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人权的无知、忽视与轻蔑乃是公共灾祸与政.府腐化的唯一原因。”这句话引自《1789年人权和公民权宣言》
这里写的法律方面的都是虚构捏造的,和现实中的法律程序不一样,只是为了剧情需要吼,还有施律师说的那些也都是吼,真正在法庭上一般都不会说这么多……当然现实中也没有最高人权法庭,大家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么么哒!
哦对啦,之前有个叫“木琳”的读者发了好长一段评论,因为没有实名的缘故,其他人看不见。我觉得现在我应该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啦,我的观点和施律师保持一致:这是个人人权和人类整体命运之间的战斗,如果个人拒绝牺牲尚没有危及人类整体的生存,那么这种牺牲至少要以个人的自愿为前提。至于道德上的正当性施律师已经说过啦,我也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