的时政转帖,朋友圈没有任何关于个人生活的讯息。
      最后一次见到李乌是在二零零三年,还在读大学的高中同班同学第一次聚会。在学校镇上某个蹩仄的小饭店,他来者不拒,一个人灌下一瓶白酒,最后被发现蜷缩在一个隐蔽的楼梯拐角,酩酊大醉,痛哭流涕。我知道原因:这家伙当时失恋了,对象就是“很不错”的那个某某某。李乌从来就是个感情脆弱的人,经不起撩拨,经不起试探,经不起波折,简而言之,他应付不来女人。
      那场聚会后,李乌就和我们所有人失去了联系,不知去向,无影无踪。之前我们建了个高中同班微信群,全班四十七个人,除了两位不幸英年早逝的同学,没加群的只有他。我结婚时问遍所有同学,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生死下落和联系方式。我几乎要猜测,李乌也不在人世了。他当年在楼梯拐角痛哭的样子使我相信,因为爱情,一个人既可以残酷无情地结束其他人的生命,也可以毫无顾忌地了断自己的生命。
      我一边翻看存在手机里的旧照片,一边思索往事。在此之前,对李乌外表的最后印象,还停留在眼前这张毕业照上。相片上的他,圆脸,稚气,精神抖擞,意气风发。当然,毕业照上,包括李乌,包括我,包括那个让他失恋的女孩子,每个人都很年轻,每个人都意气风发。毕竟彼时,人生最好的岁月都还在不远的眼前等待着大家。我隐隐中一直相信,总归还会和李乌再见面——只要这个人还活着。我对李乌似乎总心存一丝愧疚,他最后痛哭的样子,像等离子电视的烧屏,烙印清晰地刻在我的记忆里。我当年应该做点什么,开诚布公地劝劝李乌。不过,路是自己选的,生活是自己过的,天晓得他十年来碰到多少挫折,谁也不能说是谁的错。当然不是我的错,想来也不会是她的错。无论如何,消失了这么久,李乌总算又出现了。
      我下了车,坐电梯到一楼,熟门熟路找到那家米粉店,刚进门,就看到坐在角落里正在向我微笑的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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