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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第 50 章 ...

  •   转眼又是一年冬末,山里的野樱花开的正好,放眼望去一片一片的粉红,孩子们淘气,总要摘上几支,花瓣碰到就掉了大半,沈琅捧着野樱花,跑进院子里,站在林晚词身后,等她转身,看到一捧粉色的野樱,差点戳到她嘴上。

      女人眼里惊讶和惊喜交织,接过野樱花,拿出手帕,给沈琅擦了擦额头细密的汗珠。

      “阿娘,喜欢吗?”沈琅跟在她身后。

      林晚词拿出瓦罐,打了些清水,修剪了一下花枝,就放了进去。

      “阿娘很喜欢,辛苦我家馒头了。”她笑得眉眼弯弯,黑黝黝的眼睛闪着细碎的星光。

      得了夸奖,沈琅顺势抱住她的手臂撒娇,“阿娘莫在叫我乳名了,如今上学,夫子和同窗都叫我沈琅!”

      林晚词点点他的鼻子:“好好好,以后阿娘不唤你们几个乳名了。”

      “阿娘只能在没有外人的时候这么叫,不然我以后要做威武大将军的,有个包子这样的乳名,岂不叫众将士笑掉大牙!”沈珏跑过来搂着她的腰,扯着嗓子说道。

      “就你这样的爱哭包,也想做杀敌无数的威武大将军?有时间在这里做梦,不如多跟阿婆去庙里上香,求佛祖保佑你以后能嫁出去,别在家赖着爹娘已是万幸。”沈琛争不过老大,也惹不起这个霸道讨人嫌的老三,只能站在稍远处出声。

      女孩子做将军除了画本子里替父从军的木兰,历朝历代可未曾有过,沈珏这样就算做了将军,也是个有勇无谋的匹夫。

      林晚词伸手摸摸沈琛的头,“你们三个天天斗嘴打架,一个个的不省心,先生布置的大字写好没!明日上学堂要是拿不出来,你们三爹打手心,我可帮不了!”

      她这话一出,沈琅沈琛丝毫不慌,到是这个原本一脸不服气要跳脚的沈珏心虚的低下头。

      “都怪大哥二哥,非要在学堂里写完大字才回家,我着急去找团子哥哥玩儿,回到家想写大字,他们两个又要出去摘野樱,那我也想去呀,现在吃了晚饭天就黑了,三爹检查功课我也是要这么说的,大爹说我出生的时候那么小,在阿娘肚子里的时候好东西肯定都被他们吃了去,生出来我就身子不好,想什么都比他们两个慢……我这就去写大字,阿娘记得一定要给我留一碗炖芋头!”沈珏话没说完,看到大哥面无表情的样子,汗毛没来由的就竖起来,再不敢贫嘴,灰溜溜的去了书房。

      三个孩子同一天出生,性格却是大不相同,林晚词无法,这段时间家里男人也不忙,她便不做那令人惧怕的严母,不说家里的男人,就是沈琅,虽说还是孩童,但是却是个刻板又老实的孩子,颇有兄长的风范,有他在,那两个顽皮的也不敢太出格。

      很快就到了晚饭饭点,一家子围坐在一起吃饭,团子姗姗来迟。

      沈珏一看到他,立马弹跳起来,“团子哥哥!我给你拿碗筷,快坐快坐。”

      众人也是连声叫他坐下吃饭。

      此时的团子早就退却原来的婴儿肥,露出挺拔纤瘦的翩翩少年郎风姿,一身朴素的青衫,书卷气满身。

      赵氏看着他,仿佛看到了呈文十多岁时的光景,赵如璟比那时候的呈文要高些,也要白许多,只是两人眉眼之中的相似,就足以让赵氏对他满心满意的喜欢。

      呈文只身在京都为官眨眼也过去五六年的光景了。

      想着她不禁泪盈满眼眶,拉着赵如璟在身边坐下,没来由的就是与这孩子亲近,便是家里这三个皮猴儿都比不得的。

      “我本是后晌午在庄子里用了些糕饼,不曾想却是吃不下晚饭,来了婆婆这边,一闻饭菜香气,才觉得腹中空空,果然是阿婆又做了我爱吃的香辣肉丝了。”

      赵氏给他盛了大碗米饭,压得实实的,有把他往常爱吃的菜往他这边挪了挪,“可不是,阿婆前几天还念着你怎么不来这边用饭好多天了!”

      赵如璟接过沉沉的饭碗,笑了笑:“这几日我父亲外出回了庄子,考较我功课,不敢放松,今日侥幸过关了,才放我出门放风呢。”

      “原是赵老爷回来了,还是你功课要紧,可不能再带着这三个皮猴儿玩耍了!”

      “弟弟妹妹有趣得紧,也不会耽误我功课,阿琅阿琛勤奋好学,经常与我一起看书,累了才与包子玩了一下的。”赵如璟说完还摸了摸依偎在他身边的沈珏的发顶。

      沈珏听了这个话可不依,“我也一起看过书的!”

      “吃你的饭,别蹭脏如璟哥哥的衣袖。”沈琛除了大哥就最喜欢这个什么都优秀得不行的赵如璟了。

      “不碍事,大家快吃饭,我是饿极了,不拘着了。”

      他一说完,沈琛接话,一时间饭桌上都是欢声笑语。

      吃完饭,沈琅在书房看了一会儿书,就带着沈琛睡下了。

      白天喝了两大海碗的山楂甜水,半夜被憋醒,迷迷糊糊的起身,也没点灯,就着月光出了房门,看到墙头好像有人影,揉了揉眼睛,只有晃动的树影。

      这面墙对着的是茶庄。

      沈琅又想起了之前在河边看到的人影。

      这种小康之家没什么可图,家里银钱够用也不算大富,要说家里最珍贵的最惹人觊觎的,一时间还真的想不出来。

      这黑灯瞎火的,保不齐就是自己看错了。

      摸摸头,去了茅房就继续睡了。

      待他房门关了,一个人影从墙头跃下,黑暗之中像一只矫健的豹子,熟门熟路的进了林晚词的屋子。

      昨晚林晚词睡得太沉了,一夜无梦,家里人也不叫她,任她睡到中饭时分。

      起身时,全身无力,想来是睡过头了,手脚都是软的。

      洗漱过后正好赶上赵氏摆好饭食,刚坐下来,沈琅沈琛就挤过来,在她两边坐着,像两尊小门神。

      林晚词虽说生养了三个孩子,但是依旧一副十七八少女的模样,刚洗漱完,一头如瀑的黑发编成一股辫子束在脑后,露出饱满白皙的额头,眉色如远处的山峦黛色,眼睛又大又圆,纤长卷翘的睫毛附在上面更添几分楚楚可怜,她性子本来就温文娴静,完全就是一个大家闺秀的样子,倒是家里的三个男人,虽说不比她大几岁,模样倒是都很好,就是看着是比她大了七八岁的。

      她小口小口的喝着粥,偶尔用筷子夹一块腌好的萝卜块儿,还不时的扭头看看三个孩子有没有老实吃饭,不准他们挑食。

      温声细语,眉目如画。

      沈琅心里突的跳了一下,前年听到村子里的人说起有户人家的闺女生的标致,被城里的恶霸欺负了去,那个姐姐他远远的看到过,确实温柔好看,当时还惋惜了好久。

      林晚词可比那个姐姐好看多了,她生得明艳,穿的是普通的棉布衣裙,就是普通妇人的打扮,都是极其艳丽的,跟这个朴素的山村格格不入,连沈琛都说只有江南最柔软的锦缎,京都最华美的珠翠才能配得上她。

      他们家是再普通不过的农家,三个爹爹在茶庄也只能算低微的小管事,家里有这样貌美的妻子,这么多年来居然还能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心里没来由的闷闷的。

      直到赵如璟带着几个小厮进门,浑身绫罗绸缎,还给家里人带了一堆东西,沈琛的心才算是放下来一点,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茶庄的赵老爷有权有势,赵如璟又跟赵氏他们关系非常,想来这家里人在外还是没多少人敢欺辱的。

      扒拉几口碗里的肉糜,沈琅身边的沈珏抢过他面前的荷包蛋。

      “大哥跟我同吃一个蛋,团子哥哥吃一个。”阿婆煎的荷包蛋香嫩可口,家里的孩子都爱吃的不得了。

      林晚词怕他们小娃娃吃了上火,不准他们每天吃,都是三四天才能吃一次,平常都是白水煮蛋或者炖鸡蛋羹,今天是难得的吃荷包蛋的日子,沈琅不愿让,更不愿跟这女魔头同吃一个蛋,转念一想,自家这么久承蒙赵如璟家关照,自己也对这个少年颇为欣赏,一个荷包蛋他倒是没那么不舍了。

      “如璟哥哥吃就是了,我喜欢阿婆腌的萝卜干,就着粥比鸡蛋滋味好的多。”

      沈琅不吃,沈珏反倒是不高兴了,把沾满自己口水,好不容易克扣下来的半个煎蛋,依依不舍的放进他碗里。

      沈琅:“……”

      “哥哥吃,我也不喜欢煎蛋,萝卜干好次。”

      林晚词可不管他们这些事,吃好了就起身去铺子里照看生意,倒是赵如璟,背挺得笔直,默默喝粥,满眼笑意。

      这就是他的弟弟妹妹呀。

      茶庄的大管事说,赵老爷要在几十里外的兰山建一座温泉别馆,赵夫人身体不好,京都的名医说兰山有一处地热,当地村民从中取水饮用,村子里的老人比其他村落都要长寿些,只是山路崎岖难行,车马不通,赵老爷想带爱妻常住实在艰难,干脆就想买下这块山地,起一座别馆,带夫人长居于此。

      沈大他们虽说是小管事,但是这附近村子的都是他们领头,大管事干脆就叫他们三个带上村子里的壮劳力,去兰山那边起庄子,修山路,虽说条件艰苦,但是给的银钱很足,加上赵老爷是远近闻名的大善人,村子里的人淳朴,说是只要管吃住,不给工钱也愿意去给赵老爷起别馆。

      林晚词虽然不舍,但是家里的男人往常也会因为茶庄的事出远门,也没多想,收拾好了衣物,又去灶房把火腿和腊肉用米糠裹起来,麻布扎紧,酱菜这些就用竹筒装起来。

      夜里,孩子们都睡了,林晚词枕着沈大的手臂,手附在他脸上,男人的脸常年风吹日晒有些黝黑粗糙,眼角也有细细的纹路,面容与前几年相比成熟了不少,身形也更挺拔结实,家里起了新屋,铺子也比往常扩大了一些,孩子们也大了,什么都在无形之中慢慢改变了,唯一不变的就是他们几年如一日的疼她宠她,真真的是把她当做稀世的宝贝。

      虽然是个村妇,在家相夫教子,但是她却是没受过一次委屈的,生了三个孩子,娃娃的衣服尿布都是他们洗,家里轻活重活都不让她做,以前她一直想要嫁爹爹那样文采风流才华满溢的男子,与他吟诗作对,心灵相通,一朝家道中落,阴差阳错嫁给他们,在这村落做个普通的妇人,不为生计苦,丈夫疼爱,家庭和睦,儿女绕膝,也是人生一大幸事。

      第二日,天还未亮,沈大他们就起来洗漱穿衣,带上林晚词准备的行李和干粮,匆匆上路了。

      孩子们还在睡,她站在门口远远地看着,明月当空,他们一行人要走到村口去做牛车,她本来想送,男人们死活不让,她就这么看着,直到人影看不到,村口那边也安静下来,偶尔听得几声犬吠,才依依不舍的回到院子里。

      院子里赵氏坐在火塘边,火光映在她的脸上,平添几分温暖宁静,推了一个小板凳给女儿坐下,又往草木灰里塞了四个巴掌大的红薯,“天色还早呢,你回屋再睡一会儿,醒来就能吃了。”

      “我听大管事说,他们这一去,少说都要两个月,我总觉着这腊肉火腿带的不够,大哥心肠软,肯定要分给同村的肉食,到时候自己又吃不上几口。”林晚词掰了一根粗柴丢进火塘。

      “老大他们说那边是管饭的,带了酱菜腊肉应是够得。我瞧你这几日有气无力的,被孩子们缠着也睡不好,趁那几个皮猴还没醒,再睡一会儿,阿娘年纪大了,瞌睡少,躺的腰疼,在这儿烧火烤烤,你莫管我了。”

      林晚词确实是累的,昨晚本就没睡好,也不推辞,进屋继续睡了。

      赵氏坐在院子里烤火,看着天越来越亮,几个皮猴子应是醒了,屋里传来细细的说话声,便起身招呼他们洗漱。

      沈琅他们收拾好,搬了小板凳围坐在火塘边,赵氏从草木灰里扒拉出几个烧的焦黄的红薯,用手拍掉上面的灰,又用小树枝把烧糊的表皮刮了一遍,一个掰成两半,递到孩子们手里。

      红薯冒着热气,红得像咸鸭蛋的蛋黄,一掰开,香甜的味道蔓延开来,口中不自觉的就开始分泌口水。

      孩子们眯着眼睛,一脸幸福的吃着红薯,赵氏也跟着笑了出来。

      旭日东升,家人闲坐,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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