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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Chapter1:妃柩(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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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可是我,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那天,我没有走。
我躲在一棵树后,目光穿过如流水般的人潮,定定的落在他身上。
小王子修长的腿撑住脚踏车,手臂压在车把上,脑袋垂得很低。
他就这样保持这个动作,很长时间。黄昏的路面很干燥,干燥到任何水珠落下去瞬间就会被尘埃包裹然后蒸发掉。
我缓缓的朝着梨花四街走着。
身边响起急切而快速的脚步声,我来不及反应,身体被人狠狠地撞击了一下,朝着路边的垃圾桶歪歪斜斜的倾倒过去。
撞翻了挺着绿色大肚子的垃圾桶,我栽倒在一片脏兮兮的聚集了苍蝇蚂蚁等小动物的垃圾堆里,抬眼看着慢慢暗下来的街道和路边的红灯绿酒,车水马龙。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可怜的要死。我们总是在悲哀的时候不顾一切的可怜自己,认为自己,是全天下最悲惨的那个。
这大概是报应。
我按住黏糊糊的烂掉的香蕉皮,从一堆垃圾里慢慢爬起来,擦了一把脸上散发着恶臭的不明物体,将绿色肚子的大怪物扶起来。
这个时间如果我还不回家,妈妈一定又要担心。
我靠着路灯,忽然有些莫名其妙的累。
昏黄的光线,将脚踏车的影子拉的悠长。
刺耳的刹车声,抬起头的时候,妃柩已经站在我面前,眉头轻微的皱褶,额前碎碎的头发湿漉漉滴着水,路灯将他的身影拉的亘古悠长,他美好的侧脸,让我不忍凝视。
他薄唇紧紧地抿成一条线,看着我从头到脚脏兮兮的摸样,开口问道:“怎么回事?”
我的眼泪大颗大颗扑簌扑簌的往下落,像冬日的某场大雪一样隆重,喉间轻轻的哽咽着,一张口,便泣不成声。
“喂——”
他闷闷地喊了一声,却没有再问,拿起肩膀上搭着的那条毛巾轻轻地拂掉我满脸的泪,我下意识的往后退缩了一步。
妃柩不容我拒绝,身影罩住我,一手按住我的肩膀,另一只手拿着那条毛巾仔细的擦我满是污物的脸。
他动作小心翼翼又十分仔细,就想四年级的时候老师告诉我们说,领导要来学校检查,一定要打扫干净,负责擦玻璃的同学,要擦透明哦。
于是我会两节课的蹲在一扇小小的玻璃前,先用湿布,后用干布,仔仔细细的,一遍一遍的擦,直到像刚装上去那么新。
云白的毛巾,带着肥皂的香气和轻微的汗渍味道,落在我的皮肤上,从额头,到眼,鼻子,脸蛋,下巴,那些污物终于被他擦干净。
“等着。”他说,然后飞快的从脚踏车的车筐里拿出一瓶纯净水,拧开瓶盖蹲在我面前。
同样的单膝跪地。我凝视他的头顶,有灯光柔柔的洒下来,夜风中他轻轻飞舞的碎发跳跃着动人的光芒。
他用纯净水冲洗了一下那条毛巾,将剩下的半瓶缓缓的倒在我膝盖的伤口上,然后用拧干的毛巾轻柔的擦去那些血污。
那晚,妃柩把我送回梨花四街。
我坐在他的脚踏车后座上,有些胆怯的抓着我屁股底下的后车座,却没有勇气碰他一下。
他叹息,说:“小姑娘,你这样容易掉下去。”
我只好将手移到他的衣摆上,紧紧地攥着。
快到街口的时候,我让他停下:“就到这里吧,前面就是我家了,呃,今晚,谢谢你。”
妃柩修长的腿撑着车子,目光四下张望着渺无人烟漆黑一片的街,挑眉看着我:“小姑娘,这么黑,你不怕么?”
“不怕。”我笑的一脸勇敢,接着又低下头,声音软软的说,“那个,我叫顾繁生。”
“我知道。”他眨眨眼,在黑漆漆的夜里美艳的像个妖精。
“周六来咖啡店吧。你的校服我还没有还给你。”
丢下这句话,我红着脸蛋跑着小碎步飞快地离开了。
跑出一段距离后,微弱的灯光和四处张望的身影撞入我的视线,我的心像是在水里泡了很长时间似的,软软的。
“妈。”我喊了一声,四处寻望的人影看过来,我急忙迎上前,扑入她怀里。
第二天,卓译没有出现,也没有任何奇怪的纸。我有那么一点不习惯。
然而老师公布的一个消息,让我更加郁闷,因为端午放假的缘故,周六补课一天。
心不在焉的听了一天课,放学的铃声一响,我像离玄的箭一样冲出学校,气喘吁吁的推开街客的门,扫视一圈,发现他坐在最隐蔽的一张桌子上,懒懒的靠着椅背,修长的手指翻弄着书页。
我跑过去,在他对面坐下,你们学校今天没有补课吗?
“有啊。”他右手食指和中指在密密麻麻的字迹上轻轻的划着,微抿的薄唇如同绽放的蔷薇,嘴角轻轻地上扬,“不过,我翘掉了。”
“呃。”我顿时有些尴尬,难道他以为小学生不用补课?尴尬完我又不知所措的问,“你等了很长时间了吗?”
妃柩放下书,胳膊的关节处撑在桌子上,双手托住尖削的下巴,眼底有细碎模糊的笑意,看着我,他说:“是很久呢。”
“对不起。”我低下头,十分抱歉,“初中的课程可以说翘掉就翘掉的吗?”
那个时候的我,怎么知道,我家妃柩同学,别说翘一节课,翘一天课,就算是翘一周,一月的课,都照样拿接近全满的分数。
其实并不是太久之后,我就知道了,他是夏川市被实验二中光荣誉为“天降”的天才少年,他可以在念小学四年级的时候,自学完四五六年级这三年的内容,然后五六年级专心致志的自学初中课本。
他这种为课本而生的头脑,潜力被越来越大的发掘,就像现在,他读初二,已经在攻克高二的知识了。
据他们说,在成绩上唯一能与妃柩匹敌的是一位叫以城姜的女生,且不说成绩,就单从长相来看,以城姜与妃柩绝对是二中学子们口中津津乐道的“金童玉女”。
令我一生都耿耿于怀的是,我似乎永远逃不掉挂科的命运。
不挂科比挂柯南。
他们日后取笑我说的最多的话就是,真想不明白妃柩那样的神级天才怎么会看上你这样不挂不休的笨蛋。
说信春哥不挂科的教徒们,你们现在立刻就可以奔赴火葬场了,信个毛线团,屡试不灵。
妃柩点了两杯卡布奇诺,我拿着褐色的小勺子将杯子里星星形状的图案搅碎,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的看他喝咖啡。
“噢,给你校服。”我从背包里掏出那件叠的整整齐齐的校服外套,他接过去,连同桌上的书一并塞进包里,说:“我有些事,你自己能回家么?”
“可以的。”我说。
目光追着他出店门,却发现外面下起了蒙蒙的小雨,我抓起书包飞快的跑出街客,他虽然没有跑,但是脚步在微雨中又快又急,长外套在雨里翻飞着。
我追上他,从背包里掏出一把伞撑开:“这个借你,我家在这附近,等雨停了再回去也可以。”
妃柩没接,而是将手绕到我的背后,抓住我外套上带的帽子,将它拉起来罩在我的脑袋上,盖住了我被雨淋的微湿的眉眼。
我有些愣了,拿着伞的手不知所措。他说:“你快回家,我到前面打车。”
“噢。”我低头,看着他的背影重新渐入雨帘。
我正欲离开,他忽然转身,说:“喂!等等。”
几步跨到我面前,他从背包里掏出一个礼物袋放在我的手心里:“这个给你。”
被雨染湿的手指有些细微的凉,我错愕的抓着精致的礼品袋,看着他挥挥手对我说:“再见,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