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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长康十八年的暮春。长安城潮湿而闷热,接连下了数日的雨,空气里都隐带土腥气。这是盛天最富丽堂皇的长安城,芙蓉花木扶疏,掩映着七十一佛塔,二十一宫观。朱红的宫阙碧瓦飞甍,白玉般的佛塔轩昂玲珑。
      朝野内外河清海晏,东西两市歌舞升平,招徕婉转,常乐巷中欢声笑语不断。
      一辆囚车驶过朱雀大街,行人避恐不及,囚车中的姜湄缓缓抬起头,看向这座辉煌煊赫的城池。
      中书左领姜大人,月前获罪,打入天牢。姜家男丁已尽数砍头,唯余女眷或没入贱籍为娼为婢,或流放边疆世代不准入京。母亲已于狱中自尽,几位幼妹已被送去常乐巷,只因姜湄曾于太子有过婚约,故而只流放边地。
      西出延平门,微冷的风吹淡了鼻端的血腥气,后面有马蹄声响起,一道低沉的声音响起:“差领留步!”
      押送囚车的官差停下脚步回头看去,一个年轻男子正端坐于马背上。
      玄色衣袍上暗绣夔纹蟒纹,金丝银线遍缀全身,他眸光幽邃,姿容如电,风满襟袖。
      此人长安城中人无人不识得,他便是天子身边最大的宦官,权极一时的内侍省将军霍世安,官拜正二品,风光无两。

      “咱家有几句话想说给故人,还请差领行个方便。”霍世安从怀中掏出一袋银子,扔给官差,“不耽误差领的事。”
      “霍大人。”官差连忙对着霍世安拱了拱手,“大人说话就是。”
      一双常年不见光的指骨分明的手,打开了囚车的锁扣,霍世安倾身,拨开了姜湄的头发。
      “咱家以为,能和姜姑娘一起老死在这宫里。”霍世安勾唇莞尔,他手下的动作不停,把姜湄的头发别在耳后,“小姑娘,你没咱家有福气。”说着话,他另一只手动作不停,一个荷包不动声色地塞进了姜湄的手里。

      姜湄抬眼看着他,黑白分明的眼睛一如既往的清澈,声音平平:“什么时候的事?”
      “什么?”
      “你喜欢我,什么时候的事?”
      霍世安掩着嘴笑起来,十足十的倜傥风流:“瞧你说的。咱家算不得男人,哪有什么喜欢不喜欢的。”
      姜湄低低的哦了一声,她垂下眼看着手上的荷包。官差上前,重新把囚车锁住,对着霍世安行礼:“时候到了,微臣得先行一步了。”
      霍世安静静地站直身子,囚车向前开动几步,车轮辘辘间,少女软糯潮湿的嗓音轻轻飘来:“可我还蛮喜欢你的。”
      四野俱寂,霍世安瞳孔微微一缩,下意识向前走了一步。
      细雨不知何时下起来的,飘飘洒洒于天地之间,唯有囚车两侧挂着的白纱做的灯笼,照亮着细碎的雨珠子。
      囚车已经走得很远了,霍世安依然牵着马站在原地。

      昔年他还不是位极人臣的内侍省将军,姜湄也不过是被太后选中接进宫里的姜大小姐。那小姑娘倔强要强,像一朵晚香玉,不合时宜地开在太极宫里。
      宦海沉浮十数年,霍世安眼睁睁地看着她从柔软的一团出落得亭亭,昔年那个缠着他,总喜欢让他捉刀代笔写文章的女娃娃,转眼成了阶下囚。在霍世安交给姜湄的荷包里,每一块碎银都有他留下的记号,他是内臣,永远出不了长安城,可他一定会派人找到她的下落。
      姜湄今年也不过十六岁,她那句喜欢,或许和喜欢猫猫狗狗无甚区别,他半副残躯又如何当得起。
      *
      也不过是平平无奇的一个雨夜,风急雨骤宛若车马嘶鸣,霍世安处理完前朝政务向庑房走去时,听小黄门吾庸说了这么一档子事。

      “姜大人这一脉彻底是断了,听说前几日夜里,姜家大小姐在流放的路上,被匪寇杀了。”
      在后宫的日子久了,人总也钝钝的,对生老病死这些人才有的情感反应得并不敏锐,霍世安独自撑着油纸伞,一个人又走了很久,才突然把纸伞扔在地上。
      暮春的雨兜头淋下,几瞬间就湿透了衣裳。

      霍世安沉默着,一路往北走,经过杏园时,门口站了良久。
      在他的认知里,人的一生漫长得近乎过不完,不过是一日又一日周而复始的苦熬着,却从没料到有一日,有人的生命会如同露水一般短暂。
      霍世安哀哀地看着天空,两行滚烫的泪顺着脸颊流下来。

      他也曾轻描淡写地向太子提及此事,昔日与姜湄有过婚约的太子傅平正在欣赏崔乙的画作,他都不等霍世安说完,就一把拉住他的手:“提那罪女作甚,霍爱卿来瞧瞧这幅画,这大雁的翎羽根根分明,果真是难得一见的好画!”
      见他停在原地不动,太子拍了拍他的肩:“霍爱卿,斩草不除根不是父皇的个性。其中真相太后他们都知道,你不用放在心上。”他压低了声音在霍世安耳边说,“姜家是冤枉的,又有谁不清楚呢?”

      人情薄如纸,霍世安原以为自己深谙此道,却不及这皇城中人的十中之一。
      霍世安是老死在深宫里的,他活得比他自己想象的还要更长些,他日复日地走在宫墙之内,新入宫的小内监都叫他老祖宗。
      他头发白了,眼睛花了,却依然能记得那个青春正好的姜湄。她明艳鲜活地活在他的记忆里。他也曾派人去盛殓姜湄的骸骨,却被人告知她葬身的地方早已没有半点痕迹了。
      霍世安至死也没有离开过长安,他被皇城困了一辈子,也被姜湄困了一辈子。
      等到他闭眼那天,他觉得自己最后悔的一件事是,没能当着小姑娘的面和她说一句:“你猜对了,比你想象的还要早一些,在我第一次见你,我就喜欢你。”

      *
      长康六年,春。
      京中的春日总是雨水绵密,淅淅沥沥的春雨敲落在内廷监的窗檐上,身边服侍霍世安的奴才季福轻声对着霍世安说:“太皇太后新丧,今日命妇们都带着府上的小姐们过来凭吊,这会子已经在万寿馆聚齐了。”

      霍世安颔首,撑着一把黑色伞面的油纸伞出了内廷监的正门。雨珠儿像玉珠一样敲在上头,霍世安脚步从容,没往万寿馆的方向去,而是停到了杏园门口。
      这是昔年先帝还在时命人建的园子,在太极宫的东南角,里头种着无数杏花,据说里头还有数不胜数的南方送来的金贵品种,如今春风送暖,杏园里姹紫嫣红,杏花疏影间总容易让人迷了眼睛。
      霍世安抬步走进了杏园,往深处又走了半柱香的功夫,就听见了细细的哭声。
      像是走丢了的小猫,哭得无助又可怜,霍世安绕过一棵绿杏树,在树边看到了一个穿着白色兔绒斗篷的小女娃。
      她不过五六岁的光景,已经被雨水淋得湿透,粉腮上满是水珠不知是雨是泪,一双黑漆漆的眼睛被眼泪染得潋滟生光,肌肤莹然若瓷,她无助地抬起眼睛看向他,瑟瑟发抖的样子像极了一只受惊的小兔。

      霍世安在她身旁蹲下,手中的伞遮在她头顶,抬起一只手抹开她额上的雨水,声音低而柔:“簇簇乖,我带你回去可好?”
      那女童抬着眼瞧他,下意识退后了半步,神情瑟缩着,她咬着嘴唇懵懂地问:“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不光知道你叫簇簇,我还知道你是左领姜大人的女儿。”霍世安弯腰把她抱起到怀里,“我带你去换个衣裳,吃点玲珑酥等姨娘来接你可好?”

      许久没听见回应,霍世安垂眸看去,怀里的女娃睁着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他,这双眼睛不染纤尘,和很多年前那个执拗倔强的眼睛一点也不一样,他顿了顿正色问:“怎么了,看我作甚?”
      阿湄瘪了瘪嘴,眼里泪意闪烁,她小声说:“只有娘亲才知道我喜欢玲珑酥。她死了以后,再也没人给簇簇做过玲珑酥。”她细声细气的说着,语气里似有呜咽之意,听上去极是可怜。
      霍世安把她扶了扶,让她坐得更稳当些,脸上依然是清冷淡泊的模样,语气却带着温柔:“簇簇喜欢,就多吃点。”
      在漫长久远的年岁里,霍世安依然记得他第一次见到姜湄的情景,她的继母并不喜欢她,故意在凭吊太后那一天把她扔到了杏园里,霍世安发现了她,但彼时他秉承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叮嘱季福盯着些,并没有额外关照什么,只听说那一天素来身娇体弱的姜家大姑娘生了一场重病,后来被送到了山上去养病。

      他也没料到自己还能再活一次。他心底升起了一丝微弱的心愿,他想让姜湄活着,活得更久些,也更快乐些。
      霍世安自己的住处在内廷监东侧的一间庑房里,他在宫外也另有园子,不过是住在宫里更方便些,所以日复日也习惯了住在这。他命季福打了热水,然后从柜子里拿出了一套小女孩的衣服,他举止从容,好像一切早就准备好了。
      这些都是他的预料之中。

      霍世安把阿湄的外氅解开,随后是外衣。小姑娘粉雕玉琢长得格外好看,墨色的发丝垂在肩膀上,白皙的两腮上是两抹坨红,显然是被屋子里的热气熏到了。
      小小的人儿有着软绵绵的身子,一直解开到中衣,霍世安的手终于缓缓停了下来。他生来就是奴才,伺候人伺候得久了,宫里也从不曾有人拿他当男人看,休说伺候皇上,就连皇上身边的妃子娘娘,他也曾服侍过更衣洗漱,唯独对着哪怕只有五岁的阿湄,他那许久不曾起过波澜的内心微微颤抖了一下。
      仿佛解开这件衣服,他就彻底承认了自己算不得男人。
      “叫个宫女来,伺候姜小姐沐浴。”霍世安松开了手,站直了身子。
      *
      沐浴更衣后的姜湄,雪腮上挂着晕红的两团,季福也知道霍世安素来喜洁,不喜欢别人碰他的东西,故而只给姜湄搬了个绣墩,这么小的人坐在绣墩上脚还沾不到地,只晃啊晃啊的,手里还塞着刚加了炭火的手炉,软软的头发披散在肩头,一双眼睛水灵灵地眨。
      霍世安走进门时看到的便是这样一番情状,姜湄看到他立刻从绣墩上跳下来,小跑着到他身边,用力伸直小胖手想要去勾他的手。
      外头的雨没停,霍世安的手也冷,姜湄摸了摸他的手指尖,然后把自己手里的手炉高高地举起来,霍世安垂眸看她,姜湄也睁着好看的眼睛和他对视,见他久久不接,嘴巴慢慢瘪了起来,眼神中的失望溢于言表。

      霍世安弯腰把她抱了起来:“簇簇,我不冷。”
      小姑娘在他的怀里已然找到了舒适的姿势,她抬起手,轻轻摸了摸霍世安的脸。他的脸也是凉的,这个人好像是个冰块一样,哪怕都到了春日里,身上依然冒着寒意。
      那双肉肉的小手轻得仿佛一片羽毛,触到每一寸皮肤都觉得痒痒的。

      季福没见过这样的霍世安,哪怕他为出一言,也没有更多的表情,可在那一刻,他觉得霍世安常年透不进阳光的眼眸中,藏着丝丝暖意。
      霍大人今年也有二十岁了,若是没有进宫,女儿也该有姜小姐这么大了吧。

      折腾了许久,阿湄已经困了,她揉了揉眼睛,很快就睁不开眼了。霍世安把她放在床上,拉过被子把她裹起来。小小的一团儿,呼吸都是轻飘飘的,好像要被风吹走似的。
      门外有小内侍轻手轻脚地走进来,附在霍世安耳边低声说:“京里出了个命案,珍珑馆的一个匠人被杀了。”
      *
      左领姜大人名叫姜万山,名字听上去胸襟博大,气象万千,但他本人却并不是如此,平日里常做的便是买官卖官的勾当。姜万山是南方人,平时总喜欢玲珑精巧的细致玩意儿,他官居高位,谄媚阿谀之人自然投其所好,送来的奇珍不胜枚举。
      今日有个买官的举子送来了一个手把件,寸许长的东西,光滑如玉,上头镂刻着一只昂首阔步的孔雀。姜万山当着那个举子的面上下把玩良久,那个举子脸上露出一二分得意来,“若论起这些东西,没有什么比得上珍珑馆张天书的手艺,这白玉是上等的羊脂,里头一点杂质都看不出来。”
      等那举子走了,姜万山倚在太师椅上,兴致缺缺地把这个手把件放在了桌子上。若说起来,这个举子他并不十分看好,一来是他年岁大些,已经不是入仕的好时机了,二是他耿直有余而圆滑不足,口风不大紧,送进宫也总觉得是个祸患。不过除了这个把件外,他还送来了不少金银,倒也不如给他封个小官。

      他这般想着,目光聚焦在那块玉石把件上,片刻后却缓缓皱起了眉毛。他是常年在大理寺天牢行走的人,这块所谓的白玉两端微粗,颜色发灰,在光下看分明不是白玉质地,而与舍利子更肖似些。他拿在手里再细看,不由微微洗了一口冷气。
      这分明是一节玉化的人指骨!
      这是极阴鸷的东西,是大大的不详,姜万山的脸色不好看,他把这个东西拿到灯下,转着圈地端详,突然在孔雀的一节尾翎上,看大到了一个不到米粒大小的字。
      景。
      姜万山的眼睛微微一凝。
      还没来得及再看,就听见门外头哭天抢地的声音传来。
      “老爷,出大事了,妾身进宫一趟,湄儿就不知道跑到哪去了!”

      秦桢是姜万山的继室,膝下又抚育了一子一女,平日里就是嚣张跋扈的人,不过是在姜万山面前才收敛几分的。她方才说的是不知道姜湄跑哪去了,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这厢,她哭着跪在姜万山面前,一边抹泪一边说:“早晨带着湄儿沁儿一起去宫里吊唁太皇太后,沁儿染了风寒,妾身给她披衣服,一转身的功夫湄儿就不见了踪影,妾身已经悄悄吩咐奴才们去寻了,可一直也没有消息。”

      “胡闹!”姜万山的眉心拧成了疙瘩,“若是被主子们知道了,怕是要说我们治家不严,快,派人继续去找!”
      秦桢连连说是,一边说一边又偷偷抬眼打量着姜万山的神色,试探着说:“大小姐向来没有亲娘在身边,也比寻常女娃更顽皮些,妾身想着不妨去庄子上或是寺里找些人专门教养着,等年岁大些再接回来。”
      她心里的算盘打得噼啪响,姜湄是原配嫡女,若是日后议亲怕是要压自己女儿姜沁半头,若是先把她送出去,一个在山野里养大的丫头便也不足为惧了。

      “不行。”姜万山没有犹豫,“阿湄本就不是个灵光的孩子,好端端的嫡小姐送出去叫人笑话,说起来你也是她的母亲,平日里多教养她一二也就是了。现在当务之急还是要赶紧把人找回来。”
      秦桢知道这事也并不急在一日,便也不提了,又略等了小半个时辰,才悄悄吩咐下人可以去杏园里找人了,可半个时辰之后,奴才偷偷来报,说把杏园翻了个遍也没找到大小姐,秦桢才彻底慌了起来。
      *

      珍珑馆被人围了个水泄不通,直到廷卫司的人过来才彻底驱散人群。鉴察司的人已经到了,珍珑馆一楼是铺子,二楼是匠人们居住的地方,张天书就住在左手第二间。
      根据鉴察司的人回报,张天书应该是在前一日后半夜里死的,仵作还没有来验尸,只是从表面上看既没有外伤,也瞧不出中毒的痕迹,房门也从里头锁得紧紧的。珍珑馆的掌柜揣着袖子在一旁絮絮地说:“或许是突发了什么病症,毕竟人总有个三灾两难的。”
      鉴察司的主理官们也都面面厮觑,若是仵作也验不出个所以然,也只能按着暴病来上报了。
      今日倒春寒,外头风也吹得急。街上的榆树刚长了叶子,榆树钱儿纷纷地往下落,长安城里花香淡淡。一行快马疾驰,停在珍珑馆门前。当头的那个人披着玄狐的领儿,官帽压低只能瞧这剑削般的下颌角,皮肤白得近乎是透明的,透露出一股久不见光的劲儿来。
      身前的绣褴上繁复细密的织花让人不敢细看。
      鉴察司和廷卫司的人都肃手行礼:“见过霍大人。”
      霍世安抬起下巴,一双清清冷冷的眼睛在所有人身上都打了个转儿,最后落在了那姓宋的掌柜身上。
      “张天书死前做的最后一个物件是什么?”
      众人倏尔如梦初醒起来,是了,人虽说已经死了,可做过的什么东西却还在呢。
      宋掌柜沉吟片刻:“是个白玉的手把件,买东西的好像是京城里的一个举人,楼下账簿上记着他的地址,草民这就给大人去拿。”

      鉴察司的一个主理官名叫罗止,五短身材,人看上去也很憨厚,他有几分讨好地问:“不过是一介草民,什么风儿把您吹来了。”
      原本,霍世安根本不会把这些贱民的性命放在眼里。可他前一世却吃过这个亏。这个张天书看似只是个手艺匠人,做的东西也不算是世间奇珍,可殊不知此人惯会藏拙纳巧,他的手艺早已巧夺天工以假乱真了,但从不示以外人。

      皇帝如今素来宠爱的是自己的大皇子傅平,若无大意外,承继大统之人非傅平莫属,没料到前一世的皇帝福祚不永,不过刚过不惑便龙驭宾天,可他死后却留下一份遗诏,命三皇子傅景继承皇位,并赐死了傅平。
      傅平哪肯就死,带着府兵亲卫杀进了太极宫。那一年的太极宫流了很多血,没想到素日里病怏怏的傅景早已设下埋伏,昔日风光无两的大皇子傅平也死在了箭弩之下。
      霍世安冷眼旁观,更甚至推波助澜。本来这个煊煊辉煌的王朝早就成了一个徒有其表的空架子,他只希望看着它彻底腐烂。
      当然这些也有很多疑点。比如皇帝晚年寻仙问道不理政务,霍世安是皇帝的亲信,尤其是在皇帝在位的最后几年,对他几乎到了言听计从的程度,几乎没有可能会瞒着所有人立一位无人看好的皇子。可圣旨从绸缎再到印鉴、手书,无一不是皇帝亲笔,就连日日随侍在侧的霍世安都根本看不出端倪。
      唯一的可能便是,这份圣旨是伪造的。而伪造圣旨的人意图杀了张天书灭口。可这些霍世安也不知道这位宋掌柜知不知情,又或许这是张天书私下里接下的买卖。

      张天书的死,前一世便是按照暴毙处理的,人都入了土,哪里还找得到证据。
      这些,是不能打草惊蛇的。
      不多时,那刘举人便被带来了,正如姜万山所料,这举人是个嘴没把门的,很快便把前因后果交代了一干二净,听到东西已经送到姜左领府上时,霍世安的眉心微微一动。
      正巧,他也确实想去一趟姜府。

      这时辰,外头料峭的春风也稍平缓了些,霍世安披着玄狐氅衣出了珍珑馆的门,外头停着一辆樟木马车,飞檐翘角地燕飞下头挂了两枚铜铃,里头灌了些松脂,马跑动起来没有那么大声响,反倒是松香阵阵。
      季福正站在马车外头。
      霍世安深处那只指骨分明的手,五个指甲都修得整洁干净,他挑开门帘子,一个粉雕玉琢的女娃娃正坐在软垫上咬着手指看他,清亮的瞳仁亮堂堂的,能把他整个人的影子都映进去。
      霍世安有些头痛起来:“怎么把她带来了。”
      “适才姜姑娘醒了,不见霍大人便哭起来,”想到这季福也觉得难为情,“奴才不会哄孩子,也不敢叫别人听见,就问姜姑娘想要什么,姜姑娘说,姜姑娘说……”
      “霍大人!”阿湄口齿清晰地叫了一声。

      她什么都学得慢些,唯有这一声霍大人叫得字正腔圆,然后就眼巴巴地看着他,仿佛是在邀功。
      霍世安无奈地一笑,躬身上了马车,他在阿湄身边坐下,轻轻勾了勾她的鼻子:“簇簇叫我什么?”
      “霍大人。”阿湄又乖巧地叫了一声。
      “霍世安。”霍世安把她塞进嘴里的手捞出来,拿帕子擦干净,又耐心地教了一次,“霍世安。”
      阿湄懵懂地看着他,片刻后又固执地叫他:“霍大人。”
      “随你吧。”霍世安并不坚持,马车的小桌上摆着季福给小姑娘带着蜜饯,霍世安拈了一颗果脯,送到阿湄唇边,“簇簇尝尝,喜不喜欢?”
      阿湄张口衔住,咀嚼了几下,立刻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随后用力点头。果然还是个小女孩,贪吃这些甜食。
      霍世安忍不住低低地笑起来,笑得胸腔都颤动。他又忍不住会回想起前一世聪明倔强的姜湄,原来她小的时候,竟然是现在这个样子的。
      “簇簇,我带你去找你爹爹可好?”
      阿湄歪着头思索了一下,然后又试探着去用手勾霍世安的胳膊,见他不甩开,立刻抱得紧紧的,大力摇头。

      她也不知道怎么了,只是天然觉得面前那个不苟言笑的人,有一种不由自主想要亲近的感觉。
      他们也不过刚见面半天,霍世安失笑,安抚地拍了拍她的脑袋:“为什么不想回去,爹爹对你不好吗?”
      阿湄眨着眼睛看着他,而后奶声奶气地说:“玲珑酥。”
      好吧,霍世安叹了口气,原来是为了吃食。
      他私心里也并不想把阿湄放走,宫掖深深,若是此时送走了,怕又不知道下回什么时候得见了。若按照前一世的情形发展,他下回见到姜湄,应该是姜湄十岁的时候。

      太久了,他等不了。只有把她放在身边,才能弥补他这么多年深入骨髓的遗憾。
      “一会我要去一个地方,簇簇在车上等我,可好?”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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