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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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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病已去的那些地方很合霍成君的心意,他会带着她走一段很长很窄的小路去尝尝一间名不见经传的羊肉泡馍;会带着她挤入喧闹的人群去看看手艺熟练的老人捏糖人;会不惜等上许久就为了一笼热腾腾的灌汤包。这些小吃比霍成君在穿越前和同学在西安小吃街吃到的还要正宗,霍成君在第一间泡馍摊子上发现一个大问题:她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养成出门带钱的习惯。
那刘病已见她将身上摸了个遍,然后一脸无辜的抬起头来,忍不住笑出了声,从自己怀里掏出银子放在桌上,拉起霍成君,一边朝着下一个目的地走去一边用明显带着笑意的声音说,“今儿你一身男装的,又没带镯子、簪子什么的,这顿算是我请你。”
刘病已带着成君一路往喧闹处走去,为了防止拥挤的人群将两人冲开,刘病已紧紧握住霍成君的手,走了一段路,刘病已才觉得这个动作有所不妥,转头回去看了看霍成君,谁知道此刻的霍成君两眼看周围的那些小吃看得目不转睛,很是眼馋。刘病已不禁好笑,大家闺秀不都是应该足不出户、独倚高楼的吗?怎么这个,活脱脱就是一个平日吃不饱穿不暖的样子呢?也许是笑的太张扬,霍成君终于收回了她那眼馋的眼神,无限好奇的看着刘病已,似乎不知道他在笑些什么。
刘病已收起了笑容,拉她到一个茶摊上,对着摊主招呼着上茶,看着霍成君毫无戒心的喝下茶水,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小妹妹,我说,你就不怕我是坏人?不怕我把你给卖了?”霍成君一边喝着茶,一边摇着头。
“为什么啊?”
“你还记不记得那日我们在街上遇到的时候,我给你弟弟簪子,你对我说的话?”
“我说什么了?”
“你说‘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你既然能将《孟子告子》熟记于心,就说明你也是所谓的行道之人,指不定还是贤德之人呢。”
“哦,这又是为什么?”
“孔夫子说过‘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哈哈,在你看来我竟然及得上颜回,你这个小姑娘不简单,《论语》,《孟子》都读过。就算在长安城,有这么好才学的名门小姐也不多。说起名门才女,你有没有听说过前几个月,在长公主府上的宴会?”
说起这个,霍成君就直冒冷汗,心虚的低头喝着水,轻声说着,“没有。”
“听说长公主以桃花为题,考验上官家的小姐和霍家的小姐,这个霍小姐真是了得,做了一首五律诗‘莫以今时宠,能忘旧日恩。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仅仅用二十子,就写出了当年息夫人的苦楚。听说长公主对这个小姐也很满意。但是最后,居然……”
听到话题转到自己的身上,霍成君好奇的问了句,“居然如何?”
“算了,不说这些了,现如今谣言满天飞,谁知道哪些是真哪些是假?”
霍成君扯扯嘴角,也没有再追问。
“不过还真是想不到霍大人居然会有这样一个女儿。”
“怎么的一个女儿啊?”
刘病已四处望了望,低声说道,“人们以往看着霍大公子那副作威作福的模样都私下里谈论说他既无其父的谋略有无其伯父的骁勇。但是这个霍小姐倒像是个奇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