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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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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府水榭玲珑,花木扶疏。姜万山是个懂得风雅之趣的人,他的府邸里也有许多的异宝奇珍。院落东侧种了四五棵绿萼梅,春日里长得枝繁叶茂,一撮湘妃竹青翠如黛。
霍世安步入正厅,姜万山已经迎了出来。霍世安是从二品,姜万山是正五品,姜万山不敢大意,忙拱手相迎。
“什么风把您吹来了,您快请坐。”
这位爷平日里无事不登三宝殿,看到霍世安,姜万山便隐隐觉得不妙。
“不知道姜大人还记不记得沈忧?”
“倒也记得。这人是太常寺的一位少卿,还是去岁时我保荐的。”这位沈忧舍得砸银子,姜万山当初为他奔走没少花心思,自然对他印象最深刻。好在这位沈忧也是有几分本事傍身的,他不过是保举他进了太常寺,他确实是靠着自己的实力得的少卿的衔儿。
霍世安手里端着奴才们上的宝珠山茶,另一只手从容地刮着茶盏里头的浮末,眼睛从始至终都没落在姜万山身上:“为官确实有几分才学。不过当初为了得这个官职,他怕是花了不少银子,如今走马上任没多久便大肆搜刮民膏民脂,弹劾他的奏本已经有半人高了,皇上要动他,怕只是一两日的功夫。姜大人还是得早想些对策,若是他到时候胡乱攀扯,拉姜大人下来就不好了。”
都说霍世安的口风最紧,从他口中探听出什么是最难的,他如今竟然这样卖他个人情。姜万山眉心皱起:“可要责问他,也该是皇上责问,如今我身在宫外,竟想不到什么要紧的法子。”
“这不难,咱家可以替姜大人料理。”霍世安把手中茶盏撂下,眼中似含着慈悲,“只不过咱家要拿一个东西来换。”
“拿什么?”
“在咱家来之前,似乎刚有人送姜大人一个宝贝,就拿它换吧。”
果然,霍世安从不做赔本的买卖。他施施然地起身,走到槛窗边上,看着一院子的春风骀荡,声音平平不疾不徐:“拿个玩意儿换一条人命,姜大人觉得值不值?”
那东西古怪,姜万山知道里边一定藏了许多他参悟不透的关节,他从来都把自己定义为生意人,这个东西他本想待价而沽,卖个好价钱,如今就连霍世安都点名来要,可见它的重要程度。
姜万山有点舍不得,又知道自己不能舍不得。他只迟疑了一瞬,便答应了:“好!那就拜托霍大人了。”
他从身后的檀木八宝阁里拿出一个锦盒,恭敬地放在霍世安的手上,霍世安接过也并不打开:“姜大人爽快,既然谈妥,那咱家便回去了。”
他从容起身,曳撒上金线繁密,行蟒峥嵘。姜万山连忙相送,到前院的垂花门时,看着院子里走来走去的奴才丫鬟,霍世安状似无意地问:“府上似乎丢了什么东西,可需要咱家派人来帮你?”
“不妨事,是小女丢了一只猫儿,正在寻呢。”
霍世安似笑非笑地哦了声:“那姜大人便好好找吧,不必远送了。不过咱家劝姜大人一句,这猫儿许不是自己跑丢的,而是被人扔了的。”
若论起来,霍世安比姜万山还要小五六岁,可他向来深不可测,手腕毒辣,通身宛若从阎罗殿里滚一遭的气魄,都能让姜万山心里暗暗打鼓。
出了姜府的门,马车仍旧停在门口。
上一秒还是寒芒凛冽的人,掀开了门帘时全然似变了个人。阿湄缩在角落里睡着了,小脸肉乎乎粉嘟嘟的憨态可人。霍世安解开了自己的玄狐氅衣披在她身上,然后从袖中拿出了姜万山给他的锦盒。
他几乎没费力气就看见了那个景字,心下雪亮。
马车开动起来,阿湄似乎梦里吸了吸鼻子,霍世安轻轻拍了拍她,然后把手里的东西收了起来。
想到方才姜万山的话,霍世安冷冷一弯唇角:“刚好,咱家也捡了只猫儿。”
*
送走了霍世安这尊大佛,姜万山立刻把秦桢叫了过来。空气里还漫散着淡淡的龙涎香的味道,他脸色铁青:“还不跪下!”
秦桢不明所以地跪下:“老爷,您这是怎么了?”
“我来问你,早上阿湄走丢,到底是她自己跑丢的,还是你故意把她丢下的?”
“冤枉啊老爷,妾身服侍您七八年了,您何时见妾身说过谎?”秦桢的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都说后娘难做,如今妾身算是领教了,湄儿丢了,妾身心里急得跟什么似的,到现在一口水都还没喝,却要被您来质问,如今妾身情愿丢了的是沁儿,也省的老爷这么怀疑!”
“好好好!”姜万山掀开衣袍坐在太师椅上,“你也不是不知道,湄儿不是聪颖伶俐的孩子,今日入宫去了这么多丫鬟婆子,怎么好端端的没有人跟紧了她?”
“人总有三急,也总有错开眼没顾及到的时候,妾身今日已经重罚了那几个丫鬟婆子,可……当务之急,还是得把湄儿找到!”秦桢虽然在流泪,可该说的话全都一股脑地说出来。她不是不怕,自从她知道姜湄不在杏园里时就彻底慌了,她母家身份低微,她是用了几分手段才能做姜万山的填房,可以说她的荣华富贵全都系在姜万山一人身上。
好在她肚子争气,生了一儿一女算是站稳了脚跟,可她依然没料到,那个没了生母的姜湄能得姜万山这么重视。
姜万山的所有话都被秦桢堵了回来,他气得站起身在屋子里转了两圈。脑子里翻来覆去的全都是霍世安说的那两句话,霍世安在太极宫里的耳目眼线那么多,这一句话万万不是空穴来风。
姜万山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是个墙头草懂得看人眉眼高低,霍世安竟然这么说了,说明他一定知道点什么。
这厢,霍世安回到内廷监没一柱香的功夫,外头便吵嚷起来,说姜夫人一时不察,把大小姐遗落在了宫里,特来找。姜万山没有给秦桢留颜面,自己也没端着架子,霍世安转过头看着身边吃糖葫芦的阿湄,问她:“簇簇,一会儿先跟爹爹回家去,过几日我来接你,好不好?”
糖葫芦还是在宫外买的,小姑娘看见糖葫芦的摊子便走不动路,眼巴巴地瞧着霍世安,也不哭也不闹,只一双眼睛楚楚可怜。霍世安心都要化了,别说一根糖葫芦,便是星星月亮也愿意一试。
原本想贪心在身边多留几日的,只是他是个内监,身边养着个女童不像话,也辱没了阿湄,还是得想个更得体的法子才行。
阿湄不愿意,她一手拿着糖葫芦,另一只手去拽霍世安的袖子,动作软软的,小肉手的手背上五个肉嘟嘟小坑都显得可爱。
“乖簇簇,下回见你,我给你带一只小狗,好不好?”
犹豫片刻,阿湄小脸皱成一团,不太情愿地点了点头。霍世安给季福使了个眼色:“你去和姜万山说,他女儿被去杏园散步的太妃抱回宫去了,让他带回去好生看顾。”
季福抱着阿湄出了门,霍世安缓缓抬步走到锦支窗旁,看着季福和姜万山说了几句话,然后姜万山便把姜湄接过来抱在怀里。姜万山虽不是武将,却有着挺拔结实的身量,平日里也有几分不怒自威之态,娇小的阿湄被他抱在怀里,竟让人看出几分铁血柔情来。
姜湄生母早亡,只听说还在世时和姜万山也曾伉俪情深,她生的女儿姜万山自然也是疼爱的。他们两个人站在日头底下,当真是其乐融融,天伦之乐。
霍世安走回床边,床上还有阿湄留下的温度。空气里还有着她身上特有的甜香。
没了阿湄,整个屋子瞬时间冷了下来,幽森寂静,像是一个吞噬人心的牢笼。
灯火跳动,照在霍世安清冷的侧脸上,竟有着细碎的辉煌,他在阿湄坐过的地方又枯坐了很久。重活一世,他猛然发觉自己依然两手空空。
*
回到姜府,姜万山脸上的笑容一扫而光,他把姜湄放在地上,冷冷地盯着秦桢:“我把湄儿带回来了,你这个做继母的要对她多上心些。”
姜湄身上干干净净的,看上去不像是受了冷待,好在是找回来了,秦桢也松了口气。
“妾身一定更上心些。”识时务者为俊杰,秦桢自然知道不能让姜万山对自己有丝毫的厌恶之感,答应得利落爽快。
然后目光落在了姜湄的衣服上,忍不住低呼起来:“天啊,不愧是宫里的娘娘,出手如此阔绰,看这料子这刺绣,怕是得百金不止!”
哪怕她已经做久了姜夫人,可这件衣服也比她进宫穿的最贵重的衣服还要华丽几分,心里已经开始盘算着,要把这件衣服偷偷留起来,等沁儿再长大些给她穿。
没有亲娘的孩子,在这府里,不少吃穿能干净体面已经是不易了,姜万山还有几个妾室,这个没娘的孩子哪个不想踩一脚呢?
“老爷可知是哪位太妃,等妾身找一日进宫去答谢。”
“不必了,”季福也不肯跟他说实情,只说宫里的事不能多言,太妃是喜欢清静潜心礼佛的人,不想被打扰。话虽如此,可在接过姜湄抱在怀里的那一瞬间,她身上隐隐的龙涎香气又让姜万山觉得不安。
姜万山挥了挥手,让平日里照顾姜湄的陈嬷嬷把姜湄抱了下去。
他是靠买官卖官发的家,虽然官阶不高,但对宫里的事也略知几分,这位霍大人虽然是个太监,可他在御前的一句话,比贵妃娘娘的还好使,早些年还听说他喜欢金银,可过了年却发现他的性子全然改了,他不但越发左右逢源,更大肆敛财。一个太监,要这么多钱做什么呢。
皇上膝下如今只有两位皇子,大皇子傅平是皇后的儿子,嫡长子的身份贵重,也得皇上喜欢。还有三皇子傅景,原本三皇子的生母是康贵妃娘娘,过去也是受过几年圣恩的,可自从前年康家被抄了家,康贵妃孕中受惊,生下了三皇子后便一病不起,这三皇子一出生也是病怏怏的被皇上不喜。连名字都是过了百日才起的。
皇上还年轻,往后还会有更多的孩子,可估计没哪个能盖过大皇子,姜万山的脑子却止不住的转,这位霍大人会早早支持大皇子吗?
*
从勤政殿回来,天已经黑下来。到了夜间,天气比白日还要疏淡晴朗,一弯明月旁,疏星璀璨。霍世安拿着宫灯,一个人走在悠长的宫巷里。
今日皇上为了南方春汛的事头痛了很久,春汛么,黄河决堤总不是一日两日的事,年年都有汛情,年年都派人去疏堵,历朝历代的皇帝都觉得自己能彻底解了这个大疑难。
大臣们出了很多良策,哪怕今年刚十岁的大皇子傅平也陈列了三条奏疏,但是皇上都不喜欢。表面上说这些良策治标不治本,实则还是钱的问题。赈灾么,就得花银子,可皇上近两年修得庙宇已经掏空了国库,根本掏不出彻底解决水患的银子。
等所有大臣都散了,霍世安给皇上献了一策。
京中门阀大族多如牛毛,哪家没有些不可告人的秘密,顺着查一查,总不会一无所获。那些大臣们若想消灾,自然是要出财的。
这个法子其实人人都能想得到,只不过无人敢提,也无人敢做罢了。霍世安却不同,他是个太监,孤零零的没有族亲权势,他的此身荣辱全都在皇帝身上。因此,他忠诚也不怕死。
这也是皇上信任他,有重用他的原因。
总得要有人去摆平那些肮脏污秽,总得有人直面风刀霜剑,总得有人遭受众人叱骂来维护皇帝的体面和尊严。
恨霍世安的人越多,他便越忠心,越不敢轻易背叛。
天气确实是更暖了,就连路旁的绣墩草里都能听见细细的春虫鸣叫声。霍世安一路走回内廷监,推开门,屋子里正中立着一个人。
他穿着和他一般无二的曳撒,上头的行蟒绣得还要更精致些。霍世安恭敬颔首:“干爹。”
太监都没儿没女的,总也喜欢认一些干儿干女,眼前这位是如今的内侍省将军,正二品的官,比霍世安高一个人级。
代别江已经五十岁的年纪了,头发已然花白。太监的寿数都不长,活到他这岁数的并不多。代别江静静地打量着霍世安,片刻说:“咱家总觉得你和过去不大一样了,具体怎么个不一样,咱家也说不太出来。”是他看着长大的孩子,突然间心思便捉摸不透了。
“回干爹的话,还是一样的。”
代别江笑笑,在屋里的椅子上坐下:“世安,咱家听说你出了珍珑馆就去了姜府,可是查到了什么,说给咱家听听。”
“倒也没什么大事,”霍世安亲手从桌上拿了茶盏,用鹤颈般的壶倒了一杯香片亲手奉上,“姜家的孩子在宫里头走失了,被刘太妃抱回了自己宫里,儿子叫她父亲来接呢。”
“还是你这的茶好,是今年的新茶。”代别江啜了一口茶,“就为这档子事,还你亲自跑动一趟,下面的猴崽子偷懒,干爹替你罚他们。”
“哪能呢。”霍世安恭敬地站着,眉眼平静,“姜万山平日里的勾当干爹能不清楚么,儿子过去也是为了警醒着他些,朝廷正是用人用钱的时候,也该收敛着些,他当即向儿子许诺,今年的春灾,他捐一万两。”
“才一万,他平日里贪的何止十倍。”代别江把茶盏撂在桌子上,“咱家也不瞒着你。根据我的眼线来报,这张天书的死可不是当真如鉴察司那边说的,是暴病而亡。他一条贱命不足为惜,可他那双手却不能不重视,他死了,他做过什么东西,便被他一起带进土里了。”
“哦?”霍世安的神情也是淡淡的,“果真有这么神乎其神么?”
他说话的时候,代别江也在一直打量着他的神色,竟看不出丝毫的异样:“张天书死得蹊跷,他又是个惯会藏拙的。能有这等本事的,只怕来头不小。不是江湖人,就是宫里人。”
姜还是老的辣,代别江浸淫宫闱四十年,这点眼力还是有的:“得了,你不知道便不知道吧,咱家还得提醒你,宫里的事,一定得以大皇子为尊,日后若是大皇子黄袍加身,也会念及你的好处。”
霍世安口中说是,把代别江送了出去。
一整日都紧绷着的弦儿,无时不刻都松不下来。霍世安把姜万山给的东西掏出来。拿节玉化的骨头拿在手里冰冰凉,白的渗出寒气。他把它抛上去,又接住。
谁做太子,谁得江山又有什么关系呢?他只想再多攒些银子,把这世间所有他能给予的,都留给阿湄。
*
几日后,霍世安回了自己在京中的府邸。
他的府邸建在京郊的半山上,远离人烟马嘶,四进的宅院,只因着久无人居的缘故,院子里荒艾丛生。霍世安今日没换官服就出了宫,一身明亮华丽的曳撒行动见带着细碎的光影。
他绕过前院,径直去往了后山上。
林木茂盛,树冠如盖。这处林子里连一声鸟叫都听不到。转过山坳,赫然是一个幽静的湖。这片湖并不大,比寻常人家府上的池塘大不了几分,可是湖水颜色幽暗,显然是极深的。
湖边已经萌发了很多小草,茸茸的随风摇曳。湖畔已经站了好几个人,其中一个正在收拾湖边散落一地的衣物。
他们见到霍世安,都恭敬地行礼。
其中一人道:“回大人,事已经了了。”
叶子落在湖面上,轻轻打了个旋儿。
霍世安淡淡颔首,就在此时,只见湖面起了波澜,像是某种巨兽在水下潜游一般,淡淡的血色像是一阵浩渺的烟波,在水下荡漾开。
“这群畜生已经好久没见血了,动作很快,没让沈忧沈大人受罪。”那人说着,已经在一旁点起了一堆火,把沈忧的衣服全都投进了火堆里,不过片刻功夫,便化为了灰烬。
火光照亮了霍世安的脸,在光阴昏晦间,他漫不经心地低下头转动着自己手上的扳指:“这件事你办得不错,沈忧死前可曾说了什么?”
“他说……他说……”那人狠了狠心,“沈忧说,不就是本官在朝上说那霍世安和他干爹代别江大小奸佞,霍乱朝纲么,杀了我沈忧一个,还有别人,有本事让他杀尽天下忠臣。”
霍世安笑了,甚至拍了拍掌:“好极了,连他沈忧也成了忠臣。”他的目光扫过身前众人,“把这清扫干净,就可以去领银子了。咱家觉得,忠又如何,不忠又如何。如今世道多艰,众生如刍狗,银子才是最要紧的东西。”
他一个人悠然地信步下山,难得心里有几分快慰。杀了沈忧,无非是因为在前一世里,沈忧是叫嚣着要处死姜湄的人之一,姜家的事也少不得他推波助澜。他觉得自己是在替姜湄复仇,也是在保护她,他多杀一个人,姜湄便能更安全地长大。
*
天气乍暖还寒的,忽冷忽热。阿湄小孩子心性贪玩,出了一头汗,吹了风,不大不小的生了一场风寒。
陈嬷嬷禀报给了秦桢,秦桢说小孩子这个年龄风寒也常有,叫大夫开几贴药喝了,发发汗就好了。
阿湄从小就不喜欢喝苦药,陈嬷嬷端过来她便偏过头不肯喝。她是主子,做奴才的也不能硬灌,故而阿湄的病拖得更久了些。
一直进到四月,阿湄还总是低低的咳嗽,就连四月中皇后办的赏花宴都没去,等到晚上姜沁和秦桢回来时,还专门到她房内炫耀一番,说宫里的宴席是多么宏大,皇后娘娘宫里的奇珍异宝有多么富丽堂皇。
阿湄羡慕地听着,偶尔也会想起那个长得很好看,还给她做玲珑酥的人,好像叫霍什么,不知道他在不在。
那日霍世安确实在场,原本让他一道去南方赈灾的他也推脱了,可在牡丹园里转了好几圈也只看见了秦桢和姜沁,他留心着细听,说是阿湄病了,他对秦桢不放心,只想亲自看一眼才能彻底安心。
转一日,他便出了宫,在朱雀街上兜了两圈看没人跟着才往姜府去。
姜万山仍旧是在花厅里接待霍世安。沈忧作为一位小有名气的臣子,无声无息的没了踪影,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长安城里处处充满着不安与肃杀之气。
“大人的手段下官实在是佩服,可大人也知道,下官素来和大理寺那边多有来往,皇帝都亲自过问了此事,您是不知道,最近往大理寺又新派了多少人手。那沈忧究竟……”
“无妨,”霍世安用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这些都是我霍世安一人所为,能和姜大人有什么关系呢。姜大人只需自己发财就够了,旁的自然不用操心。至于有些东西,姜大人不听比听了强,不是么?”
姜万山见霍世安不愿多言,便不再追问,倒是霍世安又开口了:“今日从宫里出来,还听宫里的娘娘问起大小姐,不知可否容咱家瞧瞧,给娘娘们回个话儿。”
姜万山没想到这个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的女儿还得了宫里头娘娘的赏识,忙不迭道:“三月底时生了风寒,这阵子总是反反复复的不见好,您想去看她,下官叫人帮您引路。”
姜湄的院子在姜府的西南,不算是个常见阳光的好地方,可好在安静,院子里还种了一棵樱桃树,如今正是开花的时节。
一树樱粉色的花瓣,暗香徐徐。
郑嬷嬷端着药碗好说歹说地劝:“奴婢问过大夫了,这药没之前那么苦了,您把药喝了,奴婢给您拿蜜饯儿。”
姜湄偏过头:“不喝。”
郑嬷嬷还想再劝,身后一只苍白修长的手伸了过来,稳稳地接过了碗。郑嬷嬷愣了愣,季福已经慈眉善目地笑起来:“这有霍大人就行了,您去拿点糕点蜜饯来。”
郑嬷嬷没见过霍世安,可她瞧得出季福面白无须,像是宫里人,不敢得罪,立刻点头称是。
姜湄转过头,正巧撞进那双烟波浩渺的眼眸里。
“怎么,药都不吃了?”
那声音平宁安静,像是清泉滚落。霍世安的手轻轻贴在她的额头:“来,把药喝了。”
阿湄咬着嘴唇不说话,一双眼睛委屈地盯着他。她病了快一个月,平日里饭也吃得少,肉乎乎的小脸消瘦了不少,显得那双眼睛越发的大了,两腮上还挂着病弱的微红,模样看着颇为可怜。
她张口说话,嗓音还微微哑着,却学会了讨东西:“簇簇的小狗。”
阿湄记得很清楚,这个霍大人上一次是许诺给她带一只小狗的。
霍世安失笑,季福也跟着笑:“姜小姐人不大,记性却好,您瞧这是什么?”季福把自己的袖子展开,里头果真是藏了一只虎头虎脑的小狗,毛色纯白,一双眼睛黑漆漆乌滴滴的。
姜湄猛地坐了起来,眼里满是激动欣喜神色,掀开被子就想下地,偏霍世安铁面无私,把药碗往前又递了几分:“喝药。”
阿湄最不喜欢喝药,可看着眼前那只雪团儿一样的小狗心动不已,犹豫再三,终于接过霍世安手里的药碗,一饮而尽。苦得她小脸都皱在了一起。霍世安塞给她一块蜜饯,她三口两口地吞进腹中,然后对着季福伸出手,奶声奶气地说:“狗狗。”
霍世安从季福手里把狗拿过来,阿湄便满心欢喜地把它抱在怀里,拿胖乎乎的小手轻轻抚摸着它的毛发,满眼喜欢神色,脆生生地说:“谢谢霍大人。”
她的眼中炯炯生光,根本瞧不出生病的样子,季福都忍不住掩着嘴笑说:“奴才瞧着,姜小姐的病好了大半似的。”
霍世安捏了捏姜湄的两腮,柔软丰盈:“要按时吃药吃饭,若是我听说你不吃药,就把小狗带回去。”
阿湄点头如小鸡啄米:“簇簇记得了。”
难得见她乖顺,霍世安拿了帕子给她擦脸擦手,阿湄和小狗玩了一会就觉得困倦了,眯着眼睛秀气地打了个哈欠,可又恋恋不舍地盯着小狗不舍得撒手。
“困就睡一会。它又不会丢。”
可阿湄却皱着眉毛轻声说:“妹妹喜欢,拿走。”霍世安听懂了,姜湄的意思是说,如果她妹妹喜欢,就会抢走。
“这是你的东西,如果别人来抢,你就要学会保护它,懂吗?”这句话有些深奥,阿湄听得似懂非懂,霍世安已经把她的被子盖好,手指轻轻搭在她的眼皮上,“好了,簇簇要睡觉了。”
这只手微冷,指尖染着淡淡的龙涎香气,指腹也粗糙,偏偏带着安定人心的力量,隔着指缝看去,霍世安的侧脸宛若一块冷玉。阿湄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她做了一个梦。
梦里似乎是一个辉煌而华丽的花园,周遭一片春深似海。那个很好看的霍大人正拿着一个药瓶给她涂药,他的指尖比现在还要更冷些,他的声音悦耳动听:“咱家是奴才,服侍您是奴才的本分。”他抬起眼睫,那双晦暗的眼中藏着她并不能看懂的复杂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