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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告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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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华在一地衣服里差点淹死。
棠家三层专门做了一个衣帽间,开通了四间房子,修得豪奢无比。
里面装着每年每季来自全球各地最新的服装。
棠母年轻的时候是个体面人,爱美的心贯穿她的一生,受其影响,棠星也染上了几分买衣服的习气,娘儿俩的衣服简直能将人吞了。
棠华看着这一地衣服,额角抽动,就要往门外跑。
“妈,饶了我,我不行我不可,给您选衣服这样的重任还是交给我姐吧。”
棠母拿了一件黑色丝绒礼服,对着镜子比划,也刚好照见了小儿子“逃兵”一样的行为,她将手里衣服递给旁边的佣人,嗔斥着:
“不行,小花儿,给我站住!你忘啦,你天天往外跑逞能当你‘小英雄’的时候,你爸和你哥都不同意,是谁帮你做主拍板决定的?怎么啦,案子办完了,你就忘了你妈了?不许跑,过来看看,妈穿这条红色的好不好看?”
天知道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多颜色!
天知道不过是条裙子,为什么能叫出各种各样的名字!
设计师真伟大,摆弄了那么多年的布料,还是能将它们摆布成各种各样的形状,勾了天下女人的心!
……
棠华感觉痛不欲生,他下楼的时候还昏昏沉沉,走在毯子上,抓住扶手,满脑子棠母的灵魂疑问:“小花儿,你说这两个颜色哪个好看?”
“小花儿,你说我穿这件衣服,要哪条项链好?”
“小花儿,你到底看没看?你可真敷衍,还不如你哥呢!这件这么俗气,你还说好?平常的眼光都去哪里了?”
……
棠星正坐在沙发上喝茶,见状捂嘴乐了:“怎么了,小花儿,你这个样子,倒像是欠别人钱了,活活逃难的样子!”
棠华有气无力:“姐,救命!”
棠母还在楼上试衣服,两个小时没个结果,见小儿子一脸生无可恋,气道“快走快走”,等人走了,她又后悔了,忙叫佣人再去把小少爷叫回来。
佣人出了门,在廊道喊道:“小少爷,太太叫你呢!”
棠华拔腿就跑,风一样穿过大厅,换好鞋子:“姐,嘘,我现在去找我同桌写作业了。”
佣人下了楼,一头雾水:“二小姐,你见到小少爷了吗?太太在找,我去敲了门,他也不在房里呀。”
棠星忍俊不禁:“小少爷没见到,小逃兵倒是见了一个。”
棠华到筒子楼的时候,比原定时间要早。
斐草接他进来后,让他随意坐,自己弯在厨房忙里忙外。
香气已隐成,召见成品是如何的美味勾馋虫,是炖牛腩的味道,从高压锅里争先恐后泄露出来。
斐草弯腰在切菜。
棠华馋猫一样缩进去,嗅了嗅:“好香,斐草,你好厉害。”
他靠近一点,隐隐能闻到对方身上清晰的味道,有些冰凉,冲醒了他一早上浑噩的脑袋。
斐草擦手推了推他,笑:“饿了?再等一下,马上就好。”
“不饿。”棠华摇头,“我来之前在车上垫了垫,我就看看。”
小少爷鲜少来这种油烟气息的地方,几乎是头一回,看这也好奇,看那也好奇,戳戳玩玩,乐不思蜀。
逛着逛着就到了燃气灶。
斐草反应比他要快,几乎是先他一步制止,抓上了他的手:“小心伤着。”
斐草的手带点凉气,却像有魔法一样会加热,棠华觉得手心连至脸都滚烫起来,暧昧在这狭窄的空间急速升温。
感觉一触即离。
棠华转过去,“哦”了一声:“我……我出去看看,这里太热了。”
这不是他第一次来这里,过了这么长时间,这座小房子却没明显的岁月痕迹,和上次来时几无二差。
没多一样东西,也没减一分东西。
他突然意识到,斐草在很温柔的维护这间小屋子,将它维持在斐老师去世那年的样子。
唯一变化的就是箱子里的书。
和上次不一样,书柜下面又多了一个鼓囊囊的箱子,最上面放着一本高深莫测、晦涩难懂的《西方经济学原理》。
咦?
斐草不是对刑侦有那样的热爱吗?怎么仿佛瞬间变了一个人一样,开始看些经济理论。
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
使得他终于开始向着命定的轨迹行走,慢慢去接触商业和金融上的东西了。
阳台外晾着衣服,在阳光微风下浮动。
“叮铃铃”,熟悉的声音传来。
惊到了正在沉思的小少爷。
棠华跑到阳台上,晾衣绳上挂着一截红绳:半褪色,年代久远,绳子尾巴上系了一个银铃铛,随风自动,发出清脆的响声。
那绳子太熟悉了,曾无数次闯进他的梦里。
他迎风站立,一时间觉得太阳晃眼,否则怎么能解释他眼眶的酸软。
……
怪不得。
怪不得,他见斐草第一眼,就觉得似曾相识。
这世上有的人,老天爷其实已经暗暗在他们身上连上了线,不管再过多少年,不管他们身在何处,兜兜转转,总有一天会再相聚相交。
他眼眶微润。
斐草盛好饭出来,来到他身后,奇了:“这个铃铛又响了?我一直以为它已经坏了。”
他招呼着:“走吧,我们去吃饭。”
“斐草……”棠华喉结滚动,“……我有事情,一定要跟你说。”
“我做了一个梦,梦里被人救了,我想找到那个人……可是现在,那都不重要了,斐草,你听我说……”
他的手被人牵住。
斐草目色温柔:“嘘,我也有事情,要跟你说,不如你先听我讲。”
他们双目对视。
斐草勾出一个惑人的笑。
“那天在校园里,你问我,有没有什么话要跟你讲,其实是有的,不过时机不对,场合不对,哪里都不对,所以我没有讲。”
“我喜欢心理学,那能看透人心,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什么想法在你这里都无所遁形,过去那么多年,我只学会了这一个本领,仿佛只有这个本领才能保护我,让我感觉我活着。”
“可是现在,我想放弃它,我想重新去学一门本领,为了能够跨越我和一个人的鸿沟,能让我更接近他一点。”
星河灿烂都在他的眼里,他的声音彷佛像是有一种魔咒,让棠华喉结滚动,感到心里四时花开遍。
“我想建立一座园林,精心细养,想拿我有的一切,包括未来,去换一朵花开在我的园林里。”
“我……我从来没喜欢过一个人,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棠华,我喜欢你。”
他是贩卖孤独的老板,一个人掌握着整个孤独的王国,只身影之,和别人不一样,他沉迷其中并享受孤独的快乐。
他和外世界有一堵厚厚的墙,没有想出去的想法,也不允许任何人打破走进来。
直到棠华出现。
他无父无母,无牵无挂,走上一条离经叛道的路,不会害怕,可是现在他要拉一个金雕玉砌的少爷一起,越真心,就越担心对方所受的苛责。
棠华生在顶级的富贵人家,旁人趋之若鹜的东西对他来说触手可得,这一刻,却觉得对方的笑容比以往那些金银玉器不知宝贵多少倍,他从未这么心动过。
心动的小少爷眼里藏了星星。
“我也是,斐草。”
他滚动喉结:“第一次见你,你对我来说就是不一样的。”
他们很久都没说话,彼此心里炸起烟花。
那天天气很好,那天的饭也很好,那天的一切都很好。
是个适合恋爱的日子。
斐草扬起笑容,一发不可收拾,开怀又疏朗:“小花儿。”
棠华“哎”了一声。
他们就这样陷入呼叫姓名的重复寻循环里。
棠华问:“叫够了吗?”
斐草笑:“不够,怎么叫也叫不够。”
那天斐草送棠华下楼。
楼下斐老师曾种的花圃里开着花草。
斐草指着说:“你看,很配。”
是啊,院子里的花和草相得益彰,彼此都旺盛开着,没花草则太野,没草花则太淡,缺一不可,在一起后,就无比和谐,分外相称。
棠华笑得掩不住:“是啊,真配。”
天气已经开始由盛夏转入微秋。
棠华打开车窗,对着外面吹风。
宋叔忙道:“小少爷,可别这样,当心着凉!”
棠华道:“没事的,宋叔,我热。”
可不是热吗?心跳在离了斐草后反而剧烈加速,要把全身点着,自内而外散发出阵阵热意,将他席卷其中,走一步路都像走在云端一样。
没有担心被家里发现怎么办,他第一反应是:“果然斐草心上的那个人是我。”
从此往后他是有男朋友的认了!
就连影子都不再孤单了!
他只觉得被甜的一浪接过一浪。
十字路口,宋叔停下来等灯,回头看见他这个样子,着急道:“小少爷,你脸怎么这么红,不是感冒发热了吧?”
棠华用手挡住眼,脸上的笑都没停过。
“宋叔,没事,我挺好的。”
“我从来没这么好过。”
旁边有个绿化带,树上孤零零的停了一只鸟。
棠华心里想:
以前怎么没觉得只有一只鸟显得很荒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