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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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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囚光参加的是全国最顶尖的音乐大赛,前三名会得到在国外参加柴可夫斯基音乐大赛的资格。一旦得奖,那就是享誉国际。
不过应囚光已经在维也纳金色大厅独奏过无数次,已经足够证明他的音乐才华。要不是为了夺走白凌的风头,他一贯不参加这种比赛。
为了表现自己有好好用功,应囚光决定去音乐室练习一下。比他更用功的人太多了,原本空空荡荡的音乐室稀稀拉拉散着人,人群之中,他一眼就看到白凌。
他瞧了一眼,便扬起高傲的下巴,自己找了个喜欢的位置坐下。
他一过去,其他人都很识趣的挪远了些,生怕打扰到这个小殿下。
那眼神被白凌看在眼里,仿佛听到应囚光说:“你永远都比不上我。”
白凌心口燃起的怒火几乎把他吞噬,一贯温柔如水的眼眸此时变得阴鸷狠毒。他隐隐有些直觉,好像应囚光是故意整他才参加这个比赛的。
不过他不能输,这次比赛对他来说意义重大。
白凌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给大提琴调了一下音,开始练习自己的曲目。他从小拉琴,有天赋也足够努力,技巧方面几乎无懈可击。
他拉了《第一大提琴奏鸣曲》,优美浪漫的旋律,让其他人都纷纷停了下来,忍不住专心去听他的曲子。
白凌嘴角微微扬起,不自觉望向了应囚光。
而应囚光轻蔑地挑挑眉,将暴食从琴盒里拿出来。
那红到发黑的琴身一现,所有人目光都聚集过去,齐齐倒吸一口凉气。
“那就是暴食。”
“三百年的大提琴。”
“上亿的身价啊。”
“没想到应囚光天天背着它,要我都不敢碰。”
应囚光架好暴食,跟随着白凌也拉起了《第一大提琴奏鸣曲》,暴食琴鸣一出,高低立现。
白凌的技巧确实无可挑剔,但应囚光多了一分与暴食人琴合一的共鸣。他们觉得不是在听应囚光拉琴,而是在听应囚光跟暴食共同吟唱。那把三百年的大提琴将见证过的岁月悉数吟哦,将最后乐章的苍凉化作一声叹息。曲罢,听者却久久未能回神,直到清醒,才发现已不知不觉泪流满面。
曾经暗自腹诽过应囚光音乐才华的人,此时也只能心悦诚服。有这样音乐造诣的天才,一个世纪能出几个呢。
不过这其中并没有包括白凌,他气得心脏发疼,有的人还拍拍他的肩膀,半是同情半是安慰:“白凌,你拉的也很好了。”
“也很好了”四个字真是刺耳得很,白凌吞下怒气,露出一个得体的笑容:“技不如人,继续努力吧。”
应囚光看着白凌那强装镇定的脸色,觉得心里大快。上辈子为了不抢他风头,都没怎么拉琴。想想自己这样的才华不好好表现,真是音乐界的一大损失。
羞辱完白凌,应囚光决定要好好练琴了。还未开始,先是看到了一双价格超五位数的鞋,再顺着往上看,果不其然是时归。
他想到昨晚时归那通电话就觉得头皮发麻,指着白凌的方向说:“白凌在那。”
时归有些莫名其妙,笑道:“我不是来找白凌的。”
应囚光眼下心情好,便问了一句:“那你来干嘛。”
“来看看你练习。”时归说,“刚刚看你拉琴了,无与伦比。”
“我知道。”应囚光毫不客气的接受这个夸奖,“你没什么事的话,就不要打扰我。”
“我不会打扰你的。”时归柔声说着,一点都看不出他还有个雷厉风行的总裁身份,他只是乖乖地站在旁边,说,“我不说话。”
应囚光从未见过他这个样子,真觉得有些不习惯,但想想,也比上辈子臭着一张脸好多了。
他又拉了一曲,可能是因为时归在身边的缘故,他居然不小心拉错了。那突兀的乐声钻出来,应囚光的脸霎时火烧起来。
苍天!他怎么会弹错!还当着时归的面!
他尴尬的抓着琴弓,真希望时归是个聋子。最尴尬的是,他拉错的时候,白凌也走了过来。
白凌听到那奇怪的音调,轻笑着:“原来应同学也会出错,那我就安心了。”
白凌的语气温柔软糯,像是在替应囚光解围。但他不管说什么,落在应囚光耳朵里就是刺耳得很。
应囚光刚一抬眸,时归便柔声笑道:“曲有误,周郎顾。是我影响小光了。”
时归看得出来,应囚光分明是因为自己才心慌意乱拉错了。看他那涨成玫瑰色的脸颊与耳朵,时归真的很想摸一摸,看看应囚光的皮肤是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触感。
时归一说应囚光脸更红了,他扭头怒瞪着时归,恨不得瞪出两个血窟窿:“别自作多情!”
时归也不气恼,看他炸毛的样子,脸上的笑意就愈发浓烈,语气里藏不住的宠溺:“是我自作多情。”
真可爱啊,好像一只小黑猫,真想逗逗他,想看他羞臊的样子。
应囚光真的不理解,为什么时归有这么大的反差,上辈子他只有对白凌才会露出温柔的笑容,甚至都达不到这样的宠溺。毕竟是深爱过的人,他的心总是会泛起一阵阵波澜,可他又害怕这样的情绪出现。
应囚光害怕再一次受伤,害怕这一切不过又是一场幻境。
上辈子被忽视被冷落,甚至被憎恶被断送一生的场面猛然重演,前世时归那张漠然的脸与眼前温柔的脸重叠起来,让眼前人看起来似笑非笑,渗人得很。
应囚光忽然觉得浑身不舒服,连忙收拾起东西。
时归看他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不由担心起来,伸手碰了一下他的胳膊:“小光,你没事吧。”
应囚光却像是触电似的立马躲闪,排斥得太过于明显自然,以至于时归的脸色都有些难看起来。
不是喜欢他吗?为什么是这样的反应,难道应囚光喜欢他,是南柯胡说的?
这个念头一产生,时归就心里一阵的烦躁。他承认,他从看到应囚光拉琴的时候,就已经被吸引了。南柯说的那番话,更让他心猿意马。可应囚光的表现,总让他觉得应囚光并不喜欢他,并且还有些厌恶他。
酸涩的情绪在心里蔓延开,时归头一次尝到这样的滋味,眼神也黯淡下来。
应囚光抬头,就对上时归那样受伤的一双眼。
他有些发愣,但感觉自己确实有点过分,毕竟时归现在还没做任何伤害他的事情。应囚光有些愧疚,但嘴上不肯说,只是说:“我要先回去了。”
时归拦住了他,看着应囚光,却不知道自己能说些什么。
两人对视了许久,像是想把对方的样子都刻在脑子里。最后还是应囚光先别开眼睛,他感觉自己的心快要跳出去了。
再抬头看时归,已经是不耐烦的脸色:“别挡路。”
这句话倒像是刺激了时归,他一把抓住应囚光的手,就往外头走,他比应囚光要高一些壮一些,力气也比他大得多,应囚光背着暴食几乎是一路小跑才没摔跤。
白凌眼看着两人出去,立时脸色变了,赶紧追了上去。
时归把应囚光带到一个隐蔽的地方,身后有一颗很大很大的合欢树,遮天蔽日的树叶将阳光切得稀碎,洒落在两人的身上,像是漫画里头才会出现的画面。
应囚光不擅长运动,跑了一段路已经气喘吁吁,他白得出奇,因运动脸上多了一层薄薄的绯红,汗珠顺着他的喉结往下滚落,让时归的视线也跟着往下探究。
应囚光瞪着时归,骂到:“你有病啊!”
应囚光是典型的浓颜系,美得太过张扬,总让许多人都不敢去靠近追求。
而在时归眼里,此时的应囚光眉眼更加艳丽,像是刚刚被浇过水的玫瑰花,含着露珠娇艳动人。
用玫瑰花来形容一个少年好像不太合适,可也没有比这更妥帖的。时归将双手撑在墙上,圈住了应囚光,凝视着他。
他感觉自己拥有一座钢筋水泥的城堡,而在这冰冷的钢铁之上,忽然长出一朵玫瑰。
玫瑰高傲娇贵,甚至否认了爱。但他怎么会去责备一朵玫瑰,他早就臣服于玫瑰之下。为他的美丽高贵,为他的骄纵自负。
应囚光被他看得头皮发麻,时归到底发什么疯,难道自己要报复他的心思被看出来了?到底是谁走漏的风声!
应囚光不想让自己表现得太怯懦,便硬着头皮说:“你哑巴了?赶紧让我走!”
“应囚光。”时归终于开口了,他声音低沉,没了一贯的冷漠梳理,多的是温柔缱绻的味道,像是跟爱人耳鬓厮磨的低语,“你,听说你喜欢我。”
应囚光如招雷劈,一把揪住时归的衣领,只是他比时归矮了一些,没什么气势:“你听谁说的!”
他一定要打死那个人!
“看你这反应,好像是真的。”时归紧着的心忽然松了,他笑得愈发浓烈,“我不觉得我会拒绝你。”
应囚光知道是谁说的了。