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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兄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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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萧殊寒本来安排下去老城游玩,或者去骑士岛看教堂白雪,结果不到半天,麦耶理塔就缩在车里不肯出来,裹着羊绒大衣叫冷,同去的随从面无表情,萧殊寒却疑心他们心里也在喷笑。
默默叹了口气,他转身同麦耶理塔商量,“不然回去?”
麦耶理塔呵着手,想了一想,“他们想玩,让他们去,我们回去。”
萧殊寒料到他会这样说,转身看了看一众年轻人,突然发现上次见过那小男孩海德拉卡也在其中,男孩又瘦又小,并没长高,穿着件呢子小风衣,只戴了顶绒帽,连围巾都没有,不由得皱了皱眉。
麦耶理塔看了他一眼,顺手把自己那条四股纱的开司米围巾拽了下来,叫,“昆图斯。”
男子应声过来,麦耶理塔埋怨他一句,“你这哥哥怎么当的。”说着一使眼色。昆图斯笑了笑,把围巾给弟弟裹上,再替主子关了车门。
车子驶了一阵,麦耶理塔懒懒地说:“你还是说了嘛,忍着多难受。”
萧殊寒踌躇半晌,叹口气道:“你别生气,也别多心。”
麦耶理塔笑了,“我有什么好多心的。”
萧殊寒咬咬牙,“那孩子那么小,多少肯定怕冷,着急跟你出来,怕是没空准备,你要是不怪我多事,回头叫管家备点衣服给他,孩子玩起来也尽兴。”
麦耶理塔看了他半晌,噗嗤笑出声来,说了两个字,“操心。”
萧殊寒摸不着头脑,不知他这是答应还是婉拒。不过既然没有当场发怒,想必没甚大事,一回家他便吩咐管家安排,管家跟惯他祖父,公爵府里办老了事的,这点小事不到一忽儿便操办完毕,里外三新,衣裳鞋帽都挑了应季新款,Kenzo和D&G都太艳太高调,最后选了Dior,丹宁色为主,尺码照准海德拉卡带来的换洗衣裳。
麦耶理塔看过之后怔了怔,说:“你可真是个好爸爸。”
萧殊寒脸色变了变,并没应声。
海德拉卡一回来,看到一床的新衣裳,吓了一跳,不由自主后退一步。
昆图斯按住他肩头,若有所思地笑了笑,拍拍他,“别发呆,站岗去。”
晚餐果然上了龙虾。
麦耶理塔吃了一阵,看向萧殊寒,“别紧张,你要是不舒服,我叫他们离开。”
萧殊寒哽了哽,“……还好。”
只是用餐时明知身边有人监视却看不到,那滋味实在诡异。
厨子佩尔森老头十分开心。
他自从三十年前就在公爵府里当差,还是萧殊寒的祖父、前代公爵萧旻炎亲自聘任的,很有资格,萧殊寒的父亲萧初昀大婚之后那一两年是他的黄金年代,那时公爵府里客似云来,王公贵族走马灯似的上门做客,新妇出身皇家,年轻的女亲王带来宫里的精致规矩和优雅之风,一日四餐都是佩尔森的拿手好戏,自己忙不过来,带着三个爱徒,一群助手,厨房就是他的天下。爵爷是战场上的将军,他是厨房里的元帅,他为此深觉自豪。
只是自从勋爵夫妻过世后,他的地位就每况愈下,老公爵闭门谢客,鲜少饮宴。佩尔森一身本事,只能在选酒时努力试图博主人一粲。熬了快二十年,他三个徒弟早就辞去,现在分别在瑞典最著名酒店做首席厨师,有一个还拿到了米其林二星。
要不是忠心加上敬重,他怕也要跳槽,所幸萧殊寒二十一岁便成婚,又给佩尔森带来了崭新曙光。新娘是公爵千金,美貌风流,对他的手艺也赞誉有加,佩尔森百般欣慰,雄心勃勃,打算用各方来宾们的口碑复兴公爵府的兴旺家声。
可是年轻公爵夫人的赞美还没听够,随着那起车祸,公爵府又成了门可罗雀的景象。
佩尔森简直要疑心自己是不是命中和北海公爵府犯冲。
现今府里真正的主人只有萧殊寒一个,厨子全副身手无用武之地,他一日三餐倒有两餐不在家里用,就算在家,一个人能吃多少。佩尔森郁闷已久,无处发泄。
谢天谢地,奥丁大神终于给他降下了一群饿死鬼般的大小伙子。
美食就是美食,好食客也就是好食客,虽然略微尊卑有别,都是公爵的客人,佩尔森才不在乎在厨房里另外烹制一桌好菜,何况公爵早吩咐下要让这群希腊小伙子满意。老头雄心壮志都激昂起来,第一餐就让一群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吃得闷不抬头,差点因为争最后一份甜点打起架来。
佩尔森抖动着大胡子,几乎热泪盈眶。
奥丁神啊,一个厨子还要求什么呢?
这一晚他用新鲜龙虾加香槟和蓝莓果酱馅饼喂饱了一群年轻的崇拜者,正在厨房里努力把菜台擦得光可鉴人,有人礼貌地敲了敲门。
他抬起头,是刚才餐桌上的一个年轻人,手里牵着个瘦瘦小小的男孩。
佩尔森对这两个人印象很深,除了公爵亲自陪伴的金发青年之外,这个名叫昆图斯的高个子年轻人显然是其余人的领头,他容貌普通,但浑身上下给人一种出奇的整洁感,干净得让人觉得坚硬而光滑,仿佛覆盖着精钢的光泽。而他带着的小男孩则是所有来客里年纪最小的,个头矮,长得又干瘪,在人堆里太过显眼。
昆图斯笑了,“佩尔森先生,能麻烦您一件事吗?”
不待老头回答他便接上,“我弟弟错过了用餐时间,有没有什么能给他填肚子的?”
佩尔森顿时瞪起眼睛,“你们一群大小伙子只顾自己吃饱,都没人管这孩子?”
他再不搭理昆图斯,对小男孩招招手,“过来,过来。”
捏着孩子瘦削肩膀,他心疼地眯起眼睛,“好孩子,想吃点什么?龙虾好不好?嗯?爷爷给你煮只大龙虾,乖。”
他把孩子按到椅子上,给了他一小瓶自己秘制的越橘果酱,让他慢慢舔着,然后以最快的速度把龙虾下锅,不打算玩什么花哨,只挑了只最肥硕的,用盐水一煮,另一边把馅饼取出来翻热,再给孩子做了一大杯飘着薄荷叶的柑橘汁。
那只差不多三磅重的龙虾煮好,红彤彤油光光地躺在盘子里,佩尔森又替他把虾壳打开,钳子拆开,让他只管举着虾肉大嚼。
昆图斯倚在门口看着他吃,只是微笑。
海德拉卡一声不吭地吃着,盘子里大块的虾肉雪白娇嫩,虾黄大如司空饼干,他也只能一口一口地啃。佩尔森手法熟练,完完整整把钳子里的肉取出来,色泽鲜亮,弹性十足,孩子拿在手上,简直像举了只小个儿的羊腿,一口咬下去,汁水淋漓,鲜美得说不出话。
吃完那只龙虾,他撑得想要打嗝,又用力忍着,怕人嫌他没礼貌。
佩尔森坐在他身边,揉了揉他的头发,“以后想吃什么,直接来找爷爷,不要管他们,嗯?”
男孩看一眼哥哥,见昆图斯微笑着动了动嘴角,这才点了点头,“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