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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砖厂 打分:-1 [2005-05-31 12:29:23]
《心结》一个不长的故事,总的来说这个故事我喜欢,用第一人称来讲述身边人的爱情故事,爱情只是一个方面,我从中也感受到浓浓的同性中的友情和包容。用一个旁观者的心态来写言情这个角度算是新奇了,而且作为第一人称的“我”从始到终都是配角,很好的体现了男、女主之间爱恨纠缠,不失为好故事。不过作为砖厂开山第一砖,我们不可能只给鲜花而不给砖头。以下就是谈此文的不足: 首先,这是一篇不很长的文,而我还是认为这都太长了。此文在我看来,可以就故事结构,精简旁枝末结,写成一个不错的短篇会更加引人注目。说得再浅白一点就是此文太罗嗦; 其次是回忆和现实交叉衔接不到位,让人有突兀的感觉感。不仔细读还真的分不清什么是现实什么是回忆。. 再就是些细节的问题了,如:“他极有王者气度地朝主席点个头,那样子好像他才是主席。然后,他不慌不忙地走下来坐好。”这句的感觉不好,作者想写出大学新生,想出位,想求变的那种心态可以理解。可是这句话的用词遣句上,明显有模仿台湾言情的描述方式.不好;“他”也用多了,给人感觉很罗嗦。 想描写“莫少扬效应”其实可以简洁一点,在我看来九十九句都可乎略不计。一些路人甲乙丙丁,有时也不用那么细细的描述、取名,浪费时间。由此也可看出作者对架构的把握运用还不很熟练,有些主次不分。 “我犹豫了。最后决定放弃,然后观望。”能不能改成,‘我犹豫、观望,最后决定放弃!’作者的标点符号用错了,而且此句逻辑不通。 “而我的决定,让我后来后悔了很久……”‘后来---后悔---了很久’?是不是重复了,而且并不能表达出“我”作为朋友那种后悔莫及的心态,此处描写其实是不到位的。 “一张俊美到不可思议的脸特写地出现在眼前。令人不敢相信的是那张鲜有笑容的酷脸上竟带着如春风般的笑。”作者!这句话你能再读一次吗?你自己觉得行吗?首先是这句话的标点还是用错了,其次是,前后矛盾,‘俊美到不可思议’与那个‘鲜有笑容的的酷脸’从本质上看是对立的;再有就是‘酷脸’与‘如春风般的笑’作者虽然有加一个‘竟’字仍旧让人觉得别扭。有时文章是不求用词华丽的,因为此文相当于是“我”在讲故事,讲故事有时用简单、口语化的词汇反而能达到意想不到的作用。不过这是我个人浅见,作者可只作参考。 “ “上来吗?我送你。”“你认识吗?” ” 作者,“上来吗?我送你。”一般来说,要送人回家的口吻不会用‘吗’字。那是问句,也可以说是并不打算让人搭车,只是客气话。还有能不能在‘你认识’后面加上‘路’字;或者干脆改成,“你知道我住哪吗?”简洁没错,可是有些字是不能减的! 以上的细节之错我是在同一章中找出来的,只能算是一个小小的缩影,同样的错误全文中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例举了。希望作者能本着对自己文章负责和对读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此评。 砖厂的宗旨: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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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砖厂 打分:-1 [2005-05-31 12:29:23]
《心结》一个不长的故事,总的来说这个故事我喜欢,用第一人称来讲述身边人的爱情故事,爱情只是一个方面,我从中也感受到浓浓的同性中的友情和包容。用一个旁观者的心态来写言情这个角度算是新奇了,而且作为第一人称的“我”从始到终都是配角,很好的体现了男、女主之间爱恨纠缠,不失为好故事。不过作为砖厂开山第一砖,我们不可能只给鲜花而不给砖头。以下就是谈此文的不足:
首先,这是一篇不很长的文,而我还是认为这都太长了。此文在我看来,可以就故事结构,精简旁枝末结,写成一个不错的短篇会更加引人注目。说得再浅白一点就是此文太罗嗦;
其次是回忆和现实交叉衔接不到位,让人有突兀的感觉感。不仔细读还真的分不清什么是现实什么是回忆。.
再就是些细节的问题了,如:“他极有王者气度地朝主席点个头,那样子好像他才是主席。然后,他不慌不忙地走下来坐好。”这句的感觉不好,作者想写出大学新生,想出位,想求变的那种心态可以理解。可是这句话的用词遣句上,明显有模仿台湾言情的描述方式.不好;“他”也用多了,给人感觉很罗嗦。
想描写“莫少扬效应”其实可以简洁一点,在我看来九十九句都可乎略不计。一些路人甲乙丙丁,有时也不用那么细细的描述、取名,浪费时间。由此也可看出作者对架构的把握运用还不很熟练,有些主次不分。
“我犹豫了。最后决定放弃,然后观望。”能不能改成,‘我犹豫、观望,最后决定放弃!’作者的标点符号用错了,而且此句逻辑不通。
“而我的决定,让我后来后悔了很久……”‘后来---后悔---了很久’?是不是重复了,而且并不能表达出“我”作为朋友那种后悔莫及的心态,此处描写其实是不到位的。
“一张俊美到不可思议的脸特写地出现在眼前。令人不敢相信的是那张鲜有笑容的酷脸上竟带着如春风般的笑。”作者!这句话你能再读一次吗?你自己觉得行吗?首先是这句话的标点还是用错了,其次是,前后矛盾,‘俊美到不可思议’与那个‘鲜有笑容的的酷脸’从本质上看是对立的;再有就是‘酷脸’与‘如春风般的笑’作者虽然有加一个‘竟’字仍旧让人觉得别扭。有时文章是不求用词华丽的,因为此文相当于是“我”在讲故事,讲故事有时用简单、口语化的词汇反而能达到意想不到的作用。不过这是我个人浅见,作者可只作参考。
“ “上来吗?我送你。”“你认识吗?” ” 作者,“上来吗?我送你。”一般来说,要送人回家的口吻不会用‘吗’字。那是问句,也可以说是并不打算让人搭车,只是客气话。还有能不能在‘你认识’后面加上‘路’字;或者干脆改成,“你知道我住哪吗?”简洁没错,可是有些字是不能减的!
以上的细节之错我是在同一章中找出来的,只能算是一个小小的缩影,同样的错误全文中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例举了。希望作者能本着对自己文章负责和对读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此评。
砖厂的宗旨:鞭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