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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Chapter1:妃柩(5) ...

  •   5.你是我的,我是你的,只是一首太温柔的歌。
      公交车事件之后,我以为小王子肯定会放弃。
      那件校服外套,被我洗了又洗,放在衣橱最隐蔽的地方,等待一个还给他的机会。
      小王子销声匿迹,我没有再受到任何骚扰,所以我恢复了去街客打工,而且我发现,每周六下午两点,妃柩会准时出现,带一本书,在那里一坐就是一下午。
      我却再也没有在街客见到卓译。
      我喜滋滋的想,这家伙肯定不知道又去追哪个漂亮的学妹了,我当然不知道,小王子遁隐江湖是为了闭关修炼,等待重出的那一天,风云变色天崩地裂,然后他一个升级版秒杀术破了我的金刚钻防护圈,将我顺利收入囊中,据为己有。
      他归来的标志是——某天我在教室里趴着睡觉,四班的卓唯忽然站在我们班门口指定找我,我睡眼惺忪的走出去,她将一个厚厚的信封塞到我手里:“甜甜的说,我哥说让我交给你。”
      “你哥?谁啊?”我迷迷糊糊的问出一句。
      “你猜。”她冲我眨眨眼,幽灵一般的消失了。
      我捏着信封反复的看,那么厚,难道是钞票?
      顿时喜上眉梢,然而拿到信的那一刻,我一个字都没看就知道是卓译,因为我足足拆了九个信封才见到那张薄如手纸的信!
      我纠结而抓狂的看着一桌碎掉的信封,十分想问苍天,为何套娃卖的那么火?这销魂而213的作风,除了小王子,我还认识第二个能做出这事儿的人吗?
      透明的纸上,用鲜红的如同血液一般的荧光笔,歪歪扭扭的写着——
      爱动漫,爱兄弟;
      爱足球,爱群架,不爱教科书;
      爱晚起,爱街拍,更爱午夜大排档;
      爱生活,爱学校,最爱小美女顾繁生;
      我不是凡客,我是情痴小王子,卓译!
      我捏着九个信封和一张厕纸的手微微颤抖,无法言语,满脸黑线,胸闷头痛,这家伙的卷土重来第一波,仅是歪曲的如同虫爬似的真迹就让我无力招架。
      尼玛“凡客体”啊!你以为你是韩寒啊!
      我还没有彻底从凡客的阴影中走出来,周二的时候,卓唯又用她纤纤玉手葱白藕臂将一个暗灰色的巴掌大的机关盒子交到我手中,就是那种据说要二十多道程序才能打开的神奇小木盒。
      我中邪一般蹲在座位上极度认真的摆弄了一个下午,仍然毫无头绪。
      于是我捧着它去找我们班的魔方达人,我说:“你能在半小时内打开它吗?”
      他说:“这个三秒就可以,你没看过《爱情公寓》吗?”
      接着他把小木盒放在地上,抬起听谛大笨象一样的脚丫子“啪”一声粉碎了它。
      宁可玩一下午小木盒也不愿意听一分钟数学课的我顿时有一种长跪不起的心情!
      切。
      还以为他又有什么新花样,没想到还是和昨天一样的薄如蝉翼的透明厕纸,我甚至无聊的想,用这个上厕所岂不是会很恶心,总有一种弄到手上的错觉。
      这次是粉红色的荧光笔,字体是韩庚最近出的那张专辑名,狂草——
      顾繁生我告诉你,哥哥我大庭广众一个人对著你的背影笑得花枝乱颤面泛桃花双眼迷蒙口水乱流,被兄弟嫌弃啊!!!有木有!!!
      为了能和你看内场电影把电脑刷爆订票,为了黄金位置电话打爆啊有木有!!!结果你想都不想就拒绝我了有木有!!
      每天瞪着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电得人家七荤八素还装傻卖萌扮无辜啊!!!有木有!!!!
      对着你的一句话,想了N种可能,编了N多剧情,死了N多脑细胞,结果到底你怎样才肯接受我啊!!!
      我淡定的看完传说中的“咆哮体”,得出一个实质性的结论——
      居然给专辑取个这样的名字,韩庚霸气不解释。
      就在我胡乱猜测明天是什么“体”的时候,小王子的杀人厕纸从天而降,像是用了极品502一般紧紧的被黏在我的课桌上——
      十四余载,不曾对何人倾心,独你突兀间冲将出来,扰人清净。原以为不过是一时被迷了心智罢了,便随了它去。岂料竟四下蔓延开来,愈发不可收拾。原本哥哥我也非恣意之人,这会儿却因你,全没了矜贵,这如何使得?
      PS:繁生啊,你总是扔真的让我不知如何是好,为了不让你轻易的丢掉它,我只好把它黏在你的桌子上了。
      真是笨蛋。
      我拿起一支0.5mm的黑色碳素笔对着那张纸一顿狂轰滥炸。令我瞠目结舌的是,它居然像打了蜡一样什么都画不上去,看来这小子是铁了心要我一个学期都看着这闹心的“红楼体”了。
      以至于日后,我对《红楼梦》产生巨大的排斥和反感,看着曹雪芹柔情似水百转千回的文笔就不由自主的想起小王子。
      小王子送给我的最后一种网络体,是由安妮宝贝而产生的“银镯体”,在“银镯体”之前,他又陆陆续续的寄给我五六种乱七八糟的“体”。
      最后的银镯体,是写在他的白T恤上的。
      那天晚上,放学后。
      我走出校门,看到他在人群中格外耀眼的初中校服和一头棕发,他跨坐在一辆脚踏车上,远远地冲着我笑,帅气而阳光,险些刺痛我的眼。
      我走到他的脚踏车旁,停下脚步,看着他张牙舞爪的白T恤,依旧是歪歪扭扭的字迹,黑色的炭笔,天生的草书——
      眼底的。璀璨。
      如梦,
      如幻,
      黯淡了,
      星辰,
      嘴角,
      不经意的,
      一抹浅笑,
      似娇,
      似魅,
      颠倒了,
      众生。
      无疑——
      你是个,
      可人儿。
      那时的我,没读过安妮宝贝,对他衣服上那些拗口的话毫无兴趣,只记得,他的字很丑,丑的很特别。
      他笑:“我有把握你会停下,你怎么每天都一个人上学放学啊?是故意的吗?不给我买通你闺蜜的机会。”
      “我没有闺蜜。”我说。心里一阵酸涩,那么小的年纪,一个知心的,可以分享秘密的朋友,谁不想拥有呢。
      小王子笑成花枝乱颤状,拍着大腿,恍然大悟道:“我知道了,一定是你这张脸,小学里的女孩子嘛,果然都很不成熟呢!遇见比自己漂亮的女生,连话都不想跟你讲一句,哈哈,你不会天天遭白眼吧?”
      我仔细的想了想,点头说:“好像是的呢。从幼儿园开始,我在学校里就受到各种各样的眼神瞩目,让我总是莫名其妙的摸脸,看看有没有粘了饭粒什么的。”
      他忽然一脸认真,像接受检阅的士兵一样,目光炯炯的望着我,那个时候的我,看不懂他眼里动情的模样,只觉得,他很真挚。
      他说:“你居然会讲冷笑话,看来,不是那么三无嘛。”
      我低头,望着自己的脚尖:“我要回家了。我停下来是想告诉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
      “为什么?”他不假思索的问出口。
      “我……我太小了。”我想了半天,才想到这个蹩脚的理由。
      小王子一脸无所谓:“那有什么关系,我可以等你嘛,小学毕业,初中毕业,高中毕业。怎么都行。”
      “不要,你真讨厌。”我别过脸去,面无表情地说,“以后不要缠着我。”
      然后我飞快的跑到人潮里,却像是做了一件天大的坏事一样心砰砰砰的跳的无比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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