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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破茧之蝶》  第17章

网友:之子 打分:0 [2007-02-13 19:22:40]

OMG~~~~,写完了法律终于可以开始写点别的东西了。
汗,一谈法律我就感觉我超过五十岁了,这行果然不是正常人该待的地方。欺骗、隐瞒、虚假、狡辩,基本上是所有恶劣行为的回收站,强烈要求司法部对我们实行特殊补偿。
今天的发言,全部是大篇大篇非常无趣的法律词语。或许真的是爱之深责之切,总是希望喜欢的文不要出现bug。如果大人和看文的各位亲对法律没兴趣,请自动忽略我的发言,继续沉静在鼠猫的气氛当中。
最后感叹一下,大人好辛勤的说,更新速度实在是该赞叹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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